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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三十一章(1 / 1)

<>吃过饭后,就是一齐回了宿舍。一夜安眠。

书院的日子十分的规律,所以过起来,也是格外的快。再过了九天,又到了旬休的日子。

这一天早早的林明岚就给家里送了信件,这天他有事需要外出。所以他有一天的时间来找到那位南山先生的住处。

沈先生给的字条上,只写着南山先生因为守孝,结庐在郊外的的群秀山的中腰。具体的位子却没有提。所以,他只好自己上山之后去找。

他出了书院之后,先雇了一辆马车花了几十个铜板,把他送到了群秀山的山脚下。那个车夫把他送到之后还热情的询问他下午的时候需不需要再接回去。林明岚想了想,最终还是同意了,约定在傍晚时分,山脚下的茶楼上见。

群秀山在南方算不上多雄伟的山,但凡名山大川,总有许多诗篇留下。群秀山倒是籍籍无名。虽然它离府城的距离不算远,但是山势比较平坦,山上也没有什么可看的风景。不像旁边的莫愁山,来观山的人络绎不绝。

不过南山先生听沈先生说本来也是这儿附近的出身,所以结庐才选了这等清静地界。

林明岚站在山脚下,仰头望着群秀山,山的海拔不高,但是延绵起伏,山上的树木苍翠,隐隐有烟雾环绕。在山脚下倒是有个小茶楼,是一间瓦房,摆了十几张桌子,不时有些来往的人。他于是顺便再茶楼里买了点干粮。

越过茶楼,脚下到是有一条小径。说是小径都夸张了,不过是来往的人多了,踩出了一条土路。天气晴朗的时候还好,要是遇上下雨的时候,就光剩泥了。

顺着小径,林明岚一路走上去。心里倒是不急,一路看着路边的草木。现在路边的野草长得十分繁茂,间或有一两只麻雀,被人一惊,扇着翅膀飞走了。

一路走着,大约花了一个多时辰,终于走到山腰上。但是对着面前一片繁茂的树木,他终于忍不住哀叹,到底在哪里啊?沈先生只说了在山腰上,没说山腰上有这么一大片的地方啊?

山腰上有一条小溪,大约是从山顶上缓缓流下的,滋养了周围的树木。这边大约也是人群稀少,走了大半天,林明岚才看见一户人家。

门前扎着防小动物的篱笆,简陋的木材构成一栋小屋。林明岚在门口喊了半天,才有一位老妇人一颤一抖的出来。

“老人家,我是上来找人,请问您住在这边,有听过一位叫南山的先生吗?”

“啊?你说什么?听不见?”老人家手搭在耳朵,使劲的往前凑。

“我说老人家,我是请问您是否见过一位叫南山的先生呢?”

“没有没有,我老婆子和老头子在这里住了十几年,从来没有听过什么南山。”

“啊?”林明岚愣住了,莫不是找错了地方?“那老人家你住在这里,山上还有其他的人家么?”

“这个山上住的,还有一两户猎户人家,平日都靠打猎为生,他们要是下山,我都能晓得,但是没有你说的什么先生。”

林明岚不禁有些泄气。他看着山腰,其实上山腰更费时间,要是到山顶倒是花不了什么时间。他想着,干脆沿着小路,把山上都看上一转。

正想着走,却发现肚子咕的一叫。也许是爬山太消耗体力,不知不觉他都饿了。想到这里,他把一直背着的包裹拿下来,厚颜对着老婆婆说:“老人家,方便我进去喝口水么?”

“方便,方便,家里难得有个人。”老婆婆笑眯眯的转身,“那你快进来吧,我去倒水。”

老婆婆把篱笆栓拉开了。

林明岚走到小院子,发现院子里晾着几件粗布衣裳,只散养着两只小鸡,正在院中啄食。角落里对着一大堆干柴。正中间是几间低矮的房子,房子中间的正屋摆着一张桌子,几张凳子。

“我这也没有什么茶叶啊什么的,只有点热水,你不嫌弃的话就喝吧。”老婆婆端着一个粗瓷碗从侧屋出来,把碗搁在木桌上。。

“老人家说什么话呢,我感激还来不及呢。”林明岚接过碗,就着热水,吃着饼。三口两口吃完之后,他默默的摸出几枚铜钱放在木头桌子上。他知道要是直接给老人家可能会推辞不受,不如悄悄的放着。

饼也吃完了,林明岚打算告辞了。他眼睛在院子里一忘,好像在院子里木柴中间瞧见金晃晃的一个棒子一样的物品。

他忍不住“咦”了一声,脚步不由自主的开始朝着柴火堆里走去。心跳渐渐变的有些快,暗暗想着,不会像他想的那样吧?

