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体内异变
夜幕降临,天色已经完全黑暗。
寂静的旷野之内,一条柏油马路弯弯曲曲的向着远处延伸而去。
由于地理位置比较偏僻的原因,马路上一片黑暗,根本看不到任何车辆行驶。
此时,路边的草丛之内,窸窸窣窣的传来一阵踩踏的脚步声,片刻之后,一个脸色苍白的年轻男子,满头大汗的爬上了柏油马路,当场就虚脱的躺在路边,大口大口的喘息个不停。
躺在路边休息了片刻,杨铮就努力的克服懒惰,艰难的坐了起来。
两个小时之前,他将那彪型大汉的能量之心提取之后,便马不停蹄的离开了那里。
因为,杨铮觉得自己刚刚和他们连番恶斗,刺耳的枪声,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到时候,要是一旦有人赶到现场,发现尸体和打斗的痕迹之后,很有可能会报警。
一旦引来警察,杨铮的处境会很麻烦,所以,他只能以最快的速度逃离了。
再说了,最让杨铮担心的不是警察,而是那瘦小汉子的其它同伴。
既然他们能够使用热成像生命搜索仪来搜索自己,很显然,他们肯定还有其它同伙,只是那些人距离比较远,短时间内赶不过来而已。
彪型大汉体内的那颗能量之心,果然能量充足,效果明显。
就在杨铮将它的能量提取完之后,他便感觉自己的伤势,恢复的速度,非常明显。
当时,他怕自己胸口插着根竹竿上路,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所以,他当场做了一个非常冒险的决定,将插在身体内的半截竹竿,咬牙拨了出来。
说实话,那个过程非常痛苦,非常惨烈,可杨铮还是凭借非人的毅力和忍耐力,顽强的扛过去了。
杨铮到现在都非常清楚的记得,当竹竿从体内拨出来的那一刻,鲜红的血液,仿佛像利箭一样的从伤口飚射出来,那副画面,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幸好,他赌对了。
除了拨出竹竿的那一下血液流出的比较多之外,之后的短短几分钟时间里面,他的伤口处的血液,迅速的凝固,很快就止血了。
同时,在他体内,似乎有无数道滚烫的热流,不断的游走于伤口周围,这使得伤势有了很明显的好转。就这样,见伤势有了好转之后,杨铮果断的离开了那里。
刚刚在柏油马路上躺了半刻,湿漉漉的衣服上面沾满了尘土草屑。
为了使自己显得不那么引人注目,杨铮在经过一条小沟的时候,将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把上面的血液等污物冲洗的很干净,此刻,要是不特别仔细观看,很难发现衣服上面沾有血迹,顶多就是在T恤的胸口那里,破损了一个拇指大小的窟窿眼。
坐在马路边上,休息了大概不到十分钟,杨铮也恢复了点体力,当下他便继续站起身来,沿着马路向前走去。
其实,杨铮也不知道这条柏油马路到底通往何处,但一般像这样的柏油马路边上,多多少少会有一些村镇之类的街道聚集点。
只要在马路边上遇见街道,杨铮就可以好好休息一晚,然后顺便填饱早就空空如也的肚子。
拖着沉重的步伐,在马路上步行了不到百米的距离,身后忽然传来一道灯光。
杨铮转身一看,发现是一辆汽车所发出的车灯,见此情景,他很是激动,急忙停了下来,不断的朝着汽车挥手。其实,他心里也很矛盾,怕再次上错车,像下午那样陷入险境,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自己身体有些虚脱,而且早就饿的不行了。
如果能够早点离开这里,他自然无比乐意,他可不想饿死或者饿晕在马路边上,那样对自己来说,会更加麻烦。
老远的,汽车内的司机,就看见了招手的杨铮。
“咔”的一声刹车,汽车就在杨铮的身边停了下来。
杨铮看了看,发现这是一辆咖啡色的五菱宏光S。
随着车窗被慢慢摇下,杨铮发现车里就一开车的司机。
司机是个年轻人,大概最多二十来岁,染得一头黄毛,身上穿着一套廉价的迷彩服,迷彩服上面沾满了许多油漆和胶水,看他这身打扮,应该是个做油漆的工匠。
黄毛吊儿郎当的看了杨铮一眼,露出几颗大黄牙,道:“要搭车是吧?”
杨铮点了点头,道:“兄弟帮个忙呗,我给钱。”
黄毛道:“我只去前面的镇上,其它地方我不会去,不知道你要去哪里?”
杨铮想了想,道:“那我就跟你到镇上下车就行了,不知道多远。”
黄毛道:“四五十公里。”
“多少钱?”
