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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诺娃(1 / 1)

梅菲斯花了大概半个小时,终于让这几个严重缺乏宗教学知识的家伙弄清楚是怎么回事。

“首先要声明,我下面要说的东西并不一定完全是事实,”梅菲斯说,“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猜测,并无证据。”

“没事,你猜的肯定都对,”凛说,她不知从哪里弄来一盘点心,正在津津有味地品尝,“快说吧,我都已经等不及了。”

“我的意思是说,选择凛的有可能是五色龙后提亚玛特,这的确不像是一个邪神的风格,她的目的暂时未知;但更有可能就是‘察斯萨’——不是作为龙神的察斯萨,更不是作为五色龙后的一个化身的察斯萨,而是作为彻森塔守护神的察斯萨——龙神的神格分裂了。”

神格也会分裂吗?

当然会,梅菲斯说。

神是半人格半规则,半理念半信仰的存在,所谓“神格”,可以理解为神所代表的规则、理念的集合。举例来说,“光明灿烂”是晨曦之神兰森德尔的神格,“消灭亡灵”也是兰森德尔的神格,而“恪守律法”就不是,那是提尔的神格。每一位神祗都有一些相应的神格,每位神祗所拥有的神格也可能不止一个,但必然是相近的、相类似的,有共通之处的,绝无可能是相反的。仍然以兰森德尔为例,他代表着凡人对太阳的崇拜,对光明的向往,也代表着凡人对生命的热爱,对亡灵的憎恶,他代表着青春、活力、希望和憧憬,这些神格都是相近、相融的。他不可能同时又代表邪恶、黑暗、亡灵、腐败、衰朽,这与他之前的神格完全相反,绝对冲突,格格不入。

就像一个人,可能既是一个善良的人,又是一个守法的人,既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人,也是一个勤奋工作的人,这些都不冲突,甚至有相通、相融之处,可以同时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但他不会既是圣人,又是恶徒,既是法官,又是强盗——出现这种情形,那就是人格分裂,躯体虽然是一个人,但实际上已经是不同的两个人了。

神格分裂的含义与之类似。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神祗会出现不同神格之间分歧越来越大,甚至互相冲突的情形,其结果只有一种,就是这位神祗会“分裂”,会变成不同的神。据梅菲斯的猜测,五色龙神提亚马特身上,正是出现了这种神格分裂。

“提亚马特是龙神,又是标准的邪神,但她却借助察斯萨,又拥有了‘彻森塔的守护神’这个神格,而后者显然是人类神,是善神,”梅菲斯说,“如此一来,她的神格就发生了分裂。”

准确地说,提亚玛特以察斯萨名义获得彻森塔人的信仰,虽然收益巨大,却也埋下了神格分裂的种子。神格分裂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果没有外力干涉,或许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最终完成,但现在情况不一样,她陨落了。死亡不仅仅让神位空悬,同时也加速了神格的分裂,让原本已经巨大的裂隙迅速扩张成了深深的鸿沟。

“可是,”凛举手提问,“这个道理龙后也不可能不懂吧,她为什么要坐视神格分裂呢?她需要彻森塔人的信仰,但未必一定要做守护神啊,做邪神也可以吧。”

“龙后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但她无能为力,”梅菲斯解释说,“因为神祗实际上是由凡人来塑造的。”

神祗由凡人塑造,这句话听起来颇为不敬,但对于很多教会的高层而言,这不过是一句客观的事实陈述罢了。神祗的力量源自凡人的信仰,同样的,神祗也受到凡人的制约,这是一种对等关系。大到神格,小到形象,实际上神祗与凡人的联系无处不在,无数凡人虔诚地崇拜兰森德尔,相信他是光辉之神,善良之神,希望之神,那么兰森德尔就必须是光辉之神,善良之神,希望之神,无数凡人认为莎尔是一位女神,那么莎尔就必须是女性。同样的道理,彻森塔的凡人崇拜察斯萨,并非因为他力量强大,更不知道他其实是龙神的一个化身,而是因为他是曾经为此地带来统一与和平的大英雄,这种崇拜和信仰之中,寄托了凡人对和平的向往,对战乱的厌恶,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对光明未来的憧憬。这种强烈的信仰,塑造成了“彻森塔人的守护神”的神格,而这与提亚马特原本的“邪龙”神格是存在明显冲突的。

这种矛盾无法化解,冲突无法消除,唯一而且必然的结果,就是神格分裂,分裂成两个神,一个是作为龙神、邪神的察斯萨,或者说提亚马特;另一个则是作为彻森塔人守护神的察斯萨。死亡终结了这个现状,死亡也加速了这个过程。“彻森塔守护神”陨落了,但他也同时真正分离出来,彻森塔人数百年的崇拜与呼唤,让他必须履行自己的最后职责,要为这个地区带来统一与和平。

至少是带来希望。

“于是他选择了凛?”琼恩问,“为什么呢?”

