()我依稀还记得那是一个清冷的阴雨天气,天空看起来沉甸甸地似乎要整个地压在人的身上般。雨丝密密地附在车窗玻璃上,然后失重地滑落、下坠。在车窗上呵一口气,玻璃上呈现出一块白色的气晕,我伸出食指,想要在上面写些什么,可思绪却如那麻密的雨点让我烦乱,晕渐渐散了化淡了开去,我终于放下僵了的手,沉沉躺在客车座上,裹起大衣,只露口鼻,我需要给自己寻一个足以温暖和安全的方式,如同背着重重壳儿的蜗牛,要一个安全的避难所。然后可以收起所有伤口,慢慢看它愈合,直到结出暗红凝重的痂。整个旅途我只看一本书——亦舒的《人淡如菊》。那个爱着一个英国教授的中国女孩,回眸的浅眉低笑中透露出点点淡淡的忧伤,暗自的徘徊,回忆的芳香中留下了她最真实和最值得留念的恋爱。车窗外的天色开始渐渐暗了下去,车子急速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前方依然是看不见的黑暗。我的心一点一点的下沉,似乎这车就会永远这样开下去,不停止,也没有终点。我害怕这样的路途,不论从前还是现在,可我却总在不停重复。车厢里放起我再熟悉不过的旋律,是一首温和的爱尔兰音乐《fArewell》。以前我经常深夜在我住的小屋子里放这首曲子,低低的诉说,有些浅浅的伤怀,平淡却不失风度。情绪不好的时候,我就躲在屋子黑暗的角落里,紧紧抱住自己,把整个人蜷成一团,脸深深地埋进臂膀。不说话,连动也不动。我不是一个容易发泄的人,难过或高兴都是这样,一个人呆着,不抽烟,不喝烈性的酒。每次我一个人抱住自己的时候,楚遥就会放这首曲子,然后找到躲在黑暗中的我,楚遥的手臂沉着有力,他抱住我,让我安稳地平躺在他的怀里。然后,我一顿一顿地对他说:“安然不会回来了,是吗?”
离开的那天我在凌晨三点到了车站,那个时候天还没亮,车站只有少数的旅客和一些留在车站过夜的民工,他们把被褥铺在地板上,然后倒头就睡。这个城市,都是漂泊的人儿。有时候我会问自己,我们不停地从这里迁徙到那里,是在不停地找寻着什么吗?在某一个未知的地方,是否就藏着你一生的宿命,犹如那掌心玄秘的纹路般深不可测。我在车站一直坐着,然后不断问自己,要去哪里。或者去哪里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离开这个城市只是我的逃避,就好象我需要音乐和楚遥的臂弯才可以平静一样,我一直不敢面对身上那道沉重的伤痕。我是要去寻找安然,还是在逃开安然的生活。我一直坐到六点的时候,去售票窗口买了一张到上海的车票。然后开始这无止境的漂泊。
大衣的厚重感让我不会恐慌,好象所有的一切都可以变得沉着起来。我缓缓闭上眼睛,好象感觉到轻微急促的呼吸声,他在叫着我的名字:烟,烟……
我看见安然在那片开满摇晃着的葵花地里不停地奔走。周围是暖人金黄的花儿,安然的手里拿着我们小时候一起放过的蝴蝶风筝,它那么单薄,似乎要在急驰的风中要撑裂了自己,那张扬的翅膀似乎在发出最后的呼救,我知道它快要死了。我跟着安然不停地跑着,我对着安然大声叫,安然,等等我。可是安然没有听见,他就像欢腾的小鹿,放肆跳跃地向前跑着,然后很快我就看不见他了。金色的葵花层层叠叠包围着我,阳光很刺眼。是我把安然弄丢了,还是安然弄丢了我?
