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这个字在你们东方,是个什么意思?”他问身下的男人。
毓巳在他的冲撞中绷紧了后仰的颈线,一头漂亮至极的黑发层层叠叠披散开来,像一朵妖艳而邪气的黑莲花。
“嗯……是……亲近呃,的意思……”
他若有所思。
男人发泄过一轮,缓过神后两手攀上他的脖颈,微红的眼尾晕着无边风月,笑道:“重叠着叫,卿卿,”他低声引诱:“这是夫妻间的爱称,需要很亲昵,很亲昵的人……才会这么叫。”
他顿了一会儿,对男人说:“我喜欢这个字。”
男人依附过来,明明身量比他还要高了半个头,却像一条蛇一样缠在他的身上,手臂绕过他的腰身,骨节修长的手指是苍白到病态的颜色,不轻不重的一节一节敲着他的尾椎往上按,声音好似蛊惑的贴身道:“那你想要我这么叫你么……”
他很实诚,能被轻而易举的套出心里话:“想。”
毓巳倏尔抽身离去,他怅然若失的跟着看去,却只见这人衣衫不整的倚在神殿阶梯上,唇边掩着意味不明的笑:“那我要是偏不叫呢?”
他蹲下身,摸摸他眼尾的那一抹红,“那我也没办法,不过我会很失落。”
男人慢慢笑起来,声音低沉沙哑,“歇尔本,你这样说,倒让我不忍不叫了,好像欺负你似的。”
他用手指按了下自己被吮肿的下唇,仰头一挑眉,万般风情皆刻在了骨子里:“卿卿。”
他只觉头皮一紧,忍不住要附身拥住他,想要细密的亲吻他红肿的下唇,狭长的凤眼,亲那漆黑的长发,再一口咬住下方洁白柔软的耳垂,慢慢的品尝。
毫无疑问,他所有的爱意都毫无保留的给了这个来历不明的长发男人。
他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他来自东方。
他是魔,却又和西方的魔不太一样。
还有,他叫毓巳。
他将男人抱起来,万般珍爱的抚着他的背。
“刚刚有没有被台阶磕疼啊?”
“当然没有,”毓巳拿细长的手指调戏一般轻勾他的下巴:“哪怕是疼,但若是你弄的,我也喜欢。”
他总是被他的孟浪羞红半边脸。
毓巳的身形很高,眼睛是他从未见过的赤红色,像一对澄澈剔透的赤色琉璃珠,被他注视的时候,会有种灵魂都要被抽走了的错觉。
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毓巳被圣光灼得遍体鳞伤。他抱着一条受了伤的白色小奶狗,听到动静便回过头来,眼神绵柔无辜,好似一头不慎闯入屠宰场的绵羊,惶惶然不知所措。
但他分明看见,他的眼神背后,那些夹在绵柔假意里的细密的针,凌厉而阴狠,锋芒皆藏进了骨血里,在评估着他的下一步动作而蓄势待发。
所有外来者都不会知道,他们自认为隐藏得很好的心思与歹意,都会在圣殿面前显露无遗。
这个男人很危险,绝对不能接近。
但即使他拥有辨别危险的本能,却仍是抑制不住的因为那一眼而在顷刻间沉沦。
他收留了这个男人,还有那条白色的小奶狗,并把他们藏在自己的神殿里。
“给我取一个东方的名字如何?”他亲吻着毓巳:“我很向往。”
“嗯……”毓巳眼波流转,透着股漫不经心的劲儿:“你很想要啊。”
他退开一点,眼睛里闪烁着自己都不知道的期待之色,比星辰还耀眼:“嗯,想要,就像你一样的。我喜欢。”
毓巳的手指在地上慢慢划着圈,地砖很亮,他的身体也总是凉凉的,像一条蜿蜒蛰伏的毒蛇:“歇尔本,”他恶趣味上来了,抬高下巴,睨着他道:“那你求我,我愿意了就给你。”
于是他开始身体力行的“求”他。
“求”到最后毓巳受不了了,声音软和而沙哑,一字一顿道:“不……不要了,”他喘了一口气,脚趾控制不住的蜷缩起来,泛着可怜的薄红,“我想好了,就……就给你呃啊……”
他最后还是求到了一个名字,叫做宋本卿。
万不想在后来他被收回歇尔本这个名字后,这会是毓巳唯一给他的,也陪伴他最久的一样东西。不过是轻飘飘的,毓巳在极端愉悦与错乱之下随口给他起的一个名字。
那时候他很喜欢,甚至一遍又一遍的练习这三个字是如何一笔一划写出来,胸中盈满了化不开的爱意,乃至好似能结出晶块儿来,叫他捧到毓巳的面前去,让他瞧瞧自己是如何爱他。
