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第四十七章(1 / 1)

天光发白的时候,牧倾华就已经醒了,他刚从床上爬起来,就有人推门进来,然后指挥着一大堆的下人给他打水洗脸漱口,如果不是牧倾华坚持的话,就连衣服都要帮他穿了。

看着铺床叠被,整理房间的人,牧倾华微微顿了顿,就拿着剑出门去了。

早上是他的练剑时间,以前他从未有过这个习惯,只是在叶重澜的影响下,慢慢的就多了这么一个任务,几个世界下来,已经成了一种日常,再没有放下过。

如果叶重澜在的话,两人还会交手切磋一番,二少那性子,不能握剑比让他死还难受,偏偏他每个世界穿越的都不是能够光明正大握剑的身份,如果不是牧倾华每天都陪着他拆招过把手瘾的话,估计早就憋死了。

现在叶二少不在,牧倾华不需要陪人拆招,一套剑法下来之后,他就收招还剑入鞘了。

旁边侍候的人机警的上前,递了一块帕子上来。

牧倾华再次看了他一眼,接过帕子,擦去额头微微冒出的汗珠。

王府的待遇当真是非常好的,王府的下人也很是伶俐,就拿面前这人来说,他是由王府管家亲自调过来伺候他的人之一,为人识情识趣,察言观色的本事一流,当他有所需求时,几乎不用他说出口,对方就已经将他要的东西妥妥当当的准备好放在他面前了。

不得不说,对方用着还是挺顺手的,唯一能让他挑出毛病的恐怕就是对方脸上的妆容了。

朱唇轻点,娥眉淡扫,略带脂粉的脸让他看上去更显得清丽了些,可牧倾华实在无法欣赏一个大男人涂脂抹粉的样子,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比之那些浓妆艳抹的哥儿,这人还是比较好的,至少在他的容忍范围之内,这也是几个送来的下人中他仅挑了他在身边侍候的原因。

阿杏站在他身旁,直到牧倾华擦完了汗才笑着说道:“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公子先去用些吧。”

果然是很识趣的一个人,牧倾华挑了挑眉,也没拒绝,他也确实有点饿了。

用完早餐之后,他刚想看会儿书,顺便更深的了解一下这个世界,可还没等他看到两页,豫王就来了,倒也没有很意外,这两天对方几乎一有空,就往他这里跑,次数多的让他寻思着是不是这位豫王每天都没正事干,只需要吃喝玩乐泡泡美人什么的。

好在对方每次来,只是嘴上调戏几句,然后全程眼睛放电,试图用自身魅力折服他,并没有动手动脚,否则的话,牧倾华还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忍下去。

杀一个人容易,对方完全就是个没有武功的普通人,只是杀了这个人之后会带来的后果太麻烦。

牧倾华是个怕麻烦的人,自然不会用这种笨办法。

豫王真是一个会玩的人,讨好美人的功夫一流,他全心全意看着你时,眼神能够腻死人,就好像这世上只有你一个,其他人都是死人,他懂浪漫,长相俊俏,又会甜言蜜语,文采什么的也不差,更重要的是他还舍得下、身份来哄人,换了任何一个正常人,恐怕都会陷进去,早晚都被他给拿下,可谁让牧倾华不是正常人呢?!

牧道长自认三观还是很正的,对出轨没兴趣,所以无论对方的嘴巴是多么的甜,手段是多么的高超,对他又是怎样的好,他都始终冷着一张脸,

豫王不算是个没有耐心的人,相反,在对待美人的时候,他有十足的耐心,可那也是在美人有所回应的情况下。

以往,无论是哪种类型的美人,因为他的相貌,他的身份,他的温柔体贴,就算个性再刚烈的,在他百般手段下,都能乖乖就范,不是没有遇到过冰山型美人,可都没一个如面前这人这般棘手的。

或恼怒或羞涩或别扭,总要有个反应他才有兴趣把这出才子佳人的戏给唱下去,可对方却愣是一个眼神都不赏给他,一次两次三次,次次都如此的话,再大的兴致都给消磨了,就算是对美人有着无穷耐心的豫王也渐渐地有些按耐不住。

青年眼中的耐心越来越少,牧倾华清楚的看在眼中,却依旧没有丝毫的回应,等到豫王又一次不甘的离开时,他慢慢的勾起一抹冷笑。

“公子。”阿杏端着两杯茶走了进来,其中一杯是给豫王的,可惜当事人已经被牧倾华给气走了,他当然也看到了豫王离开时那难看的脸色,不免有些忧心,想了想,还是劝道:“公子刚进府,还是顺着些王爷吧,若是当真惹恼了他,以后的日子怕是艰难。”

