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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乱世强盗(1 / 1)

连绵不绝的山峰绵延千里之外,像是天,没有尽头。百度搜索(飨)$(cun)$(小)$(说)$(網)XiangcunXiaoshuo.com

乱世不是一件事好事,乱世的雨,乱世的风,乱世的山,乱世的树。。总是会带着乱世的颜色。

渐入秋,冷总是比南方来的早一些。

铁蹄,火焰,死亡,鲜血。。伴随着战争出现还有那丢失的规矩,丧失的道德,最后的底线。每一个乱世都大致相同。命贱如草,血流成河。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在这样的世界生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乱世只是比不乱世的时候混乱一点,更难生存一点。但是对一群逃亡的子弟来说,还是一样了。

那是一处秃顶的小山峰,死去的枯干树枝上站着一只漆黑的乌鸦,不时的发出几声嘶哑的叫声。预示着不祥。

山峰顶的一处空地上,外面是用铁梨树围的栅栏,木制的房屋凌乱的摆放在空地上,没有丝毫的规矩方向。木屋里面,传来那爽朗的笑声和骂声。

没有人会理会那乌鸦的不祥叫声,对强盗说来,他们本身就是不祥,是灾难的化身。

最大的一件木屋外,挂着披红,鞭炮连串的挂在外面,房屋中央,也挂着披红,像是有什么喜事。最中央摆放着一张大桌子,上面摆满了酒,小菜,烤肉。十来个人围桌而坐,大声喧嚣叱咤,满脸的喜笑颜开。

强盗从来不是勤快的人,简单直接粗暴,看上的东西直接抢,这无疑是最快速的做法。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对一群赤着膀子的大汉来说,这是一件快活的事。

刘一很开心,身为大当家,他有绝对的实力和能力来领导这群兄弟。这让他很开心,前几年,还要顾及一下白云城内的城卫军,但是现在那?白云城都被灭了,整个西北混乱为一锅粥,大秦连自己都顾及不了那里还有精力来顾及他们这些小人物。

大秦顾不上,匈奴也顾不上,三十万大军压境对峙,对大老虎来说,都虎视眈眈的盯着对面的雄狮,对于脚底的蝼蚁这些东西真的没发分出精力,不是不敢,只是不屑。狮子不会因为狗吠而回头!

即使自己是蝼蚁,是狗,刘一也很开心。他知道,自己是一条好狗,一只强壮的蝼蚁。燕雀没有飞上九天揽月的远大志向,能飞上几十丈它就很知足了。

刘一也一样,他有雄心壮志,只是没有胸怀天下,俯首称王的的伟大志向。刘一穷苦人家出身,乞讨过,偷过,努力过。。最终发现,抢是一门好的行业,是来钱最快的行业,所以就落了草,当了寇。

同样,刘一很幸运,他有一副强壮的身体,脑袋也很灵光,庆幸的是,他还觉醒了武魂。虽然是烂大街的力量武魂,但是对生活在最低层的人来说,他还是很厉害的。像是一个县长书记,虽然和省长主席来说连提鞋都不配,但是在他那一亩三分地来说,他还是帝王般的存在。

刘一很开心,就在昨天,他抢了一个村庄,抢了很多的粮食,足足够他们所有人吃一个月了。粮食对混乱的西北来说,珍贵无比,能抢到这么多的东西,刘一很开心。

更让他很开心的是,村上地主刚刚娶了三姨太,那细皮嫩肉的女人,刘一看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毫不犹豫的抢来当了压寨夫人。

刘一很开心,抱着美人坐在腿上,一手搂着,一手端着大碗和兄弟们干杯。

今天是他们的大喜的日子。强盗是办事效率最快。女人是否处女,八字是否相合,亲人是否同意。。他们什么都不在乎,甚至连女人是否愿意都不在乎,他们是强盗,这就是他们的理由。那怕是妓女,只要喜欢,他们就敢娶,敢要。

刘一很开心,宫奇很不开心,非常的不开心。

从天岚宗逃出来之后,宫奇就没有开心过,先不说被几个女人的蹂躏,就是那每天一次的亡灵棺的死气折磨都让他几乎奔溃。

尤其是昨天,在走到一个小村后,整个小村一片狼藉,哭喊声响彻不绝,回荡在小村的上空。经过询问,原来是被强盗给洗了。百分之八十的粮食被抢走,尤其是其中一个穿着绸缎的胖子,他家被抢的最惨,不仅粮食被全部抢走,连老婆都被抢走。

