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朝歌不想解释太多,也不想让夙子华担心,所以夙子华来的时候,朝歌没用轮椅,行走自如,丝毫不像重伤未愈的样子。
确认夙子华回去了,洛水便把轮椅推了出来。
“师父,怎么样,少将军知道那人的消息吗?”
朝歌摇头,“他也不知道,他唯一能确认的就是那头银发,其余的消息,这么多年他也没查出什么名堂,所以我们也不必着急,慢慢查就是了……”
“啊,那岂不是又没线索了?”洛水有点沮丧。
“怎么会?”
朝歌笑了笑,“至少我们能基本确定,当年在夙府灵堂上盗走三姨娘尸体的,和在神庙里救我的,就是同一个人。”
借助芯片,那人的一双眼睛,如同存档一般,牢牢印在朝歌脑子里,人像描摹对朝歌来说不是难事。
不过一早上,她就几乎完整还原了在神庙里看到的那个人的样子,特别是那双眼睛,画得很像,要不是毛笔限制了她的发挥,她能画出和照片一张的效果。
和朝歌猜的一样,只要他们是同一个人,夙子华看到这双眼睛,一定能认出来。
因为那双眼睛实在令人无法忘记,仿佛他一眼,就能把人的灵魂看透。
只要看一眼,便如刀刻斧凿一般,印在脑海里,
“如此说来,三姨娘的身份绝不简单,那人会在神庙救我,多半是因为我娘。可以让小雪顺着这条线索查查,看看三姨娘当初是怎么和夙正渊遇上的,在嫁进夙府之前,她又认识哪些人,有哪些故事,说不定顺藤摸瓜,就能有这银发人的线索了。”
洛水眼睛一亮,“是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师父你真厉害!”
洛水语气中的崇拜毫不掩饰,含笑的脸上,分明就是一个无忧少年的模样。
洛水是少年老成,但只有在朝歌身边的时候,他才有几分孩子气。
“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去千殇山可不是旅行赏景的,危险重重,准备得越仔细,活着回来的机会越大。
“我下午都检查过了,没有缺漏的,随时可以出发!”
本来计划是今天就启程的,为了见夙子华这一面,耽误了。
朝歌想着太阳也快落山了,连夜赶路也没那个必要,在雨林那种地方,如果宣一师兄他们能活下去,便不差这半天,若活不下去,再快赶过去都来不及。
“今晚大家就好好休息,明天一早出发。”
“知道了,师父。”
想起这几天小桃天天在自己耳边哀求,洛水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师父,小桃她……”
“不准去。”
洛水话都还没说完,朝歌干干脆脆地就拒绝了。
“千殇山有多危险,小雪都跟你们讲过了,进了那种地方会遇上什么根本说不准,又不是游山玩水,她那三脚猫的功夫,跟着去了会拖累大家的。”
朝歌嘴上说小桃是个累赘,但其实是因为她自己也没把握能带小桃安全从千殇山出来,那丫头平日里看见条小青虫都能嚷嚷半天,雨林里那些动物昆虫,长得又大又丑,她看到就吓得愣住了,别说撑几个呼吸等自己救了,她估计腿一软,直接就交代在那儿了。
这是去救人,去闯关,不是去游山玩水。
“好吧,那师父你今晚还是劝劝她吧,因为这事,她闷闷不乐好几天了。”
“不用劝了,让她和丑儿一起吧。”
洛水眼睛一愣,张了张嘴,“师,师父,刚才不是说太危险了吗,怎么又带她们去了?”
“进千殇山危险,路上又不危险,就让她们跟着去,我们进山的时候,她们留在千渝城等着就是了。”
想着最近这么多事,两个小丫头也该出去玩玩了,千渝城热闹,听说集市上有很多稀奇玩意儿,她们肯定喜欢。
千渝城是离千殇山最近的一个城池,出千渝城往南,不到一天的马程便能到千殇山外的村子了。
“太好了!我一会就去跟小桃说。”
“嗯,记得告诉她,没用的东西少收点,马车塞不下。”
带她们一起去,是朝歌早就想好了的,之所以拖到临出发才开口,就是怕这丫头有的没的,吃的玩的,塞一马车,每次出远门都搞得像搬家一样,夸张的时候,能坐六个人的马车,朝歌和小桃两个人都得挤着坐。
“知道了师父!”
洛水才说完,朝歌嘴角的笑容还没来得及收回去,朝歌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朝歌手撑在轮椅的扶手上借力站起来,洛水不解,“师父你干嘛?”
“把人打发了,等你一起吃饭。”
朝歌说完就推门进了别院,洛水正准备追上去呢,就听到余谷的声音——
“夫人!夫人!”
洛水立马就知道,为什么师父这么急着离开了。
她不想见余谷,不想见大将军府的任何人。
平时余谷午饭前就到了,今天府中有事情耽误了,所以拖到这个时候余谷才带着小厮匆匆赶来露湖。
远远看到夫人的身影,余谷激动地往前跑,他也来了十几趟了,可每次都没见到夫人的面,好不容易看到了,他只恨自己没有轻功,跑得太慢!