“这个很好理解吧,”梅菲斯说,“因为凛最适合啊。”

凛的确非常合适。察斯萨是以红龙之身成为人类神祗,而凛是半红龙半人类,也的确继承了他的一些血脉和力量,相似程度非常高;而且凛是彻森塔人,这里就是她的家乡,也符合“守护者”的身份。最凑巧的是,恰恰就在这时候,她来到了彻森塔,简直就像是主动送上门一般。

“也就是说,提亚玛特陨落,让彻森塔守护神分离独立出来,在最后时刻,他向信徒发出神谕,宣布会有一位红龙圣女来到这里,完成他未竟的事业?”琼恩总结。

“基本就是如此,”梅菲斯说,“但要说明:这些是我的理解。事实上,察斯萨教会的看法完全不同,他们并不认为红龙王已经陨落,恰恰相反,他们认为预言已经开始实现了,神像集体崩溃,这正意味着红龙王终于自沉睡中苏醒,再次回到凡间。既然真神已经降临,所以偶像再无用处。”

“......还可以这样解释?”

琼恩仔细想了想,发现还真说得通。因为察斯萨教会之所以现在会承认“圣女”,是因为神谕,并不是半年前冒出来的那个新版本预言,而神谕的内容又非常简单,只说圣女将至,其他一概未提,这就给人留下了充足的发挥余地。

“伊巴雷姆邀请凛明天上午去神殿,届时他会召集所有信徒,公开宣布圣女降临的消息。我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你们怎么看?”

“我觉得,”凛第一个发言,“红龙圣女这个头衔挺好听的。”

“......”

所有人都自动忽略了她的意见。

“关键在于,‘圣女’能做什么?”珊嘉说,“是真的有领导教会的权力,还是徒有名义,并无实权。”

梅菲斯看了珊嘉一眼:“我猜测是后者。”

“这样啊,”凛顿时大失所望,“真没意思,我才不去呢。”

“那么如果凛不去做他们的红龙圣女,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不能合作,伊巴雷姆希望我们能够尽快离开彻森塔。他们会另外找到一位红龙圣女——我觉得他们其实已经有人选了。”

琼恩沉吟了一会,“信息不足,存在风险,我觉得没必要卷进去。”

“我倒认为可以考虑,”莎珞克说,“一切事情,无非是利害计算,轻重权衡而已。这件事情,风险或许是有,但回报也很高啊,既然对方主动上门相邀,我们又何必拒绝。据我所知,察斯萨教会在彻森塔地区的影响不小,主人不是之前说想要建立一点个人势力吗,如果能够借助凛收服察斯萨教会,必然是一大帮助。”

琼恩犹豫了一会,还是摇摇头。

人的秉性各不相同,有些人激进,偏好冒险,认为机会稍纵即逝,略作犹豫便会错过;有些人保守,追求稳妥,习惯谋定而后动,准备工作不做足就不肯出门。莎珞克显然属于前者,至于琼恩,其实两者都不算,他单纯就是怕麻烦而已。

“我们来东域又不是旅游,自己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没必要节外生枝,”他说,“当然了,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毕竟这是凛的事情,还是要她本人来做决定才对。”

凛叹了口气,“算啦,”她说,“圣女什么的是挺好听,但我刚刚想起来,艾弥薇你不能参与这种事对吧。”

梅菲斯点点头。

“你不能参与,那我一个人去玩有什么意思,”凛意兴索然地摆摆手,“算了吧。”

