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晚自习一下课,沈雯婕就来找谭小兵,谭小兵还想做做姿态,想给她点脸色看看,可奈何,一见到她,整个心都化了,再难板着脸。
两人漫无目的的在学校逛着,最后找了条四处无人的长椅坐下。
沈雯婕说道:“中午的事情,你还在生气?”
谭小兵说道:“原本是还在生气的,可是看到你,我就不生气了。”
沈雯婕扑哧一声笑了,说道:“我是什么灵丹妙药啊?还能治生气?”
谭小兵说道:“你对于我来说,比什么灵丹妙药都管用,看到你我是心中欢喜的、高兴的,没见着你,我心中是慌乱的,见着你跟别的男人在一起,我心中是痛苦的,悲伤的。”
他准备表白,他想大胆一次,他受够了这种折磨。
“你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沈雯婕听到他的表白,心中是甜蜜的,但又是慌乱的。
她可以谈恋爱?显然是可以的。他是自己心中理想的对象?显然不是的。自己能拒绝?她怕伤了这个腼腆易害羞的男孩的心,怕自己以后心情不好,想找人聊聊天,陪陪自己,再难找到如此不带任何复杂想法,纯粹的人。
她不能拒绝,也不能答应,心情复杂极了。
“再给我点时间,我还没做好谈恋爱的准备。”
谭小兵失望了,悲伤了,沮丧了,感觉整个世界对自己都不好了,原本皎洁的月光,他都觉得是这么的刺眼。
但她随后一句话,让他又是高兴的、快乐的、欣喜若狂的。
“如果我要谈恋爱,你是我第一个选择对象。”
恋爱就是这样,可以因为对方一句话,万念俱灰,也可以因为对方一句话,觉得整个世界都是如此的可爱。
谭小兵现在简直?”
“福伯,你现在有时间吗?”
“有啊!今天你宋爷爷正好不出去。”
“福伯,那你能来接我去一个地方吗?”
“小浩说的事情,当然可以。”
“不过车子稍微开豪华点。”
“好的,没问题。”
“那我在学校门口等您?”
“可以。”
林浩在学校门口等到了福伯,但看到福伯开来的车时,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
福伯开来的竟然是劳斯莱斯幻影。
林浩快速打开车门上了车,还好学校门口这时同学不多,没人看到他。
邹雅彤挂了电话,瞧见楼下靠着奥迪a7穿粉色西装,手捧玫瑰花的男子,得意的笑了笑。
“球球,快拿上书包,我们要去上课了。”客厅中传来了邹晴的声音。
“妈妈,等一下,我肚子不舒服,我去上个厕所。”
“球球,好了没?你都上了二十分钟厕所了,还没好吗?”
邹雅彤心中暗暗着急,这林浩怎么还没过来?磨磨唧唧,真是急死人了。
正在邹雅彤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时候,电话响了,一看是林浩的电话,顿时对客厅的邹晴说道:“妈妈,我好了。”
背上书包,牵着邹晴的手,问道:“妈妈,下面那个男人真讨嫌,除了星期六星期天,每天都来,还每天都带一束花,带一束花也就算了,还每次都穿粉色西装,恶心死了。”
说起这男的,邹晴也是头痛,自己就只跟他在酒后上见过一面,这人就像是被自己捅了的马蜂一样,赶都赶不走,“别人喜欢怎么做就怎么做,这是别人的事情,我们管他干么?”
邹雅彤撅起嘴,老气横生的说道:“妈妈,如果你想给我找个爸爸哩,我也没意见,但是哩!不能是这个穿粉西装的男的,你女儿实在是丢不起这个脸。”
邹晴娇笑不已,说道:“人小鬼大,说什么哩?妈妈还没想过要给你找爸爸!”
邹雅彤眼睛一亮,说道:“真的吗?”
邹晴说道:“真的。快走了,你已经耽误很多时间了,再不走可就要迟到了。”
邹雅彤说道:“不着急,今天早上有人过来接,我们坐车去,不会迟到的。”
邹晴一阵迷惑,说道:“有人过来接?谁啊!”
邹雅彤神秘一笑,说道:“下去不就知道了?”
林浩来到邹晴楼下,奇怪的看着不远处的一个男人。
红色奥迪,粉色西装,白色玫瑰,这打扮,简直了。
他要不是亲眼见着,他实在想不出一个男人穿粉色西装是什么样子的。
福伯心中虽然奇怪,为什么小浩让自己开车来到这里接人?但作为多年的老司机的素养,他清楚的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不多时,林浩就见着邹晴牵着邹雅彤的手下来了,粉色西装男一见着邹晴,眼睛一亮,整了整西装,面露笑意,想上前迎接。
却被邹雅彤一声林浩哥哥,惊的愣在当地。
他从第一次在酒会上见着邹晴,就感觉自己恋爱了,通过多种手段打听,知道她在青山大学教书,也住在阳光小区,也知道她住在多少号房间,更知道她有个女儿,并没有老公。
女儿?并不能阻挡他追求邹晴的绊脚石。
他原本以为,像邹晴这种已经很久没有被男人滋润的女人,一定很是寂寞空虚冷。从自己每次见到她,她都穿着高跟鞋,黑色丝袜就能看的出。
像这种跟老公离异单独带着子女的漂亮少妇,他不知道已经勾搭上了多少,自然轻车熟路。而他,却也是最好这一口。
二十七八岁的少妇,独立自主,懂的东西又多,又不粘人,需求又大,这种女人,正是自己所喜欢的,玩腻了,抛弃了,也不会像小女孩那样,要死要活,自己根本就不会有什么罪恶感。
而且,这种女人,是最有味道的时候,自己拍拍屁股,她就知道该换姿势了,根本就不用再去用心调教。
他对自己是相当满意的。不仅家里有钱,人又长得不赖,他觉得很轻松就能将邹晴这种少妇追到手,可谁知,都一个月了,她竟然连正眼都没瞧自己一眼。
就是因为没瞧自己一眼,更加激起了他心中强烈的占有欲。
男人,是一种奇怪的物种,越得不到的,越想要。
有可能,这就是男人的天性吧!
来之前他想着,今天再怎么着,也的让邹晴多看自己几眼,可没想到,自己来后没多久,又来了一辆车,从车上走下了一个比自己帅气,比自己年轻,体格比自己强壮的男子,最主要的是,这人竟然比自己还有钱,座驾竟然是幻影。
不由的心中暗暗祈祷,这人千万不要是邹晴的追求者,如果真是邹晴的追求者,自己恐怕连一份胜算都没有。
见邹晴出来后,他一直用余光看这男子的一举一动,见他无动于衷,心中顿时一喜,顿时想上前献媚,可谁知可谁知她女儿竟然朝这人扑去,还抱着这人的大腿不撒手,这亲昵的就想一家人。
他沮丧的将白玫瑰藏在身后,像是生怕这人看见一般。他现在心中像是有十万只草泥马在奔腾,他真想破口大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