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怪陆离,充斥杯盏和图绘彩色玻璃的贵族世界就好像歌莉娅王妃的一袭红裙,除了上面嵌入的珐琅,玛瑙和黄金,还有裙子另一面爬满的虱子。
因为卡洛斯北境的恶劣天气和西北部的贫瘠,大多数贵族在选择平日消遣的时候直接将这两块划入禁区,前者是“野蛮人的天堂”,而后者则是“流放的戈壁”,没有一个贵族愿意在应酬完一场接一场的晃筹交错和勾心斗角后还有闲情逸致去体验帝国子民的日常生活?这是荒唐的,他们吃惯了甘蓝碎牛肉,杏仁蛋糕和玛歌酒庄红酒的身子根本无法忍受炖菜和腌制野猪肉的粗糙,他们总会在私底下调侃这些都是“泥巴种”的食物,会让他们在教廷弥撒之日接收“净化”的身子充满肮脏和罪恶。
以至于让他们觉的用吃了腌制野猪肉的嘴去舔修女的身体,都是对《圣约心经》的亵渎。
不可否认,单凭“血性”来说,一个无名的北境骑士用他装满粗糙干牛肉和劣质酒精的身体,足以抗衡南部佩戴有刀剑盾勋章的名誉骑士小队,这没有丝毫夸大的成分,毕竟他们经受极北之地的风雪所锤炼出的体魄和灵魂,会让终日享受和煦的南部骑士在第一个交锋中,就被撞落下马,被铁蹄轻而易举的踏碎胸骨。
“跨过白银碎溪继续往南,你会看到一群披着格鲁姆盔甲的脆鸡,他们手中打上铭文的帕亚斯金枪还不如老子胯下的这杆枪,无坚不摧。”帝国最流氓,最骁勇的胖子奥利维亚,经常会在醉醺醺的午夜和他的骑士列队夸耀,然后第二天早上精神奕奕的整装待发,穿过海棠长廊,翻越睚眦高地,在所有人都头疼,同时也是死亡率最高的西北部岬角森林和从蛮荒大陆偷渡的异端展开一场又一场的厮杀,吃着让贵族们厌恶的干牛肉和炖菜,渴了就喝口酒,酒喝完了就喝岬角森林的潮湿苔藓露,反正一切能够填饱肚子的东西都会沦为他们腹中的食物。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圣十字军团的十个番队中,由这名帝国最粗俗,最卑鄙,被所有南部贵族恨的咬牙切齿,代号为“C”的番队,是唯一一个十战十胜,无一败绩的番队。
而这只番队的人员全部来自北境的贫民,痛恨穿着藏绒呢的权贵,厌恶整日附庸风雅的贵族少爷,他们那双常年沾染异端鲜血的双手只有在面对女人白嫩的胸脯才会稍微的哆嗦起来。
卡洛斯雄冠神圣大陆的第一骑士团,“圣十字军团”有超过一半的人员补给来自“白银碎溪”以北。
当然,如果一名南部的骑士或者剑士,要想进入帝国第一骑士团的“圣十字军团”,要求最少是一名紫金花级别的天空骑士,并且在学院修满最少九十分而不是刚满及格线六十分的毕业成绩,最重要的一点,一定要主修骑士十二大信仰系统中的【忠诚】,至于辅修,就算选择辅修【爱情】,甚至是最生僻冷门的【怜悯】都无关紧要,因为在沐浴神圣的战场中,主修【忠诚】的骑士会在骑士信仰系统中汲取成指数增长的力量,这远远不是一名选择主修【牺牲】或者【爱情】的骑士可以比拟的。
那么一名灵巧的剑士,你最少需要本体和宿灵都在等活级别以上的水准,否则你永远别想披上圣十字军团的辉耀铠甲。
如果你是一名来自北境的无名骑士,没有一匹像样的马驹,哪怕是一双山羊皮靴和一柄趁手的长枪,只需要亮出你的名讳,并且在任意一名天空骑士的挑衅中获得胜利,你将非常有幸的成为圣十字军团的一员,享受兵主部颁发的白银勋章,接受一名圣棺骑士的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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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西南边境的海岸线,俗称西海岸。