只是很可惜,他身上被魔气侵蚀的痕迹愈加严重,严重到已经完全无法遮掩,叫其它众神察觉出来,将他堕落的痕迹活生生揭开。
他从众神的围困逼迫中逃脱,回到神殿去,寄望于毓巳能够逃离当下已经暴露的环境。然而毓巳偏头静静听了他一番话,却不紧不慢的踱步上来,将他拥入怀中:“不必害怕,我不会再有这样的烦恼与禁锢了。”
他期期艾艾的抬起头来,却见毓巳微微一笑。
正想问他是什么法子能躲过众神审判,下一刻胸中剧痛,毓巳的五指从他胸腔中离开,抓出一颗隐隐跳动的透明心脏,只见这人朝他笑道:“能让我躲避扫荡和审判的东西,不就是这么一颗神之心吗?吾神。”
他身上绵延出疯狂的黑气,将那一刻跳动的琉璃心笼罩其中,缓缓分解,毓巳顷刻间便吸收了他一颗心,身上的魔气渐渐变得平和,他的红眸转为漆黑,迫人的气势像是徒然收拢,魔气被净化,变得干净透明,不再具有侵略性,伪装成了亲和神圣的神力。
“不枉我花费了这么多天渗透你的身体,”他看见毓巳笑得温柔可亲:“看到了吗,吾神,这样就不会被抓走了。”
于是被抓去审判,吊在天秤台下的人变成了他。
他失守城门,受了魔头蛊惑被玷污身体,被冠上“不洁”的罪名,浇灌圣水的惩罚几乎让他魂体破散,那种深入骨髓的疼痛麻痹了他的灵魂。直到在圣水池中奄奄一息还剩下最后一口气,他被剥夺神格回收了名字,以至于那被圣水腐蚀得残破不堪的神体,众神甚至不屑于剥离回收,就这样把他扔到了西方领域以外的灰色地带里,那里没有活物,没有实体,甚至没有时间,以至于他浑浑噩噩之间到底在哪里漂流了多久,他自己也不知道。
那种蛮无的,走不到尽头的失落几乎要将他湮灭,本以为会就此消散在这无穷无尽的灰色领域里,后来不知漂泊了多久的他从领域的缝隙间掉出来。
在他的主观里不知过去了多久的漫漫长河,在众神眼里似乎只过了一瞬间,甚至还停留在上一秒将他投进灰色领域的一瞬间,下一瞬他就从领域的不知哪条缝隙里掉出来了。
众神将他捉起来,欲要把他再次投进去。
谁也没想到毓巳会在这时来救他。
心脏是所有神明凝聚的精粹,里面并不装载神力,只有他们平生所悟的道义和最后一片净土,那里是他们的底线。
它很脆弱,脆弱到一碰就碎,很轻易的就能够被最信任的人夺走,却也很强大,强大到能够瞬间化解一只域外天魔身上所有的戾气与魔障,所以能够让毓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达成伪装,躲过众神的勘察追杀。
然而域外天魔的本质是恶,是掠夺,是占有,起初毓巳吞并它的时候只需要那一层伪装,所以那些从神明身上夺过来的品质,那些怜悯,温柔,和平,公正与爱……他根本就不需要,却深受其扰,以至于吞并歇尔本的心脏以后一度让他感到不适,纠结,痛苦,体内尖锐的对峙与碰撞让他无法忍受,仿佛整个人都被撕裂成了两半,几欲癫狂。
他浑浑噩噩的从地上爬起来,浑浑噩噩的去看众神如何将歇尔本用锁链捆起来泡进圣水池里,皮肉被圣水腐蚀的滋滋响不断的钻进他的脑海里,他看着平时会对着他脸红,喜欢和他小声说话,局促的时候喜欢把手背起来看他的那个人被泡在圣水里无声无息的垂着头颅,恍若死去一般。
他竟觉得……胸腔里有什么东西疼到好像要裂开了一般。
他惊慌的躲起来,用刀子剖开胸口,想将那个令他疼痛的东西挖出来扔掉,然而胸腔里一片黑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歇尔本的心脏早就被他跟自己融为一体了。
那时他脑子只剩下一个念头:失策了啊,居然把自己栽在这儿了。
毓巳重新爬起来,胸腔的刀口眨眼间便愈合消失,他空茫的原地站了许久,终于顺着那一缕微不可察的即将消散的魔气而去,在灰色领域的边缘找到了即将被众神投进去的歇尔本。
他的神就像一朵枯萎的玫瑰花,已经即将要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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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本卿从水里醒来,咳出喉腔中的水,手脚并用从及膝的湖水中爬出来,湿哒哒的坐在了地上,一抹脸上的水迹,叹道:“我以前真是一朵蠢到极致而不自知的小白莲。”
