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过去时间久了,即使脑中没刻意去想,有一天也会醍醐灌顶,而有些事过去了就过去了,放在心里只会让记忆渐渐消退,丁煜不是神,他到现在也没发觉火凤凰让自己刺杀刘一水和李晓凯有什么必然联系。
甚至连巧合都说不上,因为他压根就没往那边想过。
一场春雨一场暖,清明过后人们就开始脱去繁重的外套,露出原本的肌肤,即使还不到时节,街边也能看到露着大腿的青春少女,丁煜看着窗外没心思欣赏,有些东西只是在当下的年龄段在意。
老关说过:漂不漂亮能咋地,到我这个岁数就希望点实际的东西。
现在的丁煜没到万古长空一朝风月的境界,却也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他现在已经能舍弃一些身外之物,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看开了,也看透了。
守在山下的人,都是大鹏他们在滨海带回来的,算是丁煜最忠实的班底,从酒吧起家的时候就跟在屁股后面混饭吃,算不上南征北战金戈铁马,也是身经百战一把好手,这里最年轻的都是二十七八壮汉,最大的有三十五六岁的社会老炮,有些人脸上还有刀疤,看起来比较凶悍。
当天在奇点确实比较惨烈,也都受伤。但伤的有轻有重,大鹏这个亡命徒是敢和小莫在走廊里对崩的主,下手比较凶,专门往不致命却能记一辈子的地方捅,敌人像弹簧你弱他就强,所以大鹏身上只是被砍了几刀,人并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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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他带队在楼下守着,有事也都跟他心中的“嫂子”汇报,从未打扰丁煜,因为谁都知道,让他静一静挺好。
有两人在门口转悠,剩下的都在房子里打扑克,滨海是海滨城市,空气比较潮湿,而惠南是内陆就连一条宽河都没有,最大的就是水库,如果往长了说就是市里的护城河,空气干燥的不是一星半点,外面干导致内部也干,所以这些天上厕所都成了问题。
而农村的厕所都是在外面,挖个坑搭个简易棚子,只要人不掉下去就没事。
人多了,就得结伴去野地里…
丁煜从门口路过,车速放慢往里面看看,但并没下车,去了也没什么实际话题,还不如直接上山,牧马人本身就属于越野车,上崎岖山路如履平地,中途还看见彭老大的人,和尚垠的人。
千篇一律,都在守着。
尚垠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丁煜无法揣测,不过他之前的态度已经公布于众,我吃不到果子,你们也别想尝尝酸甜。
他走出几十米之后看向倒车镜,发现守在门口的人都转头回去,很明显是报告情况。
其实他和尚垠之间现在又多了一层薄雾,谁都不是小孩可谁也不是圣人,火凤凰说不让尚垠出面,尚垠没正面帮,却给刘一水施加压力,让他不得已露出破绽,这是明智决定也是有利于丁煜的。
但当天丁煜刺杀刘一水的时候,尚垠一定知道,如果后来不是大鹏他们及时赶来,那么参加的就不是刘一水的葬礼,而是丁煜的。
有些事说的很现实,但谈起来很伤人,正是如此。
诗蓝把车停到别墅门口,旁边是李晓凯的座驾,轮胎上已经有些灰尘,镶嵌在泥土里,看上去确实有日子没动。
在来这一路上,丁煜思维天马行空,也深入浅出的想了下李晓凯的问题。他现在像个黄花大闺女似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别后必有其原因,这个原因很简单,看透了惠南的局势,知道自己必然得选择一方合作,只是和谁合作,这是个问题。
开门的还是那个保姆,她现在已经知道丁煜是谁,更知道是干什么的,打开门没敢多说,把丁煜迎进去就上楼叫李晓凯。
两人款款落座。
他和李晓凯的第一次见面并不愉快,甚至还有些面红耳赤。
“啪嗒…”
楼梯处传来脚步声。
丁煜不至于卑躬屈膝,但也没太趾高气昂,他是个流氓还是个大流氓,现在反而表现的彬彬有理,从是沙发上笑看李晓凯。