于是事情就这么决定了。

梅菲斯写了封信,婉拒了邀请,让旅店的一位侍者送去红龙神殿。既然不合作,为了避嫌,也就不方便在此地久留,大家商议了一下,决定下午就启程,动身离开辛巴城。

察斯萨教会的反应非常迅速,在中午时分,琼恩便听到了“红龙圣女降临辛巴城”的消息,这也验证了梅菲斯之前的判断。凛虽然已经决定回避,但她终究还是按捺不住好奇心,硬拉着琼恩去了一趟神殿,隐身在人群中远远观看。察斯萨教会明显是早有准备,在凛拒绝合作之后立刻启用了候选方案,他们推出的这位“红龙圣女”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子,一头黑色的长发,说不上很漂亮,但身高腿长,穿着华丽的祭司袍,手持权杖,颇具威严,的确有几分圣女的派头。凛却不屑地扁了扁嘴,“一个凡人,”她说,“半点红龙血统都没有,也敢自称什么红龙圣女,真是可笑。”

“红龙圣女是头衔,又不是非要有红龙血统,”琼恩说,“科米尔的紫龙骑士,也没说有紫龙血统啊。”

“喂,琼恩,你到底站在哪边,”凛说,“我知道你一向重色轻友,但也不能这么喜新厌旧吧。”

“......你能不能别乱用形容词,”琼恩扶着额头,“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你比她漂亮多了,我重色轻友什么?”

“谁知道呢,男人都是贪得无厌,漂亮的喜欢,不漂亮的也喜欢,统统都要收进后宫才满足。”

“谁说的!”琼恩立刻抗议,“我可是很有原则的男人,只收漂亮的,不漂亮的坚决不要——等下,我们为什么要讨论这个?跑题了吧。”

“因为你偏袒她。”

“没有吧,我只是就事论事,客观公正地评论而已。”

“我是你女友,她是个陌生人,你居然不帮我,那就等于是偏袒她啊。”

“我错了。”琼恩赶快承认。

“知错就好,”凛满意地点了点头,“既然马上要走了,还是去向喀流奶奶道个别吧。”

琼恩没有异议,事实上,即便凛不说,他也要主动提议走这一趟。

龙宫被烧了,喀流奶奶当然是回到家中养伤,好在琼恩昨日用女祭司魔像为她治疗过,恢复状况良好,只是暂时还行动不便,需要卧床休息几天。凛向她道别,说是临时有事,今天就要动身离城,等回来再看望她。

闲聊几句,琼恩找了个机会,问喀流奶奶最近是不是做过什么有关“红龙圣女”的梦。

“你怎么知道?”老妇人吓了一跳。

琼恩便承认是昨晚和凛来看她的时候,在门外听到了几句,心中好奇,所以想问问。喀流奶奶看了看她,示意凛将门关上,然后点点头:“是做了个奇怪的梦,”她说,“而且不止我一个人,很多人都梦见了。”

琼恩正要继续问梦的内容,突然被门外传来的一阵喧闹打断了。他皱着眉,从窗户往外看去,发现一个青年人——就是昨晚曾经见过的那位“小穆法”——正站在一块大石头上,高声说话,用的是恩瑟语而非通用语。在他周围已经聚集了七八个人,都是和他年龄差不多的年轻人,还有更多的人正从远处跑来。

“他在说什么?”琼恩问,他的恩瑟语很差,对方说话语速又颇快,半点都没听懂。

凛一边听,一边将关键的内容简要翻译给琼恩,相对不重要的就略过了:“诸位,我们都做了同一个梦,我们都听见了神的声音。有人说它是虚假的幻象,是邪魔的引诱。但现在,真相无法被掩盖,它已经展现在我们面前了。”

“大难将至,毁灭世界的烈火已经在地底熊熊燃烧,我们无路可逃。”

“凡人的堕落与背叛让天神感到失望,神罚由此降下——但红龙王是睿智而仁慈的,她看见凡间仍然有我们这些忠诚的信徒存在,因此给予我们最后的拯救。”

“红龙王已经向我们每个人做出清楚的谕示:继承了她的力量与意志的圣女将会降临在这片土地上,带领我们完成梦想。”

“那些昏聩无能之辈,紧紧抱着权势不肯撒手,对龙王的告诫充耳不闻,对龙王的谕示视而不见,他们已经背弃了理想,不配再自称是红龙王的追随者。”

“如今,他们又想要故技重施,用一个假的圣女来欺骗我们。我们不能上当,而是应当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找到真正的圣女。”

