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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相去日已远(1 / 1)

<>“什么,你叫了聂小年?还有祝凯?”

合欢无语地瞪着举着话筒唱着歌的中贝,果然是这厮把聚会的消息告诉聂小年的,可合欢没想到中贝还让祝凯和聂小年同时出现。

“是啊”,中贝促狭地眨着一双水嫩的眼睛:“我很想见他们两个啊。”

阿翩和月牙儿也坐在角落里轻笑。合欢头都要大了?这算什么?爱自己的人和自己爱的人见面?

合欢纠结地坐立不安,谁都知道以前发生过什么,这个时候见面有什么意义呢?她不再是16岁或者18岁或者20岁的女孩子了,自己已经25岁了,此刻她谁也不想见,谁也不想。

中贝看见合欢绞着手红着脸的样子,也不再唱歌了,担心地道歉,甚至拿出电话拨了出去,结果被合欢一把抢过去。

“没有下次了。还有,下次我来上海,我要住顶高档的酒店,你付钱”,合欢指着中贝一头栗色的卷头发说。中贝这厮,根本就没有打算真正地拨出电话,早料到自己会心软。

祝凯先来了,与中贝之间并不尴尬,一阵相见恨晚摩拳擦掌后,挨着合欢坐下来。现场的气氛自然因为一个帅气男人的到来而更加活跃,祝凯唱歌出乎意料的好。没想到中贝这厮从没有打算放过她,点了首《电台情歌》和祝凯唱了几句后就奔进了厕所。

场面顿时就尴尬了起来。月牙儿和阿翩都没有立场去拿那个话筒,合欢心里想把中贝扒光轮奸凌迟油烹再晒成葡萄干,扔进火里再用叉子叉起来。祝凯一个人默默地唱着,并没有看合欢一眼,却好像有着千言万语的话没有说出口,好像在那里静静地坐了一万年,静静地一个人落寞地与心里的人摆棋。

莫文蔚独特的声线岂是合欢这等平民能够挑战的。合欢捧起话筒跟着歌词好不容易唱了下去,月牙儿和阿翩都捂着嘴笑了起来。祝凯也转过头看着合欢,也笑,但是合欢总觉得那笑多多少少是有些不一样的。

傻瓜到这里都会心动,至少会心软。

隔了一会儿,聂小年也来了。合欢惊讶于两个人的毫不惊讶,不过也是,这两个人也是老同学来着,虽然算不上亲密的朋友。

聂小年与月牙儿、中贝和阿翩玩得甚欢,合欢是知道聂小年的底细的,他唱歌和自己有得一拼,有了聂小年,合欢完全可以光荣地让出“跑掉队队长”这一荣誉称号。没想到聂小年主动点了一首老歌《如果还有明天》,居然唱得十分有感觉,

合欢心里一时起伏不定,她能感受聂小年并不饱满的声音里蕴含的力量和有些愤怒不甘的悲情。合欢又是讶异,而更多的是悲伤。聂小年,你这厮再怪我?

未浓会所里,明灭的灯光偶尔闪过合欢的脸,一脸惆怅和不安被人抓了个正着。

中贝有着一副动听的嗓子,也是个麦霸,大家都是友情客串,有音乐的地方她才是永远的唯一主角。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中贝挽着月牙儿笑着说:“我去机场,就不用你们送了,不过你们两个中要有人载我去机场,顺便把这位女士送回家。”

聂小年挑衅地说:“不送了,有本事自己走去机场。”

中贝气氛地咬着嘴,狠捶了聂小年的肩膀:“你这个人,真是没有良心!”

祝凯也瞧着合欢笑,说出来的话可比聂小年有风度得多:“还是我送吧,也顺路。”

到楼下时,合欢本是随口的一句:“你要不要上去坐坐?”结果聂小年丝毫没有察觉合欢话里的客套,顺水推舟地就跟着合欢上了楼。

打开门那一刹那,合欢再一次感慨女人的直觉简直比那易经八卦还准。门口赫然放着祝凯留在自己这里的鞋子,自己一时忘记收到鞋架上。难怪自己那么不想聂小年上楼呢,果然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合欢恨不得伸出八只手八只脚变着戏法把那鞋子藏起来,可是阿翩这个忽然心直口快的女子没有给合欢任何机会。