半晌没有回应,他便忽然想起自己已经和012解绑,好久没有听到过它的声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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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没有想到毓巳会突然回来救他,本来他以为这人拿了他的心得到伪装,该早已经扬长而去了。
然而毓巳却因为不知名的原因折返回来救他。
但是凭这一只域外天魔如何强悍,巧夺人心,他终究抵不过神殿无时无刻的结界排斥,这里没有人心,没有他可钻的空子,于是东方修士最为惧怕的域外天魔便在此时显出一种难得的势单力薄,被众神吟唱圣音以驱逐他的魔性,然而恶欲是他根本,无法驱逐,神惧怕毓巳的强大,于是众神在他的目光下将毓巳围困,七芒星的楔纹阵法拔地而起,以美德戒律为牢,七宗罪的律状被一根一根钉入他的罪骨,然后他们合力将这前所未见的强大魔头挫骨扬灰。
光是完成这一步便耗费了将近四十九天。
这是宋本卿亲眼看着的。
那毓巳为护他一双眼睛不被圣光灼伤,拖着被钉得血流不止的身体偏要膝行过来将他搂在怀里,一遍一遍的轻抚:“不要怕,不要怕。”
他不是魔,当然不受阵法影响,反倒是这魔头宁愿扛着侵蚀也要过来抱一抱他,哄一哄他,倒好像之前的虚情假意不过是他不得已而为之似的,让人恍惚出一番被深爱着的错觉来。
第四十九天,毓巳那魔头应是感应自己大限将至,消散前硬要留他最后一吻,彼时他到底式微,抵不过这人糖衣炮弹下唯一的一次强硬,结果是被强逼看着毓巳在咫尺之间的距离下由众神合力绞成一团巍巍乱颤的碎片,从天空之眼中被彻底的扬洒抛散在各地,失落无踪。
昔日同僚的手下没有留过一丝一毫的往日情谊,他最后记得的只有他们高高在上的脸,带着神祇特有的冷酷无情,嗤笑他自甘堕落沉沦于恶魔的引诱之下,耻于再看他这个丢尽了神祇脸面的叛徒一眼,完成了所有的本职工作便不再留恋的离去。
他恍惚于神在其他人眼中是否都是如此无情,又被流放在西方众神所管辖的疆土之外,混浑噩噩的过了一阵暗无天日的日子后,将口中毓巳唯一留下的碎片吐出来,数次疯癫发作欲要将其捏碎,却又不得不凭着这剩下的最后一个碎片硬生生从让自己从混沌神识中走出来,磕磕绊绊的在这没有信仰的荒芜之地苟活下去。
他在时间的漫漫长河里行走多年,直到被主系统发现为止,已经在外有辛拾回了毓巳的几个碎片,他把它们拼凑在一起,无处安放,只能忍痛将那被圣水腐蚀得差不多的神体剥离出来,做成一个能够隔开碎片魔气侵蚀的容器,再把它们带在身上。
毓巳那时在最后一刻偷偷把一条玉狐犬给了他。
那只玉弧犬看起来很小,但是毓巳曾和他说过,这种灵犬天生就有灵智,在妖兽的品阶中很高,性格颖慧通透,成年后体态纤长,品相比肩青丘的九尾,是很难得的灵宠。
那时的宋本卿并不知道什么玉弧犬什么青丘的九尾,他只知道毓巳可能死了也不想让他安生,所以要在最后将这么一个东西塞给他。
这小土狗不但又蠢又凶还爱哭,每次他把它放出来,它只会龇着牙朝他叫唤,野性难驯,烦得很。稍微说一下眼里就要含一泡泪,见他过来又要竖起尾巴龇牙,眼里全是警戒和凶狠,倒像是和他有多大的仇似的。
宋本卿自己能活下去已经很艰难,没办法这样日日照料一只只会虚张声势还心理脆弱的小土狗,直到所有的耐心都被消耗殆尽,他便毫不犹豫的把它扔了。
那小土狗见他好像真的不要自己,转身拔腿就走,原地呆了片刻,又呜呜咽咽的跟上来,在他脚边哀哀的叫。
“别叫了。”
他声音冷淡,并不回头:“你自由了,滚吧,免得好像我天天强迫的拘着你似的。”
小土狗扒拉着短腿追他,被地上的小石头绊了一跤。它的叫声愈发大了起来,一声高过一声,勉强爬起来继续追。
“你主人不要你,我凭什么要捡他剩下的东西,”宋本卿的面色沉冷,像是糊着一层看不见的冰,“凭什么,凭什么他给我的我就要替他收着……”