牧倾华挑眉,不在意的说道:“惹恼就惹恼,我又不会一直在这里,或许真惹恼了他更好,那就能早日离开了。”

进了这王府的人那还能够出去,何况这人如此出众的容貌,爱惜美色的王爷就更不可能放他离开了!阿杏这样想着,眼中就多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

他被派来照顾他,又被牧倾华挑中放在身边伺候,日后说不定就是这人的心腹了,主子的未来决定着他的未来,以对方的样貌成为王爷的专宠一点都不难,只是这脾气实在是不敢恭维,就算不为了对方,单单只为了自己的前程,他也免不了要提点一二。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阿杏有意无意的总会给牧倾华提上一两句关于王府中的情况,比如自从豫王妃病逝后,豫王就一直没有再娶正妃,比如王府后院中一共住了多少位美人,哪几位是得宠的等等。

牧倾华虽然有些不耐,倒也没有阻止,甚至对于一些消息还是听在耳里,记在心上的,想要将这个王府搅得鸡犬不宁,或许这些后院里的美人就是一个很好地下手点。

牧倾华的运气向来不错,还没等他有所行动,就有人自动送上门来了,从来没有经历过宅斗的他自然不知道,从他进王府的那天起,就有无数双眼睛在关注着他了。

豫王对待他的态度和宠爱明晃晃的摆在那里,那些依靠着豫王生存的后院美人们根本不可能忽略他,一开始他们还能忍着,但一天两天三天,豫王为了他一连五天都没踏进后院,一门心思的放在讨好他身上,这在从前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后院里的那些美人又怎么可能不紧张。

牧倾华暂住的从云院渐渐的竟然开始热闹起来,一个两个的美人有意无意的都往他这边来,或善意或恶意或打探敌情,总之,牧道长在其他人的眼里慢慢的成为了勾搭王爷的狐狸精之类的存在。

借此机会,牧倾华还真是好生见识了一下这位豫王爷的后宫,当真是争奇斗艳,种类齐全了,怕是比之皇帝的后宫也差不了多少了。

豫王来的时候也曾撞上过几次,开始的时候还有些纠结,但很快就放开了,甚至让几个识大体的过来做说客,本来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最后还真的给找到了一个不错的法子。

之后,豫王依旧会每天往从云院跑,只是不是空手去的,每次去都会带上一些各种各样的珍宝,就算不去,也会让下面的人送来一些名贵的礼物。

这一举动还真的get到点子上了,至少爱财的牧道长是非常受用的,每次送来的东西都照收不误。

因为牧倾华的爱财,让豫王的攻略简单了些,至少一直油盐不进的人有了空子可钻,虽然吧,他内心还是有些别扭的,他以为对方气质高华,是个风花雪月,高洁出尘的人,可就是这么一个在他眼里象征着美好化身的人见到钱财的时候竟然眼睛冒光,让他未免有些失望。

当然了,失望归失望,要他就此放手是万万不可能的,自从无意间见到那副画,对画中人一见钟情之后,他就再无放手的可能。

牧道长这几天的心情还是很不错的,虽然总是有人来打扰,但有钱收的时候他的心情总会变得很好,容忍度自然也就高多了。

这天他练完剑,刚要回去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个人。

眉如远黛,肤若凝脂,眸似秋水,身形纤细如扶风弱柳,这是一位美人,还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气质出众的美人,可牧倾华实在是欣赏不来,对方再美他也只能想到两个字——娘炮。

看他打扮似乎也是豫王后宫中的一员,这几天来往他住处的后院美人也不少了,这人倒是面生的很。

这时,阿杏凑到他耳边小声说道:“这是百英楼的怀菱美人,公子来之前最受王爷宠爱。”

牧倾华挑了挑眉,并没有说什么,看来自己身边的这个人还真的把他当成豫王后院的美人传授各种宅斗知识了。

牧道长倒也没有太过生气,也没有那个必要,等他离开的时候这里的事情也就与他无干了。

牧倾华就当没看到对面的人一样,背着剑径直从他面前走过,淡淡的香气传来,让他不适的皱了皱眉,然后又很快松开。

可惜,他视对方如无物,不代表怀菱也能当他不存在,刚走几步,他就被叫住了。

柔柔弱弱的美人微微福身,对他笑道:“早就听王爷说过牧公子的美貌,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在下自愧不如。”

