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去送弟弟上大学回来之后,马上恢复了自己往日的作息时间。
每天早上八点半到九点起床,吃完干妈或者媳妇准备的早餐,就在家里上上网,要不就是到自家的山上逛一圈,直到中午回来吃饭,然后接着宅在家里哪也不去。
这天中午饭后,王勇很难得的没有去例行午睡,而是搬了一把躺椅到院子里,在秋日午后的温暖阳光下小憩一番。
躺椅旁边放着一个藤条编制的桌子,上面放着一盘水果,还有王勇的笔记本电脑,正播放着一首老歌。
别管以后将如何结束,
至少我们曾经相聚过,
不必费心地彼此约束
也不需要言语的承诺
只要我们曾经拥有过
对你我来讲
已经足够
人的一生有许多回忆
只愿你的追忆有个我……
“哇!不是吧,太老土了吧,怎么还有人听这歌啊?”
满头大汗的从外面匆匆走进家门的李菲,开口打断了王勇惬意的小憩,好奇地来到王勇这里,趴在桌子上,查看这是一首什么歌。
“萍聚?没听说过啊!”
“丫头,你才多大岁数啊,慢慢听吧,等你长大了,你就会理解这首歌所包含的意境了,那时你一定会爱上它的,相信我。”
“切,这么老土的歌,我才不喜欢听呢。”
听了她这话,王勇连脑袋都不带抬一下,这丫头就喜欢和自己抬杠。你要是不喜欢,怎么一进门就问这是什么歌,还趴在电脑边上看了半天?
“怎么不说话了?无话可说了吧?真是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多大岁数呢?你就不能听点新鲜的歌吗,比如现在最流行的《最炫民族风》。”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
“行啦,行啦,没话找话,又跑哪野去啦?赶紧回屋擦擦,要不然感冒了,可是要打针扎屁股的。”
“才不会呢,人家身体强壮,从来不感冒,羡慕嫉妒恨不?”
“我妒忌你个脑袋,对了,你姐来电话没?”
“来了,昨天晚上我给我姐打电话了,她现在正忙着帮导师做什么实验呢,没白天没黑夜的,说是累坏了都。”
“恩,年轻人,多吃点苦好!”
看到李菲又开始柳眉倒竖,准备要回击自己几句,王勇赶紧岔开话题。
“对了,你干么去了,看这满头大汗的?”
李菲青春洋溢的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两个小酒窝深深展现,笑的原本就不大眼睛都看不见了。
“我和雯雯去山上和熊猫玩去了,对了,还有一只臭姑鸪,和雯雯可好了!直接飞到雯雯肩头上,一点都不怕她。”
王勇当然知道那只臭姑鸪和雯雯之间的故事,自己和媛媛一回来,这个小丫头就忙不迭地带着自己的新朋友来显摆。
不过那只死鸟当初怕生,还有点有点死心眼,除了雯雯之外,其他任何人一靠近就会忽闪着翅膀飞上天空,躲的远远的,不让其他人靠近。
可是让自己媳妇儿好是生了一阵子气!不过没两天,就成功的被自己媳妇给收买了。
三天后,这家伙儿就有了吊主第二的趋势了。不仅不怕人了,还有点人来疯的架势了。
“是不是你一靠近,人家就跑了?”
“才不是呢,我还抱着它一块照了像呢?”
看着这丫头仰着脑袋,跟个没长大的小孩子似地等着自己的夸赞,想起这两天她干的那些事,王勇就苦笑不已。
这丫头当初可是打着过来家乡投资考察的名义过来的,这都多少天了,连半山村都没有出去过。
同来的那帮人过来跟她汇报相关事宜,这玩的兴起的丫头都没空搭理人家,直接偷懒的把那一堆分析报告扔给了老李。
那家伙,撒娇,发嗲,使小性子,找二奶,大妈,干妈还有媛媛当后台施压,总之,最后是把这伙交给老李这个专业人士去弄了。
听着李菲喋喋不休地一个劲地说着那只臭姑鸪和自己多么的好,怎么亲密接触,王勇听得是头晕脑胀,赶紧找话打断了她。
“哎,那你怎么回家了?雯雯那丫头呢?”
