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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商队 ……(1 / 1)

这一走,又是直到天黑才歇脚。

方喻同累得不轻,把竹筐扔在一旁,倚着树干直喘粗气。

阿桂的小脸也煞白,咬着唇,眸色却亮得惊人。

二叔端着两碗稀粥过来,挤出一抹宽慰的笑意,“今天辛苦你俩了,多喝点粥,吃饱了有力气,不知明日你俩能不能再多背一些,我那还有——”

方喻同实在忍无可忍,直接抬手掀了那碗稀粥。

二叔猝不及防被滚烫的热粥烫了手背,顿时烙出好大一块银子。

他痛嘶一声,还未反应过来,方喻同就已经灵活地躲到了其他人的火堆后。

火光映着他漆黑的瞳眸,熠熠生辉。

他极不耐地控诉道:“喝什么粥!长什么力气!这粥比水还稀!还不如不吃呢!还替你背东西?我看我替你背尸行不行?!”

“……小同!莫要胡说!”阿桂象征性地低斥了一句,但不痛不痒的,倒像是鼓励。

方喻同瞥了阿桂一眼,更加来了劲,朝二叔二婶做着鬼脸。

二婶气极,抚着大掌,冲过去追他。

可方喻同个子矮,又灵活,在众人的火堆之间来回蹿着,像在耍猴玩。

二婶脸皮更加挂不住,张口骂道:“你滚!你给我滚!老娘给你吃给你喝,你果然是个白眼狼!”

方喻同“嘁”了一声,也不知从哪学来的这一套,朝地上啐了一口,叉腰大吼道:“你把三十两银钱还我!我立刻就走!什么给我吃给我喝?还不是都花的从我爹那儿骗走的银子?!”

众人哗然。

这……什么情况?

二叔心虚地垂下眼,拿着树枝扒拉着火堆,他向来懦弱,这时候更不敢吱一声。

二婶冲过来拧着他的耳朵,呵斥道:“还不快来跟我一起捉住这个小兔崽子?!我今天非要扒了他的皮,撕了他的嘴,看他还如何乱说!”

说罢,她又拍了阿桂一巴掌,“你还杵着干嘛?!给我追他去!”

阿桂低声应着,提着裙摆往方喻同那儿走。

方喻同原本还吊儿郎当满不在乎的,脸上挂着笑意,可看到阿桂居然也想来追他,顿时小脸板起来。

阿桂张开双臂,朝他扑来。

方喻同气得不轻,小嘴叭叭叭,全一股脑倒豆子似的说了出来,“我还从未见过你们家这般不要脸的!明明是个比我大三岁的小孩,却骗我爹是二十的姑娘家,送去给我爹做续弦,骗了我爹三十两纹银,还硬生生把我爹气死了!我爹死的时候,被骗得连具棺材都不剩啊!”

方喻同说着,眼泪就下来了。

很是真情实感,看得周围的乡亲们眼眶都跟着红了一圈。

多可怜的小孩,多可怜的方秀才。

都是被这天杀的一家给骗了。

方喻同也不跑了,坐在地上开始嚎啕大哭,哭得那叫一个凄凉。

二婶连忙追过来,想要扇他巴掌,却被乡亲们拦住。

就连村长也看不下去了,语重心长道:“阿桂家的,你们...不该昧着良心做这种事啊!”

“是啊...我看她家小花可不就是报应么?!”

“对!就是报应!就算为了给小花治病,他们有手有脚的怎不能自个儿去挣了?!”

“老天有眼,那方秀才没了,或许就是拉着她家小花偿命哩!”

乡亲们的声音越说越大,也越来越肆无忌惮。

二婶被戳着脊梁骨骂,饶是再没皮没脸,也不可能再厚着脸皮去追着方喻同打。

她捂住耳朵,抱紧自己的包袱,灰溜溜地跑了。

当然,也没敢离开南马村的大队伍,而是在最偏僻的地方起了个火堆,脸色难看地坐着。

乡亲们三三两两过来,让她把银子还给方喻同。

她都骂了回去。

不再找那小孩算账已是她最大的退步。

让她还钱?

掏她的银子那就是要她的命!

阿桂早已想到,二叔二婶完全有那么厚的脸皮,就算被乡亲们戳脊梁骨,他们也决计不会愿意把银钱拿出来。

她远远地看着,叹了一口气,朝方喻同道:“等他们睡着,你跟我过去。”

方喻同脸上泪痕未干,不肯理她。

明显是还在生她的气。

阿桂蹲下来,在他身边假装用树枝戳着地上的湿泥巴玩儿,轻声道:“今日你背的那竹筐,里头有什么好东西,你可摸清楚了?”

方喻同鼓着腮帮子,还是不打算理她。

真是个倔脾气,脑子也不灵光。

这小孩真能如方秀才的愿,以后光宗耀祖?

阿桂轻叹一口气,只好将话说得更明白些,“你省些力气,待会拿了银子后,我们连夜离开。”

方喻同犹疑地看着阿桂,惊讶地微张着嘴,终于反应过来,“你要去把那三十两银子偷回来?”