“圣女将为我们带来神的旨意,向我们展示神迹和未来的光明所在。我们将在圣女的率领之下,清除那些尸位素餐之辈,为我们的理想而前进。”

仓促之间,凛的翻译当然达不到“信达雅”兼备的程度,但意思还是清楚的,至少已经足以让琼恩明白他想干什么,归纳总结起来就是两个字。

造反。

显然得出同样结论的不止琼恩一个人,没过多久,一个酒糟鼻子的中年人冲过来,将正在慷慨激昂发表演讲的青年一把拎走,估计回家免不了一顿教训。围观群众纷纷作鸟兽散,各回各家。琼恩转过头来,看着喀流奶奶,不需要老妇人说,他已经大概知道“梦”的内容是什么了。

“教会的祭司说你们的梦是假的?”

老妇人点点头,“说是邪魔的诡计,让我们不要轻信,一切以神殿的官方通告为准。今天上午,有祭司过来,说是已经找到圣女。但小穆法他们都不肯相信,说是假的。”

当然是假的,真的就在你面前呢,不过琼恩也无意说破。反正来意已经达到,他又陪老妇人说了一会话,便起身告辞。

喀流奶奶突然叫住了他们。

“小凛,有件事,我想问问,”老妇人犹犹豫豫地说,“昨天晚上,是你把我救出来的吧。我后来晕过去了,但还记得在晕倒之前,外面突然起火,眼看就要烧到房间里,这时候你了冲进来。”

“嗯,是我。”

“可是他们都跟我说,昨晚是红龙王显灵救了我。”

“哦。”

“小凛,你是不是......和圣女有什么关系?”

凛挠挠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不愿意欺骗喀流奶奶,但也不方便承认。“总之我先走了,”她最后索性避而不答,“过段时间再来看你。”

老妇人点了点头。

当天下午,琼恩等人离开了辛巴城,踏上旅途。

出城的时候发生了一点小插曲,从旅店通往城门的主干道被卫兵突然封锁了,导致他们不得不绕了个很大的弯。这让凛很不开心,于是琼恩找了个路人打听,得知是前段时间,辛巴城城主向彻森塔其他五十多个城邦都发出了邀请函,宣布要召开“第一届彻森塔高峰会议”,共同探讨本地区的和平与发展问题。这一倡议得到了热烈响应和广泛认同,几乎所有的城邦都派出了代表,其中有大约三分之一的城邦是由城主亲自率队前来。会议定于三日后开幕,今天是各地代表们抵达的第一天,为了保障安全,所以辛巴城的部分道路被临时封闭了。

“不可理喻,”凛评论,“他们开会就开会,干嘛把路都封起来,不知道这样会让市民很不方便吗?”

“不这样怎么能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呢,”莎珞克说,“对于这些大人物来说,和平民百姓共同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已经是很委屈了,如果出行都要混在一起,那岂不是颜面扫地,尊严尽失吗?

“那他们的尊严还真是脆弱。”凛说。

抱怨几句,也就罢了。官僚大抵如此,从古到今概莫能外,不是哪一个人能够改变的。琼恩还有事在身,不想节外生枝,绕路出了城,一路往南进发。

当天下午,他们抵达了鲁斯奇。

鲁斯奇在彻森塔的历史上曾经是和辛巴城并驾齐驱的名城,但近百年来已经彻底衰弱了,大约六十多年前,它被辛巴城征服,然后被彻底改造。鲁斯奇的地理位置很险要,建在两山之间,与其说是一座城市,不如说是一座军事要塞,牢牢替辛巴城扼守住南部。

找了家旅店住下,琼恩和梅菲斯出门去找人,其他人留守。

“你确定这地址没错?”

半个小时候,琼恩和梅菲斯找到了地方,那是一个偏僻的小巷子,阳光都不怎么能透进来,青石板铺的道路很狭窄,只能容两个人并肩行走。在巷子的最深处,有一家店铺,挂出来的招牌都已经被烟熏黑了,看不清字样,里面也没半点动静,只有几柄胡乱堆在门边的刀剑武器,向客人提示它是一家武器店。

彻森塔缺乏一个统一稳定的政权,战乱频繁,治安很差,寻常百姓家都自备刀剑护身,武器店是很常见的。这家看起来也没什么不寻常,只是生意着实冷清了点,半个客人都没有,一位胡须花白的老人坐在柜台后,头像小鸡啄米般一点一点的,正在打瞌睡。

梅菲斯左右看了看,又仰头望了望招牌,“地方肯定没错。”

她走到柜台前,咳嗽了一声,老人抬起头来,迷迷蒙蒙的双眼打量了一会梅菲斯,又看了看她身后的琼恩。“客人需要什么?”他慢吞吞地开口问,“本店物美价廉,应有尽有,本小利薄,概不赊欠。”

梅菲斯将右手放在柜台上,“我需要一柄在黑暗中才能看见的剑。”

老人低头看着她的手,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请进,”他咳嗽了一声,说,“这位是?”