从远处看,此时绵延一望无际的海滩上有三个人影在漫步,前面行走的是面容沧桑饱经风月的老者和他手挽手并行的妇人。而身后跟随一名身材魁梧,一脸刚毅,军人模样的中年人,身上是一袭普通靛蓝色的袍子,尽管袍子足够宽大,却无法遮盖他健硕,线条分明的躯体,金黄色的头发随意套拉在脸颊,一股来自世袭贵族的底蕴透过那双褐色眸子直射前方,没人怀疑他有可能是前面老者的仆人或者扈从。
相比南部温暖的气候和终年恒温的环境,大部分退居二线的老牌贵族。都喜欢在奢靡的环境中度过余生,享受陈年的橡树蜜酒和产自圣戈狄亚平原的咖啡,尽管北境最诱人的巴巴比斯科牧场的烤羊腿离的有点远,不过没问题,经过繁荣的海上通道,在诱人的正统金币下,仍然不远万里,让他们大快朵颐。
而总是被其他几大家族戏谑“未开化的野蛮人”的老公爵温莎,不以为意,他还是习惯在工作不是太繁忙之余抽空和夫人一起走走西海岸,享受从象牙海西面的蛮荒大陆,吹来裹挟腥味的海风,他喜欢西海岸的季风气候,让他看惯了总是为了借钱而谄媚的嘴脸能换一种画面。
赫尔曼跟在老温莎和夫人的身后,始终把距离保持在五步之内,这是他作为一名圣棺骑士的“上帝禁区”,就算是没有战马相佐,赫尔曼也有超过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对入侵“上帝禁区”的所有生物一击必杀,至于剩下的百分之一,是已经爬到生物链顶端的一切,这包括拥有【黄金右手】和【泰坦之眼】的宗教裁判所的偷袭。除了玉石俱焚,他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守护作为温莎家族的一名扈从骑士的信仰,不过后者的几率渺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当然,这不是因为他作为神圣大陆屈指可数的几名“圣棺骑士”的名誉。
而是他作为温莎伯爵的扈从骑士的信仰,一个在伍德斯托克骑士学院中,选择冷门的【爱情】为主信仰的骑士,一个拥有战神【圣赫瑞克斯】为宿灵的觉醒剑士,以帝国学院迄今为止唯一一个满分毕业的优秀学生。
在没有任务的情况下,赫尔曼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回到王城,躺在伍德斯托克铺满莹叶草的圆形天台,盯着天空发呆,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就连一开始学院学生热情洋溢的“讨教”,也自从那件事情发生后,变得暴戾乖张,悭吝言语。
赫尔曼的名号也从一开始的帝国“圣骑士”,沦落为权贵口中的笑柄,一个“疯子”,一个“傻子”。
曾经那个披着圣神铠甲,在战场横冲直撞的优雅骑士,喜欢在任何时候哪怕是收割敌人头颅也喜欢噙着一朵玫瑰,高喊“莉莉安,请赐于我力量”的南境骑士。一个曾经让帝国所有少女,贵妇,名媛听到他充满磁性的声音就恨不能**的优雅男人。
如今却在通往成为“帝国守护盾”的路上,戛然而止,狠心撕碎信仰,尘封宿灵,如果不是老公爵在绵延起伏八百英里的落基山脉,让所有家族扈从寻找了整整十天,卡洛斯曾经最璀璨耀眼的骑士,早就在河狸兽和落基群狼的肚子里成为腐肉,慢慢发酵。
