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生眼角一扫,发现了黑影,手里按着剑,就要冲出去看看究竟。
天一发现他要动武,连忙制止,摇了摇头,按着他的手说:“且慢,看看究竟再说。最近一段时间,是多事之秋,过了这个关键的时期,能胜利,就在此刻,不能成功,也在此刻。”
萧生听了天一的话,心里顿时就像明镜儿一般,原来有很多玄机,其中有妙处,需要慢慢体会。师徒俩闭口不言,渐渐进入修炼佳境,如同行走在半空云中,十分美妙。
再说格桑到了沙王那里,沙王一看,揉了揉眼睛,说:“你咋还没走?”
“我走了,又来了。”格桑为自己辩护道。
“哦,又来了啊!那,那,你来干什么?本王都要休息了。”他说着,旁边钻出两个年轻貌美的女人来。
“不好意思,我来得不巧了。”格桑说完,就离开了。
萧生正在修炼,刚准备离开天一的房间,马上长叹一口气,看到了格桑。天一也发现她了,连忙问:“怎么样?见到沙王了吗?”
“见到了,不巧得很,正搂着俩美女玩呢。”格桑说。
他刚说完,萧生的心猛地一抽,感到一股怒火,难以压制,声音刚才还细声细气,现在突然变粗犷了。
他一把抽出宝剑,对天一说:“真受不了,这个窃国大盗,这个伪君子,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把他杀了,替弟兄们出气!”
天一吃惊地看着萧生,总觉得他变了一个人似的,连格桑都看得目瞪口呆,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是拦着他不让去,还是让他去?
要让他去,耳城离都城有一段距离,不是说去就能去的。要不让他去,恐怕这怒气难以控制,不容易压抑,这可怎么办?
天一说:“萧生,先别动怒,是人都有变化,沙王是人,是正常的男人,都有正常的需要,夏王用的是计,沙王上当,我们怎么能上当呢?还是要想出对付夏王的办法来才好。”
萧生听了天一的话,想想很有道理,没错,夏王为了达到统治、收买、奴役他,先给他一些好处。就像钓鱼,需要鱼饵,要想套住狼,就要舍得孩子。
夏王肯为沙王花钱,是花国库里的钱,花老百姓的钱,然后将沙王的心俘虏,让沙王死心塌地为西夏为夏王提供服务,有了这个,就比什么都重要。
“比如派加勒去......”萧生一边说着,一边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那手势,看起来比较凶狠,让格桑格外开眼,她从小到大还没见到过萧生这么做。
天一十分欣慰,萧生各方面比较优秀,在分场合的时候,更注意分寸。他清楚,这所大宅院并不安全,狐狸在周围布满了暗哨,还有奸细,甚至连一片树叶,都有可能暗藏机关。
天一说:“不可。”
“为什么?”
“听说,沙王有个精灵,或者是守护者,名叫蓝莓的,是否有这个事?”天一问。
“是的。”
“那么,加勒去了,是否是蓝莓的对手?”天一疑惑地问。
“你不清楚,实话告诉您,师父!这蓝莓属于加勒的,加勒在沙王临走、被送给琅瑚大将军被作为人质前,送给了沙王。这精灵是加勒的财产。”萧生说。
加勒听了,在一旁点头,想要插话进来,可总也插不进来。
天一看出来,于是挥了挥拂尘,那飘逸的拂尘,挥舞的时候显得人特别潇洒,让人感到有一阵微微的风吹来,令人赏心悦目,感到凉爽,微风袭来,不觉得疼痛,反而觉得非常惬意。
“蓝莓蓝莓,在这之前,是加勒的,送给沙王之后,就是沙王的了,蓝莓就得听他沙王的。这叫认死理,从一而终,不信,你让加勒去一下,就明白了。”天一说。
萧生一听,心里凉了半截,意思是说,现在的所谓非同寻常,一般人,没办法来对付他。难道就这样任凭沙王堕落下去吗?这些弟兄怎么办?死去的弟兄们的亲人家属怎么办?这些人都值得关注。
天一说:“不过,要想制服沙王,他的蓝莓很好对付。”
“怎样对付?”
