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唤我这一声长临,我此生足矣。”
董长临想起当年许府的光阴,她要么唤他沈哥哥,要么是九州哥哥。他顶着一个虚假的名讳身份度过了满城杏花香的最好时令,恨不得自己就此成了沈钰痕。可现实最是残忍,到头来却是他以董家子嗣一贯的顺从暗助父亲杀了许家满门。
他自枕头下拿出一张早早备好的支票,十万大洋份额。
“我父亲曾允诺了你五万大洋,我私下替你收着了,本想着亲自去找钰痕赎回你的卖身契,不过现在也没有必要了。这里是十万大洋,我额外加了五万,就当是给孩子的见面礼了,这孩子也算与我有缘,你好好收着。”他将支票放进平嫣掌心里,飞快收回手,扭过头,漠漠盯着一墙彩绘的牡丹,似乎是不愿再多说了。
合他心意,平嫣并未有任何扭捏拒绝之词,只有她收下这钱,他才会安安心心的过完所剩不多的日子。
她想在尽可能的给他多一点点仁慈。
墙角摆着半人高的西洋自鸣钟,梆梆叮叮的敲着,像一首诀别的慢拍子,忧伤的大大咧咧。
平嫣坐在榻边,董长临已经躺下来,侧着身,紧闭着眼睛,看似睡着了,睫毛却不住的抖。他们像是两件无声无息的摆设,在厚重的壳子里小心安静的啃尝着悲伤,陪伴着属于对方的最后一盏茶的路程。
雪落得更凶了,风呼呼的沿着窗户缝子钻进来,那杏花像一蓬蓬枝头的雪,剧烈的枯萎着,簌簌的落。
平嫣道:“我要走了。”
董长临真的是睡熟了,纹丝不动,只却像发了梦魇般,攥紧了手下的被面。
平嫣叹了口气,“你好好照顾自己,我真的走了。”
那诀别的钟声又敲起来了,沉闷的,刺耳的,叫嚣着扎得人血肉模糊。
后来她的脚步声响起,像是云山深处的春雷,渐渐地远了,震得他心旌碎裂。
因痛到极致,倒不觉得难受,只是一口气呛在喉咙里,如一片燎原的火,浓雾窒息,灼热干涸,猝不及防的烧死了前尘后事。
耳目一片排山倒海的晕眩轰鸣,他却能清清楚楚的听到她开门的声音,只待门一关,应是此生诀别。
脑海里似乎忽啦啦开了一树杏花,饱满热烈,他看见那个绕着树干一圈圈追着他跑的小女孩,声如银铃。
眼泪崩陷,他站在摇摇欲坠的死界边,呜咽着,大叫着喊了一声,“妹妹!”
平嫣猛地顿下步子,后背筛糠似的抖了几下,才强强站定。
似乎有许多年前的旧事喷薄而出,她也已经许多年没再听过别人喊她妹妹。
董长临转过身子,视线外是光怪陆离的模糊,他只能拼命捉到她隐隐约约的一条背影,像月光裁成的缎子,渺渺然然。
他伸出手,似乎在触碰她的体温,空气穿指而过,热腻柔顺,如她一头青丝。
“要快乐,此生都要快乐。”他喃喃着。
平嫣甩掉心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提起步子,阖门离开了。
那扇门如厚重的棺材板,隔绝了世间,他就是那土里的一具骷髅,耗尽了血肉。只是该值得庆幸,是她亲手阖上了棺木,亲自送了他一程。
他安安静静的躺下来,眼角一滴泪,流得顺畅,沿着额角沁到发丝里。
他慢慢吟唱着,眸子里滚着的不知是泪光还是曦光,“马儿快跑,马儿快跑,马儿快快跑,跑到东山吃青草,跑到西山追太阳,载着月亮回家乡,驮来一个大姑娘......驮来......一个大姑娘。”
马儿累了,再也驮不来姑娘了。
他猛烈一声咳嗽,唇边刹时鲜血四溢,几瓣杏花被吹了来,点在他身上,也溅了黑红的血。他拈起那一瓣残花,紧紧攥入掌心,表情渐渐宁和了下来。
砚台闻声推门,见此番情形吓得摔了手里的茶盏。他跑过来,跪在床边,手忙脚乱的拿帕子去擦他满脸的血,哭腔沉重,“少爷,少爷,我去找医生来。”
董长临缓缓摇头,“不必,我无事,只是有些累了,想好好睡一觉。”
“那我去把桃嫣小姐追回来,她那么好的医术,一定会有办法救少爷的。”他拿袖筒抹一把泪,说着就要去追。
董长临叫住他,双目涣散,“没用的。这次,她也救不好了。”
“少爷,若不是你以命威胁司令,在雪里跪了整整一夜,桃嫣小姐也不会得救,你为什么就是不愿意告诉她呢,只要你说了,有什么矛盾是解不开的呢?”若不是少爷早先吩咐,他恨不得将少爷对她不要性命的好通通讲出来。
董长临倦极了,阖上双眼,语气脱然空寂,“此生都解不开了,这是我欠她的。”
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了位于北平边陲的梅角小镇。那里似乎隔绝了外界繁奢,也阻断了硝烟战火,随处可见烟囱上的袅袅炊烟,街头巷尾的杏花静舞,那时他十岁,只见过大宅院里的勾心斗角,人情冷暖。而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是暖烘烘的人情,就在这仙境一般的地方,他遇到了那个像仙子一样的姑娘。
她喜欢笑,喜欢和人亲近。
她喜欢追着他跑,喜欢唤他沈哥哥。
