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1 / 1)

()四月,上海中环,一楼咖啡厅,我靠在软椅上眯缝着眼养神,大厦外春光明媚。

一个女人的身影在门口出现,从我的位置只能看到她的侧脸,从垂肩的拉的直直的黑发,到几许刘海下诱人的眸子,再到弯成一道迷人弧线的鼻子,最后是有着淡淡反光的嘴唇和娇好的身线。她优雅的走过来,稠白色风衣的下摆微微飘动,吸引着咖啡厅中所有男人的目光,在我面前坐下。

“不好意思,我迟到了,点咖啡了吗”,她问,脸上露出职业的微笑。

“没关系,是我早到而已。还没点。”

她叫来waiter,要了杯拿铁,我要了蓝山。

“你很漂亮”,我说,这倒没有吹捧的意思,因为事实的确如此。

“谢谢。你也很帅,而且年龄比我想的小的多。”

“你以为我应该多大?或者说你认为写文章的都是一些中年人和老头儿?”

“这个倒也不是,只是从你的回信里我看不出你的真实年龄。这很奇怪。因为我对自己的鉴定能力一向都很自信”,说到这儿,她笑了笑,眼波流动。

“鉴定?这个词怎么会用到这儿,我的信又不是古董。真是古董才好,我一天写他一百封,然后去豫园卖给老外。”

“呵呵,别抠字眼,我可不是你们作家”。

在给她的第一封回信以后,我又接连收到了三次她的来信,在来信里她告诉我她叫陆羽菲,因为很喜欢我在一家女性杂志上的一些文章,所以给我写信,希望能成为朋友。并且约我在四月的第一个星期六在中环喝咖啡。

咖啡端上来,她凑上去闻一闻,用汤匙轻轻搅动水面,形成一个小小的漩涡。

“喜欢喝咖啡?”我对咖啡一向没什么研究,即使有时候突发奇想的喝上一些,都只是雀巢的速溶咖啡,因为它很方便。

“对。拿铁不错,我现在的最爱,因为牛奶味很重。卡普奇诺已经腻味了”,她浅浅啜了一小口,露出满意的表情。

“我对咖啡没什么研究,平时都喝速溶的”,我也尝了一下我点的蓝山。这些名字倒是很多都知道,那是从痞子蔡的书里看来的,不过说实话,我完全品不出蓝山和速溶到底在口味上有什么区别。

“咖啡是忧郁的饮料,厚重而有回味,特别像真实的生活。这一点你的很多文章里好像都提到过吧。”

“对,但实际上我更欣赏另一种比喻:生活就像一杯隔夜茶,苦的让你想倒掉它,但却更有滋味,让你舍不得。咖啡至少比隔夜茶要贵。”

“蛮有意思的比喻……”,她抿着嘴唇思考了一下说,手撑着下巴。我注意到她的左手没有戒指。

“为什么会喜欢我写的东西呢”,我对这个问题很好奇,并且想听听她的评价。

“因为我看的很心痛”,她说。我不知道她看的是我哪篇小说,在那些来信里她只说她看过我很多的小说,而我那些小说多半都是自己根据电视,电影,再加上自己的想象瞎编的,情节通常连我自己都记不住。

“那篇小说,其实……哎呀,总之,我喜欢你的文章,就像,就像全世界的雨落在全世界的草坪上,全世界的森林通通倒掉,全世界的火烈鸟都在离我三米的地方集体起飞”,一瞬间,她突然从刚才还仪态大方的状态变成了一个因为得着什么东西而兴奋异常的小女孩,脸上露出调皮的神情。

“看来你也蛮喜欢村上春树吧。”

“你也喜欢吗?!太好了!”她高兴的差点跳起来,但突然像刚回过神一样,不好意思的捧起咖啡喝了一口,看的出在掩饰刚才的失态。

“谈不上喜欢。我喜欢海子,还有海明威。”

“这两人结局好像都不太吉利的样子”,她皱起眉头,似乎对我喜欢他们有一些不满。

“海子35岁时卧轨,海明威晚年精神悒郁,吞枪自杀。有个人说,活着的作家一钱不值。”

“啊?怎么会这样说?什么人说的?!”她义愤填膺。

“村上春树。”(注)

最后还是陆羽菲请的客。本来我想充一下绅士,准备抢先付帐,但她只用了一个眼神就制止了我。看着她在精致的皮夹中摸出钱,我意识到我和面前这个女人并没有生活在一个水平面上,她的外表和气质让她在任何地方都显得光彩夺目,而这种女人居然会是我这个以写文章为副业的小文员的fans。

