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里尔和自己的儿子们痛痛快快地过了好几天,直到斯库尔与哈提都必须回去了,而希利斯与花鸟的婚礼也迫在眉睫,他们才终于依依不舍地告别——万幸,他们离开的时候正是深夜,庄园的仆人们也避免了又一次的视觉暴行——芬里尔最后还忍不住舔了哈提与斯库尔的脸,在一旁的索克……眼睛、鼻子和嘴都皱在了一起,但斯库尔与哈提来吻别他的时候,他还是接受了他们的舔舔,当然了,那个祖父能够抵抗得了孙儿的撒娇呢。
巨狼心满意足地睡觉去了,希利斯一个人回到了部落里,看到他回来,疯马才安下心来,有许多白人都拒绝与印第安人通婚,他们会强迫印第安人中的年轻女性,却不会认为她们值得平等相待——要疯马说,他们也是这么看待自己的妻子的,印第安人的战士几乎不会殴打自己的配偶,但白人会,他们在侦查或必须与白人打交道的时候,就看到过白人把自己的妻子打得哇哇叫。
要说希利斯,在三年前,坐牛还会说他是个白人,但三年后,巨狼已经真正地被疯马的部落接受了,花鸟接受了他的求婚,让许多战士失望,但他们并不认为那是一个错误的选择,因为巨狼确实是个英勇的战士,他甚至积累了足以让一个印第安战士成为酋长的功绩——主导狩猎野牛;从敌对的部落里带走一匹拴住的马;杀死一个敌人并剥下他的头皮——需要提一句的是,这张被剥下来的头皮是个白人的,他是个一个匪帮的头目,后来却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军官,他杀了许多印第安人,从男人到女人,从女人到孩子,并将他们的头皮换成整箱子的钱,既然如此,希利斯觉得,他若是被人剥了头皮,也应该没什么可说的。
于是他就去了,他在黎明到来前离去,在黄昏降临时回来,带回了他的战利品。
公正地讲,剥头皮并不是白人的首创,而是美洲印第安人延续了上千年的习俗,因为他们坚信人类的灵魂是附着在头发上的,所以当初坐牛的妻儿被剥了头皮,无论如何他都要找回来,这个法子立刻被白人学去了,在美洲还属于英国的时候,1703年,清教徒们的立法议会上就给出了这样的价码——一张头皮价值四十英镑,到了1720年,赏金提到了一百英镑一张,男人的,女人的减半,孩子的只有三分之一或是四分之一,他们还曾经宣布,这是上帝与自然赋予他们的权责与手段——这些姑且不说,等到美国独立,虽然政府从未公开悬赏过这种令人作呕的东西(无论是从道德还是从实物上来说),但就算是希利斯也知道,不公开的,大部分出自于私人名义的交易还是在进行着。
这三年的平静,也是建立在白人与印第安人的细小但从未断绝过的杀戮上的,只是在这片暂时还无法做到信息通达的大陆上,这些冲突与谋杀很少为人所知。
而且就希利斯看到的,白人与印第安人还终将有所一战,对于印第安人来说,这一战并不乐观——他们的人口被瘟疫与迁徙(1830年的《印第安人迁移法案》)消磨到了一个很低的数字,而且以往的仇恨总是让印第安人无法完全地糅合在一起,白人进入这片新大陆也有近百年了,但就希利斯所知,现在只有坐牛与疯马算是真正地联合在了一起,至于其他人……就像是阿帕切的杰罗尼莫,虽然他从很早之前就明白地宣称,白人都是言而无信的骗子,但当坐牛的使者前去与他联系的时候,他能做到的也不过是善待这个使者,却对成立联盟的事情始终闭口不提——最后使者也懂得了他的意思,只能黯然返回部落。
事实上,坐牛一开始联系的并不是杰罗尼莫,而是杰罗尼莫的岳父,酋长科奇斯,但使者到达那里的时候,科奇斯死了,杰罗尼莫做为一个英勇的战士成为了新酋长。
“那么,”坐牛问道,“那里的白人呢?”
