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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二章 翻山与进城门(1 / 1)

溪水有毒而不可饮用,那么便收集露水来喝,对于李世民来说再坏的局面也没有比在长安城玄武门下苦等无果更坏一些的。他虽然从小就被送回陇右老宅中独自长大,但却并没有吃过什么苦,毕竟他是李渊的嫡子,老宅中的下人们自然伺候的极小心。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样说并不为过,但他绝不是吃不了苦的人。

他十三年那年便在一个清秀丫鬟的肚皮上完成了自己的成年礼,那个时候他便知道想要的一切都需要自己去努力争取。他父亲偶尔派人过来考究他的学问武艺,却从没有问过他到底想要些什么。

李世民在那天从那个眼神有些幽怨的丫鬟身上爬起来的时候,在心中告诉自己该来的什么都回来。

树叶才刚刚发芽没长多大,收集露水其实是一件很辛苦的事。但他一丝不苟的去做,甚至还用草叶上的水打湿了手掌象征性的洗了洗脸。

他身边还有三百骑兵,这些人是他今后立足的所有本钱。而现在他要面对的可不只是面前这座雄伟的大山,不只是山中数不清的豺狼虎豹和数不清的大自然布下的陷阱,还有身后李孝恭带着的那一万多人的精骑,在一座连绵不尽的大山中如此恶劣的环境里,身后有一万多精兵的追杀想要活下来,无论如何看起来似乎都有些难。

但李世民的脸上似乎没有什么悲伤绝望的表情,相反,在走进这座大山之后他的脸色越发的平静下来。

尉迟恭将小心收集起来的露水都装在一个酒囊里,但酒囊看起来依然很瘪。酒早就已经喝尽但酒香依然在,他将自己的酒囊递给李世民,眼神中没有一丝不舍。李世民看着他笑了笑,随即摇了摇头道:“这是你好不容易一滴一滴攒出来的,是留着救命用的水。”

他拍了拍腰畔上绑的极结实牢靠的水袋子说道:“孤这里也有,而且应该比你收集的还要多一些。”

尉迟恭叹了口气,在李世民身边坐下来却一直没有说话。远处的士兵们分派好人手,一部分往四周搜索出去打猎,另一部分在附近捡一些可以点燃的东西。火种虽然不少,但谁也不知道要在这山里躲多久,所以火种也是限制使用的。现在看起来不少的东西,谁也不知道会不会一个不小心变成了没有。

如果浪费的太多,或许用不了多久他们就都得过茹毛饮血的日子。

“看不到希望?”

李世民忽然问了尉迟恭一句。

尉迟恭缓缓的摇了摇头道:“士兵们对您都是忠心耿耿的,而且他们知道一旦落在那些追兵手里也是必死无疑,所以倒是不必担心他们之中有人扛不住起什么龌龊的念头,但这样下去终究不是办法。殿下,属下以为是不是可以在夜里出去抢山下的一些村子,最起码得补充一下粮食。”

“知道为什么孤水囊里的水比你要多一些吗?”

李世民笑着问。

不等尉迟恭回答,他伸了个懒腰后认真的说道:“因为孤昨夜一夜没睡,露水才下来的时候孤就在收集。采水的时候孤脑子里一直在想,如果就这么困于山中一辈子是不是凄惨了些?有什么办法可以摆脱困局?”

他一字一句说道:“但孤想了一夜依然没想到什么捷径,既然没有捷径那就只有走看起来最艰辛的那条路。”

他折断一根树枝,在地上画了一个图:“咱们目前就在这山中,朝廷要是想将孤叛乱的消息送到南边诸郡去,就要绕过这座大山,按照最快的速度来说,需要差不多二十四五天才能到达最近的郡治。”

他将树枝丢下,拍了拍手上的尘土说道:“这山虽然很大,也没有路可以走。但并不代表就走不过去,咱们只需比朝廷的通告早一些走出这座大山到达最近的郡治就好。孤身上有秦王的印信,那些地方官员不敢不听孤的号令。到了最近的郡治孤便夺权将郡兵都收在帐下,然后再赶往下一个郡,只要咱们一路都比朝廷的人走的快,那么只需一两个月,孤手里就能再有数万大军。”

李世民站起来,看着郁郁葱葱的密林道:“咱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战胜自己,走出这座大山去。”

尉迟恭怔住,心里震撼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实在想不到已经到了这个地步,秦王竟然还能想到如此凶险的办法。别说靠着现在的装备给养很难走出这座大山,就算走的出去也未必比朝廷的消息要快。虽然按照分析有二十四五天的时间,但夺权之后收拢郡兵也要消耗时间,所以算起来,他们只有十几天的时间翻过这片山脉。

“太危险了些!”

尉迟恭连忙劝说道:“万一咱们走的慢了一分,出山之后进入郡治无异于自投罗网。”

“所以孤才会说这是最艰辛的一条路。”

李世民淡然道:“但也是唯一的一条路。孤绝不是一个轻易认输的人,只要还有一分翻身的希望就不会放弃。既然已经到了这一步,咱们尽力,然后将希望寄托在运气上……至于运气是不是足够好,咱们必须走出大山之后才会知道。”

尉迟恭点了点头,他知道既然秦王殿下已经下定了决心那便再无更改的可能了。比朝廷通报走的快然后以秦王身份去收拢郡兵,这想法可谓疯狂至极。也就只有疯子才能想出这样疯狂的办法。毫无疑问,在尉迟恭眼里,秦王虽然脸色平静语气淡然,但他已经一只脚踏入疯魔。

“战马能带着走多远就带着走多远,从今天开始杀马吃肉,孤必须保证这三百余人不能再死一个了,吃马肉,喝马血,等到实在战马不能再走的地方就把马都杀了,带上肉继续走。”

