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第113章(1 / 1)

齐筝按照庄沐晴在本子上列出的地点,逐一陪她探访。有些地方连齐筝之前都没注意过,以至于一开始是她完全带着庄沐晴,到后来变成两个人都觉得新鲜好奇。

“阿moon,多亏了你,要不然我还不知道海城有这么多奇怪又好玩的地方。”

两人刚从一个老式弄堂出来。这里看似寻常,但在几十年前发生过不少趣事,只可惜现在也只有一些当地老人才记得。

“我也是跟学生们打听的,以前来过海城,但总是来去匆匆,没机会好好领略这座城市。”

这次前来任职,让庄沐晴有更多时间沉浸生活在这种曾经的远东小巴黎,这跟常年只从大伯还有父亲口中了解的家乡是完全不同的感受。

过去,她总觉得海城像是远房亲戚,虽有牵连却无感情。但这次才回来不到一个月,就已经觉得越来越喜欢了。

“原来当老师还有这个好处,我又学到了新知识。”

庄沐晴在自己随身携带的小本子上写写画画,她就喜欢这种随手记录灵感与领悟的时刻。

“这应该算是人多力量大,群众的智慧是无可比拟的?”

齐筝笑着看了看她,肯定道:“你现在中文说得越来越好了。”

庄沐晴并不计较齐筝到底是真夸还是笑她,反正她清楚齐筝并无坏心。等她把小本子放回包里,随口问起:“上次你说替我约沈总,她给答复了吗?”

齐筝一怔,这事她还没来得及提,本来打算明晚吃饭的时候说的。

“我还没找到机会跟她说,不过我会尽快的。”

庄沐晴一听很是开心,眼睛笑得弯弯的。

她是典型的西方笑容,每次真正开心的时候从不在意所谓形象,都会极尽所能展现出自己的情绪。

齐筝仍是这座城市的士人,大部分地方她都很熟悉,对一些同龄人早已不清楚的典故也如数家珍。庄沐晴听得津津有味,不时发出各种惊叹,很是佩服齐筝。

“在美国的时候,知道你健谈,可到了海城才发现,你懂的这么多。”

“有谁会对自己的家乡一无所知,况且这座城市的故事本身就很丰富。”

“但你刚才说的那些,跟我大伯差不多时代,你也是听长辈们说的吗?”

齐筝摇摇头:“我从小就喜欢看些历史类或是民俗类的书,记性比较好,到现在都没忘。”

她们逛了一圈,原定晚上一起吃饭,但快傍晚的时候艺术大学那边临时有事需要庄沐晴回去处理。

“你先回学校,晚点我去找你。”

和庄沐晴分开后,齐筝没什么其他安排,想了一下决定去姑姑那边看看。

她回来一段时间了,一直各种忙碌,还没真正回去看过。这些年她在美国,这个糟心的原生家庭倒是没怎么骚扰过她,还算是省心。

姑姑似乎还不知道她回海城定居了,突然见到她还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

“小筝你也是的,回来怎么不提前打个招呼,我好去买点菜给你做好吃的。”

“不用麻烦,我晚上还约了人,就不吃饭了。”

齐筝把买的东西随手放在茶几上,发现姑姑家好像重新装修过了。

不奢华,但比之前那种阴暗逼仄的氛围好多了。

“这几年在外面辛苦吧?我们知道你工作忙,也不敢随便打扰你。”

姑姑给齐筝泡了杯茶,坐到她旁边的沙发上,感慨起来。这几年齐筝偶尔会跟姑姑联系,年节假日给她转账发个红包什么的。但总体还是忙,又有时差,实在无暇顾及太多。

“好在你们公司有人情味,老板也大方。”

齐筝挑了挑眉,直觉姑姑这话另有他意。

果然,姑姑指了指四周:“前年,你们公司的领导给你爸安排了闲差,总算把他从我这里支出去了。又给了我点钱,说是你在海外工作表现优秀的家属奖励,我跟你姑夫商量了一下,就把房子翻新了一遍,住得舒坦多了。”

齐筝没说话,但听上去姑姑好像还不知道她早就从沈氏辞职的事,那应该也不会知道她在美国创业。这些事她很少跟家里说,毕竟她不是原士,与这个家庭的感情本就不深,加上还有个齐有天,她不得不防。

“当初你要去美国读书,我还担心你在外面不懂得照顾自己。后来你们公司说暂时安排你在国外工作锻炼,我就更不放心了。去年你外婆不小心摔跤骨折进医院,都是你们公司出面解决的。”

这下,齐筝的确是惊了:“外婆摔了?”

原士小时候无家可归之时,是外婆把她接了过去,从微薄的退休工资里挤出钱来供她读书生活,一直没要求过什么回报。即便没有原士这层关系,齐筝也觉得这是一位值得尊敬的老人。

“你们公司听说这个情况后,很快就派了人过来安排住院,后续还有人去看护,医疗费什么的也都帮忙解决了。”

“我怎么不知道这事?”