牧倾华脚步一顿,淡淡道:“过奖了。”

怀菱微微摇头,“我之前一直病着,公子进府这些日子以来都没去拜访过,当真失礼,公子莫要怪罪才是。”

这样一番似真似假的话,牧倾华没有必要不信,却也不会真去信,这几天以来,他也算是涨了一些见识的,后院里的那些美人虽然都身娇体弱的,但论起心机来,一个比一个厉害,眼前这人相貌清丽,气质又好,他也不会真以为对方与外表一致,是个小白莲。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对方显然是一心与他交好,甚至还到他那里蹭了一顿饭,离开的时候已经自顾自的和他称兄道弟来了,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两人既然已经都是王爷的人了,那自然就是一家人,日后要好好相处。

一家人个屁啊!谁TM是豫王的人,他明明就是叶二叽的人!

就算涵养再好,牧倾华也没忍住,差点爆了粗口,他觉得他祸害人的计划要提前了,否则迟早要被雷出心肌梗塞来。

百英楼中,怀菱刚回来就以身体不适要休息为由,将下人都赶了出去,只留了一个心腹近侍在旁伺候。

等人都离开,门一关,那张温温柔柔的脸就已经阴了下来,眼中满是痛恨和冷意,他绞紧了手中的帕子,才忍住没有肆意破坏,将心中的疯狂发泄出来。

饶是如此,他整个人看上去也处在狂怒的边缘了。

对于他这番突然而来的变脸,近侍倒是并不意外,只是倒了一杯茶过来,安慰了几句。

怀菱忍了忍,又忍了忍,最后还是没能忍住将手边的茶盏挥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声响。

他双手撑在桌上,身子微颤,哑着声音说道:“你看到没有,那个狐狸精长得那样好,难怪——难怪王爷会如此宠爱!”

近侍劝慰道:“就算他再好看也比不得你啊,公子可是当年由王爷亲自选定的倾城魁首呢!”

怀菱听了,非但没有得到宽慰,反而恨恨道:“你也来诓我,当我没有眼睛没看到吗?!”他虽自诩容貌甚佳,比之后院里的其他美人好过太多,这也是能够吸引豫王这么久的手段,可今日见过牧倾华之后,方知人外有人,他虽然不想承认,可不得不说,他是嫉妒的,嫉妒的发狂。

他忽然站直了身子,紧握着近侍的肩膀急切道:“你快帮我看看,我是不是不好看了,妆容怎么样,有没有花?皮肤有没有黑,是不是长皱纹了?”他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已经不年轻了。

“他说过会一直待我好的,他在骗我,我这次生病他都没亲自来,以前他都会陪在我身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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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王是个非常大方的人,自从知道了牧倾华的“弱点”之后,每天的奇珍异宝从没落下过,如果他不是王爷,还是个颇受皇帝宠爱的王爷,估计早就倾家荡产了。

可这样下去,也是早晚的事了,按照牧倾华拿到手的东西来看,豫王就算再视钱财如粪土,也有肉疼的一天,而他越大方,说明他对牧倾华也就越志在必得。

豫王也不是傻子,再怜香惜玉这么多本钱花下去了,总要把人吃到嘴才算捞回本的,就在他性致勃勃,正打算收网之际,一个人的到来却打断了他的计划。

太子郭建是豫王的皇兄,是当今皇帝的长子,比之豫王的风度翩翩,他长得很平凡,文才武功在众皇子中也不是很出色,各方面的表现都很普通,只因占了一个长字,又是皇后所出,才被封为太子。

大雍建国两百多年,已经开始在走下坡路了,当今皇帝不是明君,但也不算坏,手段平平,只能说是平庸,而下任皇帝,现在的太子除了能力平平之外,性子也称不上好,脾气暴躁,为人也是骄奢淫逸,实在说不上是一个好的继承人。

豫王与太子的关系还不错,至少在几个兄弟里面可以说是最好的了,关键就是两个人都好、色,好美、色。

豫王以前可没少给太子敬献过美人,平日里也以太子马首是瞻,至于真相究竟如何,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而太子这次之所以过来,就是为了向他要一个美人,美人的名字叫怀菱。

怀菱是八年前被豫王亲封的倾城魁首,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在当年也是红极一时,后来就被豫王接进了府中,被他专宠了两年,风头之盛,一时无两。