眼看着夫人要进院子了,余谷着急地喊出声,完全忘了夫人并不想见到他。
看朝歌进了门,余谷脚上也停了下来,神情有点落寞。
不过转念一想,余谷心里又高兴起来,看到夫人能正常行走了,想必是身子养得差不多,没有大碍了,这便足够了,能不能见面的,便也不重要了。
洛水把轮椅搬进门,迎着余谷走过去。
“余管家——”
洛水规规矩矩地行了个礼。
“洛水公子,夫人她……”
余谷开口,视线不自觉地落在露湖别院紧闭的大门上,心里期盼着可以看到朝歌一眼。
“余管家,师父说得很清楚了,她与大将军府已经没有关系了,这称呼,您还是改一改吧。”
“啊,不,不好意思,叫习惯了,一开口总是忘了改。”
余谷的表情有几分难过,虽然和离书都已经送到府上了,但其实自己心里一直都是把她当成夫人,当成府中女主人的。
“无碍,师父失踪那几日多有得罪,还请余管家不要往心里去,洛水在这里给您赔不是了。”
洛水乖巧地给余谷行了礼,道歉的话他前几天就想说了,但一直没想好怎么开口。
“怎么会呢,我能理解的,你也是担心夫……”
夫人两个字卡在余谷嗓子里,只说了一半,想起刚刚洛水的提醒,余谷只能苦笑着改称呼,“你也是担心你师父,说起来,你师父也算没白收你这个徒弟。”
见余谷没跟自己计较,洛水松了一口气,回到别院后他就反思过了,除了接悬赏令的时候他能自己独立完成,日常还是太依赖师父了,所以师父一不见了,自己就又慌又急,不够稳重。
“洛水今日谢过余管家先前的照顾,也谢谢你心里记挂着师父,这十多日天天都过来探望。”
朝歌不在身边,洛水又恢复了那少年老成的模样,说话办事,都像个大人一般。
“应该的,应该的。”
见今日洛水和自己说了这么多,余谷还以为夫人那边松口了些,便赶紧从身后小厮手里接过一个小布包,塞给洛水,“这都是些补品,你师父受了那么重的伤,要好好补补,把身体养好,可千万别留下病根。”
洛水看了一眼手里的布包,什么燕窝,人参,都是好东西。
“余管家,这些我就替师父收下了……”
自己来了这么多天,终于把东西送出去一份了,余谷激动得说话都有点结巴了,“好好好,府里还有好些呢,我这就回去让人送来!”
余谷说着,转身就准备带着小厮回府中把这些天准备的补品药材搬过来,还没迈一步呢,就被洛水拉住了。
“余管家,等等——”
“怎么了?”
“我替师父收下这东西,是因为我们明日便要离开了,所以明日起,余管家便不必再过来了。”
“离,离开……”
余谷的笑凝固在脸上,“是要去哪儿?”
“不便告知,还请您见谅。”
洛水说着冲余谷行了个礼,“天色已晚,回城还得走一段路,便不留余管家了,您一切保重。”
洛水说完,拿着布包便转身往别院走。
余谷站在原地,直到关门的声音传来,余谷才反应过来,转身冲小厮开口,“回去吧。”
“余管家,那府里那些东西……”
小厮想起这半月给夫人准备的各种东西,补品,药材,锦缎,首饰,都差不多堆了一间库房了。
“今夜安排人连夜送过来吧,放在门口便是,不要敲门打扰。”
“那,那要是他们不收呢?”
“我们把东西送到,收不收便是他们的事了。”
余谷声音疲惫,他都已经想好了,不论是一个月,半年,一年,甚至十年,只要他还活着,便日日来这露湖别院给夫人送东西,想着总有一天能打动夫人的。
可如今,不是自己没那个毅力坚持,而是夫人根本就没给自己坚持的机会。
因为夫人拼了命拿回来的凝阴石,世子如今的情况已经见好,可这欠下的人情,难道没机会再还了吗?
想起世子,余谷整个人一震,脚上加快了速度,他得赶紧回去告诉世子夫人要走的消息!
——
清晨。
天光未亮,露湖上薄雾未歇。
朝歌骤然睁眼,手紧紧攥着胸前的亵衣,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因为冷汗的关系,被褥都有些发潮了。
这几日,朝歌都是从噩梦中醒来的,她都习以为常了。
每天都在梦里淹死一次,虽然那种感觉依旧让人窒息,但好像那种痛苦渐渐成为了身体的一部分,冲淡了心里的痛苦。
朝歌一直相信一句话——
时间终将治愈一切,即使不能治愈一切,也能让困扰你的事,变得不那么重要。
噩梦每天都做,习惯了就没那么怕了,心每天都痛,习惯了也就麻木了。
生活是要继续的,既然能活着,就不该浪费,人生这么长,又那么短,不应该为了任何人去虚度。
朝歌掀开被子坐起来,走到桌边想倒一杯水,才起身就看到门外的身影。
是洛水。
从回到露湖别院的第一天起,每天早上起来,都能看到洛水守在自己门外的身影。
刚开始朝歌没管,以为是洛水担心自己的伤,不放心,所以守在门外,过几天就好了。
可自己能下床后他也依然,如今自己已经大好了,他还是守着。
虽是夏天了,可晚上还凉呢,别一会着凉什么的,而且他这么守着,就每天自己睡午觉的时间回去睡三四个小时,身体怎么受得了?他还长身体呢,人这么熬着可不行。
朝歌想想,决定该和洛水好好谈谈了。
这徒弟大了,很多心思,她这个当师父的,也越来越猜不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