“他是我先生。”

老人不再说话,低下头继续打盹,梅菲斯和琼恩从他身边经过,走进这家武器店的门。

此时大约是下午三点多钟,天色还不算太晚,然而店里明显日照不足,黑沉沉的,地面上堆满了各种半成品和待修理的武器,勉强空出一条道。梅菲斯走到一面墙壁前,寻找了片刻,最后发现一个凸起的地方,按了下去。只听得扎扎扎地响,地面移开,露出一条通往下方的石阶。

“你掩护我。”梅菲斯轻声说。

琼恩将手藏在袖中,一直扣着法术,然而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他们沿着台阶走了大约三四分钟,看见了一间地下室,四周的墙壁上有灯光。在地下室的中央,有一张圆形的桌子,周围摆放着六张椅子。桌椅都是用烟灰色的木头制成,看起来已经颇有些年头了。

梅菲斯在其中一张椅子上坐下,示意琼恩站在她身后。

一阵风拂过,另外五张椅子上同时出现了人形虚影,但看不清楚,只能依稀辨出轮廓。梅菲斯的到来似乎让他们颇为惊讶,琼恩听见有人低低地“咦”了一声,紧接着,其中四个虚影又消失了,只剩下最后一人,他从虚影渐渐变成实体,是一位非常瘦的中年男子,内穿皮甲,外罩灰袍,正用审视的目光看着梅菲斯,然后看着她的右手。

“你一定是梅菲斯小姐。”最后,他终于开口,说的是通用语。

“是的。”

“我记得你,九年前,你曾经跟随你母亲来过,”中年男子说,“很久不见,夫人近况如何?”

“承蒙挂念,她已经去世了。”

“什么?”

中年男子霍然一惊,下意识地站起身来,随即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又缓缓坐下,“抱歉,我还以为她是返回了中土......你这次来有什么事吗?”

“我想打听一个人,”梅菲斯说,“她叫翡翠女巫,应该在彻森塔,或者恩瑟。”

“请稍等。”

中年男子微微欠身示意,然后他的身体变得虚化,很快消失了。梅菲斯和琼恩静静地等待着,过了大约半个小时,男子重新出现在椅中,“我们没有任何关于‘翡翠女巫’的记录。”

“没有吗?”

“没有,”男子说,“不过有一个线索,或许对你有用。去年四月的最后一天,有个樵夫说自己在灰熊山里被野兽追赶,从悬崖上掉下,迷失了方向,这时候他看见一位穿着黑色衣服的仙女从湖中走出来,为他指路,然后又消失了。”

“灰熊山?”梅菲斯想了一会,“那里有湖吗?”

“没有,但他不像是在撒谎,这就是奇怪的地方。”

“我知道了,”梅菲斯站起身,微微躬身表示感谢,“再见。”

“再见,”男子说,他的身影又一次变得虚化,“最后提醒一句,梅菲斯小姐,你或许有所误解,那枚戒指不是信物。我们认的是人,不是戒指。”

梅菲斯再次躬身:“多谢。”

走出武器店,琼恩回头看了一眼,柜台后的那位老人已经趴着睡着了,均匀地打着呼噜。“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他问。

“流亡者。”少女回答。

“嗯?”

“彻森塔是个适合避难的地方,”少女解释,“总会有那么一些人,他们由于种种原因,比如说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拿了不该拿的东西,做了惊天动地的坏事被整个大陆通缉,等等,无法在中土大陆待下去,只能跑到这里来——就像你一样,这就是流亡者。”

两百多年前,一些流亡者组建了这个地下组织,传承至今。其实严格来说,这都不能叫做一个组织,因为它既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纲领,也缺乏健全的组织架构,更谈不上什么远大目标和共同宗旨。它更像是一个互助平台,成员之间都是很松散的联系,主事者是六名被推选出来的资深流亡者,总部位于鲁斯奇。

“伯母也是其中成员?”