“蓝莓不怕水,就怕火,将羽毛丢进火里,就一了百了,可惜的没人能接近蓝莓,而且,蓝莓不会睡觉,要等到蓝莓打盹的时候,将其抓住。”
“师父,你开玩笑啊!”
“贫道是认真的,不开玩笑的。”
“你说,蓝莓不睡觉,怎么会打盹呢?”
“是这样,一般不睡觉的人,不是不睡,是睡的时间短暂,一瞬间,或者片刻,只是不容易被人察觉,因而给人的印象就是不睡觉。像那个蓝莓,是羽毛,在沙王头顶,睡觉不睡觉谁知道呢?”天一说。
萧生转念一想,真的有道理,也就不再多问。他在问的时候,关于蓝莓的很多事情,他想到了点点滴滴,看看天一偌大的年纪,要替他分析,恐怕也要刨根问底的,麻烦着呢,算了,算了,以后再说。
“师父,不知道羽毛还有什么毛病没有?这次交锋,可能会有很多问题。为了避免麻烦,师父,请明示,告诉我们一条明路,免得走冤枉路。”
“其实,是人都有软肋,是神,也有更狠的神来辖制,是精灵鬼怪,当然怕仙人,我们是修道之人,对付蓝莓,其实很简单,如果是别人,包括加勒,来对付蓝莓,可能就有麻烦。”天一说完,看看加勒,加勒惊得张开了嘴巴,半天都合不拢。
加勒非常吃惊,自己刚退敌几十万,还说不行,对于精灵,难道比对付几十万大军还难吗?
他的疑虑,让天一给看了出来,他说:“好吧,我告诉你吧,加勒!精灵和人不一样,人在自然力量面前,不堪一击;精灵不受自然的控制。反而会控制自然。你在某些方面还行,但是在读心术方面,不行。你的力量很大,这是上苍赐给你的,你要多加利用,善于利用,将来一定会让上苍喜悦,但是,对付那个蓝莓,本来蓝莓是金乌身上的羽毛,自然带有神性,要想制服,除了用火之外,就是用金乌。用火的结果,是毁灭;由金乌出面,情况会有转机。请加勒将军三思。”
“明白了,殿下的功力,在我之上,这个我承认,但是,要想战胜沙王,还是派我去比较合适,首先,我的发髻上有两根羽毛,对付一根羽毛,应该以多胜少,多数压倒少数,应该没问题,派我去,不会因此误事。我快去快回,怎么样?”加勒说。
天一摇摇头,萧生问:“师父,为什么不让去?”
“你不清楚,他去那里,沙王必定要跟着夏王了,如果不去,还要好一些,给沙王时间,让他自己醒悟。”天一说。
原来如此!天一担心的是加勒把握不好,会对沙王不利,反而让沙王铁了心要在温柔乡中混日子,久而久之,就完全成了西夏官府中的人,就没有斗志,别说弟兄们都管不了,就连自己也要沉沦,以前的抱负会付之东流,以前的豪言壮语也随风而去,以上的承诺再也找不回踪影,更别谈实践诺言了。
萧生说:“师父过虑了,沙王是喜欢斗狠的,如果不给他一点厉害,他不知道王字是怎样写的。”
“对,殿下说的是。殿下不会飞,如果会飞,恨不得马上去教训他一通,给他一顿教训,他就懂了,知道锅是铁打的,免得老是想着升官发财。”加勒说。
在这种情况下,升官发财对加勒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思,他在殿下的旗下,应该不担心官位或者官职问题,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在弯刀国,不认为当官是多么光荣的事,反而,当官不被认为是好差事,只有在**横行的国家,当官才是捞钱的好方式。当的官越大,越捞钱,地位越高,越有人送礼行贿,就不愁吃喝,因为有人不停地送礼,所送的礼,就够生活的了,温饱问题解决了,就要追求理想的问题,达到理想的地步。
天一说:“好吧,加勒,你就辛苦一趟,将他头顶上的蓝莓收回来,让他清醒清醒,不要因为傲气,将自己陷进去,不能自拔。”
萧生见天一道长松了口,心里很得意,知道天一肯定不会不管,不过,天一更懂得控制自己的血气,不轻易发怒,免得影响别人,从而影响自己。让自己从开始到结束,都给人留下好印象,同时可以造就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