“那都是一些无比卑劣的恶人,”使者回答说:“科奇斯的圆顶帐篷还在燃烧(按照阿帕切的习俗,死者的帐篷与私人物品都要被烧掉),他们就宣布说与科奇斯的契约无效,他们在驱赶杰罗尼莫的部落,杰罗尼莫正在号召他的战士们起来抵抗。”
“给他们一些枪。”疯马说。
“杰罗尼莫不会愿意服从你的。”坐牛提醒说。
“我不要服从,”疯马说:“只要是将白人当作敌人的印第安人,并发誓不将我给出去的武器对准我的族人,我就愿意给他们枪。”
坐牛摆动了一下羽冠,他知道疯马的意思,而且他们的枪支储备确实充足,这些都是巨狼的管家,一个阴险的白人从走私商人那里弄来的。
“那么这件事情到此为止,”野牛尾说:“婚礼要开始了。”
疯马与坐牛走了出去,疯马是部落的酋长,也是祭司(原先的祭司在上一个冬天回归到了大灵的怀抱),所以他是这场婚礼的主持人,前几天他告诉花鸟说,她可以成为一个人的妻子了,然后又代花鸟的父亲答应了巨狼的求婚,他将巨狼的马和他转给花鸟的二十匹马放在一起,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而且凭借着巨狼的力量,他们只会变得越来越富足,不过巨狼也说过,这些马将会交付给部落的战士使用,为了即将到来的战争。
野牛尾与坐牛是作为见证人的两位长者,他们三人一起出现的时候,全场的人都高声喊叫着,向他们致意,婚礼的场所已经被整理了出来,那是一个平坦的丘陵顶部,宽大,周围碧草萋萋,黄色的野麻花从里面伸向空中,随风摇摆,就像是腰肢纤细的少女在快乐地舞蹈。
疯马今天打扮的格外隆重,被染成了黄褐色的野牛皮衣边缘被修剪成鬃毛的样子,胸前悬挂着一排排的彩色珠子,珠子上方是一串染成鲜红色的羽毛,羽冠是灰色与黑色的老鹰羽毛,前者代表善意与富有,后者代表权力与神圣,他将长发梳成辫子,垂在肩膀两侧,辫子上也同样点缀着五色缤纷的木珠,他走到丘陵的中央坐下,野牛尾与坐牛坐在他左右两侧。
希利斯与花鸟都穿着白色的鹿皮衣服,带着鹿牙的项链在人们的簇拥下来到疯马的面前,跪坐下来,疯马注视着自己的妹妹,他是从她还是一个小婴儿的时候看到她成为一个女人的,而希利斯,这个白人,也是他从一个孩子看到现在的,大灵让他们相见,并且成为朋友,虽然那时疯马并不知道他还会成为自己妹妹的丈夫——他必须承认自己现在心中千头万绪,不知该如何表达……好一会儿后,他才向大灵祈祷——在一片寂静中,疯马点燃了野牛的粪便与一些草药,并不难闻的草木焦香伴随着烟雾升起,疯马闭着眼睛,轻而清晰地向大灵述说着正在发生的事情——巨狼是个白人,但他同时也是一个印第安人,疯马祈求大灵能够如同庇护每一个印第安战士那样庇护他,赐予他与花鸟新的生命,让他们的孩子如同巨树那样健康顺遂的成长,然后是坐牛与野牛尾,他们可以说是在祈祷,也可以说是在祝福,最后疯马用这堆火焰点燃了自己的烟斗,将它举在身前,旋转了一周后,深深地吸了几口,然后交给坐牛,坐牛吸了几口,交给野牛尾,野牛尾吸了,交给希利斯,希利斯再交给花鸟,之后是与他们亲近的家属和亲人——婚礼的现场,人们盘坐成三圈,中心是疯马,野牛尾和坐牛,还有希利斯与花鸟,老人围绕着他们,老人外侧是战士,妇女和儿童在最外面,每个人面前都有碗和餐具。
之前希利斯猎到的麋鹿是一头强壮的雄性麋鹿,它的角就像是一棵蓬勃生长的树木,它站起来的时候能够有一个成年女性那样高,体重毫不逊色于一头成年的野牛,在婚礼之前白尾鹿已经带着部落里的女性把它处理干净,肉和野生的谷米一起煮,现在已经酥软无比,放些盐就可口无比,鹿肉粥由希利斯与花鸟献给疯马,然后由疯马分在几个小桶里,再由白尾鹿和其他女性分给在场的每一个人。
除了这些,还有玉米,豆子和野牛肉,不管是谁,爱吃多少就能拿多少。
篝火点燃,吃饱喝足的人们开始围绕着熊熊燃烧的火焰舞蹈,此时希利斯与花鸟已经被送入了他们的帐篷,接下来将会是他们这一生最美好的回忆。
白尾鹿赶走了聚集在帐篷外的孩子,但几分钟后,帐篷里传出了一声惊叫,然后希利斯走了出来,他的手里抓着胖乎乎的白野牛,这个强健的不像是个女孩的小混蛋,聪明的一早躲在了帐篷的木箱里,而不是和其他孩子那样躲藏在帐篷外面,但希利斯的嗅觉与听觉都不会让他忽略帐篷里的第三个人。
希利斯回到帐篷里,帐篷里没有灯火,什么也看不见,他想起这是他第三次和花鸟单独在一个黑暗的帐篷里。
他循着急而轻的呼吸声,与灼热的温度走了过去。
花鸟与他同时伸出手,他们紧紧地契合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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