可他却不姓沈。
他不知道一觉醒来怎么被那些人送到了这样莫名其妙的地方。他只记得前天晚上无意间偷听到了父亲在书房里同下属说的话,说要拿沈钰痕的命去威胁沈威,逼他解官归田,交出羽虎军军权。
董沈两家本是故交,沈钰痕是他最好的兄弟玩伴,此时正寄住在他家里。他吓坏了,可他从小就胆小,不敢与父亲当面说理,便趁着大雨黑夜与沈钰痕互换了衣服,告诉他一定要快快逃走。
接着,一个陌生的男人翻窗而入,恶狠狠的模样,他以为这是父亲派来的杀手,强忍着害怕站出身,那男人扫了他一眼,便将他扛在身上带走了。
他再醒来的时候就在这个大院子里。
这个家的男主人姓许,叫许北业,是个两鬓斑白的中年人,不苟言笑,正直不阿,同他善于巧言令色的父亲不同,女主人温婉娴静,一举一动都像是画里的仕女,和蔼善良,同家里的那些姨娘更不同。可他们的女儿却更像是一只泼皮猴子,活泼好动,一刻都不得闲,日日都要爬一回院子天井下的那棵杏花树。
原来那个将他掳来的男人是沈威派来的,他早先得知了父亲的行动,便着人偷偷将沈钰痕救出来,安置在许府里。
好一出阴差阳错。
头一晚他发了高烧,也曾迷迷糊糊的反抗过,说他不是沈家人,可他们只当是他烧出了胡话,照顾的更为无微不至。
他从未体验过这样的温情,亦从未见过那样灵动可爱的姑娘。于是他掰着指头,暗暗下定决心,只撒谎三天,三天后他就说出真相,三天又三天......他不能控制的沦陷在这个家庭的温馨和谐里,更无法割舍这个像小狐狸一样的姑娘。
直到有一天,他带她去街上买糖葫芦,却无意间看到了一双静静监视着他们的眼睛,那个人是父亲最得力的下属。
那人领他去见了父亲,他害怕的几乎要直不起身子。
可素来对他没有好脸色的父亲却亲热的伸出手抱了抱他,语气和蔼,问他可知道沈钰痕在哪里。
他摇摇头,仍旧怯怯的,可站在父亲怀里,心里却高兴的要疯了。
父亲摸摸他的头,望了眼一直抱着根糖葫芦守在外面的女孩,问他,你想不想和她永远在一起?
他欣喜若狂,重重点头。
父亲自属下手里拿了只小小的细口青玉酒瓶,面带笑意说,那好,这里是我从家里带来的酒,你带回去,也让她的父母尝一尝,算是见面礼了,改日我再亲自上门拜访。
他笑的更慈祥,又小声说,长临要记住,要偷偷的倒进他们杯子里,不要被人察觉。他们是沈家的过命故交,而我们家与沈家还没有彻底解开心结,现在你还不能暴露身份,否则我就不好去给你说亲了。
他视若珍宝的抱着酒壶,走在巷中,恨不得每一口呼吸都是洋溢的喜色。身旁跟着的小丫头沾了半脸的糖浆,跟在他身后,小嘴不停的追问那瓶子里是什么。
他红着脸,不回答,只停下脚步擦了擦她的脸,腼腼腆腆的嘟囔,这姑且算是儿女亲家们的见面礼吧。
那天正巧是她的生日,晚间一桌丰盛的鸡鸭鱼肉。他亲自去一旁洗净了杯盏,偷偷将那壶里的酒水倒了两杯,殷勤的敬给了她的父母。
她拿筷子缠长寿面的时候,忽有许多拿枪的人从外面闯进来,二话不说打死了一个侍奉的丫头,然后那数十杆长枪皆齐刷刷的指向她的父母。
他认得那个带头的人,那不就是父亲的心腹爪牙吗。屋外起了雷声,咔嚓咔嚓,劈得他通体冰凉。
他再没有像此刻这样害怕,怕身份暴露在他们一家人面前,怕带头人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也不知是哪里一股蛮力,驱使他拖上她的手就跑出了老远。
后来谁点着了火,雷电滚滚下,火势滔滔......
他死死捂住她的嘴,藏在麦垛里,直到那帮人遍寻一圈找不到他们又匆匆去外面寻。
她小小的单薄的身子就要往火海里冲,他抱紧她,被她生生咬掉一块肉来也不肯撒手。
那个温柔美丽的女主人紧紧抱着襁褓里的婴儿,一身都是吞噬的火,那个威严果敢的男主人抱紧火舌吞噬下的妻儿,似有一把斧头烈烈劈开了喉咙。他说,平嫣,好好活着,不要报仇,不要牵恨沈家,只要你能活得舒坦开心,我和你娘死而无憾了。
那火似泼天的血,汹涌窜腾,天地仿佛被搅混了色彩。然他却能清清楚楚的看到那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他缓缓倒地之前,望向自己的那双眼。
失望,悲愤,痛恨,杀机,无奈......压得他佝偻了身子。
后来他知道,其实他们本有逃出火海的生机,却因那两杯下了蒙汗药的酒水软了力气。
他的父亲豺狼虎豹一般的心狠手辣,拿沈家无能为力,就将所有的怒气怨气发泄到了这里,领头人逼问沈钰痕的下落不得,就一把火烧了干净。
再后来他终于读懂了许北业望向他的最后一个眼神,那时他已从领头人嘴里知道他的身份。
引狼入室。
家破人亡。
他仍记得后半夜雨下得如瓢泼,火灭了,断壁残垣下,一堆堆被冲散的骨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