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梦里,乌鸦感觉有人凑近了他,轻抚他冰冷的脸颊。迷糊间,他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她褐色的眼睛凝视着他,面上带着太阳般和煦的笑容,眼底满满的都是爱。他心里一暖,正想伸手触碰她,她的脸突然像是暴晒的蜡像般,五官开始走形溶化————
乌鸦猛地睁开眼睛,惊醒过来。就在这时候,他才感觉脸颊痒痒的,像是被羽毛轻拂一般。一股微弱的电流传过脊椎,他立刻感应到了它。
“你来了。”乌鸦睁着空洞的双眼,伸手触摸在旁栖息的灵兽。灵兽安静地呆在一旁,歪头注视着乌鸦,漆黑的羽毛和黑夜融为了一体。
原来灵兽明知乌鸦被囚禁起来,却苦无相救的机会,只得每日在乌鸦所处的建筑物外盘旋,直到今日才得以和他重逢。就在这时候,乌鸦突然听见一阵微弱的“嗒嗒”声,从右边的方向传来。
他凝神倾听,才发现那是一阵脚步声,而且离自己越来越近。
察觉有人走近,乌鸦不由心生警惕。听那脚步声,来的至少有两人,和自己不过十几步的距离。他试着感应他们的气息,却发现像是碰上了一面无形的墙,没法感应到任何气息。他心里一沉,心道:
“难道是第三部队?”
如今的乌鸦头昏脑涨,全身脱力,每一口呼吸都引起胸腔剧烈的抽痛,虽然努力地撑起身子,还是没有办法爬起身来。但是乌鸦并不打算在这里认输,他强逼自己冷静下来,心道:
“肯定还有办法的。”
他伸手摸了摸垃圾桶的边缘,桶盖是开着的,也就是说只要任何人走近,都能看见躺在里头的自己。但是来人越走越近,和自己只剩下不过十步的距离,现在要将盖子合上已经太迟了,合上盖子发出的声响,很可能会引起对方的注意。
“他们靠得太近了,”乌鸦心道:“我一定要想办法将他们引开。”
他心念一动,灵魂出窍,化成黑衣人的模样。乌鸦现在的位置,就在医院后面的马路上,这里安静又偏僻,四周黑漆漆的,只依靠着角落一盏路灯照明,平日鲜少有人经过。越过马路,对面便是一座露天停车场,里面停泊着寥寥数辆车子。
乌鸦以不完全体的模样,往脚步声的方向走了过去。
一拐过弯角,便瞧见了迎面走来的三人。但是出乎意料之外的,他们身上却没有穿着第三部队标志性的黑色制服。只见这三人身材一般高大,头上戴着鸭舌帽,脸部埋在外套的领子里,难以看清模样。他们分别穿这皮夹克,帽兜和牛仔外套,手都插在外套的口袋里,口袋高高鼓起,看形状像是手枪。
“这三人究竟是谁?”乌鸦一边想道,一边打量着三人。本来乌鸦的计划是以不完全体的形态现身,将三人引到别处,却没想到他们根本没有朝他看上一眼,甚至连眼皮也没有抬一下,只是穿过乌鸦的身体,继续往前走。
看见三人的反应,乌鸦不禁有些意外:“他们根本看不见我。”
转眼间,三人已经来到了弯角处,只要往右一拐,就会看见乌鸦藏身的大型垃圾桶。眼见三人离自己的肉身越来越近,乌鸦一咬牙,将灵力运到了手臂,对着他们的背影一挥手,默念道:“睡吧。”
只见三人若无其事,仍是往前走去,就如同第三部队般,完全不受乌鸦的精神攻击的影响。乌鸦见精神攻击对三人无效,不由心下一沉。
就在这时候,身后突然传来刺目的灯光,似是车头的大灯。回头一看,只见四辆军车从医院大门驶了进来,停泊在了正门处,一群身穿黑色制服,全副武装的军人从车上跃下,行动迅速地冲入了医院之中。
原来袒布.诺亚发现乌鸦不见后,便以国防部长的身份,指示第三部队前来对医院进行搜查。接到命令之后,第三部队第一时间便赶到了现场。
那三人的目光显然也被军人们吸引住了,不约而同的停下了脚步。身穿皮夹克的那人凑近两人耳边,低声说道:“是第三部队的人,我们必须加快动作了。”其余两人点点头,握紧了口袋里的手枪,加快脚步,拐弯来到了乌鸦肉身所在的后巷。只消再往前走上三四步,他们就会来到垃圾桶前,看见躺在里头的乌鸦。
