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回到屋中,李阳让妻子坐在饭桌边,自己却拿着买来的东西来到厨房。
在前世中,李阳精力充沛,爱好极其的广泛,人人都称他为小超人,意思是这天底下就没有他不会的。
要是论起厨艺,那绝对也得是个职业厨师的水平,这卤肉是一大块,烧鸡也需改刀,所以到厨房里加工一下。
林初雪在饭桌前哪里坐得住,自从二人成婚之后,所有的饭都是自己做,丈夫没事还用君子远庖厨来敲打自己。
今天这是刮了哪阵风?丈夫居然亲自上厨房忙活,心里不由得一阵惶恐。
这厨房虽然不是什么凶险之地,可要是个大外行来了,还真容易闹出点事故。
尤其看到丈夫伸手就把明晃晃的菜刀拿在手里,这心里面更是心惊肉跳。
“夫君,赶紧把刀放下,读书人哪能干这种粗笨的活计,放着我来就好。”
这李阳也不说话,下刀如飞,一大块的卤肉全都变成了均匀一致的薄片,就是馆子里的大厨也不过如此。
林初雪可知道丈夫从不做饭,在旁边一颗心几乎都到了嗓子眼,看着明晃晃的刀锋贴着丈夫手指上下翻飞,心都跳成了一个!
李阳三两下把肉切完,紧跟着把烧鸡按照部位拆成了一块块的。
再把腔子用刀斩成均匀的八块,全都堆到碟子里,居然还是一只完整的烧鸡。
林初雪都看傻了,做梦也想不到,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丈夫还有这手艺?!
“愣着干什么,帮忙端菜呀。”李阳说道。
林初雪这才缓过神来,赶紧帮着把两盘菜端到饭桌,只听得厨房一阵风箱拉动的声响,水汽蒸腾出来。
只过了几分钟,热气腾腾的杂粮粥就端了上来,要说做饭的利落劲,比自己那可是强多了。
“我喜欢喝这种粉状的杂粮粥,刚才看缸里没有多少了。今天出门看外面河汊纵横,应该有不少水磨坊吧?”
听到丈夫的问话,林初雪心里就是咯噔一下,其实家里快断粮了,一直不敢跟丈夫说。
但现在问到这儿,也只能硬着头皮回道:“夫君,这磨坊是什么?只有杵房,我改天买些杂粮,去杵碎就是。”
李阳听了不由得哑然失笑,看起来这个所谓的大周王朝虽然物产丰富,但各行各业处于相当落后的状态。
按照妻子的说法,像是水磨坊这种东西居然没听说过,还是用杵米这种效率极其落后的方式来加工粮食。
看来在这个世界里能够大展拳脚了。
这心里想着事,就听林初雪说道:“夫君,我已吃饱了,你慢慢用饭。”
“啥?你吃啥就饱了?”李阳惊讶地往饭桌上看去,发现妻子只把杂粮粥喝了,烧鸡卤肉一块没动。
“不爱吃?或者是天生不吃荤腥吗?”李阳颇有些奇怪地问道。
林初雪脸微微一红,轻轻地摇下头,又赶紧点了点头。
再仔细观察,发现喉头有吞咽的动作,明显是馋得正在咽口水呀!
其实林初雪已经好久没吃到荤腥了,看到桌子上的卤肉烧鸡那真叫一个垂涎欲滴。
可是自己也知道物力艰难,丈夫不知道深浅,不知从哪儿借了钱,买了这么一大堆好吃的。
↑返回顶部↑既然东西已经买了,那只能让丈夫好好享用,自己是万万不敢吃的。
平时只要是饮食不好,或者早晨少了每日一个的鸡蛋,丈夫立刻就会大发雷霆!
为了这事,不知挨了多少次的骂,幸亏是个读书人,不然的话只怕早就挨打了。
李阳不由自主地放下了筷子,心里面那叫一个百感交集。
这么美貌的妻子对如此贫困的家庭不离不弃,已经是达到了忠贞不渝的水平。
有点好吃的都不敢动筷子,可见平时受了多少委屈。
“别动,闭眼,张嘴!”
李阳把脸一板,装出生气的表情。
林初雪吓得花容失色,哪敢忤逆丈夫,赶紧老老实实地闭上眼睛,张大了嘴巴。
还没等明白过来,只觉得满口盈香,两块肥瘦相宜的卤肉被塞到了嘴里。
脂肪的香气,瘦肉的鲜美,几乎让林初雪幸福得身体都颤抖了起来!
自己上一次吃肉是什么时候早就忘了,今天丈夫这是怎么了,居然搞起这些夫妻间的小情趣来。
两块肉一下肚,自己觉得身体热乎乎的,也不知道是吃肉的作用还是想到了夫妻之事。
睁开眼睛刚想开口道谢,却看到李阳脸依旧板着。
“我让你睁眼了吗?把嘴张开!”
李阳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边自己吃,一边把没有骨头的烧鸡肉块和卤肉往妻子嘴里塞。
没过多长时间,桌上的饭菜吃了个干干净净。
“好了,你看你,饿得脸色都不对了,再这么下去,什么样的美人胚子也都成了黄脸婆,以后让你吃就吃!”
李阳端起碗筷,来到厨房从水缸里舀了水,费力地刷起油脂麻花的碗碟来。
“这没有洗洁精是不行啊…我去…这玩意儿怎么刷呀…”
其实做饭和刷碗都是泡女孩的奇淫巧技之一,对于这位万花丛中过的总裁来说都是小伎俩。
只可惜今天这碗刷得实在是不痛快,真不知道古人当年都怎么把油给刷下去,看来搞点小发明创造是相当必要啊!
林初雪现在还坐到饭桌前,只觉得刚才犹如恍然一梦,慢慢地也想明白了。
看起来丈夫这是嫌弃自己容颜憔悴,所以才买了肉食来滋补,难道是动了色心?
看来根本就不是对自己有什么夫妻感情,纯粹是动了男女之欲,心中不由得颇为失落。
只不过丈夫是个文弱书生书生,身子太弱,不能人事。
偏偏又信奉什么一滴精十滴血,成婚之后从不行房。
看起来今天晚上丈夫要行夫妻之事,林初雪脸色微微发红,轻轻叹了一口气。
“嫁乞随乞,嫁叟随叟,这就是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