李世民傲然道:“我的命,不是那么轻易就能被人拿去的。”

……

……

李世民进山之后的第四天,一个憔悴到了极致的瘦小人儿终于发现了他们的痕迹。虽然看样子这痕迹最少也已经有好几天的时间了,但这个人心里的激动简直没有语言可以描述。他看着那一堆灰烬忍不住又笑又跳,似乎一点也不在乎肩膀上已经有些腐烂的伤口。

她笑够了实在累的扛不住,就在草地上躺下来随意抓了一把李世民队伍留下的柴灰按在自己肩膀的伤口上,因为已经开始腐烂反而觉不出有多疼。她脸上那个被箭簇刺出来的坑倒是已经快要结疤,让她原本精致的脸看起来显得格外丑陋。是的,是丑陋……她自长安城中逃出来到现在还没有洗过脸,没有换过衣服,甚至没有吃过一顿做熟了的饭菜。她进入大山之后没有死,是因为她在溪水旁边没有看到一只饮水的野兽,是因为她足够谨慎小心。

但是她知道,如果再找不到药的话,她肩膀上的伤口就会腐烂发臭,或许等不到追上李世民,她就会因为发烧而失去体力,然后变作野狼或是其他东西的食物。

她的手无力的垂了下来,无意中在柴灰中触碰到了一件东西,她下意识的抓起来看了看,发现竟是一块还挂着一些肉的骨头,虽然已经被烧的发黑看起来恶心至极,但她竟然很愉快的笑了起来。

将烧黑了的骨头上的柴灰吹去,然后她开始吃。包括骨头在内,她吃的极慢,因为骨头很硬咬下来一块很艰难,但她吃的很仔细。又在柴灰中找出几块骨头,上面没有一点肉她不禁皱了皱眉头。

躺在草地上休息恢复体力,她不由自主的想起当日在玄武门城墙上的事。一想到自己割出去的那一刀,她自嘲的笑了笑喃喃道:“我已经放弃了,你何苦要逼我?你若不让皇甫无奇去查,我会安安静静做你的女人。每日给你跳天籁梵舞,小心翼翼的不让太子妃发现你和我之间的事,就这样到人老珠黄你不再怜爱我的时候,我就找个地方隐居,再也不去想什么家族复兴的事,连哥哥都已经放弃……我又何必执着?”

“但你却让皇甫无奇去查,我必然是躲不过那个疯子的眼睛的。到时候你难道会手下留情?所以你怨不得我杀了你……早知道会是这样一个结果,我早杀你一点就好了。最起码不必现在如此辛苦的追李世民,李世民虽然心肠比你还毒辣,但他似乎才是真的喜欢我跳那舞时候的摸样。他舍不得杀我,而你却舍得……”

她又想到自己之前就藏身在李孝恭军中混出了城,若不是因为一次实在憋的急坏了找个地方方便被人发现,说不定真的能就跟着大军在后面追上李世民,可惜,确实太可惜了些。

“我会追上他的,我一定会。”

她挣扎着站起来,拎着一块发黑的骨头继续前行。

远处泛着一层新绿的枯草从中忽然传出一阵响动,随即一头落了单的野猪露出了脑袋。当看到不远处那狼狈的人,野猪和那人都吓了一跳。但是很快,她嘴角就勾起一抹笑意。这野猪并不大,虽然杀起来依然很麻烦但她却一点也不担心。

她没了红袖,但她还有刀。

夕阳的余晖透过枝杈的缝隙投射在落了厚厚一层树叶的地上,那个女子筋疲力尽的跌坐在地上看着那头血糊糊的野猪笑的放肆猖狂。她爬过去,大口大口的喝着腥臭微烫的猪血,然后趁着还温热吃下一大块生肉。

夕阳下,那个瘦小的人扛着一只死猪艰难前行,脚步蹒跚,但坚定不移。猪血顺着她的身体不断的往下淌,这让她感觉很心疼。用不了多久猪血就会流尽,她就不得不再去耗费半夜的时间来收集露水。而没了血的猪,吃起来显然没有热乎乎冒着血泡的时候可口些。

……

……

密林外,大队精锐的骑兵呼啸而至,披挂着铁甲的骑士黑压压的看不到边际,最前面大旗上绣着的李字看起来格外的引人注目。烟尘激荡而起飘进了树林中,不少野鸟被吓得惊飞起来。对于山中的猛兽来说,或许那些精甲骑兵才是真的猛兽。

西安王李孝恭看着密林微微皱眉,忍不住骂了一句。

前几日的时候李世民渡过丰水的时候他半渡而击,大败叛军,杀了两千多人。本来还以为一战而毕全功,却根本没有看到秦王的影子。现在他才想明白,那是秦王故意留下的破绽给他。李世民已经带着精锐率先渡过丰水,偏偏留下了大队人马做诱饵。壮士断腕,壁虎断尾,李世民做的丝毫都不犹豫。

“留下两千人马守着!再分两千人沿着痕迹去追……”

李孝恭回身吩咐道:“其他人跟我绕过这座大山!”

他知道,秦王绝不会认输。而如果想翻身,似乎只有那一条路可走。

就在他拨转战马带兵离去的时候,长安城十几座城门就要关闭之前。一袭黑袍的俊朗男子,带着二十个随从到了西内苑城门外。十八个青衫刀客,一个背巨刀的冷峻青年,一个提铁枪的儒衫男子簇拥着那人,虽只二十一人,但气势如虹,便似千军万马一般。

也不知道是因为距离最近还是他故意为之,他走的是玄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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