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老公是不是很棒,是不是很乖?你该给我奖励吧?”顾森城搂着她,说出来的话语却活脱脱一个嘻皮笑脸的无赖。
注意到两人的姿势过于暧昧。昨天的负距离接触,让于皎皎对两人这样的姿势分外敏感。
丝丝热气上涌,她的脸颊又染上了绯红。
顾森城还坏心地咬了一下她的耳朵:“小丫头,你不会又想了吧?”
“别叫我小丫头!你才小,你……”嘴唇被堵住了,顾森城惩罚地咬上了她的唇。居然敢说他小!昨天是谁说受不了的?
“你欺负人!”于皎皎见顾森城硬的不吃,就来软的。
刚掉了几粒金豆豆,偏偏她这瘪嘴要哭不哭,眼睛鼻子红红的样子反而更能勾起男人的性致。
顾森城将她抱进了书房,随手一挥,宽大的枣木书桌上的东西应声而落。
他将她放在上面,人也压了过来。顾森城熟练地撩起她的裙摆,欺身而上。
于皎皎最后只有喘息的份。
她满脑子的问号,她到底做了什么,就勾起这男人的性致来了?啊啊啊……
“顾森城,你!”她已经气得说不出来话了。
“嗯,还有力气骂人,再来!”男人低声暧昧的说着。他的额前还有着刚刚操劳出来的细密汗珠,闪闪亮亮的。他的眼里还染着淡淡的未消散的**,以及,他的情意。
于皎皎闻言身子不由抖了一下。看了看身下的裙子,早就被揉得一团皱,没法再穿出去了。
而顾森城却衣服整整齐齐,拉上裤子拉链,谁也看不出刚刚他是多么的欲求不满。这死男人脱下衣服之后完全秒变禽兽!
顾森城看到于皎皎僵了的身子,忍不住嘴角挂起了邪肆的笑容。以后,他知道小丫头的软肋在哪了。
“哎,放我下来。我自己洗。”于皎皎看到顾森城拿着花洒兴致勃勃的样子,忍不住心尖发麻。
“昨天和今天,都是我洗的。现在害羞,已经晚了。”
“滚!”回答他的是于皎皎恼羞成怒的声音。
顾森城灰溜溜的摸了下鼻子准备出去。
临出门前,他又推开浴室的门,把正准备脱衣服的于皎皎吓了个半死:“那个,老婆,你确定你站得稳?”
花洒被扔了过来,撞到门上。顾森城笑了一下,好险,关慢点就撞上他了。
于皎皎重新洗完换了衣服出来的时候,顾森城正托腮坐在饭桌前,笑得犹如痴汉一般。
见她出来,那目光就像胶在了她身上似的,愣是没移开过。
于皎皎低下头猛吃,化愤怒为力量。
她决定了,下次,要换她扑倒他,才不会吃亏。
而顾森城是打死也想不到于皎皎脑海里在想些什么。如果知道,他会说他一定是洗白白等她来扑。
顾森城吃完,习惯性的将碗收进去,熟练的刷完。他穿着名贵的衬衫和西装,却挽着袖子在那里刷碗,这画面怎么看都像是居家好男人,却怎么有一些怪异。
如果被人知道,不知道有没有人指着于皎皎的鼻子骂,她怎么就舍得让这个尊贵的男人煮饭洗碗?
于皎皎却没这么想。就算是国家总统,回到家也是某人的老公和某个孩子的爸爸而已好吧。
佣人小花见这么久先生和夫人都没叫她,刚想上前,却被敏姨拉住了:“你去干什么?当二百五的电灯泡?不知道先生和夫人新婚燕尔吗?”
据守夜巡逻的保全说,昨天主宅的灯是近天亮才灭了。当然,他们也不敢凑得太近,于皎皎那些声音,他们也是没有听到的。若是被顾森城知道听墙角的话,那不得扒了他们一层皮。
小花脸一红。她当然看见了于皎皎锁骨处的吻痕,哎呀,好羞羞,但也好羡慕呢。
所以小花是磨蹭了很久才过来,就看到顾森城在刷碗。虽然顾森城刷碗的动作娴熟中透中迷人的帅气,可是对她来说,却像最惊悚片一样。
她吓得眼泪立马掉了下来:“先生,您别辞退我。我,我没听见您的呼叫,我来迟了……”
于皎皎吃饱喝足,正在那里养精蓄锐。虽然她早上睡了半天了,可是昨天根本就没休息好。这会都还有点犯困。
听到小花的哭诉声,她立马睁开了眼睛,穿鞋过去。
结果下地的时候,大腿间难言的酸痛传来,她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心里把顾森城骂了个半死。这男人一旦开荤就毫无节制了。当初每天搂着她一觉到天亮的禁欲性顾森城到哪去了?