小土狗追不上他了,终于呜呜的哭起来,好大声。
它的主人死了,这个男人也不要它,那它还有什么地方可去……
哭了很久,哭到它打嗝,把眼泪抹掉,宋本卿早已经不见踪影。
小土狗于是终于害怕起来,它是毓巳从东方渡往西方的路上捡的,毓巳来得再晚一点它就饿死了,于是他割破自己的手指用血喂它。玉弧犬大多独居,喜食肉,比青丘的狐狸多了不少野性,等小土狗狼吞虎咽的舔光他施舍的那点血,才反射弧很长的意识到自己被喂食的同时也被这个男人顺势结了血契,成了他的灵宠。
血契以血肉为媒,将它们一人一狗的命连在了一起,但其实连在一起这种说法并不准确,确切的来说,是它的命会通过血契被毓巳捏在手里,必要的时候,毓巳还可以让它代自己去死。
小土狗为了吃一顿饭,把自己的命给卖了。
偏偏那男人笑得低哑温柔,将它拢进怀里,叫它恍惚觉得自己寻了个家。它贪恋这种虚假的温暖,即便在毓巳眼中它只是一头畜生,一个可以代他挡一次劫难的避身符。
只是毓巳死前的最后一刻并没有让它代自己去死,也许是这么一条未成年小土狗的命根本抵不掉众神合力绞杀的强念,也或许是他吞噬了一颗神的心脏,同化之下能对它保有那么点微末的怜惜,放过了它的性命,但是具体原因是什么,它并不知道,它只知道自己没有主人了。
血契失效,它现在仍是那条没人要的小土狗,随便死在哪个角落也不会有人发现。
它看着空空的荒蛮之地,呜咽减小,终于绝望了。
寂静之下方觉孤身一狗处在这儿的危险,它压抑着呜咽在安静的雾气里汗毛倒竖,动物对于危险的本能让它愈加慌乱,不多时才迟钝的看向雾中某处,先前肆无忌惮的叫声引来蛰伏的野兽。
那生着獠牙的巨兽于雾中现出形来,一声浑厚的低吼便将它吓得魂飞魄散,连跑都不敢跑。
它被吓得呆滞原地,动也动不了,等着那张布满恶臭的獠牙巨嘴将它一口吞下。
待一条猩红的舌头将它卷进口中,又短又软的毛发濡上涎液,他终于近距离的切身体会到何为真正的恐惧与死亡,身形短小的玉弧犬只能徒劳扒拉了一下爪子,还没来得及发出任何声音,巨兽忽然浑身一震,随即整个巨大的身体停滞了一会儿,巍巍倒地,惊起一片尘埃,又缓缓落地。
它的后颈被人拎起,捏着从巨兽的嘴巴里粗暴的拽出来,宋本卿那张漠然的脸出现在视线里,像是裹了一层冰碴子:“你若以后再是乱叫,我便真不要你了。”
吓得它忙闭上嘴巴,连一声哽咽都不敢发出。
后来又不知他们相依为命了多少年,在蛮荒之地里颠沛流离,再然后主系统就来了。
主系统见宋本卿在这荒芜的地方独自流浪,见他瘦骨嶙峋,面目冷漠,也见他眉间郁色,藏在落魄皮囊下的千疮百孔。它喜于自己挖到一个虐渣部门的绝佳人选,自诩阅尽人心的千百种妄念与贪婪,对这么一个明显被逼到此处放逐的人类那是手到擒来,于是对宋本卿进行威逼利诱,许出不少好处,甚至诺下宋本卿一个愿望,待他于任务中攒够十亿积分,它自会放他自由,并实现他一个愿望。
这个愿望是它许下的空头支票。
但是攒够十亿积分,暂时不知道主系统对于积分的计算机制,谁又能知道如果真的入了主系统手下,它要是挖了什么坑,那自己就会不会被这十亿积分就此困囿,在主系统手下永无见天之日。
小土狗虽然平时偶尔犯蠢,但并不是一只小傻狗,能听出主系统话语中的坑洞,于是对于宋本卿的选择便有些担忧。
只见那灰头土脸的削瘦男人抬起头来,视线扫过这寸草不生的荒凉腹地,眼里带着主系统看不懂的东西,不怎么犹豫的说:“好啊,我答应你。”
风沙掩不去他的满身风骨,那时的主系统也不会知道,眼前这个如蝼蚁般看起来随时都可以伸指碾死的人类,他眼里那些它看不懂的,从未接触过的东西,那是曾经身为神祇的傲骨与睥睨,睥睨着这个贪婪的,妄图将他永远降为奴隶的低等生物。
他说:“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早期的宋本卿。
写到我自己都拳头硬了。
这个受挨的每一个巴掌都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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