老公爵和夫人在前面挽手匀速行走,不急不躁。
虽然诟病于帝国权贵们的口诛笔伐,让温莎“金钱帝国”的脊背烙印上“野蛮人”的诽谤,而众议院和参议院的一群“帝国先贤”,总是因为老公爵的悠然自得气急败坏,往往因为后者半晌后蹦出来的一句话而面红耳赤或者哑口无言。
尽管称他们为“帝国先贤”是成色十足的讽刺。
自大帝路易十三手握权柄以来,除了六人御前会议的圣贤,就属这些由神学院的大学士,国立图书馆的老学究,甚至是一小撮的贵族老爷,银行家,乃至是一个手握生杀大权的小郡主,都有可能是两院之中的议员,而想进入两院参政,卡洛斯书面出台的文件中要求,最低60岁才有资格申请,并且需要接受五部的审核,这包括兵主部,司法部,魔法部,信理部,圣事部的章戳,呈报御前会议,最后由大帝亲自审阅,方可入院。
但是,没人否认是这些冥顽不灵,故步自封的家伙们,一直在巩固帝国的基石,完善律法,正奇相辅之余为大帝殚精竭虑,让卡洛斯表面看起来一片欣欣向荣。
当然,这并不能掩盖地下世界的腥血,紧邻萨拉亚王城世人皆知的“烟囱城堡”的东面,特洛伊奴隶市场的鲜血早已经染红了奴隶主的眸子。
就好像《圣约心经》里的封序,“我来自黑暗,走向光明,从温暖出生,堕入阴暗,我愿要世人敬仰,必先毁灭自己。”
“在维多利亚*****还繁荣的那时,紫曜花还只是一个花骨朵,并且连枝叶都布满倒钩的三菱刺,相比于其他动动手指就可以泯灭我们的家族,实在不值一提,而我们的先贤用他们的智慧选择出走,步入泥沼如谭的西境,以及更西面的被人称之为‘亡渊’的安德烈斯红色戈壁,我的祖父告诉我,那真的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零星的几只乌鸦都没有可以落脚的地方,不过我们还是坚持了下来。”温莎公爵抖动颌下修整一丝不苟的胡须,说着已经在审判城堡提及无数次的往事,而这些被他刻意夸大,浓墨重彩的家族史诗面前,“小恶魔”贝蒂总是不合时宜的嘟囔一句“骗子”。
“啊哈,最后我们终于在鸟不拉屎的地方站住了脚,抵御了一波又一波敌人的偷袭,在龟裂的土地上竖立起如今依旧让众人驻足仰望的审判城堡,还有西境大片的欣欣向荣,这些都将载入紫曜花的史册,成为烙印在我们脊骨的苦难和荣耀。”温莎夫人模仿老公爵像往常在家族的宴会上絮絮叨叨的口气一样,声情并茂,“然后你的小孙女会把手中的刀叉扔下,转过脑袋,一脸生无可恋的看着你说了不下一千遍,哦,不对,只有八百遍的话。”
温莎伯爵和夫人挽着手臂,相视一笑。
紫曜花的祖先确实来自孕育了众多家族的维多利亚****在更早的英雄纪元时期,人们的信仰还来自于对史诗人物的崇拜,这包括王尔德一脉相承的巨龙后裔,还有圣殿巫师Obei,以及如今北境一族“斩龙骑”提克里迪奥·费列罗唯一的族人,八大徽章之一的蔷薇花,费列罗家族。
但是,这些只存在于史诗中的煊赫人物和温莎一点关系都没有,温莎的祖先是最为传奇的骗子,法利奥·温莎,曾经用一块石头换取一座城堡,发家致富,最终因为不善经营,出走大陆以西,步入远远比卡洛斯还要落后的西境,却因为发掘出不可计数的金矿,才逐渐的站稳脚跟,“小恶魔”贝蒂说老公爵是骗子,并非空穴来风。
老公爵穿着清凉,一身宽大休闲的米白色流苏袍子,尽管头发花白却神采奕奕,随即转移视线,那双布满风霜的眸子看着海滩上的潮起潮落,“对了,小山羊他们来信了么?”
