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余欢早早地搭车去了周肃尔的工作室。
为此精心准备的舞蹈完全没有用上。
只因周肃尔出了考题——《艾丝美拉达变奏》。
巧了,前不久,余欢刚刚跳过,穿着祁北杨亲手设计的那条黄裙子,拿了二等奖。
里面有一段高抬腿踢鼓的动作,算是难度稍微高一点的;有些基本功不好的,等到题目一出来,立刻就泄了气。
跳舞的签是随机分的,余欢正好排在赵锦桑后面。
赵锦桑有两日没来学校了,两人的号码都比较靠后,相挨着坐,突然,赵锦桑低声说了句对不起。
余欢脑海中的小人正在一遍遍地翘起腿去踢那个鼓,被这句话敲了个粉碎。她转过脸,一眼就看到赵锦桑亮晶晶的眼睛。
余欢有些懵:“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赵锦桑有些羞愧:“……上次你鞋里的钢针,是我放进去的。”
余欢更懵了,短促地“啊”了一声。
哎?
老实说,余欢不是没有怀疑过赵锦桑。
虽然余欢自认为人缘不好,但若是说的上最讨厌她的,也只有赵锦桑了。
韩青青都听到了那些祁北杨喜欢上她的谣言,余欢不信赵锦桑没听过。
余欢惊讶的是赵锦桑竟然主动承认了。
不管怎么说,这都不是件好事啊。
赵锦桑别过脸去:“你是不是特别不喜欢我?”
“还可以吧,”余欢诚恳地回答,“如果我现在说喜欢你的话太虚伪了,我不是受虐狂。”
赵锦桑哼了一声:“正好,我也不喜欢你。”
余欢笑了。
她现在突然发现,赵锦桑其实和小孩子一样。
喜欢的东西就要拥有,拥有了之后就迫不及待地给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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