惊醒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车厢里的音乐声也停止了。上海到了。我随着一群人下了车,他们或者有人在出口处迎接他们,或者有着自己明确的归属地。只有我,根本不知道该去哪里,我只是一个逃逸的流浪者而已。上海的夜很冷,我紧紧裹着大衣,却还是冷,初春的夜风毫不留情地侵进我的肌骨。
先找了家便宜的旅店住下,旅店的老板娘给我开门的时候一脸抱怨,喃喃说着我听不懂的上海话。房间很小,除了卫生间就一张床和一张写字桌。我在卫生间的浴缸里放满了暖水,把自己深深浸在里面,我是一个需要物质给予安慰的人,他们实质的存在让我安稳,他们不会像安然一样,明明刚才还在身边的,一转眼却再也找不到了。眼泪静静地流,我把自己蜷了起来,在浴缸的暖水里紧紧抱住自己。
等到浴缸的水凉了,我才起身。拿条浴巾擦干身体,倒一杯冰水。然后裹起棉被,沉沉睡过去。
清晨的时候,打了个电话给可可,她是我在上海唯一的朋友。我告诉她我现在在上海,要在这个陌生精致的城市住上一段时间。可可沉默了一会,说:“烟,你又在任性了。”中午的时候,她还是来接我。可可很漂亮,她化很淡的妆,精神且自然,淡淡的粉色匍匐在可可的脸上,让我觉得一切好象又开始真实起来。我苍白而凌乱的样子,让我看来像个慌乱的逃亡者。可可抱住了我,我轻轻搁在她的怀里,可可爱怜地抚着我的头发:“烟,我带你回家。”
可可住的是一间老式的公寓房,房子不大,却十分整洁,可以看得出主人的脾性,平和,温婉,和一切让人安心和宠爱的女孩子一样。房子里摆放着些小的植物,阳台上是一盆吊兰,长长垂下的叶儿如女人纤长的手指般,轻抚着这和煦的春日。可可一直都偏爱着这种植物,就像我偏爱着浑身长满了刺的仙人球一样。
可可给我放了一浴缸的暖水,我又一次深深沉浸在其中,她拿出她干净的衣服给我换上。白色的睡袍上面有着细碎的绣花。可可开始和那些上海女人一样,变的精致细腻。再也不是像以前和我还有安然脱去鞋袜,赤脚在烫人的沙堆上奔走,可以放弃学业一个人来上海闯荡的可可了。时间改变了太多事,很多年前可可离开我和安然一个人到了上海,我和安然躲在车站的角落看可可离去。我们谁也不愿意去道别,总觉得世界上最令人伤怀的事莫过于别离了。可可一直在张望,我知道她在等我们。直到火车要开了,可可才上车,她一直到走,都在看着月台,她知道我们一定是会来的。那天可可告别我们的眼神我一直都记得。就像安然走的时候那般让我永远记忆深刻。只是不同的是,很多年以后,我一个人来上海,还可以看见可可,看见她舒适安乐的生活。可是,我却永远也看不见安然,也不知道,他在另一个世界的生活是个什么样子。
可可给我倒了一杯冰水,这是我唯一的嗜好。冰水是个让我可以从麻木的状态中激灵灵地颤醒过来的东西。它可以很好地提醒我,我的生活,我的精神,还有那些怎么也消逝不了的过往。
可可在屋里只开一盏昏黄的小灯,她知道我喜欢这样温暖的和寂静的感觉。我惧怕强烈的白炽灯,它太过强硬,似乎要把人撕裂开来,然后所有的一切暴露无遗,很小的时候,我就是这样,没有安全感,所以一个人在屋里的时候,我只开昏黄的小灯,然后把空间无穷地缩小,才会略略觉到可靠。我轻轻把头枕在可可的腿上,然后用手紧紧圈住她。可可很温和地抚着我,很久我们都没有说话。最后,可可还是说:“烟,不要任性了。你这样走掉,你要你爸爸妈妈怎么办?你又要楚遥怎么办?”我还是沉默,我知道可可在想什么。可可继续说:“你先在这呆两天,调整一下。过两天,我去帮你买票回去。”我说:“不,我不回去。”声音细小但却透露着坚决。可可有些生气,她说:“烟,你又在任性。你还记不记得以前安然是怎么说你的?如果不是因为你的任性,安然根本不会死。”可可很激动。
我的眼前闪过安然临死前看着我的眼神,那样的怜惜,却带着悲愤和遗憾。那天的夕阳无限美丽,我在这样的霞光下,看着安然从阳光大厦的最顶层坠落下去。他只下落了一瞬间,可在我,那却成了永恒。因为只有在那一刻,我才终于明白,安然始终是爱着我的。
泪水如潮水涌落,我说:“可可,就是因为安然,我才更不会回去。除了安然,再也没有人可以让我心甘情愿。”
我开始了在上海的生活,可可说的对,我一直是个任性的孩子,所以决定了什么事就一定会去做,不计较后果也不论输赢,结果刺伤了别人也刺伤了自己。我遍体的伤痕却还是没有让我有丝毫改变。我固执地坚守着自己的生活方式,从不退缩。
楚遥一直在到处找我,电子邮箱里塞满了他的信。
他说:“烟,你跑到哪里去了?我们下个星期就要结婚了,你到底在哪里?”
