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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偏执少帅心尖撒个娇13(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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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换件衣服,待会儿和我出去一趟。”

林慕年顿了顿,看了沈捷一眼,怕他多想,又补充了一句:“现在都是爷身边的保镖了,穿成这样怎么跟爷出去?”

说着,没给沈捷多想的机会,林慕年就伸手拉着他进了侧厢房。

一打开衣柜,里面安置的衣服起码得有二十套起步。

这些都是林慕年按照沈捷的身高尺寸和适合的风格给他定做的,每一套他看着都挺满意的。

不过嘛,看着是一回事儿,衣服只有上身了才能真正看出价值效果来。

给他挑了一套浅灰色长衫出来,递给他:“喏,去换上。”

当然,正常保镖都是穿那种一板一眼的黑色制服的。

之所以给他挑长衫,主要是林慕年想看。

沈捷拿着衣服走到屏风后换了,大概是因为不习惯穿这样的衣服,出来时显得有些拘谨。

不得不说,人靠衣装还是有点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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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身长衫穿在沈捷身上,倒真有几分民国美男那斯文俊逸的意味了。

果然,好看的衣服穿在好看的人身上,就会让人产生一种想要将这身衣服从他身上扒下来的冲动。

沈捷有些局促地说:“少爷,我穿这身是不是显得很奇怪?”

这样的衣服,他只见过那些文化人先生穿过。

他做苦力活做惯了,平时穿的也都是那些便于做活的,这样文绉绉的衣服穿在他身上,总觉得很不自在。

林慕年清楚沈捷此刻的拘谨局促,是源于他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做着下等活而不断积累的自卑感。

但他不需要他在他面前自卑。

他家的大美人本该是闪闪发光、受万人瞩目的。

既然生活将他改变成了现在这样,那他就试着将从前那个他找回来。

林慕年走了过去,帮他系好那颗没系好的扣子,笑说:“不奇怪,很适合你。”

听他这么说,沈捷心里的那点不自在感似乎就少了很多。

林慕年想到昨天听沈钧、沈芸两个小孩说,沈捷像他们那般大的时候,曾是远近闻名的神童。

那时候他双亲尚在人世,虽然日子清苦,但还是坚持让他上私塾。

他的功课一直很好,遥遥领先于其他同龄人。

本是状元之才,奈何时局混乱,战火绵延,而双亲又早早病故,让他不得不放下手里的书本。小小年纪就得去码头做苦力,靠赚取那点微薄的工资奉养一家老小。

至于读书,对于他来说已经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了。

思及此处,林慕年问他:“你有想过,以后要做什么吗?”

对于这个问题,沈捷心里其实是有答案的。

曾经的他,想过做个教书先生,办一间私塾,收留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传道受业,引导他们走正轨。

只是现在的他,连养活一家老小、独善其身都尚且吃力,更别说其他了。

所以心里的这个答案,沈捷最终还是没有说。

“现在说以后多少还是有些不切实际,我只想先做好当下的事情。”

而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尽职尽责地做好少爷身边的保镖,护他周全。

林慕年清楚他心中的顾虑,便说:“男人最忌妄自菲薄,庸人才会满身顾虑。有些事情总要尝试一下才知道做不做得成。何况现在正是个风起云涌的时局,只要能把握住机会,一朝际会风云,终有化龙的机会。”

沈捷默了默,显然没想在这件事情上继续下去,于是提醒林慕年:“少爷,您刚才不是说有事要出门一趟吗?”

经他这么一提醒,林慕年这才想起今天确实有事。

他之前看中了一块商铺,由于前段时间都在苏城,就一直没抽出时间过去同中间人商议过。

他今天得去一趟,最好是能一次性把那块商铺买下来。

瞧着沈捷现在就差一个合适的发型了,于是拉着他坐下。

沈捷不明所以,不解地看着林慕年,问:“少爷,你这是做什么?”

“坐着别动就是。”

林慕年说着,又从柜子里找出一块布披在他身上,又从抽屉里拿出一面镜子、剪刀和梳子。

他按着沈捷的肩膀,让他面向镜子。而他则站在他身后,有模有样地给他剪发。

沈捷从镜子里看着身后,看着那一双白皙纤细的手在自己的发间穿梭,感觉到他柔软的指腹轻轻按压在他头皮上的触感,耳尖红了红。

……在他老家那边的习俗里,一个男人的头发,除了至亲,只有妻子才能动。

这些年来,他的头发大多都是自己动手收拾的,也就是在自己的手不方便够着的地方,才会让祖母帮他。

林慕年眼尖地瞥见他的耳朵变得越来越红,不由挑眉,而后收起剪刀,俯身靠在他耳畔轻吹了一口气,低声说:“不就是给你剪个头发嘛,想什么呢,耳朵红成这样?”