他也顾不得柴火堆里乱糟糟的,自己动手搬开了几块大的木柴。然后在木柴里,放着两根暗红色的玉米棒子,其中一大部分的玉米粒子应该是被老鼠啃掉了,坑坑洼洼的,就剩下玉米梢上还剩着十几二十粒的玉米粒。

“小伙子,你看什么呢?那边是柴火堆,没啥新鲜东西。”老婆婆在背后嘟囊着,城里的孩子连柴火都没看过啊?

林明岚蹲下,再细细的把木柴捡开,这硕果仅存的两根玉米棒周边还散落着几粒被啃漏下了,他都一颗一颗的捡了起来。连带着那两根啃坏的玉米棒一起收了起来,然后放在自己的布帕里。

他带着这两根棒子走到老婆婆面前,迫不及待的问道:“老人家,您看看这个?您是从哪里来的?”

老婆婆老眼昏花凑近了瞧了瞧,“你说这个呀,去年的时候,我家的老头子听住在上面的猎户说,码头上来了一架大船,缺人手搬货,不仅工钱给的高,还包吃住,就跟着他们一起去搬货了。你是没见过,都是些绿眼睛蓝眼睛的洋人,长得高高大大的。”

“搬货搬到后来的时候,我家的老头子就在仓库的角落里看见了这个,他问了那些洋人,那些洋人说是能吃的,反正他们也上岸了,是再也不想吃这个了,就给我家的老头子了。一共十几根,老头子就带回家来吃了。我还说呢,怎么少了两根呢,原来是被这该死的耗子拖走了。”

这时候林明岚可以肯定这些是来大晋做生意的外国人带来的玉米,算算时间,玉米差不多也是在明朝的时候传入中国。

他紧紧的握住了这些残留的玉米粒生怕被夺走一样,这就是活生生的宝藏啊!然后他手忙脚乱的把荷包掏出来,留了些回去坐马车的钱,就把荷包塞到老婆婆手里,“老人家,我能买你的这些东西么?”

“哎哎哎,别这样,这些不值钱的,不要钱的,你尽管拿去吧,可惜都被老鼠啃坏了,不然还可以尝个鲜。”老婆婆也赶紧推辞。

“拿去吧老人家,我说值就是值,以后您就知道了。”这个便宜不能占,林明岚坚决要把钱给了。

“小伙子,你爹妈赚两钱不容易,可不能这么花,再说我就生气了,还得把东西收回来。”

听了老婆婆坚决不收林明岚他只好把荷包收回来,但是他看了看四周,想想,不如帮老婆婆修缮房屋更实际些。

跟老婆婆告辞之后,他先蹲下小院子把残留的玉米粒细细的剥了下来,一丁点都不放过。然后拿布帕妥协收好放在怀里。

想着这趟,就算没有找到南山先生也是值了。正想走的时候,老婆婆从里屋出来招呼他,“小伙子你先别走!”林明岚赶紧停住脚步,莫非老婆婆反悔了?

“我想了半天,这个群秀山是分南面和北面的,这边挨着大路的是北面,确实只有这么几户人家。莫不是你找的人是在南边山上的?不然我不会没有听过。”

这就是意外之喜了。林明岚赶紧问道:“那这个南面山要这么过去呢?”

“这就不好走了,你现在已经上山了,要是在山下,绕一圈,找到上南面山的小路就好了,现在呢,你只能沿着这北边的路,围着山走上一圈,才能找到南面了。”

“那没关系,能找到人就好。老婆婆多保重,我走了。”

按着老婆婆指点的路径,林明岚又绕着山走上了一圈。果然在绕到南面的时候,远远的就看见了一间茅屋。同样围着一圈篱笆,门口还坐着一个打瞌睡的小童子。林明岚大喜过望的问道:“请问这里是南山先生的住处么?学生林明岚,特持沈先生的书信前来拜会。”

“你说先生么?先生不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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