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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文的极品小姑(五)(1 / 1)

晚饭过后,是一家子最悠闲的时候。

何氏在厨房里烧洗澡水,陆建雄和陆秀英两人在院子里纳凉。陆大给一双儿女组装木马,陪着他们玩耍。

此时,陆溪拿出今天从邮政局拿回来的信,走到院子里,说道:“爸,妈,今天我从邮政局拿回来三哥的家信,我这就读给你们听。”

“快快。”陆建雄瞬间认真了,催促,“这小子,多久没给家里寄信了。也不知道多久能回来。”

就连陆秀英也收起悠闲的神色,凝神静听。

相比起没良心的老二,他们最挂念的就是这个小儿子。

虽说当人民子弟兵是光荣的,但这一离家就是一年半载的,怎么能不想呢?也不知道他饿着没有,冷着没有,从小在身边养大的孩子突然离开这么远,最难适应的可能就是当父母的。他们真是日日夜夜的挂心,小儿子身边没有个嘘寒问暖的人关心,都不知道过得好不好,只能靠着这偶尔寄回来的信,聊做安慰。

就连陆大都停止玩耍,然后带着两个孩子排排做好,嘱咐道:“你们三叔来信了,仔细听,以后要像三叔一样,做个光荣的战士!”

“好!”两个小孩立刻将身体站得笔直,异口同声。

陆溪清清嗓子。

轻快的声音在院子里响了起来:

“亲爱的爸爸妈妈,哥哥妹妹,嫂子侄子,展信佳。

感谢部队的扫盲班,我现在能认识更多的字,不用拜托班长帮忙就能给你们写信了。我在部队里过得很好,战友们都很有爱,班长也很负责人。

首先,要告诉你们一个坏消息,如今我已经入伍快三年了,班长问我退伍要干什么,我回答说还想继续当兵!我知道,这个决定应该先跟你们商量,但我还是先写了申请,对不起!

然后,再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去年没有年假,过年都回不来家,我今年可以回去了。我有一个战友,他父母双亡,家里的长嫂和哥哥对他不好,过年没有去处,所以,我正式向爸爸妈妈提出申请,我邀请我的战友来我们家过年,希望爸爸妈妈同意!

最后,希望爸爸妈妈身体安好,希望妹妹学业有成,希望哥哥嫂嫂再抱俩!

你们的儿子:陆地。”

何氏和陆大两人红了脸,陆秀英和陆建雄唉声叹气了两声。

果然还是因为信里陆地说的继续留队伤心了。

只是他们明白事理,知道不能和国家抢人,不能因为自己的一己私心,耽误了孩子的前程,心里面再难受,也只能接受了下来。

陆建雄说:“罢了罢了,他想继续当,那就继续呗。还能咋地?”

“是不咋地。”陆秀英说道,“问问能不能有家属随军,我去照顾他一阵子?一个大男人,在外头怎么照顾自己?”

说着说着,话题忽然拐弯转到了三哥陆地的终身大事去了。

老两口稍微商量了一番,决定寻摸个好姑娘,让陆地结婚,也好成家立业,能安定下来。

家里三个小子,老大已经有两个孩子了,老二给人当上门女婿去了,就只有老三没有着落。

老两口说着说着,开始说起哪家的闺女好,哪家的闺女能干,因为意见不同,差点还吵起来。

陆溪便默默隐退了。

她非常害怕,结婚这把火会烧到自己的身上,要是陆地的终身大事也定下来,就一定要轮到她了。

……然,陆溪也没想到,这火,居然还真能烧到她身上来,还来得那样快,那样猝不及防。

-

陆地除了给家里写信之外,还寄了不少东西回来。

在部队里几乎用不到什么钱,他又是光棍汉一个,什么都不舍得买,生活也简单得很,没什么要花钱的兴趣爱好,所有的津贴都攒下来,往家里寄。

他攒了几个月的津贴,有一百来块钱,除此之外,还有粮票肉票。

他的票是划拨票,也就是全国都通用的票,十分好用。钱和票自然是陆秀英收起来,她掌家还算有道,能把这一家子打理得井井有条,所以没有人说什么。

私底下,陆秀英偷偷给陆溪塞了五块钱,说这是这些天来的伙食费,该补上了。

不管陆溪说什么,陆秀英还是看不得陆溪为这个家付出太多,累要累家长,小孩子天天忙这忙那,还给家里花钱,像什么呢?