“小花,怎么了,好好的谁要辞退你啊?”于皎皎喜欢美好的事物,小花虽然不是大美女,但年轻可爱,有这样的小姑娘端茶送饭,挺不错的啊。
顾森城睨了她一眼,把手洗干净,抽出纸巾擦了,才慢条斯理地说:“谁要辞退你了。剩下的碗你洗干净。”他的神情有点懊恼的样子。
在安风小区哪次不是他洗碗,刚刚只是习惯使然。现在已经回越园了,当然不需要事事亲为了。
小花欢天喜地的道了谢,应了声是,就去刷碗了。
于皎皎总算看明白了。她抚额,然后又有一些兴灾乐祸。当老板的抢了员工的事情做,员工当然会担心自己是不是被炒鱿鱼啦。
“嘿,顾森城,你这么喜欢洗碗,要不,我们还是回安风小区住?”她笑得有一些坏心眼。
其实住哪里也是住,只要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就是家。
心爱的人么?突然想到这个词,于皎皎觉得心里好像都变得有一些甜蜜起来。
对啊,顾森城是她心爱的人,以后谁也不能再打他的主意了。
“不行!以后就住越园!”顾森城想也没想地拒绝了,十分的斩钉截铁,甚至还有点恨恨的意味在里面。
于皎皎见他反应这么大,有一些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她只是建议,又没说非要回去住。
“行啦,你想住哪就住哪。又没说一定要住那里。嘿,你是不想洗碗了吧?也对,我也不爱洗碗。”
也行,住越园反正养着这么一大帮人呢,不用洗碗不用做饭,当个米虫好像也不错的。还有,敏姨的手艺也真不是盖的。她下意识摸了一下肚子,好像吃得太饱,呃,到时会不会长成猪啊。
顾森城闻言并未解释。
朱纪元也住安风小区。难道他要将自己的老婆拱手相让?眼睁睁看着两人叙旧情?他怎么可能做这种事!
其实顾森城也不想想啊,当年虽然两人是青梅竹马,可是皎皎当年跟朱纪元分开,才只有八岁呢!
果然,人一谈恋爱了,智商就低了。
“你在家休息,我去公司。要不,你留我别走?皎皎,我今天不想去公司了。”顾森城系着腕表,突然来了一句。
偶尔翘一天班好像也不错。
如果是大兴集团的职员知道他们自己老总想翘班,估计都会大跌眼镜呢。
大兴集团成立好几年,顾森城从来未缺席过一天,雷打不动。
如果不在公司,那么就是出差了。
对了,缺席最久的那次就是养伤那一次,花了半个月时间。可是半个月之后,顾森城手上还吊着石膏就来上班了。这敬业的精神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于皎皎正喝着果汁,闻言小脸瞬间满脸嫌弃:“走走走,谁要留你!走得越远越好。”
对上顾森城不怀好意的笑容,于皎皎觉得危险。他现在眼里的光芒,就像饥饿的狼夜里看到猎物发出的绿光。
她为什么清楚的知道,那是因为于皎皎曾经跟狼近距离打过交道。
于奶奶住在林市的镇上。离镇不远有一片山,山上有好些桑树。每年春天的时候,于皎皎就会怂涌着那些哥哥姐姐跟她一起去摘桑叶。
所以说于皎皎从小鬼点子有点多。同年的小屁孩,她还不愿意带呢。
当然,她也害怕于奶奶不同意,所以总是叫上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一起去,当然跟朱纪元去的时间比较多。
偏偏那一次去的时候,遇上的哥哥太不靠谱,自顾自的跑了。
于皎皎回过头来一看,哎,人哪?
算了,她对这片山就像跟自家后花园一样熟悉,到时自己回去吧。
也亏她运气不好,半路的时候,遇到了狼。
于皎皎一开始还以为是狗狗,看眼神不像。
她吓得转身就往树上爬去。
仗着年纪小,个子轻,身体灵活,她很快就爬到了树上。要说她运气好呢,这棵树是那种南方常见的梧桐树,大而高,但枝丫也多,方便她爬。
狼张着嘴,流着口水,在树下转悠,就是不肯走。敢情它是把这白嫩的小丫头当作盘中餐了。
于皎皎得意了:“咬我呀!你来咬我呀!”见狼不会爬树,咬不到她,她就得瑟了。
狼仿佛知道她在嘲笑它,突然扑了上来,挠了几下树干,倒是把于皎皎吓了一跳。
待发现狼有心无力之后,于皎皎笑得咯咯响。
可是后来她就笑不出来了。狼是很有耐性的动物。它就守在那里,可以守几天几夜,除非自己饿得撑不下去了。
于皎皎等到天黑了,狼在黑夜里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发着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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