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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情起(1 / 1)

东南亚缅甸佤勐邦县,缅语意为美丽广袤的红土地,位于缅甸东北部与中国云南省的边境线上,伊洛瓦底江下游,滇缅公路的终点处,距离缅甸首都仰光两千公里,而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边防哨所只有短短不到五十公里。

当地人口主要由缅、汉、高棉等族当地民族构成,华人华侨居多。佤勐邦的西面是一片终日不见天日,猛兽出没,瘴气密布的原始森林,山脊上五彩梯田纵横交错,绵延不绝的伊洛瓦底江奔流纵贯而过。佤勐邦地理位置贫瘠,没有铁路更没有公路,经济工业农业发展落后,只能靠人力生产少量的手工艺品。

穿过伊洛瓦底江的通往半山腰的是一条凹凸不平的碎石子小径,两旁是沿路成排而建当地民风特色的高脚竹屋。一条弯曲的绵延而上的小路,就连平日里进村回家的壮汉爬个几十阶都有些吃力,余亦歌却走的飞快,说到底也不怪他们,整日大烟不离手,瘦骨如柴的躯壳、麻木空洞的灵魂,别说爬坡走路,就是张张嘴吃饭他们都会觉得累。

余亦歌踩着十几厘米的防水台细跟高跟鞋,系在白皙脚踝处的细带衬得小腿又白又纤细,她穿着吊带白色背心,短裙包裹着浑圆的臀部,再往上一寸,好像都能瞧见里面若隐若现的蕾丝边。她手中拿着一不大不小的藏蓝色手包,用的时间太久,连皮包外面的一层漆皮都磨掉了,一看就知道是集市上大减价甩卖的劣质地摊货——正如她这个人一般俗气廉价。

这时不知谁在旁边拿当地方言朝她喊了一句:“哟,余家阿妹,中午头就收工回家?今晚不开工?明早吃啥子嘛?”

阿妹是当地缅人对女子的统称。余亦歌虽是汉人,却打小生活在一个缅人家庭里,七岁时和养父母全家从战火纷飞的缅南一路逃难到佤勐邦。所以这佤勐邦巴掌大的地方,十里八村的乡亲都认得她。余家阿妹模样生的好,不知道多少当地富绅大老爷要娶她过门做小。可惜余家老汉不争气,赌钱输了后就把自家闺女卖进了yao子。大家伙打那个时候起全都知道余家阿妹做得是那门子见不得人的勾当,平日里都尽量躲着走。

与现代文明相悖,世代偏居一隅的当地缅族依然保持远古社会几千年沿袭下来的母系社会,女人洗衣做饭砍柴、干农活养孩子赚钱持家,男人成日在家中躺竹椅,晒太阳,书画怡情,打猎溜鹰,生老病死,顺理成章。一群黝黑粗糙的大男人闲来无事,凑成一群,坐在歇脚的山脊露天平台处,盯着她,都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

刚才领头惹事的男人,忽然站起身,一只手拦住余亦歌的去路。他掐灭嘴巴旁边叼着的半只土烟卷,不舍扔地塞进裤袋里后,色眯眯的目光像透视镜一般将她浑身上下看了个够。

他忽然咧嘴露出一排焦黄的烂牙一笑,到底还是外来的汉人阿妹,小腰细得能掐出水来,xiong脯高高的,两只腿直得像筷子,皮肤白得像洋人,难怪村里的男人见到她没一个不犯眼晕,想起自己家中刚刚八抬大轿娶回来的高棉新娘,十五出头,年轻是年轻,却长着一张枯黄粗糙的脸,发育不良的身材干瘪的如同棺材板,怎么看怎么比不上眼前这位的生过孩子的玲珑有致。他布满老茧的大手忍不住上去摸了一把余亦歌的屁股,又惊慌失措地赶紧拿开,啧啧赞叹地低语道:“讲真,要不要同我马保长睡一晚,就一晚,你要多少都行,就是要金山银山我都给你搬……”

这个马保长家中有十亩橡胶地,家底颇为殷实,曾祖父曾在民国时任职佤勐邦县保长,一来二去大伙就便都戏虐地叫他为马保长,中年出头,娶了三房老婆一连串生了六个女娃都没成功得下一子,他整日不是抽土烟就是打桥牌,生活单调无趣,能让他调戏调戏这镇子上最sao最漂亮的女人也是件乐事。

余亦歌半晌子没说话,光是冷冷清清地盯着他看的那双妩媚柔眼,就差点让他把持不住。

她忽然伸出手,拍了拍马保长粗糙爬满荆棘的脸颊,温润如玉的指腹上引出一股清泉,丝丝麻麻地传遍他全身,令他浑身一凛。

“和你马保长啊!我是一分一厘都不会收”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憋的马保长涨红了脸,磨拳霍霍地等待下文。

“只不过啊,你要有胆跟我走啊!”

“去哪儿?”