陆溪推辞不过,只好收下了。

余下的所有钱,陆秀英都藏起来了,自己都没舍得花。

以后老三娶媳妇,大娃二娃上学,处处都得要钱,一分钱要掰成两半花才行,可千万要精打细算。

趁着天光还好,陆秀英和陆建雄让陆溪给陆地回信。

两个老人家,你一言我一语,基本上说的都是让他早点回来,小心照顾自己,注意身体,多穿衣服多吃饭之类的,琐琐碎碎,事无巨细。

他们还答应了,让陆地将他的战友带回来。反正现在就是大家庭,家里人口不少,再多一个人,能算得了什么?

再加上那是陆地的好友,陆秀英和陆建雄天然对他有好感。

两个老人家说完了之后,陆溪想了想,在信纸后面,自己加了一段话。

她想买自行车,不知道能不能搞到票,说不定三哥有门路呢,陆溪就在信里面提了一嘴,还打趣了二哥两句,说不会让他白干活的。

写完之后,信就只等着寄出去了。

这个任务,自然是落到陆溪身上来。

信自然是越早寄出去越好,所以写完之后,第二天陆溪又去村长家借了自行车。

因为这一次不需要卖东西也不需要排队买东西,所以陆溪去得稍微有点晚,没像前几次那样,天蒙蒙亮就出门,等到她出门的时候,天光已经透亮了。

陆溪一进门去,就正好迎面撞见一个人站在村长家里。他面红耳赤,手足无措,看到陆溪更像是受惊了一下,脸色顿时通红。

这个人,正是赵庆宇。

陆溪也在看着他,面上的笑容僵住了。

虽说她无所谓什么,但在这种地方,能避嫌还是要避嫌的。

所以除了那次还钢笔之外,陆溪就再也没有去找过赵庆宇,在她有心规避之下,两人也再没有见过面,没有独处过。这一次这么正正的撞上,倒使得两人都措不及手了。

陆溪本想直接走掉,但想了想,又觉得没有必要。

有道是身正不怕影子斜,她清清白白,总不能空口白牙就让人诬赖了去。要是真得躲躲藏藏的,说不定还让那些好事之人觉得她心里有鬼,又到处去传一些没有根据的坏话。

是以,陆溪只是在淡淡的瞥了赵庆宇一眼的时候,微微点头,权当做打招呼,然后,很快就把目光挪向村长媳妇身上去,笑盈盈道:“婶子,不好意思,又来麻烦你了。我爸妈说让我去给我哥寄封信,今天还要借用一下你们家的自行车。”

陆溪道:“要是婶子有什么需要买的,都可以让我捎回来。”

村长媳妇这阵子可喜欢陆溪,再加上她这阵子想着帮陆溪说亲,正在想找机会拉红线,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老天就把两个年轻人送到一块去了,果然是有缘,她脸上的笑容灿烂得像朵花儿一样:“哎呀,这不巧了吗?刚才赵知青也来找我借车,我已经借给他啦。不过你们可以一块去呀,小溪啊,你坐后座不碍事,赵知青力气大,载得动你!”

赵庆宇脸色一变,嘴唇一抿,他看了陆溪一眼,一张唇,却罕见的没说什么,也没有气急败坏。

面对这么明显的撮合,他居然没有生气?

