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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往事8:血书(1 / 1)

1994年,临近高考,我坐在院中复习功课,因一道久解不开的难题而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小铃铛悄悄走到我身后,趴在耳边轻声地说:“哥……又在思春呢?”

我一惊,思绪全被打乱,钢笔尖还差点扎到脸,扭头便要冲她发火,却看到一盘洗干净的李子举在我面前。

“是呀,在想你呢!”我简直变脸比变天还快,笑嘻嘻地说道。

小铃铛故作娇羞的样子:“哎呀,你这让人家怎么好意思啦!”

“去去去!你还挺会入戏的啊!”我伸手拿了一个李子放进嘴里。

“哈哈,那是当然啦,同学老师可都说我有表演天赋呢,将来本小姐要成了大明星一定罩着你!”小铃铛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

“我是绝对相信你有这个天赋的,可是你不用考试我得考啊大小姐!等我吃完这些李子你去找二蛋玩哈,他肯定在打游戏。”我边吃李子边吐槽。

小铃铛来到我家后,母亲就托关系安排她进了我们村的洛阳市第十八中学,无论是文化课还是校里校外的各种活动,成绩都异常优秀,初二下半学期就被选定洛阳一高的报送名额,整个初三经常不上学,简直就快玩疯了,幸好过了这个暑假她就要升入高中了,那可是全日制住宿学校,我暗自庆幸着。

“你又在想啥呢,这么多李子吃完不怕酸死你啊!”小铃铛推开了我要拿李子的手,坐下来端端正正地看着我说,“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啥?”

“为啥大家都叫你泥鳅呀!”

我一下子把整个脸都贴在了卷子上,埋着头无奈地说:“我的大小姐啊,咱能不能不这么八卦?”

“说说嘛!”小铃铛把我晃地都快散了架。

终是抵不过纠缠,便清了清嗓子说:“就是我们小的时候经常玩泥巴,每次下过雨地下那种红泥特别有韧性,能捏各种各样的形状。那时候小伙伴们都爱欺负我,弄得我浑身都是泥,大家见到我都笑着说咋整的跟泥鳅似得,就这样。”

“哈哈哈,他们为啥总欺负你呀?”小铃铛笑的都快把桌子给踢翻了,真不知道笑点在哪里。

“我好欺负呗!不过每次回来你二蛋哥都要拉着我去找他们算账,经常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那种……”我朝小铃铛摆了摆手,意思是李子留下人可以走了。

小铃铛不屑地“切”了一声,一蹦一跳像个小鹿似地出了门。

晚饭过后小铃铛才揉着眼睛踱着小碎步回来,一看就是玩了一下午的游戏。我便暗讽道:“大小姐辛苦了,饭菜有些凉,小的这就去给您热热!”

“免了!”小铃铛换做大步迈进屋里,边走边说,“二蛋哥真牛!”

说着还朝我举着大拇指,举手投足间一副少女崇拜英雄的模样。

“咋了?”

“我跟你说啊,他已经两天两夜没合眼了,今天下午玩得快睡着,看他闭着眼睛还能通关冒险岛!”

我配合地笑了笑说:“没事,毕竟明天才高考嘛!”

坐在考场里,碎碎的雨滴打在发黄的窗户上,隐约可见大门外人头攒动,像是城里人一年一次的聚众朝拜,无微不至的呵护就像一张保鲜膜蒙在考场里每一个人的脸上,令人窒息。我的父母现在应该正在垛场收麦子铺雨布吧,我心里暗自庆幸。

我爱幻想的毛病在考场里发挥得淋漓尽致,答题间隙脑海中浮现的全是高考失利该咋办,亦或大学校园会是怎样的景象,大半脑细胞都被无关紧要地占用。

钟声响起,圣灵们涌门而出,朝拜的人群沸腾起来。

我和表哥走出校门,小铃铛迎面从人群之中跳了出来。

“哥,战斗结束了?”小铃铛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线,马尾辫被雨水打湿贴在脖子上。

“有点惨烈……”表哥打着哈欠接过小铃铛递来的绿色军用水壶,手指上有些血,喝了一口递给我。

壶里装的绿豆水,加了点糖,能喝出生绿豆的味儿,肯定不是母亲熬的。

我看着小铃铛,上下大量了一番:“都快成落汤鸡了,没事在家呆着,乱跑啥!”

小铃铛不屑一顾,指着远处喊:“瞎子瞎子,注意前面的树哈!”

瞎子刚从教室出来,边走边整理着书包,朝小铃铛勉强笑了笑,直接走向了门口的大吊车。

表哥笑道:“我军的坦克来支援了!咱们去搭个顺风车?”

说完三人便走了过去。

刚到跟前,就见瞎子他爸一个巴掌扇在瞎子脸上,“啪”的一声很是清脆,引来门口众多目光,然后吊车就缓缓开走了。瞎子站在那里,尴尬之余还是不忘整理一下自己的发型。

我们三人对视着:“后援临阵脱逃,咱们都被抛弃了……”

表哥上前问:“咋了?”想笑没笑出声来。

瞎子很无辜地说:“本以为今年考题这么简单,做完还睡了一个小时,交卷子才看见他娘的另一面还有题!”

“哈哈哈哈,你真不愧叫瞎子!”小铃铛捧腹大笑。

学校教务处的打印机老旧,我们平时考试印的试卷全是宣纸单面的。

“你小子已经阵亡了!”表哥拍了拍瞎子的肩膀,一行四人走回了家中。

十天后成绩公布,表哥以仅扣3分的理综成绩,位居当年洛阳市理工科综合状元,只是英语仅有可怜的20多分。这我一点也不惊奇,表哥酷爱物理化学人尽皆知,平时生活中的各种现象都要跟我谈论个究竟。而我成绩平平,但也在预期之中,能够顺利进入大学。瞎子早已阵亡,就不再多说了。

我对表哥说:“行啊你,理综差点满分,真二蛋啊!”

表哥微微一笑,右手握拳左手伸掌道:“过奖!”

日后我才知道,考理综时,写到最后一道大题,表哥的钢笔没了墨水,他又懒得报告老师,仅用心算得出了最后的答案,无奈之下拿钢笔尖扎破右手食指,用血写下了最后的数字。

记忆里那是整张试卷最难的一题,有20分,我用了两张演草纸都没解出来。我一直在想,当时阅卷的那位老师一定是被表哥的血书所镇住了,或者他本就是一位爱惜人才的好教师,只写个答案就给了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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