生活里真是到处充满了戏剧。

凌晨三点。手机铃声在房间回荡,尖利的音波撞击周围的墙壁,然后反弹进我的耳膜,把我从梦中惊醒。

又是玲。我感觉我即将崩溃。在被这个小女孩精神恋爱了8个多月后——请原谅我没有把那个“被”字换成“和”字——我越来越感觉离开成都前没有给她任何承诺无疑是我在这件事上作出的最为正确的决定。对她的记忆,如今只剩下她如同咯咯笑声的呻吟和白色床单上那一滩血迹而已。

实际上有时候,我会被同事拉到pub喝酒,在暧昧的灯光下,我微笑着看他们把马子,找小姐,身体似乎有一股冲动随时准备炸开。其实有一次我已经和一个高瘦的女人谈好了价钱,她的**相对于她的身材而言很大,然而当她脱下衣服躺在床上张开双腿的时候,我眼前居然会出现那滩粘稠的血迹和玲失落的眼神。兴致全无。所以最后我叫那个女人走了,临出门时我听她嘀咕,“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呸”,然后把门摔的贼响。我趴在床上睡了一夜。

“最近怎么样,我还是很想你”,她说,背景里很吵。

“能不能不要这个时间打来?而且我这里有电话座机,不要打我手机好不好,很贵的,小姐!”我闭着眼睛,用无比慵懒的口吻说。关于打我座机和打电话的时间问题我已经叮嘱了她无数次,然而她依然我行我素。

“我今天去买了很多东西呢,想知道吗,想吧,我告诉你啊,那件有小熊的毛衣我在太平洋百货终于找到了,还有紫色的那种唇膏,还有……”电话里的声音像蜜蜂一样围绕着我的头旋转,有点晕晕的感觉。

玲和我的电话恋爱一直如此。我不喜欢通过电话交流。比起电话聊天,我更能接受两个人面对面的喝着咖啡,不时有眼神的交汇,会心的微笑。对,就像上个星期六和陆羽菲那样。我曾经努力尝试过告诉玲我在上海的生活状态,包括我找工作的艰辛,当上文员以后每日毫无目标的盲目感,甚至还有我强自忍受的对周围那些女人的**。但是她似乎并不屑于倾听,她只是不断的重复她对我的思念,她每天每个小时每分每秒干的所有鸡毛蒜皮的事,还有她对我给她找的那份工作的抱怨。

“我每天都好累好累,卖手机卖不到头了,上头还要扣奖金,还不是因为另外那两个柜台的长的漂亮,哼,那些男人看到她们眼睛就发亮……呵呵,你说我打扮起来还是很漂亮吧,干脆我也去弄点高档化妆品好了……”

“玲,我们分手吧”,我轻轻的说出了这句很久以前就曾想过说的话,打断她的话语,这一刻,我只感觉到一种不知所谓的轻松。

“你再说一次”,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我们分手吧。我们结束了”,我每个字都说的很慢。我知道她刚才听清了的。

“为什么?告诉我为什么?……我不,我不要……”她迷茫的问,然后说她不要。

“因为我们不合适,我们是不会有结果的”,我努力使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很沉重,这样也许会更有说服力。

“告诉我你骗我的,告诉我……明天是愚人节吗?!你这个强盗,呵呵,你骗我吧……”她的话声颤抖的更厉害,我有些不忍心。

“我没有骗你,玲。我再说一次,我们分手吧!”我的心有些痛,在刚才听到她叫我强盗的时候。

默不作声,她开始哭。

“为什么”?半晌,话筒里传来她啜泣的声音。

“因为我们不合适,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尽量使自己表现得冷漠而理智,这种对话曾发生在我的若干篇小说中,我对此驾轻就熟。

“我们怎么会不合适呢”,她的声音听起来很遥远,“我们爱了8个月,从去年的7月25号……”

“只有29天。从7月25号到我离开成都的那一天。只有29天”,我逼着自己说出这样的话。

“29天……你只爱过我29天?那我对你的爱到哪儿去了,我对你那么久的爱又到哪儿去了,你告诉我”,她哭着尖叫,旁边似乎有人劝她,正说着什么。

房间里一片漆黑,和窗外阴森的夜溶为一体,我感觉有些冷。

“告诉我你爱上了别人,告诉我你不要我了,如果不是这样,那我会忘了你今天说的这些。我还是会等你的”,她的情绪好像稍微平稳了一点。

“是的,你说的对。我爱上了另外一个女人,她很漂亮。我不要你了。我们分手吧”,我说,心里隐隐作痛。我本不想用这么残忍的方式,然而玲的话让我想起了离开成都前她对我的承诺,看来注定我只能选择当一个薄情负义的陈世美。

她开始尖利的笑,我有些慌张,这种笑声我曾听过,那是在一部美国电影里,那部电影描写了欧洲的一家疯人院。

“她是谁”,她停止了笑,问。

“你不认识”,我说。

“告诉我她的名字”,话筒里她的声音像黑夜里的露水,冰冷潮湿。

“她叫……陆羽菲”。

※※※

注:见村上春树之《好风长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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