要知道,以前的赵庆宇可是把陆溪当成是洪水猛兽,一看到她就像看到了狗皮膏药一样,脸上满脸写着抗拒。那种排斥的情绪,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也就只有原主这种恋爱滤镜两米八的人,才不知道赵庆宇对她的恶感。

陆溪也正是知道这一点,所以才尽量不出现在他的面前,不惹人烦的。

陆溪奇怪的看他一眼,目光没有多停留,也没有过多的探究他的心理,只迅速的拒绝道:“还是不了,既然这样,我就明天再来吧,麻烦婶子了。”

嘴角挂着尴尬而不是礼貌的微笑。

又对着赵庆宇点点头示意,算打招呼,话都不搭一声,然后转身就走。

村长媳妇怔了一下,嘀咕道:“这闺女怎么这样?”

没人能回答她。

此时,赵庆宇的面色是说不出的难看。

他后牙槽狠狠的咬了一下,心中无端的变得不是滋味起来。

是,他承认,他以前是瞧不起陆溪,觉得一个村姑只会耽误他的前程,所以在这个姑娘一个劲儿的贴上来时,他很是排斥,所以就一直拒绝她,也不想和她产生交集。

可是,近些日子来,陆溪再也不缠着他了,也不会看到他就亮眼放光——她就是看到他了,也假装什么都没看见一样。赵庆宇甚至怀疑,她把自己当成了空气!

赵庆宇能感受到这种落差,偏偏他诉说无门,因为这正是他以前所求的——让陆溪离自己离得远远的。如今正好是心想事成,他应该开心才是,可事实却不是的。

一开始,赵庆宇努力排解心中的不愉快,努力抚平所有的心思,觉得只是男人的劣根性在作祟。可当他以为能控制住自己时,村长媳妇忽然向他提了一嘴,说陆溪这姑娘挺不错的,很看好她,同时也有别家的适婚男子在询问陆溪,甚至已经有人找上门来,要找村长媳妇当媒人。

一听到这个消息,赵庆宇整个人都不对了。

他傻愣愣的,很快意识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在他为陆溪的一个聘聘婷婷的背影心猿意马时,同时也有别的人在虎视眈眈。如果不主动出击,努力一点,那么花落谁家还真不一定。

一时之间,赵庆宇的面色无比复杂。

村长媳妇看出来他的心事,顿时就取笑了,说,陆溪这姑娘以前那么看重他,喜欢他,黏着他跑,其他人都知道,明显陆溪的心是偏向他这里的。要是他有心,还怕拿不下来?

赵庆宇听懂了她的暗示,心中的结顿时一松,忽然意识到,既然心有不平,就该去追求,免得错过。

可还没当赵庆宇和村长媳妇商量好该怎么做时,陆溪就来了。

赵庆宇乍然一见她,如见春风,正欣喜于和她的相遇,却没想到,陆溪转头就把他忘了!

她完全不在意他了!

这种漠视的态度,比仇视更令人难受。

她能一脸淡定的和他相处,说明她是真的放下了,然而他,却才开始上心。

赵庆宇不甘心,看着陆溪离开的背影,爆发出强烈的不满,他追了上去。

陆溪只听见身后自行车的的铃声随着凹凸不平的路面震动,发出叮铃铃的声音。回头一看,是赵庆宇追上来。

她想给他让路,却不想赵庆宇在她身边停下来。

停下来干嘛?

陆溪奇怪。

“你,不进城吗?”赵庆宇问。

“进,明天进。”陆溪一边说着,一边默默和他拉开距离,免得别人看见了说闲话。

她的动作不小,赵庆宇当然察觉到了,他心中没来由的火大,忽然冷嘲热讽道:“这个时候倒是知道分寸了?”

陆溪:“??”

没事冲她发什么火?

陆溪撇嘴,没辩解什么,再一次为原主收拾烂摊子,说道:“对不起,以前我是不懂事,给你添麻烦了。但这种事情,对你们男的来说根本不算事情吧?你们不是很享受女孩的追捧,然后把这个当成炫耀的谈资吗?”

