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和每天都一样,我睁开眼睛已经是早上十点了,本来打算五点起床看那跑步的美女呢,今天又错过了,不知道,她是否真如牛哥说得那么翩翩,牛哥要是夸女人漂亮有自己的一套话语方式,他说那个女人很翩翩,据说是他联想出翩翩起舞的嫦娥姐姐想出来的,我总怀疑他是中了哪本书的毒。他是牛哥,不是猪八戒,所以他叫人姐姐就肉麻的紧,另外,跑步的女人一般情况下姿势好看的少,大家可以看那些女长跑运动员,就会同意我这种观点。也正因为我这些推论,所以,我还是十点起床,本来我还可以继续睡下去,因为我的肚子在抗议,我需要安抚它一下,不能让它罢工,牛哥还是五点起,看他的嫦娥姐姐,确切的说,不是他的,那个女人的详细资料还没有进入牛哥的大脑内存中,他还没有机会去搭讪。
他搭讪的技术和他的成绩一样的差,所以他总想勾引我去帮他的忙,我有和女生搭讪的特长,因为我有让女人放心的老实的外表,他们总是说我是披着羊皮的狼,而且是色狼。我很喜欢美女,而且我确实有一幅善良的脸孔,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无法反驳。据说,那些被关进去的人都是在这种无法推翻证据的时候,被关进囚笼的。而我的囚笼是,这个谣言散布开来,连我们班最胖的女生看到我也会羞答答的扭动身躯,离我很远,好象我会把她怎么样似的,这让我很伤心,人的清白就是这样被断送的,不过,这也有好处,这让许多喜欢色狼的女孩子的眼神停留在我那呆滞的脸孔上。
今天,我起了个大早,五点就起床了,昨天吃的烧烤好像在我肚子里作怪,在床上和肚子战斗了好长时间,最后我败下阵来,无奈的爬起来去卫生间,被子外的冷风一吹,我的身上起了好多鸡皮疙瘩,我自己抱抱自己瘦削的双肩,去把昨天肚子里的存货都排泄出去。
回到温暖的被窝里,我却怎么也睡不着了,这时,牛哥起来了,穿上那套阿迪,离开寝室。窗外的一丝阳光透过窗子洒在我的脸上,很温暖,我决定起来了,不再辜负这美好的阳光。
翻出了我那套压箱底的校服,蹬上那双白里透黄的球鞋,我向久违了的操场走去。
这所大学的特色是:漂亮的女孩子多,色狼多,光棍也多。这里就充满了悖论,女孩子多,尤其是那些女孩子很漂亮,就成了大商场里的高档服装一样,不是平民百姓消费得起的,那些光棍们或不够英俊,或不够多金,或不够有才气。大部分女孩子就带着对这些单身哥们儿的失望投入了别人的怀抱。每到周末,学校门前总是停了各种各样或高档或中档的轿车,等待着接学校里的姑娘们。用牛哥的话说,这是一群有钱有势的畜生,玷污了他心目中的维纳斯。其实,他心中的维纳斯的胳膊是完好的,而且不是唯一的,只要姿色在八十分以上,都会成为他惦记的对象。
我始终认为:学校清晨的操场上的姑娘们和那些被宝马、奔驰接走的姑娘有着本质的不同,能从被窝里爬起来到操场上呼吸新的空气,至少,这些少女的情趣是健康的,我这也是推己及人的结论,因为我不能早起,我很懒,也很颓废,只要有机会,我就会堕落,只是老天总不给我堕落的机会。
我呼吸着久违的清晨带点甜味的气息,就像刚出浴的少女身上的味道一样,操场上,我看到了牛哥那笨拙的身影,被个束着马尾的女孩子甩在了二十米之外。
“这家伙真是衰神。”我心里暗道,要追女孩子,就要尽可能的离她近一点,再近一点,让她熟悉你身上的味道最好,当然前提是,你要洗澡,最好要掸些古龙香水。如果是清纯的少女,可能会喜欢橘子香水的味道。
我看到圆形的跑道就有晕的感觉,因为我的耐力极差,在每次期末的男子一千五百米长跑的跑道上,有个瘦瘦的身影总是缀在人群后面,让我在那些女生面前很没面子,那时的我在跑过终点的时候,马上卧倒在地上,打死我也别想让我起来,胸口象着了火一样难受,有一种不想活了的感觉。
现在我看见那圆形的跑道,那种熟悉的感觉又涌了上来,想呕吐。
我强迫自己向那个让我深恶痛绝的跑道上挪动自己的身体,不停的告诫自己:“万一那个马尾巴是个美女呢。”
我总是莫名其妙的想到些古怪的东西,看到了那女生脑后的马尾巴,就想起了《十日谈》里那个暧昧的装马尾巴的故事,我晃了晃脑袋,这要是让人家知道了,可不得了,要挨耳光的,虽然,欣赏美女是有乐趣的,可是挨美女的耳光就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牛哥那双牛蛋一样大的眼睛看到了我,放出了奇异的光彩,如果我不知道他是个坚定的异性恋者,我会被他的目光看得夺路而逃,他故意大声向我喊到:“小侯儿,你咋来了?”由于他加了个儿化音,引得操场上的目光都转向了我,我在心里问候了一下牛哥的母亲,然后,慢跑到他身边,低声道:“谁说老子不能来的,你再叫老子小侯儿,老子就叫你牛蛋。”
牛哥嘿嘿一乐,“不说,不说啦。”
这小子就这么会见风使舵,我就象鲁迅笔下的战士一样,走入了无物之阵,没有对手的空虚让我觉得有点窒息。
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牛哥向我媚笑道:“小侯,前面那女生就是我心仪了好久,但没有勇气向她表白的维纳斯,帮个忙,我请你去大排挡。”