“这是谁的鞋子?”阿翩少了根神经……

聂小年似乎也很好奇。交友不慎啊,合欢在心里默默嘀咕,还是迎着皮头说:“祝凯的。”

阿翩一脸说不出的惊奇,虽然她知道祝凯一直是个默默奉献爱的痴情男生,但不一直是单恋吗,而且温吞得很,也从来没有激烈表达过,完全不是自己喜欢的那种炽烈的爱。这会儿居然同居了?阿翩一下子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了然地笑了笑。

聂小年的表情可不是这样,刚刚进门兴致似乎还不错,此刻脸上明显没有任何表情,整个脸上的线条都紧绷了起来,合欢不禁感慨聂小年似乎一直是个没有长大孩子,至少从不在自己面前掩饰情绪。只是那又怎样呢?终究不是喜欢。合欢不由得一阵心慌,神态自若地对着阿翩解释:“我们每天早上一起晨跑啦。你们也知道,我的身体素质实在是不好。”

再看聂小年的表情又恢复如常了,好像合欢刚刚看见的生动的表情,都是错觉,聂小年似乎是一直这么气定神闲的样子,连眉头也不曾皱一下。

晚上,合欢找了部喜剧片,和阿翩窝在沙发里一边吃薯片栗子一边有一搭无一搭的聊。

“翩啊,你还准备守护你家那位吗?”合欢切入了正题。

阿翩嫣然一笑,妩媚中又带着一丝清纯,说:“我和他都说好了要坚持到底。”

合欢问:“你痛吗?”

阿翩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怎么会不痛?只是痛得温和些了,痛得没有以前那么绝望。现在有痛,但更多的是温暖。”

上大学那会儿,遍体鳞伤的阿翩告诉合欢“喜欢是两个人一起快乐,爱是两个人一起痛”,这句话是一直被合欢奉为经典之中精髓,精髓之中的骨髓,骨髓之中的dna。

然而现实终究是有些残酷的,合欢又问:“即使他很难成功?”

这次阿翩没有沉默,有些无奈地说:“坦白说,我吃过那么多苦,我是不愿意再跟着一个人吃苦的。我多么希望他是那个既可以给我爱情又可以给我面包的人,多么希望我今天想嫁给他,他明天就能拿着戒指来娶我回家。”

所有的星座中,天蝎座最有心计,有着最一往无前决不妥协至死方休的爱情观。阿翩像列夫?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一样,就像是为爱而生,爱于他们如呼吸的空气如支撑活下去的勇气一般重要。阿翩便是向爱而生无爱不可的天蝎,这辈子能得到她真爱的人,叫她去死,她也会毫不犹豫。只是这爱太炽烈,要么焚身,要么伤人。

阿翩说:“合欢,听说秦丰已经结婚了。前不久的事。”

合欢有些吃惊,难言的情绪浮上心头。平心而论,秦丰不是一个让合欢喜欢的人,但是听到这个消息,也不得不感慨。

“他谁也没有通知。新娘就是朱茉莉。也不知道月牙儿知道不?”

其实不用阿翩说,合欢也猜到会是这样。她很想尖酸刻薄地说:“他也就配俗气的朱茉莉。他们两个简直是红配绿般天造地设,和在一起就像一盘辣椒炒西红柿。”但合欢终究什么也没说,说了也什么都改变不了。她就算真的把一对新人诅咒得从里到外慢慢腐烂最后七窍流血无钱医治而亡,也改变不了什么。合欢叹了口气,幽幽地说:“那些都不重要了。”

不重要了吗?曾经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在茫茫人海中共进退,一起去看完城市里所有的风景,到如今,却都不重要了?

阿翩说:“好像爱不在了,什么都不重要了。”

两人默罕,喜剧片仍旧没完没了地搞笑,但是两人都兴致索然。合欢有些失落地说:“好像我们四个中,就我还一点着落都没有。”

阿翩笑着说:“其实,你是很幸福的。每天耗尽心思拉你去晨跑的人,必然是个值得托付的人。”

合欢笑:“其实我也觉得祝凯各个方面都是a,完全符合我从小在心里一笔一划勾勒的男朋友,好像满足我所有稀奇古怪的要求。”

譬如,个子要高,不要太瘦也不要太胖,有点儿大男子主义又不是很爱面子;只和自己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和别人在一起尤其是女人的时候话很少;爱打篮球;讲求生活品质;又爱旅行又有点宅……

可为何天造地设却又缺了最关键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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