一直跟在公爵身后五步之内的赫尔曼收回视线,低头略微思索,张口道,“夫人他们暂时还没有回信,目前应该已经登船。”
随后稍作停顿,沉声道,“不过,我感受到了夫人的精神波动。”
“有‘黑山羊’在,况且还有一个濒临瓶颈,即将进阶七段位的奥术师,对于他们的安全问题我并不担心,我这个女儿啊,最让我头疼,也是最让我心疼的。”公爵夫人一般不插手家族事务,这是她一直以来秉持的准则,和其他总是喜欢叽叽喳喳的沙龙名媛不一样的地方,随后轻轻拍了拍老温莎手拄短杖的手背,流露出不言而喻的温柔。
老温莎在前面停下脚步,驻足看着起伏逐渐汹涌的象牙海,若有所思。
一只红喙讯鸟扑腾着翅膀落在了赫尔曼的肩膀,从上面解开系紧的羊皮卷,毕恭毕敬的递给前面的温莎公爵。
一阵海风吹来,赫尔曼抬头享受着潮湿咸腥的海风,脑海中想象着对面光怪陆离的血腥世界。他一直在等一个机会,不管是把她拉出深渊,还是自己堕入黑暗。
他早就准备好了义无反顾。
“如果有一天在面对家族忠诚和你毕生的挚爱面前,你会作何选择?高傲的骑士?”老温莎看完羊皮卷之后轻轻搓揉成一堆粉齑,任它在手中随风飘散,海滩的浪潮已经溅湿鞋子。
沉默。
“我虽然担心在明面上敌对宗教裁判所而为家族带来的负面影响,但相比于救赎,我还是愿意冒这个风险,在决定从落基山脉的灌木丛中让你有可能被‘黄金右手’溶解灵魂,堕落成为死亡骑士的那刻起,一直到现在你重回巅峰,拾起信仰。”老温莎语速缓慢,笑容和煦,和那个曾经在议员大厅凶戾如鹰的老头,判若两人。
赫尔曼眉头紧皱,一绺金黄色的头发套拉下来,低头不语,内心却如同卷起海啸。
“这并不是因为你仅仅是一个实力还无法进阶帝国九骑的圣棺骑士,也并不是因为你独一无二的战神【圣赫瑞克斯】宿灵,当然,我不能质疑你在未来或有更高水准的进阶,甚至成为仅次于圣贤提克里迪奥的第二位‘斩龙骑’。”老温莎依旧面带微笑,就好像对着一浪高过一浪的波涛在交代临终遗言,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一句话已经听不清楚。
“我只不过是满足一个老朋友临终的遗愿。”
没人知道从圣堂落入深渊的滋味,被拉下神坛的那一刻起,赫尔曼如同行尸走肉,也曾经想过就算有一天被制成死亡骑士,就算堕入撒旦的地狱,只要身边有她在,也能从这副傀儡的躯体汲取温暖吧。
赫尔曼双眼通红,一声声因为紧绷肌肉而牵扯骨骼,响起清脆的噼里啪啦,周围气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流动,卷起,形成一个把三人包裹在内的禁区,隐隐流动的金黄色灵气有如实质般,欢快,跳跃。当这些灵气逐渐的聚集,浓郁。
骤然,一阵轰鸣的巨响炸裂耳膜,一遍遍的回荡在海岸线。
一尊犹如神袛的宿灵从地底下缓缓升起。
是一位远远超过人类想象极限的神圣存在,当逐渐露出全身,出现在赫尔曼身后,在它面前的三人却显的渺小如蝼蚁,让人心生恐惧,就连周围的空气都变的灼热,粘稠。
周身上下虚空闪现的灵气如同实质般坚不可摧。
帝国子民可能没有这样的机会去一睹史诗级宿灵的风采,就算是最低级的宿灵所展现的真容也没人见过,人类对它们这些史诗级只存在于神话中的宿灵,从来都只是通过典籍上的插图,而最直观的感触也就只有在拉法叶拉的圣灵殿中被等比例放大的雕像。
在赫尔曼还很小的时候,他拉着父亲的手在圣灵殿走走停停,直到驻足在一尊巨大的宿灵雕像面前,抬头仰望,但是不管怎样也看不清楚,又觉的亲切无比,就好像他仰视父亲一样。
“他叫什么名字?”
“【圣赫瑞克斯】,它是战神。”
赫尔曼泪流满面的站在老温莎的身后,全然不顾身后被他圣降的【圣赫瑞克斯】,猛然拔出佩戴的巨剑,狠狠插入地面,单膝跪地,而身后如同庞然大物的宿灵【圣赫瑞克斯】做出相同的动作。
脚下湿润的沙滩,龟裂出让人骇然的裂缝。
“紫曜花虽然铜臭味十足,但并不冷血,如果有一天你找到自己的归宿,记得告诉我,审判城堡的宴桌上,一直都摆有你的餐具。”公爵的眼角布满皱纹,潮汐推敲的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汹涌,相信不过多时就会淹没三人。
“教父。”赫尔曼道。
“教父。”【圣赫瑞克斯】道。
振聋发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