“她没有加入,只是彼此有合作,”梅菲斯说,“互相交换一些情报,信息共享什么的。”

琼恩牵起她的右手,“信物是什么?这枚戒指?”

梅菲斯的右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琼恩和她刚相识的时候就见过,只是没有太在意。这枚戒指轻薄小巧,而且与少女的肤色近似,戴在手上很难被察觉,但它并不是什么魔法物品,没有蕴含任何力量,只是比较精致罢了。

梅菲斯褪下戒指,递给琼恩看,“母亲留给我的,”她解释了一句,“其实我也不清楚具体用途。我只是看到她展示戒指,对方就放行,以为这是信物。”

很显然,与“流亡者”有合作的是梅菲斯的母亲,戒指只是让门卫辨认她身份的标记,并非任何人拿着这枚戒指来,流亡者都会认可。就算通过了门卫,一旦被发现不是本人,流亡者也仍然是不会给予合作的——原则上是如此,这次显然算是破例了。

“幸好你和伯母长得像,任何人一看就知道你们是母女。”

“你如果见过我母亲就不会这么说,”少女说,“她可比我漂亮多了。”

“怎么可能,世上哪里还有比你更漂亮的女人。”

“真的,她当年的追求者可以组建一支军队,能够踏平深水城的那种。我是很漂亮啊,我又不会妄自菲薄,但的确比不上她——不信你去问问大主教。”

“他的意见不能作为参考,”琼恩说,“我还不如问凛去,反正她是见过伯母的。”

“问我什么啊?”凛的声音突然从背后传来。

琼恩吓了一跳,“你怎么跑来了?”

“你们半天不回来,我很担心啊,就出来找找,”凛眨着大眼睛,“你们刚才在说什么?”

“哦,我是想问你,艾弥薇和她母亲,你觉得哪个更漂亮?”

凛往后跳了一步,一脸警惕地盯着琼恩,“你想干嘛?”

“......我只是好奇问问而已。”琼恩无奈,你这表情是怎么回事啊,不要搞得好像我图谋不轨似的,梅菲斯的母亲明明都已经去世多年了好吧。

“我想想啊,”凛背着双手,一边往前走一边沉思,“我当然是比较喜欢艾弥薇啦,阿姨有点凶,还经常吓唬我,不过要说漂亮也是真漂亮,嗯,可能也就比我妈妈差一点点。”

“......算了。”

琼恩拿着戒指,感觉它像是全无半点分量,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质制成的,比秘银都要轻。他随意转动着戒指,忽然发现在内圈似乎刻着一行字,便随口读了出来,那显然是一个人名:“诺娃-梅菲斯。”

“这是伯母的名字?”

少女劈手把戒指抢了回去。

休息了一晚,第二天清晨,一行人继续出发,目标是迷失森林。

彻森塔与恩瑟的边境,大致上是以蜿蜒河为界,河西是彻森塔,河东是恩瑟,迷失森林就在蜿蜒河东。那是一片面积非常大的远古森林,据说里面有很多怪兽出没,还住着一条龙。按照萨马斯特留给琼恩的地图,那座耐瑟浮空城就在迷失司森林的南部,也不知道几百年过去了,有没有被人捷足先登。

在辛巴城的时候,梅菲斯已经做好了一份行程规划,大致上是离开鲁斯奇之后,接下来是到索纳瑞城,再乘船横穿一个内海海峡,抵达对面的摩达肯城,然后就进入御宇山脉了。御宇山脉是梅菲斯和凛的童年住处,两位少女在那里相识,比邻而居,共同生活了大概七八年时间,可以算是她们的故乡了。如今难得有机会回彻森塔,当然要去看看。

这是原定的路线,不过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凛不知基于何种原因,一定要琼恩修改行程,避开御宇山脉,而且还不能对梅菲斯明说。琼恩正不知道如何开口,幸好车到山前必有路。鲁斯奇的“流亡者”说了一个地方,灰熊山,说是有人曾经在那里看到过什么湖中仙女,可惜他运气不好,既没有得到什么王者圣剑,也没有得到金斧头和银斧头。无论如何,这也算是一条线索,可以碰碰运气。