“去上岛,我喝光你的家产。”我又露出了那种坏坏的微笑,上次我这么笑的时候,牛哥的一个月伙食费就进了我的肚子,不过,他也有生以来第一次进了酒吧,见识了什么叫深闺怨妇,所以,我认为他不吃亏。
可牛哥总是耿耿于怀,他总说自己那个月吃方便面把胃口吃坏了,以致于现在见到和面有关的食物就想反胃,他却从来不提他进酒吧的那幅像进洞房的兴奋样子,还有和一个少妇聊天时的窘相。
每当我要揭露他的无耻行径的时候,都被他中途打断,用一幅可怜相换取我的同情,他曾经对我说过,如果我把那晚上的事情说出去,他就不活了。
对于一个男人的寻死,我是不放在心上的,可我知道男人是有尊严的,所以我一直守口如瓶,正因为如此,牛哥把我当成了最可信赖的朋友。
当我提出去上岛喝咖啡的合理要求时,他又露出了蒙娜丽莎的微笑,点了点头,我知道他在拌猪吃老虎,当他露出那恶心的微笑的时候,就是他想赖帐的时候。
但我现在要相信他,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朋友本来就不多,他恰好是其中的一个。
“看我的!”我留下了简短的一句话,就抛开牛哥,去追那条马尾巴。
我数学学的不好,但我知道,两点之间,直线最短,所以我确定好我和马尾巴的两个点,然后划定一条直线,向她跑去,这就让我避开了那让给我留下心理阴影的环形跑道,而我的短跑成绩曾经破过校运动会纪录,当然,那是所有几百人的中学。
如果在别人看来,那时的我衣冠不整,校服上全是褶皱,仔细一看,还有陈年的油迹,头发凌乱,早上没梳理,眼神飘忽不定,在寻觅周围有没有美女注意到我,这样的一个邋遢男生追上了一个束着马尾,身着白色耐克运动装的女孩子,并和那个女孩子保持一臂之内的距离,据说这样的距离,是一个亲密的距离。
那个马尾巴有意无意地回了一下头,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张绝美的容颜,不施粉黛,眉目如画,我的心跳了一下,好久没有心动的感觉了,但我马上就平复下来了,对于美女,我有天生的免疫力,我的脑袋里有个根深蒂固的观念,花瓶永远是花瓶,只能看着,没有什么实际的用途,我继承了老爸的实用主义观点,并且坚定的把这种实用主义原则当作自己生活的准则。
但不能否认,她是个漂亮的姑娘,牛哥的眼力不错,在我脑袋里转着各种念头的时候,我的眼神是呆滞的,有点像白痴,这点我自己曾经对着镜子研究过,确实有点像。
她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也不象小猴儿呀?”借着调皮的风儿,把她的话送到了我的耳朵里。
美女的好奇心也是很强的,牛哥的那声公鸭嗓的尖叫竟然让我引起了这个女孩儿的注意,可惜的是,我现在留在她心中的印象是个小丑而不是个白马王子,甚至黑马都算不上。
现在我开始后悔没把我的彪马穿出来,真是后悔呀。
我冲着她露出了我很白的牙,这个微笑是我对着镜子练了好久,直到认为和发哥的笑有一拼的时候,我才放松了那张肌肉酸疼的脸。
我和她并排跑到了一起,一个男人要和女人在一起,并排是最好的方式,这可以让我们的便于交流,今天很奇怪,我和她在圆形的跑道上奔跑,竟然没觉得眩晕,有人说,女人是毒药。可是,她却是我的良药。
“你很勤快嘛。”我不经意地问。
“啊?”就知道她是这种反应。
“这么早,好多人还在温暖的被窝里呢,这还不是勤快?”
“习惯了,天天这样。”
“以后我也要养成这样的习惯。”
“为什么?”
“原来以为早起没什么好的,可是,第一次早起,就给我一个惊喜,所以,为了知恩图报,我决定以后亲吻清晨的阳光。”我随意的用了个暧昧的字眼。
她笑了笑,没说话,从她的眼睛里,我读懂了,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听懂了我对她的赞美。难得的聪明又漂亮的女人。
今天,我度过了一个难忘的早晨,让我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和眷恋。
牛哥黑着脸,找到了我,酸酸地问我那个女生的情况,我一拍脑袋,我犯了兵家大忌,对方的资料一点都没进入我的大脑内存。
牛哥吃醋的样子可爱极了,我是个喜欢恶作剧的人,喜欢酒神的那种狂欢情结,而牛哥很不幸的成了我的朋友,那就不时的要被我捉弄一下,他总是憨厚的一笑,像容忍自己的弟弟一样容忍我,所以我始终当他是我的大哥。
而现在大哥喜欢一个女人,而且改掉了睡懒觉的习惯,可以说,这是个很大的牺牲,因为我知道,在我们读大一的时候,牛哥的午餐就是早餐,而且大部分是我给他打回来的,而且,我喜欢抢他最喜欢吃的牛肉,其实,我不喜欢吃牛肉,但我喜欢看牛哥憋红了脸,还不好意思和我生气的样子。
我答应牛哥下次一定把那个女孩子的生辰八字,家世背景都给他弄来,我说过的话都会做到,我做不到的事情我从来不说,冥冥中,我觉得那个女孩子和我很亲近,象前世就认识一样,所以,我才答应了牛哥,而牛哥最信任的就是我,他开心的笑了,我知道那是发自内心的。
牛哥要是生在古代,他一定是个多情的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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