他说:“烟,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你别以为逃婚是件浪漫的事,你有没有想过你走了,那么剩下的人要怎么办呢?”
他说:“烟,我会去找你的。不管你跑到哪里。我这样的爱着你。烟,你是我的妻子。”
他说:“烟,安然再也不会回来了,永远也不会了。让他永远消失好吗?回来和我结婚吧,我会好好照顾你的。你一定会幸福的。”
我关上电脑,一个人呆在不开灯的屋子里。我一遍遍不断地问自己:“我还可以承受没有安然的爱情吗?”
不可以。
可可介绍我给上海一家旅游杂志做栏目编辑。我负责做“异域风景”一块,可以从网上拉些资料,介绍一些各地的民俗风情,有机会的话还可以去各地采风访问。虽然只是一个小编辑,但每个月也有不菲的薪水。于是我决定自己租一间公寓住。我的行李很简单,只有一个破旧的旅行包,里面放着我经常听的一些音乐,包括那首无论何时何地都能让我平静的《fArewell》,有一些经常会读的书,是一些小散文,没有情节,不会撩拨我的情绪,宛若一盏清茶,清新怡人,滋润我的心肺,一些我喜爱的衣服,几条牛仔裤,一件蓝色毛衣和一件黑色t恤,一些我钟爱的小植物,例如生命力极强的仙人球,还有一条早已陈旧的玫红色手链,那是很早的时候安然编的,那个时候我每天都带在手上,好象鲜明醒目的一道血痕。我现在一直把它带在我的旅行包里,不管到哪里我都要带着它,就好象带着安然的呼吸和心跳,它好象可以安慰我,安然永远都在我身边,永远也不会离开我。
租的房子在上海的老城区,是一间很小的公寓房。里面没有家具,木制地板微微透着潮气。我把仙人球放在了阳台上,它们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日光了。我去家居设计园订做了一张大雕花木床,一张桃木桌子和一张藤椅。然后在书桌上放上一盏玫红灯罩的台灯。深夜的时候就把自己笼罩在昏昏沉沉的氤氲气息中。
搬好了家我把可可叫来,我们一起用电磁炉煮火锅吃,我们在缭绕的热气中看不到彼此的脸。可可说,烟,楚遥在疯狂找你,你告诉我,打算怎么办。我知道可可在同情他,可可一直都是个很现实的人。她相信生活就是面包牛奶,是洋房汽车,是一个可以照顾她一辈子的人。而我所做的一切对她来说太不可理喻。所以她一直都在劝我回去,回到一个真实可靠的生活中去,而不是永远死守着已经不在的安然不放,这样的生活对她来说是种病态。可是她还是没有告诉楚遥我在这里,因为她知道,即使楚遥找到了我,我还是会逃,只有我心甘情愿了,那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可是很早以前我就告诉过她:“只有安然才能让我心甘情愿。”我没有说话,低头拨弄碗里的食物,静静听电磁炉滋滋作响的声音。
可可说,烟,一切都过去了。你已经毁了安然的生活了,还要继续把自己的也毁了吗?很早以前我就告诉过你,人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
我抓住可可的手,温热的感觉,我看着可可,她的眼神充满着怜惜,我问可可:“安然走了,他再也不会回来了,是吗?”