所以,到最后,赵庆宇确实没怎么被影响,倒是陆溪的名声烂掉了。

这个社会,从古至今,对男性都十分宽容,但对女性却一直十分苛刻。

陆溪道了歉,又不软不硬的怼了一句,赵庆宇却分毫不敢反驳,因为陆溪说得都对。

他确实曾经因为别的女孩对他的关怀好感,感到洋洋自得,甚至在好友嬉笑着提起时,不去反驳,只是默认。

赵庆宇心中更觉复杂,他抿紧了嘴唇,但是他可以肯定的是,他并不想看到陆溪现在这样。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不是——”赵庆宇也说不下去了,刚刚心里明明不是这么想的。他恨自己的嘴笨,恨自己一句好听的话都说不出口。

无奈,他只得生硬的转移话题。

“你不是要进城吗?可以跟我一起去,你坐后座。”赵庆宇道。

坐后座?开什么玩笑?

哪怕是在现代社会,这种前后座的亲密关系,一般只有情侣吧?更别说现在还没开放的年代了。

这不是故意落人口舌,让人捕风捉影吗?

陆溪才不干这种傻事呢。

她很快就明白了村长媳妇刚才那番话是什么意思——是想给她和赵庆宇拉红线吧。

可她没想到,赵庆宇居然也是一副乐见其成的样子,居然还说要让她坐在他的车后座?

陆溪抗拒极了,想也不想的拒绝,她的话也直白,“不用了,这样影响不好。我以前麻烦你,以后不会了。”

说完,她转身就跑了,害怕多跟他说一句话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而那头,村长媳妇见陆溪走得很快,没有那个意思,立刻知道陆溪对赵庆宇的态度是什么样的了——

看来,她是拉错红线了。

村长媳妇登时后悔了起来,早知道陆溪对赵庆宇没好感,她就不乱说话了。

赵庆宇看着她的背影,神色变幻莫测,十分晦涩难懂。

半晌后,他露出一抹自嘲的笑来。

忽然不知道怎么才好了。

-

第三天,陆溪终于成功借到自行车,进城寄了信。因为昨天的不愉快经历,让陆溪更加觉得,有一辆自己的代步车势在必行,村长媳妇既然已经生出了要给她拉红线的心思,那不等到她定下来,她肯定是不会罢休的,今天有一个赵庆宇,明天还会有别人,陆溪越想越头疼,整个头都要大了。

她又改了改信,在信里朝三哥诉苦,然后飞快将信寄了出去,就盼望着三哥能给她搞到自行车的票。

回来时,陆溪又买了不少吃的。

她买了两只活禽——两只鸭子。然后还有牛皮糖、冰糖和盐,这种简单的调料。

因为陆秀英给她才那五块钱,陆溪想了想,然后又买了一罐麦乳精。

这可是稀罕物,一般人家喝都喝不到的呢。

不过陆溪买来并不心疼,一想起她那两个小侄子常年缺少营养,身子瘦瘦小小的样子,她就觉得给孩子补补一些必须的微量元素还是很有必要的。怎么着,身高能长高还是要尽量长高的吧,先天的潜力不论,后天可一点都不能缺着了。

陆溪对这两个孩子比对自己还要关照,街上有卖给姑娘擦得雪花膏的,装在圆圆的小盒子里,闻起来香香的,陆溪都没舍得给自己买,更便宜的红头绳都不要。她一心想将两个小侄子培养好,从内而外,都要培养好。

回家后,陆建雄看到这灌麦乳精,吓得差点晕了过去,一边念叨道:“败家子诶,败家子诶……”

捂着胸口,一副快晕过去的样子。

陆家的人都没见过麦乳精长什么,今天可算是见着了。

陆秀英也觉得,这玩意儿贵重了,就是城里的有钱人都不一定能消费得起,何况他们这种穷人?

只是她心疼钱,却更心疼女儿,听到陆建雄一副快死过去的样子,立即道:“你说谁败家子?闺女心善,懂得往家里带东西,那是孝敬!你看看别人家的闺女,又哪个像她这样,又做饭又买东西的?呸!身在福中不知福!”

陆建雄是不可能说得过的她,当下诶声叹气,真想吃几口糠来冷静冷静。

陆溪道:“爸,妈,你们别说了,该怎么花钱,我心里有数,你们就放心吧。”

不放心也不行啊!谁敢说她啊?