“你随便给个三五百块吧,不要给多了,给多了我是不会收的,我媳妇说了,做人要厚道,要多做好事多行善,这样以后才会有好报,赶紧给钱吧,我还赶着去喝酒呢。”
杨铮一脸黑线,强忍不悦道:“你这也太多了点吧?就算是打出租车,也才一公里两块钱,折算下来顶多不过一百块钱。”
黄毛拽兮兮的晃了晃脑袋,道:“嫌贵,那你就打出租车呗。”
“你怎么趁火打劫,这里到哪去找出租车?……”杨铮差点被对方的话噎死。
黄毛两眼一翻,道:“你也知道这地方没出租车来,那还说那么多废话干嘛,傻嗨!”
眼见对方是吃定自己打不到车,所以才趁火打劫,坐地起价,杨铮心中虽然恼火,但无奈之下,还是做了一回被宰的肥羊。
杨铮肉痛的从钱包内掏出五张红牛给了黄毛,然后便拉开车门,坐上了副驾驶的座位,这时候,黄毛便得意洋洋的启动车子前进了。
见杨铮一脸郁闷的表情,黄毛撇了撇嘴,以一副极具同情心的口吻训斥道:“你有什么好郁闷的,你应该感到高兴的才对。刚刚在前面,就有两个人拦车,说要给我一千块坐车,我都没答应他们,看你可怜才载你的,收你三五百块很多吗?”
杨铮没好气的道:“那你怎么不载他们,赚取他们那一千块呢。”
黄毛摇摇头,道:“刚刚那两个叼毛不是什么好鸟,手上和脸上尽是刀疤,我怕他们想拦车抢劫,所以没有搭理他们。”
“那你为什么肯让我上车呢?你就不怕我也可能是拦车打劫?”杨铮好奇的问道。
黄毛斜着眼睛看了杨铮一眼,不屑的道:“你这么瘦,又是空手,我要打翻你,分分钟的事情,有什么好怕的。”
鄙视,这是红果果的鄙视,得知黄毛的这个奇葩理由,杨铮哭笑不得。
想起黄毛刚刚说的那两个想要搭车的人,手上和脸上尽是刀疤,顿时,杨铮心中一动,暗暗担心了起来。“难道,刚刚黄毛在路边遇见的两个人,是瘦小汉子他们的同伴,也是来搜索自己的?”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他今天就是太走运了。
幸好黄毛没有搭载他们,否则,他们在车上肯定会碰见自己,到那时,自己估计就没那么好运脱身了。
想到这里,杨铮深深的看了黄毛一眼,顿时觉得他没那么讨厌了,至于那五百块钱的天价顺风车费,杨铮也懒得去计较了。
由于地势偏僻,加上又是夜晚,所以马路之上基本上没有车辆行驶。
黄毛的驾驶技术很不错,车子开得很快,但杨铮坐在车内却感觉到很平稳,远远不像以前坐自己大哥杨安的车一样,颠簸的厉害。要知道,杨安也是买的五菱宏光S。
坐在车内无聊,而且开车的黄毛好像是一个嘴巴闲不住的话唠,一路上,他总在叽叽歪歪的说个不停,反正不管杨铮有没有回应,他一个人都能说的吐沫横飞,津津有味,直把杨铮佩服的五体投地。
从黄毛的口中得知,他是这一带的本地人,说话也带着比较浓烈的岭南口音。
据他所说,他家住在前面的镇上,父母在街边开了一家小卖部,之前一直在远城做事,今晚一个发小过生日,所以赶着回来凑热闹的。
黄毛问杨铮怎么会跑到这里来,杨铮随便编了些借口忽悠了过去,黄毛这家伙看似精明,其实也没多少心眼,更不会对杨铮起疑心。
突然,正在开车的黄毛,来了句莫名其妙的话,“兄弟,我看你火气比较旺啊,得去找个地方泄泻火才行,晚上要是有需要的话,打我电话,到时候我们一帮兄弟会去洗桑拿,带上你就行了,不过车钱还是得另付喲。”
杨铮愣了愣,道:“洗桑拿就算了,那种地方我不喜欢去,再说了,你哪里看到我火气旺?”
黄毛一脸坏笑的看了他一眼,神情猥琐的道:“你看你脸上长满了痘痘,肯定是憋了好久吧。”
听闻此言,杨铮急忙伸手在脸上摸去,顿时,脸色巨变。
透过车窗的玻璃,杨铮发现自己倒映在里面的脸庞之上,突然长满了一颗颗黄豆大小的红色痘痘。
当下,他大吃一惊,因为在中午的时候,他分明记得脸上很光滑,根本就什么都没长。
既是如此,那此刻脸上的红色痘痘,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难道,这又是X-90变种基因的某一种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