可可的声音坚定有力,她说:“是。”
泪水如瀑一样倾泻,所有积聚的忧伤一齐涌出,这是安然离开我以后,第一次哭。
我开始熟悉上海这个城市,它有着明快简洁的节奏,每个生活在城市的人都没有仰望天空的时间。每天都低头赶路,急急匆匆。杂志社的工作并不繁重,每天只要两三个小时就可以完成工作。办公桌上很干净,只有一台电脑,一个文件夹和一杯冰水。我有时候忙完停下看着周围闲聊着股市、时装的男男女女,我会问自己,我真的要一直呆在这里吗?我和楚遥的婚期已经过了一个月,听可可说,楚遥把婚期拖后了半年,他要找到我,他爱着我。
这一个月我们过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我在上海这个陌生的城市,努力工作,每天看不同的书,听不同的歌,写不同的生活。我知道我伤害了楚遥,可是我不可以带着安然的影子做别人的新娘,这样的话,我会难过。楚遥一直不停地给我发电子邮件,我一封也没有回。我固执地认为,人的耐性总有个限度,等到有一天他一定会停止给我发邮件,然后,慢慢将我遗忘。
很多时候我都会看见这样一个梦境:那是一个有着柔软草地和冰凉溪水的地方,天空是阴阴的灰,空旷,寂寥,我的身上束着很多蓝色的细绳,我赤着脚不停地奔跑,奔跑,柔嫩的草儿抚过我细微的毛孔,冰凉的溪水亲吻我脆弱的脚踝,我是要去寻找什么吗?小溪的尽头是一片荒地,凌乱着枝枝桠桠,还有野火烧掠的痕迹,我的脚被尖锐的枝条刺伤,流出殷红的血,伏在这片废墟上,露出诡异的笑魇。然后我看见两个赤着脚在荒地上奔跑的孩子,他们的手里拿着一只白色的风筝,那只风筝是那样的单薄,就和安然后来送我的那只风筝一样,突兀的白,没有色彩,没有图案。我站在一旁看着他们拼命地想把风筝送到天空中,可却总是失败。风筝就像一位战败的将军般匍匐在地上,总也飞不起来。然后小女孩就哭了,小男孩不理小女孩,他继续奔跑着,他要把它放上天,他的小脸已经跑得通红,我多想帮他们,可是我却靠不近他们,他们仿佛是海市蜃楼的画面。小男孩越跑越远,终于跑出了那片荒地,我渐渐看不见他的身影,耳边只是小女孩清晰的哭声,她说:“等等我……”
星期天的时候,去超市买很多的火锅料,然后一个人躲在屋子里,一边煮滚烫的东西吃,一边放电影。很长一段时间,我迷恋王家卫的电影,这个终年带着墨镜的男人有着他独特的述说方式,对白很少,却常常深入心扉。永远落寞的侧脸,带着些许欲说还休的情绪。悠扬低沉的音乐,飘飘袅袅,好象可以一直回旋几个世纪。
那天我一边吃火锅,一边看着王家卫的《东邪西毒》,它有个好听的英文译名《Ashsoftime》——时间的灰烬。
我不知道时间是不是真的有灰烬,如果有,那么它烧毁了什么?如果有,我们是不是可以在它随风飘散的那一刻,把所有的过往通通遗忘?