看见三人往自己肉身的方向走去,乌鸦目光犀利起来,开始用意念召唤自己的灵兽。灵兽和乌鸦心意相通,眼见三人走近,在上空盘旋了一会儿,突然飞扑下来,缠着他们一番猛啄。
三人没有料到会受到凶猛的乌鸦攻击,闪避不及,险些被啄中了眼球。他们脸现怒色,按着流血的眼角,伸手便往灵兽捉去。只是灵兽的动作迅速,又哪里会这么容易被捉住,只是绕着三人低飞,不时突击,引他们来追。
才不到五分钟,那三人的脸上已经多了七八道啄痕,不止加红,还火辣辣的生疼。他们不住咒骂,盛怒之下果然中计,因为追赶灵兽,逐渐偏离了方向,往原路折返。
看见三人走远,乌鸦的灵魂立刻回到原来的身体。这回他咬紧牙根,用尽了浑身的力气,挣扎了将近十分钟,才终于从垃圾桶爬了出来。因为用力过猛,他的心肺像是浸在冰水中般,一阵麻痹,不住大口喘息。
乌鸦捂着胸口,迈着蹒跚的脚步,赤脚在寒风中摇晃着前行。经过长时间的步行,乌鸦的痛觉神经已经麻木了,几乎感觉不到身上的痛楚。除此之外,他身体的温度也一路飙升,开始发起烧来。对一个刚动完移植手术的病人来说,这通常是副作用发作的前兆。
糟糕的身体状况,使得乌鸦的脑子混沌起来。他浑浑噩噩,漫无目的地前行着,恍惚地想道:
“罗莎,我终于逃出来了,正如你所盼望的那样。”
从眼前无尽的黑暗中,乌鸦仿佛看见了罗莎的身影。她背对着他前行,褐色的长发和碎花长裙被寒风吹起,轻轻飘动着。她的口中唱着歌曲,正是他们的《自由之歌》,歌曲里述说的,是笼中之雀对蓝天的向往,对自由的渴望————
“可是,今后我又该往哪去?”乌鸦喃喃道:“我还能往哪里去?家,希望,未来————我都已经统统失去了。”
汽车的呼啸声越来越靠近,不知不觉间,乌鸦已经穿过了停车场,来到了车来车往的大道旁。乌鸦目不视物,头重脚轻,当尖锐的车笛声响起时,才惊觉自己已经走到了马路中央。车笛声打断了他的思路,他身子一震,猛地清醒过来。
“我这是在干什么,找死吗?”乌鸦忍不住挖苦自己,扶着沉甸甸的脑袋道:“这个世上,还有许多事情需要我去完成。我必须先找到朱雀,确保她不会做出伤害自己族人的事。”
乌鸦甩了甩头,强迫自己保持清醒,突然听见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脚步声和乌鸦十分靠近,不过五六步的距离,想来那人一直就跟在他的身后,不过因为他心神恍惚,才没有发现。才一瞬间,那人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
那人弯着手肘,架着乌鸦的双臂,将他勒得紧紧地,在他耳边低声说道:“我不想用强的,请不要反抗,乖乖地跟我走。”
乌鸦听这声音,认出说话的便是刚才身穿皮夹克的,三人中的一人。他听对方语气不像是军方的人,倒也不急着挣扎,只是用冷淡的语气问道:“如果我没有按你说的做呢?”
夹克男不紧不慢地道:“那我就只好强迫你按我说的做了。”说罢,他手上使力,开始倒拽着乌鸦,要将他强行拖到马路边。乌鸦一咬牙,手肘猛地往后,使力撞向夹克男的腰侧。手肘是人体最坚硬的部分,虽然乌鸦伤病中气力不及夹克男,但是夹克男被乌鸦这么一撞,还是疼得不住倒抽冷气。
眼见没法迅速制服乌鸦,夹克男将手伸入口袋中,掏出了手枪。
就在两人僵持不下的时候,迎面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紧急刹车声。一辆轿车刹车不及,正往路中央的两人急衝过来。就在千钧一发的时候,轿车往一旁闪去,在路上打滑了一圈,终于在一旁停了下来。
两人死里逃生,才刚回过神来,便听见了一把女声。
“放开他!”轿车的门被推开来,一个持枪的女人走了出来,枪管对准了夹克男的脑袋:“叫你放开他,耳聋了吗?”
乍听女人的声音,乌鸦愣了愣,意外地道:“————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