可惜再美的美人看的久了,也有腻味的一天,豫王不缺送上门来的美人,性子又比较喜新厌旧,渐渐地对怀菱也就不那么上心了,当初盛极一时的美人便慢慢的沉寂下去。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以豫王风流多情的性子,还真的就会把这么一位美人给忘到脑后去,可偏偏就出了这么一件意外。

怀菱无意间被上门做客的太子给看到了,还相中了,并且为之向豫王索要。

一个美人而已,还是一个早就被他忘了几年的美人,豫王还不至于舍不得,更不会为此得罪太子,可就在他以为这只是一件很简单很寻常的事情的时候,那位美人竟然跑了。

他气恼之余只觉得大失脸面,人自然要去找的,不然太子那里不好交代,事实上,也没让他找太久,不到三个月的功夫,底下的人就已经把人给带回来了。

找回来之后的怀菱怎么说呢,倔强冷漠,总是和他对着干,让他有了一种久违的新鲜感,还从没有人用那样的态度对待过他,于是便不知不觉的对太子那边瞒住了找到人的消息。

他又经历了一遍当初追求美人的过程,美人虽然对他冷眼相向,但那种欲拒还迎,口嫌体正直也是一种情趣不是?!

没过几个月,他再次成功的把人给拿下,自己的魅力得到证实,让他有一种难得的成就感。

再次把人给追到手之后,两人也确实蜜里调油过好一阵,但渣男就是渣男,豫王对怀菱有喜欢,但更多的是一种新鲜感,再多的新鲜感也始终是要过去的,等到他不再有那股子新鲜感的时候,自然会被随手丢开。

牧倾华的出现就是一个契机。

豫王也不知道从哪弄来的一幅画,对画中的人一见钟情,甚至假公济私,利用自己手上的权利满天下去找,怀菱什么的,再次被他抛在脑后。

只是谁也没想到时隔半年多,太子竟然还记挂着怀菱美人,还亲自跑来讨要了,从这点上来说,太子比豫王还要长情一些。

可惜,被太子看中的怀菱美人并不会因为他的长情而感到丝毫的开心,他喜欢的是豫王,太子就算身份再高他也不会喜欢,而且传言中太子那副暴脾气跟在他身边的非死即残,他怎么可能愿意往火坑里跳。

怀菱哀戚的目光情不自禁的就投向豫王,在他看来两人毕竟恩爱一场,就算现在夹了一个牧倾华,但他对自己应该还是有情的,怎么也不该见死不救才对。

他想的美好,奈何郎心似铁,豫王虽然看着他的眼中带了一丝不舍,却还是将他推给了太子。

那一瞬间怀菱脑中一片空白,几乎不认识眼前那个纠缠了近十年的情人,然后就是恨,滔天的恨意席卷全身,让他的五脏六腑都要烧起来。

恨到了极点他没有哭,甚至笑起来,那笑如往常一样温柔夺目,就好像所有的月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一样,他没有避开太子一脸惊艳朝他伸过来的手,反而就势偎入他的怀中,柔声道:“殿下和王爷总说我是美人,放在以前我也自认不差,但自从我认识了一个人之后方才知道,以前的我有多无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与那个人比起来,我就是与皓月争辉的星子,简直羞愧死了。”

豫王一下子握紧了拳头,看着怀菱的目光渐渐渗出寒光来。

怀菱一个哆嗦,脸上笑的更欢了。

“世上竟有如此美人?!”太子摸着美人柔滑的脸,笑着说道:“那孤倒要瞧瞧,究竟是怎样的姿容连美人你都自愧不如了。”

怀菱勾唇一笑,秋水般的眸子直直的看向豫王,启唇道:“那殿下就要问王爷了,那美人也是王爷后院之人,很是受宠,就不知道王爷是否舍得割爱了。”

袖中的手暴起了青筋,修剪的整洁的指甲几乎要陷进肉里,在太子望过来的那一刻,那张英俊的脸上适时的挂上体贴的笑容,他道:“皇兄要看,臣弟自然不会藏私,来人啊,去请牧公子过来。”后面一句却是对身边伺候的下人说的。

牧倾华来的还是很快的,他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也没让他等太久,他很快就知道了。

只见豫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朝着上首一人拱手道:“回皇兄,这位就是牧倾华牧公子。”

他的演技还算不错,就算恨得咬牙切齿了,表面上还能从容微笑,只是那笑如果仔细看的话,就能看出里面包含的那一点僵硬。

而太子已经没空搭理他了,他的眼珠子都看直了,搂着怀菱的手不由自主的就加大了力道。

怀菱从始至终冷眼旁观,又是嫉妒又是痛快,内心深处又带着点悲哀。

牧倾华又不傻,很快的就看出了异样来,然后果然就听见豫王把他送给了太子。

送给了太子......