陆建雄翻了个白眼,不搭理。

因为家里人都没吃过麦乳精,这对陆溪来说不算好吃的东西,对陆家的人来说,却是难得的补品,所以陆溪给每个人都冲了一碗,谁也不亏待。

何氏自己喝了一口之后,把自己那碗给孩子,一边喝一边哭道:“真好喝啊,喝完我死了也甘愿了。要不是小姑,我哪能喝这么好喝的东西?”

“大嫂,你自己喝,孩子们有。”陆溪阻止了她。

何氏这才没有继续递给孩子。

陆大本想给孩子吃的,一听妹妹这么说,一仰头,也全都喝下去了。

一瞬间,一股充满浓浓奶香的味道充斥着口腔,除了奶香,还有清甜的麦香,味道说不出的好。

他们确实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

陆大一时间也百感交集,觉得妻子说的对。

要不是小妹,他怕是进棺材了,也不能吃到呢。当下,他就捧着个碗,感慨的说:“小妹心地好,顾家,会心疼人,我果然没看错人。”

陆溪:“……”

陆溪脸都给说红了,觉得他们也太好满足了吧?

那老两口还在端着碗看,舍不得喝,哆哆嗦嗦不知道在说什么,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陆溪一扬手,就给他们倒进嘴里了。

咕咚咕咚,不自觉的咽下去。

喝完后,陆建雄嗖的一下站起来,着急道:“干什么?就这么喝了,我味还没尝出来呢!”

“给你喝就不错了,谁让你张着嘴呛着了?”陆秀英冷嘲热讽。

老两口又在拌嘴了。

陆溪摇摇头,然后进入厨房准备今天晚上的晚餐。

今天从城里回来,她买了两只鸭子,一只打算留下来,做甜辣卤鸭,等着下次进城的时候卖。如果销路好,下次可以多做一点。而其中一只,则是要今晚吃了。

之前腌的那缸青梅已经被逼出不少的酸水,陆溪倒了半碗,等待使用。

她提溜着那只鸭,在鸭头上拔了点毛,然后拿着菜刀,干净利落就剁了。红色的鲜血流出来,滴入那碗酸水中,淅淅沥沥的水声响起,很快就染红了那微黄的液体。

陆溪拿着一根筷子,用力往鸭头上划开的伤口往里戳,让残余的血流出来,一个是清血,出去骚味,一个是鸭血也是一道美味,一会儿要用来做酱的。

等鸭子彻底的失去动静后,陆溪才放开它,而此时,厨房已经烧起水来了。

何氏提着一壶烧开的水往鸭子身上烫。

而陆溪则是把刚刚接到的那碗鸭血搅拌搅拌,免得凝固了。

酸水的作用一个是给鸭血增加底味,一个是防止鸭血凝固成块。

搅动好了之后,陆溪才蹲下来,和何氏一起把鸭毛拔了个干净。

把内脏掏空之后,就让何氏处理鸭肠和鸭肝鸭肾,而陆溪则是提着光溜溜的鸭子,往厨房走去。

今天吃的是白切鸭,讲究的就是原汁原味。

陆溪没有怎么处理鸭子,直接整只放进大锅里,加入水没过鸭子,往里头丢了香叶、八角、桂皮,又倒了点酒,差不多就能压住鸭子的骚味了。

盖上大火煮开,大约过了二十分钟,翻个面继续水煮,等筷子可以插入鸭子肉里,不带出血水就说明熟透了。

陆溪把煮熟的鸭子拎起来,煮鸭子的水也不到掉,直接往里面加点米,煮起粥来,加点盐调味,粥的味道就很好了。

接下去就是最后一道工序了。

粥煮好了之后,提下灶台,上锅,下油。

这一步,是要煮鸭血酱。

油稍微多放一点,热了之后,倒入鸭血不停的搅拌,直到鸭血变得黏稠变色,就可以完成了。

起锅尝尝味道,要是盐的味道不够,就再调个味。

最后还要放入这道菜的灵魂,紫苏。

把紫苏切碎,然后放进鸭血酱里搅拌搅拌,就是一道简单美味的鸭血酱。白切鸭切块之后,蘸着酱吃,那味道形容都形容不出来,简直人间美味。

这种吃法,是以前陆溪学到的,是桂菜里面的做法,陆家这边不这么吃,当陆溪端上来一碗看上去黑乎乎,好像很黑暗料理的鸭血酱时,其他人面色都有不同程度的紧绷,很怀疑这玩意儿到底能不能吃。

