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首,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武器,就连我这种不喜欢用兵器的都会随手塞一把在靴子里,哪怕是用来切个牛肉什么的呢。
一般人使用匕首来杀人,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从正面,一匕首捅进腹部搅动一下再抽出来。这种方式比较隐蔽,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被捅的人很少会往自己腹部看。第二种则是割喉,绕到身后,一手捂住嘴,一手用匕首在脖子上一抹,干净利索还不会弄自己一身血。
像这种插胸口的极少,更别说是插了七八刀。雷九本身个子就不小,足有一米九,如果有人要用匕首正面刺他的胸口,这动作本身就别扭的很。
所以,最合理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当时雷九平躺着,一个女人骑在他身上,趁他不备,用匕首从上向下直刺,才有可能造成这样的伤口。
另外,雷九身上一丝不挂也是一个疑点。杀人有必要把尸体剥个精光么?事实上雷九不光是被剥了个精光,还有人给他冲洗过身子,否则胸口的血痕绝对不会那么少。
至于为什么要剥光,要冲洗,这问题就更简单了——抹掉证据。
一个在欢爱之时杀死男伴的女人,如果不这么清理的话,真不知道要留下多少证明她是凶手的证据。
还有一点我没说,在雷九的身上,我隐隐约约的看到几分秽气。
“去让人把雷九的几个姘头全都控制起来。这应该是有预谋的杀人。我们必须把这颗钉子拔出来。”
华福领命带着兄弟们去办事了,我则一个人溜溜达达回了姜城。既然下了山,自然要先去凤先生的豆腐坊跑一趟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凤先生的豆腐坊今天居然关门了,我用力敲了几下,里面没有任何反应,就连秦文忠都不在,这事儿还真是有点稀奇。也许凤先生在京城有什么事儿了吧,我还挺想拖他帮我打听下王玲那边的情况。
时至中午,沙帮的弟子还在满城的找人,我也不想去她们的塘口,干脆就跑到一枝花的酒馆里,要了一壶酒,几个小菜坐在窗边自斟自饮。
“哟,枫哥啊,你可是有些日子没来了,今天这是怎么了,身上还带了伤了,哪个不长眼的敢把枫哥你弄伤啊?”刚喝下第一杯,老板娘一枝花就扭着她的腰身晃到了我的桌边,这个浪荡的女人今天精神似乎并不怎么好,说话的时候总有些无力感,眼圈的地方也略微有些发黑。
“没什么,这不头几天去丹阳峰玩的时候,不小心让恶狗咬了么,老板娘你可要小心点,我听说那条恶狗已经跑到姜城来咬人了。”一枝花现在这个样子,我的兴趣倒也不大,依旧自顾自的吃着菜。
“枫哥,怎么,是不是最近山上来了新的女弟子,在上面吃够了,觉得一枝花我不够味啊,上一次奴家记得你可不是这个反应啊。”这一枝花好像是有意撩我,说着话竟然坐在了我的身边,对我抛了一个媚眼。
“那老板娘你觉得我什么反应好一点呢?现在就扑上去把你按倒么?”我的眼神从她妩媚的脸蛋扫到了她丰满的胸脯上。其实跟她来一场友谊赛似乎也不错啊。虽然是快三十的人了,可是底子真心不错。尤其那皮肤,不比十几岁的小姑娘差多少。“话说,你的香蕉呢,今天没带么?带了的话就给我吧,在山上我都快闲出鸟来了。”
听我提到香蕉,一枝花俏脸一红啐了一声,“枫哥,怎么也学的这么不正经,奴家还以为你是个吃素的呢。可惜啦,今天来晚了,香蕉已经发出去了,明天请早吧。”一枝花说着,拿杯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可是举到嘴边后又把杯子放了下去,对我淡淡的笑了一下。“算了,看枫哥的样子,也不像想跟奴家喝的,奴家也就不自讨没趣了。”
一只花说完,起身就要走,我连忙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老板娘,别着急嘛,谁说我不乐意让你陪酒啊,今天一个人出来,喝着也没意思,不如你就陪我喝点,帐都算在我头上好了。”
一枝花显然没想到我会主动拉她的手,愣了那么一笑下,旋即又笑了起来。“枫哥,你就别逗奴家开心了,奴家是什么样的人,奴家自己心里清楚,就不打扰枫哥了,如果枫哥有需要的话,不如奴家请枫哥去醉春楼找个姑娘来陪枫哥乐乐,就当是奴家孝敬枫哥的。”
“罢了罢了,老板娘今天是不想给面子了啊,那我就明天早点来等你的香蕉好了,醉春楼那些婊子,哪有老板娘有味道。”
我嘴里说着过年的话,松开了一枝花的手,心中却在不停的冷笑。
这个一枝花有问题。之前雷九带我来这里吃饭的时候,听他们的对话就知道,雷九和这一枝花绝对有一腿。华福没带人来这边抓人,我不知道是他忽略了还是因为他也和一枝花有一腿。反正这个点我是不会放过的。
其实一枝花刚走到我身边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她的不对劲。她的身上有一股血腥味。倒不是刽子手杀完人后沾的那种血腥味,而是充满了秽气的那种。没猜错的话,她现在正在经期。她端起酒杯来又放下,十有八九也是因为这个,酒精对经期的女人身体伤害很大。一枝花一看就是个很注重保养的女人,这方面的细节应该是比较在意。
单单一个月经并不能代表什么,可是有一个细节在我脑子里翻了出来。就是上次我们以为唐绝跳进冥河里死掉了后来这里喝酒。那时候一枝花身上就有一股子血腥味,问她她还说是大姨妈来了。从那天到现在大约一个半星期的时间,她的大姨妈难不成还能来第二次?显然,上一次她是说谎了。
从青峰镇到这里,是顺冥河而下,如果唐绝在这边上岸的话,绝对比我们几个早到,她那时候的血腥味有可能是从唐绝身上沾染到的。而今天,雷九身上的秽气,说不定,也是从她下面沾到的。
唐绝在姜城有个女人,一个精明能干,还把持着他经济命脉的女人。我让沙帮的人留意了很久,都没能找出那个女人究竟是谁来,现在,终于找到了一个可疑目标。
她很精明能干,作为一个老板娘,管钱自然是一把好手。而且,她长得也够漂亮,虽然年纪稍微大了几岁,但是掌握着唐绝的经济的话,要唐绝娶她也并不是什么荒唐的事情。
结了账,我闲庭信步的走出了一枝花的酒馆,直奔姜城的虫铺而去。
虫铺这种特殊的店铺,除了姜城相信你在其他地方很难再看到。店如其名,里面卖的就是一些蛇虫之类的东西。来冥宗的人,修习邪路子的占了绝大部分,这些人中不乏用毒用蛊的好手,可是窝在这么一块资源有限的地方,想要炼制蛊虫,就得靠虫铺这样的特殊商家了。
在虫铺和隔壁的药材铺里进行了一番采购,我回到渡口踩着洪荒龙龟离开了姜城地界。当然,我并没有回朗月峰,而是让龙龟饶了一圈,把我放在了姜城外面。
看着在器皿里相互厮杀的蛊虫,我的嘴角不由得浮上了一抹笑意。唐绝,你这个王八蛋,你财大气粗,还有办法从外面弄到你想要的东西是吧,好,很好,今天晚上哥就跟你好好玩玩,看看咱俩谁玩的过谁。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