“哎呀,对了,雯雯还等着我呢。都怪你!”
这丫头瞪了王勇一眼,急匆匆跑进了屋里,不知道干什么去了。没等一分钟,又提着一个袋子急匆匆跑了出来,连招呼也来不及打一个,就匆匆跑出去了。
得了,自己也找点事干吧?不能在这么浪费生命了,虽然自己生命尚未看到终点,而且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增加,所以其实浪费一点也没什么啊。
回到屋里,没一会儿,王勇也提溜着三个手提袋出了家门。也没走远,就来到自己家边上半山腰的那个凉亭那里。
晃晃悠悠地一步一步地往上爬,一边看着入眼处仍是青绿色的郁郁葱葱的各种野草小花。
时间已经进入十月份了,昨天一场突降的霜冻让北方很多植物都被打成了黑色。但是半山村却没有收到丝毫影响。
入眼处没有一丝即将到来的秋天的气息,到处仍然是绿意盎然,生机无限。
蓝天,白云,鸟鸣,兽吼,人喊,水流声,伴着微风,在这么一个天高气爽的日子外出郊游,这生活,好不惬意啊?
来到凉亭里一屁股坐下,把手里的袋子随手放到石桌上,有随手从小世界里掏出一瓶陈酿二锅头,还有一个玻璃杯。
三个手提袋里,一个装的是水果,有苹果,香蕉,五香梨,葡萄。还有一个袋里装的是大妈昨天炒的带壳的小粒花生,最后一个袋子里则是装着几条小黄鱼,还有酱牛肉以及松花蛋。
拧开酒瓶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举起酒杯抿了一口,一股辛辣的味道充斥口腔,然后一股热流就从口腔一直延伸到了肚子里。
舒服啊!
王勇靠着亭子的柱子,随手抓了一把花生,拨开一个,把里面穿着红衣服的花生粒扔进嘴里一嚼。
香!真香啊!不仅是香,还有酥脆,嚼在嘴里是越嚼越香。
这小日子,千金不换呐?没有压力,不用为了钱到处奔波。婚也结了,不用在担心后半辈子没有人相陪了。
世界和平不用自己操心,国家统一也轮不到王勇来管,虽然他自己大小也是一个将军了,但是在国家的高层还数不上他呢。
这么好的条件,不混吃等死干嘛呀?
突然王勇想起了什么,心里一动,手上就出现了一串果粒很小的葡萄。果粒非常小,就像玉米粒差不多,颜色是紫黑紫黑的,密密麻麻的挤在一起,看起来十分的诱人。
这是野葡萄,北方大山里很常见,特别是东北各地的大山里。它的生命力非常的强,几乎没有什么病害能对他造成威胁。
而且它还非常的抗寒,在东北零下几十度的低温下,也不用像其它葡萄那样需要入秋采摘之后埋入地下。
就那么裸露着,迎接着一场秋雨一场凉的寒秋,对抗者寒风呼啸时的皑皑白雪,待到来年春来到,它们依旧会重新冒出嫩芽,枝繁叶茂。
野葡萄属于红皮红肉,一开始表皮变红的时候,味道还是非常酸的,酸的能让你一看到它就嘴里不由自主地冒出酸水来。
不过等它彻底熟透了之后,味道还是不错的。咬一颗,酸酸甜甜的,十分可口。
可是就有一点,和酒葡萄一样,果粒太小了,而且皮厚核大汁水少,吃起来比之市面上常见的食用葡萄不可同日而语。
那么小的个头,扔进嘴里还没等咬呢,就已经感觉到里面的葡萄籽了,吃着一点乐趣也没有。
不过这东西在本地也算是个新鲜东西,因为本地山里还真没有野葡萄,王勇的这些还是干妈酒厂准备弄自己的葡萄种植园的时候托人弄了一些。
王勇觉得新鲜,就每样葡萄苗都拿了几颗随手栽进小世界里,现在也繁殖了老大一片了。
不过听说用这种葡萄酿出来的酒的味道确实顶好的,王勇觉得回去之后可以试一试。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