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普利亚的威廉,是11世纪晚期的诺曼人历史学家,征服南意大利的后辈,常被认为是记载当时诺曼人历史的专业学者。
其实在阿普利亚的威廉之前,就有蒙特卡西诺的阿马图斯,和威廉一样都是僧侣,他用拉丁文记载了诺曼人的历史,是这方面的第一人。
在记载中,999年西西里酋长国苛收贡税,围攻萨勒诺。萨勒诺的瓜伊玛三世原本已经决定低头纳贡时,突然杀出了一波诺曼人朝圣者,他们刚刚从耶路撒冷朝圣之旅中归来,把西西里的撒拉森人打得落花流水,让瓜伊玛三世非常佩服。(这一段是历史记载的,但诺曼人的主体并无记载,我认为应该是诺曼底的大贵族才有实力朝圣,所以合理演绎了戈德弗雷和贝娅特丽克丝的故事)
这就是诺曼底家的私生子,戈德弗雷与贝娅特丽克丝兄妹的朝圣队伍。
征服了意大利的诺曼人家族,主体来自坦克雷德与德伦戈两大家族。但这俩家族,在诺曼底的本土实际上并非名门,他们也是外出打拼,才有了自己的事业。
但戈德弗雷与贝娅特丽克丝,则毫无疑问来自于真正的名门。
两个人既是天主世界里的私生子,又是诺曼世界的正统继承者。因此戈德弗雷才继承了厄堡伯爵。
两个世界的交叉,就是所谓的“丹麦法”。
丹麦法是维京人入侵英格兰的产物,在有的地区实行英格兰法律,部分地区实行丹麦法律。
维京人则又允许一夫多妻(或称纳妾,这个没错)。
所以英格兰的贵族经常按照天主世界的传统,娶一位妻子,又按照丹麦法,娶更多的妻子,造成事实上的一夫多妻。这个恶习在征服者威廉之后才慢慢消失。当时许多人把英格兰当做蛮族世界,从丹麦法上来看,的确没错。
他们的父亲,诺曼底的理查德一世(绰号:无畏者),一生生育了有10多个子女,其中一半都是丹麦法妻子下的产物,这些子女和正统嫡系一样,都享有继承权,好多都有伯爵地位。
但征服者威廉的确是私生子,因为他的母亲并非按照丹麦法与他父亲结婚,而是嫁给了绿帽侠掩人耳目。
理查德一世死于996年,他死时的名号是鲁昂伯爵。这是因为dux(公爵)的流行是11世纪的产物,时人称他诺曼底公爵只是尊号,而非爵位。
他的儿子理查德二世(绰号:好人)继承的鲁昂伯爵的位置,而各个兄弟,分别继承了埃夫勒、厄堡等伯爵的爵位。但几个兄弟都要向理查德二世宣誓效忠。(都是伯爵,但并非同等地位,这是很常见的。布列塔尼公爵还曾向诺曼底公爵效忠)
厄堡伯爵戈德弗雷,带着妹妹朝圣耶路撒冷归来,在萨勒诺驱逐了西西里匪徒,但因为长途跋涉,气候不适,人也病(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