陆溪第一个夹了块鸭肉,然后鸭血酱里头一裹,往嘴里放,说不出别的话,只是比了个大拇指。

陆秀英将信将疑,也学着她的吃法,试了一下。

这一放进嘴里,眼睛就不由得瞪大,只顾着“嗯嗯”几声,然后就狼吞虎咽下去了。

好吃!太好吃了!

就连用煮鸭水煮的粥,味道也是说不出的好。

本来鸭子的肉骚味是很重的,可是这粥喝起来,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既能吃到米的清香,又能吃到肉香,两者结合在一起,绝了!

见陆秀英欣喜的样子,其他人也有样学样,然后被这道菜深深的折服了。

一只鸭子很快就见了底,吃完了,一点也没剩下。

陆建雄本来担心女儿这么花钱,迟早把家底败光的,可这一顿肉,又把他心底那点担忧给抚平了。

美食当前,那就……以后再说吧。陆建雄想。

-

等到陆溪培养的蘑菇成熟了第二批之后,她就摘下来打算拿去卖掉了。

这一次的成品比第一次还多,足足有七八十斤,陆溪一个人是背不动了的,陆秀英便让陆建雄和陆大请了假,陪着陆溪进城去卖蘑菇。

在他们出门之前,陆秀英还千叮咛万嘱咐,让陆溪带他们两好好认认路,人人主顾,这样一来,以后陆溪只负责东西的制作,然后卖的活儿就交给两个大老爷们了。

毕竟卖东西有危险,要是不小心被抓起来,说不定要被关起来教育一顿,还要游街。

陆溪一个没有出嫁的女儿家,哪能做这些事情啊?得冒多大的风险?

但两个男人就不一样。

男人皮糙肉厚,被抓了,被打了也不打紧,哪怕被关起来教训一顿,也就像被跳蚤扫了一下而已,根本算不得事情。

陆建雄深以为然,他也觉得不能总是让闺女这么天天往外跑了,关键是,还乱花钱!

三个人就一起出发了。

因为人多,所以陆溪多拿了些东西,之前酿的杨梅酒,还有一些山上挖来的新鲜山货,家里舍不得吃的,都拿来卖了。

这一次陆溪没能骑自行车,而是和另外两人一起步行走路。

到了城里之后,陆溪带着陆大和陆建雄来到居民区,先跟大叔碰了面,然后和他交易了一下。

拖陆溪的福,这个月来,大叔家的伙食不错,虽然钱的花项多了,但人的精气神也上来了,再也不会像饿死鬼一样,见到吃的就亮眼放光。

大叔现在口味变得挑剔起来,对于蘑菇什么的,再没有很迫切的需求,一个是之前买的还有,二个是吃腻了,需要换换口味。所以这一次,大叔只要了陆溪带来的卤鸭,整只买下来,一共五块钱。

这只鸭买下来的时候有五斤,一斤四毛钱,所以只花了两块钱,稍微加工转手卖出去,刨去成本后,就赚了三块钱!

