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说了不让你跟过来么!”上杉雄齐看到来人是林阳之后,脸上立马露出了一个狰狞的表情,显得很是愤怒。
他似乎是想把自己现在的样子给恢复回去,可惜事发突然,想硬收回去是不可能了,跟何况林阳现在已经看到了他这幅模样。
“我原本还以为你们这上杉家族是什么名门正族,所以没想跟你们交恶,却没想到你们私下里竟然修炼这种邪功,你刚才喝的,可是人血?”林阳盯着上杉雄齐质问道。
上杉雄齐冷哼一声,说:“我喝的什么跟你无关,我劝你最好别在这儿多管闲事,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林阳撇了撇嘴,本来林阳觉得凝魂玉在上杉家族手中,他过去硬抢不太合适,所以想通过这次交易看看能不能搞清楚上杉家族需要什么,到时候他也好有个谈判的筹码。
若是能直接找到上杉家族需要的东西,直接交换这样是最好不过了。
但是现在看到这上杉雄齐修炼的邪功,加上一路上上杉雄齐所表现出来的不正常,林阳不得不怀疑,上杉家和药神谷之间的交易,也是见不得光的邪恶之事,若真是这样的话,他就没有必要对上杉家的人客气了。
“你们这次和药神谷之间的交易,该不会也是和这种阴邪之法有关吧?所以你才不想让我知道?”林阳盯着上杉雄齐问了一句。
上杉雄齐转了转眼珠子,就好像是被戳穿秘密一样,气急败坏的对着林阳喊了句:“小子,本来你可以安然跟我们抵达药神谷,可你非要自找麻烦,既然你自己找死,可就怨不得我了!”
说完,上杉雄齐便直接朝着林阳这边冲了过来,完全没有留任何商量的余地。
林阳见状也是冷哼一声,这上杉雄齐现在的样子虽然看着恐怖,但并不能说明他真的就变成了什么邪魔。
按照林阳的推测,他修炼的应该只是某种比较凶残血腥的提升力量之法,变成这个样子,是因为身体对这种修炼之法的不适应,产生了一些变异。
他也不可能因为模样变得恐怖,实力就从宗师境提升到化境,否则的话,上杉家恐怕早就成为世界上最恐怖的力量了。
岛国并没有华夏如此丰富的历史传承,华夏武者可以靠丹药靠秘法提升力量,岛国高手想提升力量,恐怕也只有走这种野路子了。
在上杉雄齐冲到林阳跟前的一瞬间,林阳也是猛的发力,直接和上杉雄齐硬碰了一下。
不得不说,现在的上杉雄齐身上的力量之恐怖,连林阳都是有些咂舌,二人碰撞之后,林阳被逼的不得不朝着后边退了十几米远。
和之前在小镇的房子里与林阳交手的实力比起来,现在的上杉雄齐的力量已经提升了几倍之多。
见林阳被自己击退,上杉雄齐脸上露出了一个凶残的笑容,开口道:“小子,这种状态下的我,力量是无敌的,你还想赢我,已经不可能了!”
林阳也跟着笑了笑,说:“谁告诉你,刚才就是我的全部力量了?我不过是想试探一下你现在的实力罢了。”
话音一落,林阳身上的气势陡然爆发,丝毫不比邪恶状态下的上杉雄齐差。
上杉雄齐也是一惊,没想到林阳的力量竟然能达到这种恐怖的地步,眼神当中露出了一丝明显的嫉妒。
他需要修炼这种恶心的秘法,才能让自己的力量达到这种程度,而眼前的这个小子这么年轻便已经有了他费劲千辛万苦才有的水平,他心里边自然相当不平衡。
“虚张声势,等你死了,看你还怎么在面前卖弄!”
二人再次碰撞在一块,周遭的所有草丛都因为两个人的交手而倒了下去,两个人的招数打在四周的树上,那些树木瞬间就会出现巨大的豁口。
随着战斗的进行,已经有好几颗树因此倒了下来。
这上杉雄齐力量虽强,但是对力量的运用明显没有林阳得心应手,而且可能因为是邪法,还有种不稳定的感觉,忽高忽低,没多久,林阳便看出了上杉雄齐的破绽。
他没有犹豫,直接一招邀月打在了上杉雄齐的胸口处,上杉雄齐立马朝着后边倒飞出去,连着撞断了两颗大树,这才停了下来。
林阳走到上杉雄齐跟前,看到他已经奄奄一息,脸上毫无血色,看样子是活不成了。
“你……你这个该死的东西,我上杉家,不会放过你的!”上杉雄齐开口喊。
林阳冷哼一声,说:“若你上杉家的人都在练这种阴邪之法,不用你们对付我,我也会亲自去将你们这些喝人血的孽障给除了的。”
“告诉我,你们和药神谷之间到底有什么交易!”
上杉雄齐下意识就护了一下自己胸口,开口说:“你休想知道,我就算死,也不会告诉你!”
林阳没搭理他,直接伸手朝着上杉雄齐的胸口处摸了过去,上杉雄齐见状大惊,当即就要躲开,可惜他在林阳面前已经没了反抗之力,林阳一只脚踩在他身上就让他没办法反抗了。
上杉雄齐胸口处藏着东西,林阳一模就模了出来,是一份交易清单。
“八嘎,这是我上杉家的机密,你没资格看,给我还回来!”上杉雄齐冲着林阳喊了一声。
林阳根本就没搭理他,直接打开那份交易清单,看了一遍。
上边都是岛国文字,好在林阳小时候专门上过语言课,对于各国语言都精通一些,否则现在还真不一定能看懂这清单上写的什么东西。
这清单上写的是一些林阳没有听说过的药材的名字,上边写的数量也不一,看上去并不像是有什么问题。
这让林阳相当疑惑,毕竟只是交易一些药材的话,上杉雄齐根本就没必要这么藏着掖着。
不过当林阳看到清单最后一页上的内容后,他的脸色立马沉了下来,心中也升起了一股滔天的怒火。
“童男童女眼睛十对,三岁以内婴儿鲜血十份,三岁以内婴儿血肉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