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宫瑛尽管生病还未痊愈,完全一副疲态,但却神采奕奕,看的出他对女儿的喜爱和重视。
“你是福伯的人吧,福伯现在何处?还有我女儿呢?”北宫瑛追问道。
“福伯现在在汉破虏将军那里被奉为坐上宾客。还有,家主的千金非常安全,汉军并未有任何冒犯。反而是锦衣玉食的供着。”
张三也没说自己是汉军,也是为了安全,至少如果合作不成,不会杀自己。
北宫福打开了信件,细细品阅,读完信之后,揉了揉太阳穴,起身问道:“汉军真的如此英勇吗?”
张三假意着说:“禀家主,的确如此,汉军兵强马壮,更兼能人颇多,甚至有勇将徐晃,武艺和秋甘不分伯仲。
家主试想,如果汉人不勇,如何能再一月之内就平定了高奴地区?秋甘现在都被俘虏在高奴,压在天牢之中。”
北宫瑛也听闻了这个消息,有些唏嘘,秋甘与北宫家非常密切,不然也不会托秋甘避难。
北宫瑛看完了信,似乎在权衡利弊,信中的条件的确很诱人,如果能助汉军夺下河套地区,愿意将河套地区的商业推广给北宫家,并且每年附赠三个出仕名额,并且不要钱,不要粮,只求为夏侯绪打开河套地区的后门,打伐同一个出其不意。
夏侯绪的话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可信度的,因为汉将占据河套地区,最多也就是能屯田,这里河草丰美,土地肥沃,倒是屯田的好地点。
而且商业汉人其实很难插手,除了官方的食盐,铜铁等,其他的胡族人不会买账。所以有个人独霸也是可以理解的,更何况独霸商业,业有利于控制。
只是看北宫族愿不愿意做那个被控制,却座享其利。
其实利益的根本北宫瑛不看重,那三个职位才是北宫瑛眼红的。
北宫瑛想到这,决定开次家族大会议。就是关于这个该不该帮助夏侯绪的问题做出决策。
但是转念一想,似乎不太妥,如果走露了风声,让伐同知道,他的军队可离夏侯绪的军队近多了,转瞬即到啊,那时候北宫家可要接受灭顶之灾了。
所以北宫瑛想赌一把,自作主张不告诉族人,悄无声息的协助夏侯绪,想到这不再犹豫,写了两封书信,一封是写给夏侯绪的,另一封则是写给北宫福的,全部交了给张三。
“这样吧,你今天骑行啦一天,想必身体疲惫,那就明日清晨,辰时出发。”北宫瑛也不知道张三是夏侯绪的人,只以为是北宫福手下一个机灵的小伙子。
张三称诺,拿着书信连连告退。
北宫瑛给张三留了一间偏房,没办法,那些仆人都住这些地方,张三到觉得无所谓,习惯了军营的生活,即使住在这偏房也无所谓这间偏房要睡五个人,本来是四个人,正好有一个空缺,于是张三就睡在了最外边。
几个仆人已经换班值了,所以也闲来无事,就和张三闲聊起来。
张三肯定是会胡语的,用着不太标准的羌胡话,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兄弟,你是哪里来的。”一个瘦瘦高高的汉子问着张三。
张三则是回答道:“我啊,我是福伯的亲随,福伯救我一命,所以我就跟着福伯了。”
“原来如此,听说你是从高奴那边回来的,不知道战乱如何了?汉军听说来势汹汹啊。”另一个有些肥胖的仆人问道。
张三笑着回答,“的确啊,汉军那兵马是威武雄壮,连秋甘大帅都被俘虏了,你们说呢,恐怕,整个高奴地域都现在在汉军之下。”
几个仆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显得很震惊。
那个瘦高个子又说道,“就是不知道,这次伐同大帅能不能打得过这个汉家将军,据闻他可是杀人狂魔。长离河惨案就是他做的。”
胖子又说道:“害,多虑了,想伐同大帅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连鲜卑族都不敢和伐同大帅动武,这些汉军也就只配突袭,才大败了秋甘。”
张三听着这些人聊天,不觉有些好笑,也跟着有一句,没一句的胡扯着皮。
但是张三却发现角落中一个仆人在那里泡足,有些奇怪,这汉子看着有些黝黑,身材也是雄壮,而且最让张三疑律的是,他的脚脖子往上,小腿往下处居然有一个大疤。
这个疤张三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箭伤,绝大多数的箭矢是没有倒钩的,但还是有部分还是有的,而这个汉子的伤口正是后者留下的疤,而且没怎么经过处理,应该是硬拔出来的,所以会留下这样一个伤口,一看这个人就是参与过战争。
张三有些怀疑他来到北宫家的目的了。但是张三为了安全起见,假言说是去上趟茅房。
走进茅房,张三环顾了下四周,看着周围没什么人,于是张三将两封信都拿了出来。
张三在这里有个耍了一个小心眼,将北宫瑛写给夏侯绪的信藏在了鞋子里,脚底板处,而那封写给福伯的信则是藏在了胸口。
也是安全起见,心眼还是得留一个,夏侯绪也是看中了他的机灵,所以才派他去办成这件事情。
处理完之后,张三若无其事的假装上了趟厕所。
回来和几个人继续聊天,直至外面老管家要求必须熄灯了才停止。
一晚上说实话,张三彻夜难眠,翻来覆去睡不着觉,觉得此事关系重大,时刻提防着周围任何人的举动。
不过好像那些人都一个个打着呼噜,好像睡的如同死猪一般,其实并不是,这时候突然房中有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慢慢的来到了张三的面前。
那个人轻手轻脚的拿走了张三的衣服,由于几人还在熟睡,张三也装的熟睡,张三是有考虑的,如果现在假装醒来,是能抓住奸细,那沿途一定会是各种各样的埋伏,或者暗杀,这样自己却无法完成夏侯绪给的任务。
要看就看吧,反正衣服内有的只是那封给福伯的书信,自己的藏在了鞋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