现在对李晓凯说眼前这人是什么他都不会相信,已经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很难更改,他下来,也是高压态势下的必要形式,这些人中,他最不想合作的就是丁煜。
“丁总,我想说咱们上次见面的时候,已经把所有问题都说清楚,我不会合作也不想合作,如果你是以朋友的身份前来找我喝茶聊天,我举双手欢迎,如果你还是想沟通工厂拆迁的问题,我想我们没必要往下谈…”
他确实有些虚丁煜,那么牛掰的刘一水一夜之间被打倒,任谁都害怕。不过他也算见识到火凤凰的实力,腰杆硬几分。
“买卖不成仁义在,呵呵…”丁煜态度一反常态,没有上次的针锋相对,说这话,还好像是为李晓凯找推脱借口“我今天过来,如果你把我当成朋友,咱么就喝喝茶聊聊天,也算是在我的范围之内,让你尽尽地主之谊,如果你认为咱们之间的关系仅能存在于生意场上,那好,我现在可以走…”
李晓凯听见这话一顿,有些搞不明白丁煜到底在想什么,自己轰出一拳像打在豆腐上,豆腐是碎了,可以变成另一道名菜,很无奈也很费解。
“坐…”他想了想,伸手指向沙发,率先坐下去“阿姨,沏茶”
“我不喝龙井…”丁煜略显挑剔的说道。
“我书房有云雾,拿那个…”李晓凯闻言又说道。
“我这人啊,算不上大老粗出身,但文化水平也不高,尤其是在社会上走了几年之后,身上那点书生意气都给磨没了,前一段时间我还想找个师傅,写写字、下下棋,提升一下自身逼格,可总有事给耽误了,呵呵…”
丁煜拍着大腿又道“我们这样的人,兜里有点钱也被人称为暴发户、土豪,跟所谓的企业家不沾边,都说十辈子积德换一辈富贵,三辈的富贵养一辈的贵气,我这是培养不出来了,只能往你身边凑凑,沾点贵气…”
他说说话,又浅尝辄止的试探一句。
“丁总这就说笑了,我算什么贵气,最多就是有个好爹,富二代…”
他看阿姨把茶送过来,递给丁煜一个茶杯,一边倒茶一边又道“其实我这个人也粗俗的很,不喜欢跟人打交道,要不然也不能来这荒山野岭,所谓的企业家都是在新闻上说的,如果放在酒桌上,也得用杯喝酒,喝多了也得用手指抠出来…”
后面的诗蓝听见这话就明白是什么意思,很显然,李晓凯的意思是到量了,再弄多了容易吐,也就是说,基本已经订下。
丁煜想了想,又深入试探一句“酒量这个东西遗传吧?老一辈的企业家,工作耗费心血是一方面,可咱们国家讲究的是酒桌文化,谈成一笔生意,在桌上喝多少酒,都是成正比的关系…”
“呵呵,我遗传的我妈基因,哈哈…咱先不说这,尝尝这,去年去武夷山亲自上山才得每片叶子都是我亲手摘下来”他说着,把茶壶调转到自己这边。
其实话说到这个地步,已经没有在继续谈下去的必要,丁煜再说的多也是强人所难,两人之前关系紧张,现在的李晓凯能说这些,也是出于生意人的精明考虑,他能得罪丁煜,但没必要得罪死,不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而丁煜也不能不知进退,第一次可以威逼,第二次就得利诱,如果他把话说的太死,那么要和李晓凯签合同的人,必定和丁煜之间刮起一场腥风血雨,放在以前可能就这么做了,但刘一水的死,也让丁煜有点伤心。
争名夺利的背后,也是尘归尘土归土。
“李老板,你这有没有别的,我不会喝茶…”
诗蓝有些着急,眨眼问一嘴。
“你想要什么?”李晓凯一愣,觉得有些不寻常。
“这得看你能给什么?我想要诺亚方舟,可现在不是世界末日…”诗蓝莞尔一笑,露出些许妩媚。
李晓凯下意识的看了眼丁煜,他有些不懂为什么诗蓝会说这些,常言道:面由心生,看丁煜的样子也不像是用此卑劣手段的主。
诗蓝见他犹豫,赶紧又道“其实我也不可能要诺亚方舟,那东西太大,我要是想养一匹野马,得让家里先有草原,你说对不?”
“啪…”丁煜回过头,一手摁在诗蓝黑丝包裹的大腿上,没用眼睛看她,也没说话。
“呵呵…”李晓凯看到这幕笑了。
心里多多少少生出些许对丁煜蔑视的意思,一个男人能让女人说出这话,是可悲的。
当然,基于是自己女人的基础之上。
“来,喝茶…”丁煜端起茶杯。
“喝茶…”李晓凯也跟着端起茶杯。
而后方的诗蓝直直盯着丁煜,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除了这是第一次丁煜主动碰自己之外,她本以为,自己这具驱壳已经没人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