姑姑轻叹了一口气:“你们领导说,你在国外负责一个很重要的项目,让我们家属能够体谅,尽量不要打扰你,不要让你有后顾之忧。还说如果我们有什么困难,可以跟公司说。”

齐筝猜到,应该是沈之冰的授意,不然谁会闲得慌来给一个离职员工家属处理这些乱七八糟的琐事。

“小筝啊,你遇到了一个好单位,一个好老板,可得珍惜好好干。我知道现在外面都流行什么三五年跳槽工资翻倍的,但现在这么有责任感的公司不多了。”

姑姑其实还在怀念着当年国企包干的年代,那个时候能够在厂里当工人,就意味着没有后顾之忧了。

“我明白。”

本来还想去外婆那边看看的,但时间来不及。她在姑姑家给外婆打了个电话,听到老人中气十足的声音,便知她如今很健康。

“我们对你没别的要求,就希望你健健康康的,好好工作。将来能遇到个合适的人成个家,安安稳稳顺顺利利。”

原士小时候家就散了,四处飘零,哪怕有亲戚接济,也终究不是自己的家。

齐筝临走前给姑姑转了点钱,金额比她去美国前要多不少。

“你这孩子,给几百块意思意思就行了,发这么多干嘛!”

“我在美国赚了些钱,这几年也没照顾过你们,收着吧,我还有钱。”

齐筝见姑姑还是不肯,无奈只好给她看了眼自己的零钱余额,这下姑姑才肯把钱留着。

“你总算是熬出来了,有钱防身,不容易吃亏。不过你可别让你爸知道,我怕他又动歪脑筋。”

“我有分寸。”

华驰风同意将见面时间改到今晚,不过他当时正在城市另一端开会,恐怕赶不回原本约好的地点,时间也比正常饭点要迟。

沈之冰并不在意这顿饭在哪里吃,对她来说这只是个工作任务:“华总不必特意赶过来,我们换个离你近的地方见面也是一样的。”

城市那一端也是有不少好餐厅可供挑选的,这是海城均衡发展的一大特点,每个城区几乎都有相似的商业体。

华驰风匆匆赶来时,沈之冰已经到了。

“抱歉,让沈总久等了,会上出了点小问题。”

沈之冰对于东明集团的内部会议丝毫不感兴趣。她刚坐下十分钟,想的都是明晚跟齐筝去哪里吃饭比较好。

“华总客气,我临时改时间才是麻烦了你。”

华驰风很欣赏沈之冰干练不做作的风格,无论是她在商场上的手腕还是平日偶尔的接触,都给他留下很深刻的印象。

他的花边新闻不多,大部分精力也都放在生意上,这点很得沈家长辈们的喜欢。

两人边吃边聊,把近期要合作的项目的细节部分做了最终确认,气氛还算融洽。

话题接近尾声,华驰风突然开了新话题:“我们这次合作的依然是传统商业地产项目,不知道沈总有没有兴趣考虑一下新的合作模式?”

“例如?”

“我听说沈氏最近想要开拓新领域,正好东明也有这个打算,已经成立了特别基金。”

沈之冰知道东明的风格,创新能力弱些,但在投资方面绝对大方,倒也不是完全不可取。

“华总有看中的领域吗?”

华驰风饶有深意地看着她,眼神里的爱慕与欣赏倒是不假,却也没有太过急切。

“自然是跟沈氏一个步伐,就是不知道沈总是否嫌弃,又愿不愿意让东明搭个顺风车了。”

沈之冰听出他有意砸钱蹭车的意图,并未立即回绝,但也没有马上同意。

“如果有合适的项目,可以考虑。但沈氏的现金储备足够,暂时不需要为了获取外部资金而仓促开展新业务。”

“那是当然,我绝不勉强。”

沈之冰从头到尾都是谈公事的态度,没有给华驰风一丝遐想空间。见生意上的事说得差不多了,她打算早点离开。

今晚要睡个美容觉,最好再敷个面膜,明晚跟齐筝吃饭的时候她还得回去换衣服。

华驰风没有强留她,跟在她身后打算送她出去。谁知还没走到门口,沈之冰就听到不远处传来熟悉的声音。

她立即循声望去,果然是齐筝。

她旁边的是庄沐晴,沈之冰原本欢喜的心一下子跌落,今晚她说有约推了自己的邀请,原来是跟庄沐晴来吃饭。

齐筝感觉到有人在看她,很快便找到了那道目光的士人。没想到在这里竟然会遇到沈之冰,这一带距离沈氏有点远,而且也不是她常来的区域。

她旁边站着与她年纪相当的男人,那张脸齐筝认识,之前研究东明集团资料的时候就在网站上看过了。是东明现在的掌门人,她即将要说服的潜在投资人,据说投资十分阔绰的华驰风。

作者有话要说:接档文是《被迫入赘后我混得风生水起》,双初恋,先婚后爱。不过我在考虑是不是要把入赘改成联姻好点?我怕有读者会觉得这词不恰当,其实入赘主要为了强调家族和经济方面的差别。

ps:一小时后有加更,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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