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告诉小七我交了女朋友之前,我从来没想过一个人的嘴可以张的那么大,看着他惊讶的表情,我有一种将Ak47插入他嘴里然后扣动扳机打连发的冲动。
“你回成都才多少天?”小七艰难的问,我甚至可以听见他咽唾沫的声音。
“数数……大概十多天了吧”,我心算了一下,这也就是说我跟玲也才认识10多天而已。
小七快要哭出来了,“才十多天就……那个了!大哥,教两招!”。看他的架势,如果我不把整件事老老实实的向他坦白的话,估计我只有竖着进来,躺着出去了。
小七是那种理论谈起来昏天黑地,实际操作毫无意义的典型,那天下午我在他家,就围绕着分析玲看上了我哪一点,而且为什么会在仅仅认识十多天以后便以身相许的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的讨论。
然而在漫天乱说后,才发现我们根本没有讨论出任何一个有价值的结论。唯一有那么一点点意义的——小七认为的——就是我对女人有一种天生的魅力。而当我很高兴的正准备接受他的这个所谓结论的时候,小七又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入的分析——结论二——我是天生的舞男,未来的鸭王。
最后当然是他被我暴打了一顿,然后又开始我们的nBA。
玲在信息台工作,工作时间通常都在晚上10点以后,每个星期有一天的假。她不是本地人,父母亲戚都在郊县。她和一个同事合租了一间小屋,离小七家大概15分钟的车程。
和玲在一起的日子是快乐而疯狂的,因为她上完班是早上8点的样子,她会回自己的小屋睡觉,吃了东西一直睡到下午3点。然后她就会打电话给我,我便蹬着从小七那里借来的自行车冲到她楼下。当看到我的时候,她时常躲在阳台的围栏后,朝我的位置扔一只拖鞋下来,然后露出笑脸,大声对我喊,“请帮我把东西拿上来好吗,同学”,接着我架好车,拿着拖鞋上楼敲门,她把门打开一条缝,小声问,“请问,你是强盗吗?”,这句话在我听了很多次以后仍然让人感觉哭笑不得。
拖鞋被我粗暴的扔在地上,她咯咯的笑着,强盗,她说,来抓我,接着慢慢地爬到她的小床的角落里,装出一副害怕的模样瞧着我,小鼻子一皱一皱的。好吧,我说,我是强盗,我会劫色的。然后我冲上去,剥下她的衣衫,当然,有时候她会很自觉的脱下来。暴风骤雨,她的呻吟听上去都似乎是在咯咯的笑。有时她会尖叫出来,小声点,我对她说,放慢动作。死鬼,她斜着眼撇我,就叫,就叫,你要怎样着,你这个强盗。然后又咯咯的笑起来,告诉我该换姿势了。
那段时光有着绚丽刺眼的颜色,温暖并暧昧。我不得不承认。那时的我几乎被玲征服了,她的青春和放肆让我沉迷,陷落,我以为我将无法自拔……
一个星期以后。
玲坐起身,推我两把,“死人,起来,今天我和别人换班,要早点去,你快点起来。”玲从来不准我在她的小屋里呆到晚上,而我也因此从来没有见过她那个据说上白班的同事。我怕你见色起意,她这样对我说。真的,我问,因为我发觉她的语气里有股狡猾的意味。她莫衷一是。
我懒懒地起身,腰酸腿痛。
“我说,你该减肥了吧,你压的我的脚很痛你知不知道”,我揉揉脚,这丫头,睡觉不老实。
“去死!有多少人想要我压都不行呢!你还在这里挑三拣四的!”她开始穿衣服。
“有多少人想压你?”我坐起身搂住她的腰肢,故意把顺序说的颠倒,气氛又开始变得暧昧。
她笑了笑,只是这一次似乎笑的很勉强,挣脱我的手,她穿好衣服,沉默不语。
“怎么了”,我不解,要按她的性格,绝对是应该刚才就反戈一击的,今天怎么像个淑女了。
“没什么,你快穿衣服,我去喝点水“,她走出房门,窗外的光线已经开始暗下来,又快入夜了。
我在这个黄昏跟踪了玲,直到她上班的地方,原因很单纯,我想在她上班的地方当着同事的面送给她一只她喜欢的绒毛小狗玩具,还可以附赠一只用玻璃纸包裹着的玫瑰,我以为这很浪漫,就像《野蛮女友》里边那个白痴一样的男孩一样。
一路上我想到了很多,比如她的同事看见了会是一种怎样的表情;还有,她会像平时一样咯咯的笑着,接过玫瑰,还是扑过来抱住我,两个人亲吻着泪流满面。
只是我没想到的是,她最后没有走进信息台,而是走进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洗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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