陆溪欣喜非常,问了一声以后还有要不要,得到了肯定答案后,她知道这种食品可以多弄点了。如果只是买原产品,利润还是太少了。

大叔虽然买的不多,但帮陆溪叫了不少人来看她的货。

每个来的人,都偷偷摸摸做贼似的,快速的挑选完毕,和陆溪交易,然后就快步走了。

整个过程完成得十分迅速,不到一个小时,陆溪的货就卖完了。

背着空空的竹篓出来,遇见这个小区里的人,逢人被问,她也只说是来探亲的,一点口风都不露。

回去的路上,陆溪又开始盘算着今天晚上吃什么。

之前陆地寄回来的肉票粮票,因为陆家人都舍不得花钱,所以攒下了不少,一口气攒了好几年,平时花得最多的就是布票,不然还真不够陆溪这么挥霍的。

一听到陆溪口里报出来一连串的菜,陆大不由得咽了咽口水,说道:“我以前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赚钱了,有出息了,能去国营饭店吃饭。”

陆建雄一听,心里哎呀一叫,立即训斥道:“憨货!国营饭店的菜哪里有你妹妹做的好吃?别去了别去了!”

陆大憨憨一笑,说:“爸,我没想去,我只是想说,现在最想吃的,就是妹妹做的饭,就是有人请我去国营饭店吃,我都不去的。”

陆建雄这才松了口气。

一个败家子就够了,再来一个,家底就要被败光了!

最终,陆溪买了两斤排骨回去,打算回去就做一顿红烧排骨。

陆建雄本来还想说点什么的,但也许是最近天天大鱼大肉的,也让他淡然了,他居然觉得还行,也就不说了。

而且今天闺女多么能赚钱,他也看到了,花用总是够的,不需要他天天操心家被败完。

这么一想,陆建雄就开始期待今天的晚餐来。不吃白不吃,他老妻说得没有错,闺女有孝心,他凭什么不能心安理得的享用?

就这样,陆家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

-

陆溪的生意逐渐步入正轨了。

自从家里的两个劳动力加入后,陆溪赚钱的速度快了很多,当然她赚的钱也不能独占,要分出去的。

没人和她提这件事,是陆溪自己提上日程的。

陆溪把这些日子赚的钱全部拿了出来。

陆大和陆建雄一共和她进了两次城。

第一次赚了二十块,第二次赚了三十块,刨除成本,净赚四十二块钱。

陆溪说道:“爸和大哥没少出力,所以这钱一共分为三分。一分给大哥,一分给爸。爸和妈年纪老了,需要钱傍身,所以可以多给一点。蘑菇都是我在照顾,饭也是我做的,东西是我买的,所以我拿大头。这四十二块钱,我五,爸和妈三,大哥二,你们看这样,成吗?”

陆秀英和陆建雄本来就心疼闺女,对他们来说,这些钱就更白捡的一样,不给他们都行,当然没什么问题,陆秀英还想给陆溪塞回去呢。

陆大和何氏都是两个老实巴交的人,这些钱对他们来说,也更天上掉的差不多,他们都不需要做什么,就能获得额外的支出,当然也是好事,是万万不敢多贪的。哪怕是陆溪一点都不给他们,也没人说什么,现在给了,那是陆溪好心。

陆大说:“成,小妹,你的恩德,我们会一辈子记在心里的!”

陆大也知道,这生意是一桩长久的生意,只要他们还能动,还能往城里倒卖东西,就能一直赚钱。

这样一来,他两个孩子上学的钱,就都不愁了。

家境一下子得到改善,当然没人说什么。

只是经过这件事后,家里隐隐以陆溪的意见为首了。一个是她赚的钱是最多的,能带家里人吃饱饭;二个是觉得她书读的多,明事理,辩是非,事情交到她手里出不了错。

就这样,从夏天到秋天,从秋天到冬天,陆溪一直都在忙着她的致富大计。除了一开始的那位大叔外,她还另外认识了两个会经常买东西的人,加上有陆建雄和陆大的帮忙,她赚钱的速度越来越快,现在基本上每次进城,都能赚个五六十。

虽然要分一半出去,但也比一开始单打独斗的要赚得多多了。

直到大雪封山时,再也寻摸不了山货,蘑菇也种不活了,陆溪从停止往城里倒卖,而此时,她已经存下了三百块钱。

终于,能买自行车,现在就等三哥的工业票了。

眼见新年快到了,三哥也快回来了吧?

陆溪开始期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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