这下沈捷不仅是耳朵红了,连着脸颊到脖子都红了一片。

在林慕年往他耳边吹气的时候,他像是只被踩到脚的兔子一样,下意识转过身。

由于两人之间的距离极近,因此他转身时,鼻尖刚好轻擦过林慕年的。

两个人的距离瞬间就变得暧昧了起来,彼此的呼吸不自觉交互在一起,互相能清楚感受到对方的气息。

沈捷感觉到唇瓣有些干涩,下意识地滑动了一下喉结,看着近在眼前的人,心里隐约生出几分期待。

林慕年险些没忍住顺势亲上去,但想到自己现在是要欲擒故纵的,于是故意往前了一些。

在他即将要吻上去的时候,沈捷下意识闭上眼睛。然而预想中的亲吻并没有落下,只是脸上轻拂过一抹柔软。

他怔然地睁开双眼,只看见少年很认真地用手帮他把不小心沾在脸上的细短头发拿掉。

大概是因为预想中的事情没有发生,竟让他感到一丝期待落空的失望。

但同时又为自己这荒唐的想法感觉到懊恼羞惭。

他究竟都在想些什么?

林慕年看着镜中,将他此刻的反应表现都看在眼里,微不可查地勾了勾嘴角。

要引鱼儿主动来吃饵食,就得饿它几顿,等它忍不住了自会主动向前。

要不然总由他主动投食,鱼儿都吃饱了,哪里还会上钩呢?

林慕年的手艺不错,不出多时就给沈捷剪了一个清爽好看、却又不失俊逸斯文的发型,很衬他的外形气质。

结束后,沈捷看着镜中仿佛脱胎换骨的自己,险些要认不出。

林慕年显然很满意自己的杰作,越看越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平平无奇的理发小天才。

瞧见大美人看着镜子怔愣的样子,林慕年笑说:“怎么样,我的手艺不错吧?”

沈捷点了点头。

“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林慕年拍了拍他的肩膀,自行出了房间。

沈捷见状,连忙跟上,走到他身后的位置,不近不远地跟着。

从沁景园出来的一路上,沈捷都没看见林七的身影。

想到他平时都是在林慕年左右的,今天却没看见,难不成是因为自己的缘故?

“少爷,怎么不见林七?”他不想因为自己而连累别人丢了差事。

“我让他去粤城替我办些事,今早就出发了。”

林慕年说着,忽而像是想到了什么,故意补充了一句:“林七从小就跟在我身边,等同于我怕的左膀右臂。我不方便出面的事情,由他去做,我再放心不过。”

闻言,沈捷敛眸,不由羡慕起林七来。

羡慕他可以那么早就待在少爷左右,还在他心里有着那般重要的地位。

少爷认识自己才不过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就待自己这般好,甚至还……

林七在他身边待了这么多年,那岂不是……

想到这里,沈捷及时停止,摇了摇头。

他又在胡思乱想什么呢?

林慕年说这话本来是故意想让他吃醋的,但他怎么觉得说完后,反倒又让沈捷本欲探出的触角又缩回去了?

一路上,两人相对无话,就这样来到了临江一处洋人开的咖啡馆。

由于早有预约,进了门后,侍应生就直接带着他们上了二楼的包厢。

包厢里坐着一个大胡子外国商人,正是林慕年这次要来见的客人,史密斯先生。

由于南方局势动荡,他这段时间打算卖了港城这边的商铺,然后带着家人回国。

而他手里的那块商铺出于港城最繁华的地段,本来是各家都在争夺的,之所以愿意给林慕年这个竞标机会,主要是因为有约翰这层关系。

史密斯和约翰原本是同学兼多年老友的关系,经约翰在中间牵桥搭线,自然而然地就有了这次的机会。

林慕年淡定从容地在史密斯面前坐下,转动了一下拇指上的扳指,不动声色地面对着史密斯的打量。

史密斯只知林慕年是个戏院老板,这会儿看见真人,他不禁有些怀疑,这个看起来纤弱地仿佛一阵风就能刮倒的少年,是否真的有能力接下他的商铺。

林慕年只是外表看着年轻,内里可是住着一个几万岁的“老妖怪”灵魂,自然不会因为这样一次商议交谈而露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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