宫奇,叶文静,蛮小野几个人勃然大怒。尤其是蛮小野和哈哈俩个人最为激动。恨不得立马就把强盗们碎尸万段抽筋扒皮。

经过商量和协商,几个人决定去抢强盗的东西,反正家没了,先安家结束这种逃亡的生活在说。

强盗办事效率快,宫奇一行人也不慢,在村民的指点下,几个人乘着夜色就出发了。

不周山,就是强盗们住着的小山名称。

在哼哼哈哈的帮助下,没用多长时间,几个人就摸清楚了强盗的底细。

一共三百二十一人。控魂六层一人。控魂四层的俩人。控魂一二层的若干,其他的都是炼气之境的战士。七八九级不等。

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几个人决定放手一搏,把这个地方据为己有,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叶文静,蛮小野,独孤剑,李大嘴四个人已经是控魂五层。宫奇控魂三层。在经过亡灵棺的死气侵蚀之后,虽然每天穿心裂骨,撕心裂肺,但是实力增长的却同样飞速无比,这让宫奇纠结无比。

至于哼哼哈哈,叶小叶,宫嫣,苏紫几个人。除了苏紫之外,其他人全部进入控魂之境。

计划很简单,简单到没有计划。擒贼先擒王。由哼哼哈哈,叶小叶三个人保护宫嫣和苏紫在外面接应。叶文静,蛮小野,独孤剑,李大嘴几个人偷摸进木屋内,把几个厉害的头头制住,那么剩下的事就简单无比了。

计划很简单,计划实施的也很顺利。

强盗不是军团,没有那么多的忧患意识,甚至连暗岗放哨都马马虎虎大意无比。加上今天是大当家的大喜日子,所以他们就更加的放肆了,在放岗的时候都抱着酒瓶子。

快意的生活总是要付出代价。

在黄泉的指导下,刚上山,宫奇就跑了,手掌一翻,破浪出现在手中,冰冷的匕首让他有种欣喜的感觉。

宫奇不喜欢和别人在一起,他喜欢一个人去冒险,他不想带着他们去冒险。从他的内心深处,他害怕,胆怯。一但出事,叶文静他们咋么办?他们是他的朋友,他不喜欢朋友去冒险。所以他选择了走。

叶文静,蛮小野几个人面面相觑,最终骂了一句,然后小心翼翼的向山上走去。

木屋内,刘一大口大口的喝着酒,黝黑的脸颊有些酒红,更加的黝黑,那宽阔的胸膛敞开,紧紧抱着怀中瑟瑟发抖的女人,恨不得融入自己的身躯里面。

“老大,嫂子真是漂亮啊。。哈哈”。

“喝!喝!喝”!

“干杯!干了”!

“给我喝干净,****,孙子,你养鱼那”?

。。

豪放爽朗伴随着总是粗俗下流。

破浪是一柄好匕首。地器。轻轻的挥动,像是切豆腐一般,轻而易举的就送进了一个人的脖颈,咽喉,心脏。

杀人从来都不是一件困难的事。就像是踩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没有人会因为踩死一只蚂蚁而有一种负罪感。杀的人多了,也就麻木了。一路走来,被宫奇暗杀的人不下十人。连声都没有来得及发出,睁着的眼不敢置信,但是却永远的倒下。

乌鸦是不详,不祥的预兆,预兆着不祥的降临。

木屋内,大喜还在红火吵闹的进行。

木屋外,一条条鲜红的生命逐渐的流逝。

这世界有太多的事情难以相通,想不通的事硬要去想通就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像是让你去做一件你不喜欢做的事,总是心不甘情不愿。

宫奇不知道是自己麻木了还是适应了这样的环境。环境我们无法改变,所以只能努力去适应。

杀手,就是要去杀人。

杀人,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

破浪之上,宫奇融入了黄泉之魂,融入了麻醉散,融入了蚀骨毒。。宫奇把所有的毒药全部用来浸泡破浪。这本来就是一柄地器,一柄可以引发血腥战斗万人争抢的强大武器。

宫奇不是个好人,他怕杀不死敌人,他怕自己实力不济会丢掉小命,会杀不死比自己强大的人,所以就把匕首浸毒,只要沾上血,即使一刀捅不死你,也会让你流血而死,会让你失去战斗了,也会让你中毒而死。

杀手喜欢黑暗,宫奇也喜欢黑暗。但是他也喜欢光芒。喜欢白天。

明媚的光芒洒在大地上,天是好天,日子也是好日子。微风,阳光,宜嫁娶。

刘一怀中的女人一身红装,抹着淡淡的状,女人很漂亮,不然也不会成为别人的三姨太。

女人很紧张,落在强盗手里实在不是一件好事。地主也不是好人,强抢豪夺,欺压百姓。但是人家却是名正言顺。这就像是做小三,做有钱人的小三不仅光荣而且还任性。但是落在土匪窝就不一样了。那怕他们拼命的爱你,你也不会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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