“什么叫偷?”阿桂纤细的手指头戳了戳他的额角,“这本来就是你的,我们只是拿回来而已。”

方喻同抿紧唇,没说话。

“...还有,你看上他们竹筐里什么东西,也只管拿走。”阿桂望着他漆黑的瞳眸,再次解释道,“这也不算偷,权当那三十两银子的利息罢了。”

方喻同愣了半晌,扑哧一笑,像是今夜的星辰都跑到了他的眼睛里,藏也藏不住。

阿桂眼底也浮起淡淡的笑意,指尖揩了揩他脸颊上的泪痕。

到底是小孩,又哭又笑的,变脸比风还快。

方喻同果然又变了脸,扭过头去,不自在地说道:“你别摸我脸!”

又让他想起了很久以前,他娘给他擦眼泪的感觉。

心头一时闷闷的。

好久,都没人这样,温声细语地替他擦去脸上的泪。

……

阿桂把方喻同撇在一旁,回了二叔二婶那边。

替他们看着火,让他们放心的睡觉。

二婶那股子气还没消,埋怨痛骂了方喻同好久,这才骂骂咧咧地去睡觉。

“……二婶,我娘的玉佩,您能还给我了吗?我娘走后,这是我唯一的念想……”趁二婶睡前,阿桂扯着她的袖角问了这一茬。

阿桂似乎有些怯怯,问的时候唯唯诺诺,抱膝坐着,火光映红了她的眼角。

二婶唇角动了动,不知想到什么,从怀里抽出她揣得温热的玉佩,感慨道:“罢,这玉佩也不值几个钱,就还你当个念想吧!只是没想到养了你这死丫头还有点用,起码不是个白眼狼!以后...就靠你给我和你二叔养老了!”

阿桂抿唇轻笑一声,替躺下的二婶掖了掖被褥一角,“谢谢二婶,你放心吧,我会好好孝顺你和二叔的。”

她将“好好孝顺”这几个字念得格外重。

二婶没听出来,又开始絮絮叨叨骂着方喻同。

骂着骂着,困意来袭,二婶拽着她一直不离身的那个小包袱,藏在身侧。

没多久,就开始呼噜震天。

阿桂守了一会儿,又试探了几次。

二叔二婶果然如她所料,睡觉时如同死猪,就连推搡几下都醒不过来。

也不知该说他们太相信她,还是该说他们不了解她。

阿桂唇角勾起笑意,朝远处的方喻同招了招手。

他像只一直在等待猎物的小狼,蹲在角落里。

这时候终于有了机会,“蹭蹭蹭”带着风跑了过来。

阿桂轻手轻脚地把夹在二叔二婶中间的小包袱抽出来,一打开,果然是三十两银子,沉甸甸的。

除了这三十两,还有两串铜板,可能就是二叔二婶这些年的全部身家了。

真是穷得叮当响。

不过以前家里倒没这么穷,只是阿桂她爹还在的时候,二叔二婶跟着沾光,过了几年好日子,养成了大手大脚的习惯。

后来,家中渐渐败光,再加上小花染了怪病,治病也花了不少钱。

阿桂抿紧唇角,将小包袱重新系上,毫不客气地揣到了自己怀里。

她娘去后,留下来的首饰衣裳都被二婶昧去,如今她只拿这两串铜板,也着实便宜了他们。

那边,方喻同已经搜罗好了其他用得上的东西,都放到了他的竹筐里。

两人对视一眼,各自背起竹筐,蹑手蹑脚地离开。

其实这时候,还有不少村民没睡,自然也看到了这一幕。

但是大家都默契地选择了沉默。

看到阿桂和方喻同背起竹筐,消失在风雨飘摇的茫茫夜色中。

火堆旁,一声又一声叹息响起。

……

第二天一大早,南马村的队伍里传来了怎样撕心裂肺的尖叫声,闹成了怎样鸡飞狗跳的样子暂且不提。

就说阿桂和方喻同连夜赶路,走的是另一条岔路,确保不会再与南马村的队伍相遇。

不过他们运气倒也不错,第二天天一亮,居然遇上了刚收拾好行囊,正准备出发的一支商队。

十来号人,都是精壮男子,牵着马,驾着车,虽风尘仆仆却不像难民那般狼狈不堪,一看就是熟门熟路的。

阿桂壮着胆子走过去,轻声问看起来像是领头的一位络腮胡子,“这位大叔,你们这是要去哪里?能捎我们一程吗?”

“我们会给报酬的。”阿桂连忙补充了一句。

络腮胡子犹疑地看着阿桂和方喻同,“我们要去苏安城。就你们两个小孩?你们爹娘呢?”

苏安城,不就是方喻同他娘所在的地儿么?

阿桂的眸子亮了亮,抱着怀里的小包袱说道:“大叔,我们爹娘在苏安城等我们,你行行好,捎我们一程吧!我先给两串铜板当定金可好?”

络腮胡子略一沉吟,“捎你们两个小孩倒是没什么问题,只是这儿离苏安城还很远,路途颠簸,你们若是半道上撑不住——”

“大叔,我们能吃苦!”阿桂斩钉截铁地抢答。

“那行,你们上来吧。”络腮胡子挥了挥手里的马鞭,指着那架摆满了货物的马车。

可这时候,一直默不作声的方喻同却甩了脸子,直接朝阿桂发火道:“为什么要去苏安城?你这人惯会管东管西?连问都不问我便替我做了决定?!你以为你真是我的谁?!”

“我不去苏安城!”方喻同脑袋一拽,气冲冲地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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