那天我只记得欧阳锋说了这样一句话:你越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你反而记得清楚。我曾经听人说过,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杂志社要去云南采风,我和同部门的小麦和辰辰一起去。小麦是个很健谈的男孩子,他是上海本地人,出身一个中等家庭。他常常有着用之不竭的谈资,我们坐两个晚上的火车去云南,一路上,小麦乐此不疲地侃着,我真讶异他有这么好的精力,辰辰有一搭没一搭陪他聊着。我裹着一条薄毯,然后昏天黑地地睡。
那个梦境就好象我身后的影子一般,紧紧尾随着我。那个单薄苍白的风筝,那个拉着风筝拼命想把它拽上天的男孩,他还在跑着,他跑的好快。我看得到他,那是另一片荒地,我依旧浑身捆满了蓝色的绳儿,动弹不得。我站在离男孩不远的地方,我看着他,不知道他跑了多久来到这里,他一个人有些茫然,突然他就不跑了,然后不停地在找寻着什么。我知道他是在找那个女孩,可是女孩早被他遗留在了原先的那片荒地。这片地上什么也没有,巨大的空旷似乎可以把人整个吞噬下去。没有日光,天色昏暗,风在空芜中奏出魔鬼的声音。他看不见我,他要找那个女孩。或者一开始他的目的并不只是要把风筝放起来,他奔跑着,逃离那片荒地,他要看看究竟荒地的尽头是什么,可是原来,荒地的尽头不过是另一片更空芜的荒地而已。男孩的哭声在荒地上嘹亮且悲伤,随着哭嚎的风,一直传得很远。
云南有着和上海完全不同的景象,那是一个宁静的世外桃源,在这里似乎有着一个巨大的思考空间,没有喧闹嘈杂的人群,没有污浊的空气。我似乎全身心的自由起来,没有可可的担忧,没有父母的焦灼气愤,没有楚遥坚持不懈的电子邮件,没有安然让我痛彻心扉的一切。和小麦辰辰泛舟丽江上,我可以肆意地嬉戏,和他们一起唱好听的山歌,悠扬甜美的歌声深深埋藏在漓江荡漾的水波下。那天拍了很多照片,其中一张是小麦帮我拍的,我裹着在市镇上买的深蓝印花头巾,双足浸在丽江清澈冰凉的水里,然后放肆地笑。回上海以后,我把这张照片装在一个精致的相框里,摆放在我的桃木桌子上。这是久违的笑,有时候我盯着这张照片看,时间仿佛真的可以倒流回曾经我和安然一起度过的青葱岁月。那个时候我们还都是孩子,脸上永远灿烂着这样纯真的笑。记得小时侯有一次和安然一起吃蛋糕,那是我的十三岁生日,安然送给我一只八寸的鲜奶蛋糕,蛋糕上用红色的果酱歪歪斜斜的写着:祝于烟小姑娘生日快乐。安然说那是他求蛋糕店的师傅让他写的。我和安然吃着甜滋滋的蛋糕,然后我把盘里剩下的奶油抹到安然的脸上,安然的鼻子,眼睛还有两腮上都是纯白的奶油,安然也把他盘里的奶油往我脸上抹。然后,我们看着对方的怪模样,露出两行洁白的牙齿,一齐开心笑。
我永远都记得那段永远都没有忧愁,永远是我和安然手牵着手一起回家的日子。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看彼此的眼神变得复杂和充满意味,我们开始互相伤害彼此,终于留下了浑身的伤痛和满身的创痍,还有我现在无穷无尽的思念和悔恨。
这一期杂志的“异域风情”里我写了一篇报道《感怀在丽江之水》。我想这是值得我去纪念的一次旅行,它好象让我回到了很多年前清澈的时光,那片永远值得怀念的湖水,破木船,还有大片大片挥洒下来的阳光,然后安然就在我的身边,我的头轻轻枕在他身上,在他温和的气味中暖暖睡去。文章发后不久,就收到了很多读者的来信,他们说:“烟,丽江真的有那么神奇,可以让人回到最纯真和难忘的年代吗?”在众多读者中,有一个叫卓的人给我的来信吸引了我,他说:“你的心底一定匍匐着很多忧伤,你顽固地逃避着你现在的生活。这些逃避应该和你的过往有关,所以只有在丽江这样透彻的地方,你才可以暂时藏身,然后自我安慰。你的忧伤一定很沉重吧。”
我关上电脑,倒杯冰水喝。他读出了我文中真正的感怀,他读到了我的恐惧,我的怯懦,还有我那些让我沉痛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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