给了太子......

太子......

呵呵呵,这些人还真把他当成货物送来送去了不成?!就凭着自己高高在上的身份?!既如此,那就毁了他们那些依仗着为所欲为的东西吧,虽然辛苦了些,但既然都已经欺到他头上来了,他再没反应就成任人欺凌的软包子了,二叽见到了会笑死他的。

一开始打算的那些小打小闹只给点教训的想法彻底被他抛在脑后,他决定干票大的,祸国殃民的妖道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来着。

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召回了一条美男蛇的太子殿下正兴高采烈的将两个美人带回东宫,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迫不及待的想要一尝两位美人的销、魂滋味,特别是那位牧美人,三弟可是和他说了,他没碰过他,那位牧美人还是雏儿呢。

太子火急火燎,一路上催了三次,如果不是还有一点理智,真的就想不管不顾的将美人弄到御驾上厮混一番了。

宽大的马车中,怀菱看着豫王府在视线中一点一点远去,直到再也看不见了,才啪的一下甩下车窗上的帘子。

他的胸口剧烈的起伏着,总觉得有股火在他身体里燃烧着,让他又痛又恨,想要狠狠地破坏着什么,而那股火在他看到坐在一边闭目养神的牧倾华时,就燃烧得更旺了。

“你不恨吗?”他咬牙问道。

“恨什么?”牧倾华声音淡淡,并没有被他不客气的语气所影响。

“恨什么?”怀菱笑了起来,笑声中却没有丝毫愉悦,只有满腔恨意,“自然是很豫王郭显,口口声声说爱你宠你,一辈子对你好,却转眼就把你送给了别人!”他恨不得吃那人的喝那人的血,更恨自己当初为何就那么轻信了他,再次被他迷了心窍!

牧倾华终于睁开了眼,淡淡道:“不恨。”

“为什么?”怀菱不解,他明明和自己一样被背叛,为什么还能像现在这样云淡风轻。

“我又不喜欢豫王,为什么要浪费力气的去恨他,比起恨,狠狠地报复回去,才是更直接有效的做法。”

报复吗?怀菱沉默下来,隐隐约约的,满腔的恨意似乎找到了去处......

太子是个急色的,不像豫王那样讲究风花雪月你情我愿,当天晚上就把牧倾华招进了寝宫,就连想了半年的怀菱都被放在了后面,可见一张脸的重要性。

弄得牧倾华都有些后悔当初干嘛将脸捏的那么好看了,如果早就知道今日的遭遇的话,直接一张系统脸多干脆,千金难买早知道啊。

宫里规矩多,原本给太子侍寝的人都是要沐浴更衣,被人洗干净了抬上太子的床的,可牧倾华怎么可能容忍别人碰到他,连一抹衣角都不行。

太子等了半响都没等到,早就不耐烦了,听了下面人的禀报后,直接让人把他给送过来,之前的一些规矩一律都给省了,这也算是美人的特权了。

太子宫中,本该是春意盎然的良宵夜,却显得有些过于安静了,宫灯闪烁,带着微弱的光芒,几个侍候的宫人乱七八糟的躺了一地,而那位暴戾的太子殿下横躺在床上,睡得跟只死猪一样。

牧倾华挑了挑眉,环顾一圈,确定没什么差错之后,神行一闪,就已经消失在了原地。

豫王府。

豫王郭显还没有睡,也没有招美人,而是负手站在窗前,任清冷的月光洒了他一身,他的脸上没有了白天时时挂着的温柔浅笑,整个人都沉寂下来,眉宇间阴郁至极。

没有人知道他现在在想些什么,他的这个模样也从来不会给外人看到,可今晚却是要例外了。

当轻微的动静从身后传来的时候,他募然转身,然后就看到了一个无论如何都不应该也不可能在此时此刻出现在这里的人。

无视对方从惊讶到警惕的表情,牧倾华微微颔首,问道:“深夜来访,打扰王爷了,我只是想来问王爷一声,可有兴趣和我谈一笔生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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