她呵气如兰:“当然是我家啊”

马保长愣神的功夫,旁人便在一旁起哄:“跟她走!她男人现如今是个残废,再说你是马保长啊!怂!怕一汉gou作甚?”

老汉一口浓重的乡音,当地缅人都不喜欢外来的汉人,认为是他们抢占了他们的土地、粮食、甚至是女人。

又有反对的声音传来:“人家阿哥不过废了一只手而已,对付老马你还是绰绰有余。长腿铁拳地招呼过来,你这把老骨头不被打死就出鬼叻!”

马保长一听这话,憋红了脸,不知是为难还是羞愧,原地站着不是,跟着她走也不是。

余亦歌笑意盈盈地斜睨着他,看的一圈男人都失了神:“也不知是你马保长,多长了一条腿让我欲仙醉死,还是多长了一颗脑袋够我男人砍?大白天的,净说些胡话。”

众人再次哄堂大笑,余亦歌不再与他们周旋,嘴里哼着当地民歌小调一路摇回家。

烈日当头,骄阳似火,一抬头明晃晃的光线简直是要灼掉眼球。

地处东南亚热带、北回归线以北的佤勐邦湿热阴潮,雨水量充沛,平均气温高达华氏四十摄氏度,一天中最难捱的便是这烤糊芭蕉叶,晒得槟榔果霹雳巴拉响的晌午头。

余亦歌的家远离山脚下依次联排而坐的居民区,再往山上走上几百米,左手边第三家半杆栏式吊脚楼,傍葱郁远山,西斜清风,是当地名副其实的风水宝地。百年苍劲老榕的枝枝蔓蔓遮住了庭院内大部分阳光,常年被雨水冲刷、潮气浸泡的四根结实粗壮的屋柱连同地上的青石板都发霉生苔藓。屋前的庭内还保留着解放时期留下的水井和驴拉磨盘。

随着摧枯拉朽的吱嘎一声,木门被从外面推开,水井旁赫然伫立着一道高大挺拔的身型,那男人只穿着白色的短裤,六块精壮的腹肌上面伤痕交错,他站在屋檐与树木夹角的黑色阴影处,浑身上下说不出的孤独与落寞。

他背对着门外,单臂摇动起十几斤重的辘轳,缓缓从井内提出一只盛满清水的木桶。然后提起木桶,将自己从头到脚淋了个痛快。

冰凉的地下水即便是在盛夏高温,浇在皮肤上也冷的叫人心尖发颤,他的发梢被水珠打湿,服帖地顺在一侧,恰好遮住了他眸中的深邃。又唯独露出了右眼,那是一只无比狰狞而又凌厉的眼睛,眉骨连同深陷的眼窝被一道细长淡化的伤疤贯穿,最终在眼尾鸣鼓收兵,给这个面容冷清的男人平添了几分戾气。

这不是他身上唯一的疤痕,脖颈、肩头、胸前、结痂的刀疤与呈玫瑰色的弹痕纵横交贯,像是一张平淡的流年记事表,刻录着这个男人曾遭受的曲折过往,也讲述了那些曾经的九死一生。

他一只手臂舀水,一只手臂擦身,另一只手臂又是极不符合常理地静静落在身侧。

他抹了一把脸,吐出流进口中的水,然后拿起井口旁搭放的软毛巾,突然有一只温柔的手,接过他手上的毛巾:“我来吧”

他当然知道是谁,索性就没回过身,沉着声音问了一句:“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

“今天没什么客人,红姐就叫我早些回家。”

红姐是大皇宫ye场领班大姐大,十几年前曾经也是大城市里正儿八经的大学生,结果被人贩子贩卖,卖到佤勐邦深山上给一个瞎子当老婆。逃出来后,却发现再也回不去了,索性就在当地做起了风月场这档子事儿。提起红姐,余亦歌百感交集,同她一样,都是社会底层寻不到出路的可怜女人。她在夜场做事,他有他自己的事业,各干各的事儿,互不过问,互不相扰。

他平平淡淡地嗯了一声,就像往日一样,不会多与她再多吝啬言语。

余亦歌拿着毛巾绕到他身前,毛巾从他的脖颈一路向下,她没有抬头看,却能感受到头顶之上的目光灼灼,仿佛一团燃烧正烈的火。

毛巾顺着他硬如磐石的肤理滑落在他yao间,小fu之上。纵然是隔着毛巾,也能感到她掌心中传来的徐徐温热,徒然令他胸膛之下的起伏加快。耳畔甚至能听到他愈见低沉的chuanxi声,余亦歌也不想他们之间如此尴尬,执着毛巾的手,不敢再向下一寸。

他血脉偾张,突然握住她向下的手,声音中有万般隐忍:“你回房吧,我自己来就好”

于是余亦歌赶紧松手,转身去拿他的衣服。

在这座边陲小镇佤勐邦,无论你穿的再光鲜亮丽,打扮得再西装革履一表人才也无用,遇到这种高温天气,还是要统统脱下,学着当地原住民的避暑打扮,穿草鞋、着无袖布衣、挽裤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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