“灰熊山靠近南部,如果要经过那里,就不方便再去御宇山了,”梅菲斯看着地图说,“绕得实在太远。”

“那要么......就算了?”琼恩小心翼翼地说,“湖中仙女什么的,一听就不靠谱。”

梅菲斯摇摇头,“解除诅咒比较重要,既然有线索,还是去看看为好。御宇山下次有时间再去吧。”

于是她重新修改路线,做出一个新的行程安排。在少女的指引下,一行人出了鲁斯奇之后没多久,就转入山区,道路越来越窄,越来越崎岖,根本没办法走马车,所有人只好步行。

太阳很烈,照得人头昏眼花,心浮气躁。彻森塔的地形,多山,多丘陵,多沼泽,就是少平原;野外基本上没有人类活动,全是各种野兽、怪物的天下。琼恩等人走了一天,已经遭遇了六七拨拦路打劫,虽然没有造成什么威胁,但还是让人不胜其扰。就连晚上宿营都被狼群围攻,幸好奥沃的青铜城堡还算强力,将这些野兽全都阻拦在外,但听了一夜的狼嚎,第二天早上凛出门时,就顶着一对大大的黑眼圈,精神明显有些萎靡。“艾弥薇,我们干嘛不走大路呢?”她终于忍不住,开始抱怨,“走红龙大道,可以直通到风棘城,再去恩瑟就方便多了嘛。”

“风棘城太危险了。”琼恩替梅菲斯回答。

风棘城是彻森塔的第二大海港,第四大城市,也有接近七万的常住居民,它以排斥奥术闻名遐迩,号称是“最不欢迎巫师的城市”,连琼恩在中土时都有所耳闻。他以前去过安姆的首都阿斯卡特拉,那也是一个对巫师不太友好的地方,但相比起风棘城,阿斯卡特拉简直可以算是巫师的天堂了。在阿斯卡特拉,至少还是允许巫师施法的,只要花钱买到“施法许可证”就行;就算无照施法,也不过是被罚款,最多监禁;但在风棘城,使用奥术属于重罪,压根没有什么许可不许可的说法,一经发现立刻处死——不仅仅如此,只要被发现(或者被认为)是巫师,或者是“与巫师有关的生物”,也会被立刻送上火刑架。所谓“与巫师有关的生物”,定义模糊,范围广泛,像精灵、矮人、邪魔之类都在其列,琼恩这一行人中,有四个巫师,一个魅魔,都属于打击对象,只有梅菲斯一人例外,去那里的确很危险。

彻森塔原属于恩瑟,恩瑟是神王统治的********国家,神王在世称神,高高在上,祭司执掌大权,巫师则是标准的反派角色,其力量被认为来自于冥界的邪魔,属于严厉打击的对象。在早期的法律中,一个恩瑟人如果被指认为“巫师”,那就是最严重的罪名,会被绑起来丢进河里接受审判,如果沉下去,说明其罪有应得;如果浮起来,证明其使用了邪术,应该捞起来烧死。这点从文字上也可以得到证明,梅菲斯之前就说过,在古恩瑟语中,“巫师”和“邪魔”就是同一个词。

后来随着时代演变,尤其是彻森塔脱离恩瑟之后,神王没有了,祭司阶层完全崩溃,巫师没有了压在头上的巨石,状况有所改观,至少不会随便被丢到河里去了。时至今日,巫师在彻森塔地区,名声肯定依然是不好,走在路上或许会被鸡蛋和白菜砸,但至少不会被警察抓起来。像风棘城这样公开的、赤裸裸的宣布要与巫师势不两立,以剿杀巫师为本职的,还是唯一一个,绝无仅有。

为什么这座城市对巫师和奥术如此敌视,没人能说得清楚,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并非什么历史传统,因为大约三百多年前,风棘城不但不敌视巫师,反而是整个彻森塔所有城邦中对巫师最友好的地方。当时城中甚至还有一座魔法学院,虽然规模小了点,人数少了点,水平低了点,但毕竟是公开认可了巫师的合法身份。直到有一天,城主卡拉诺克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突然宣布关闭魔法学院,并且逮捕了所有教授和学生(总数大约有接近二十名),将他们都烧死了,紧接着又颁发一道禁令,宣称奥术是万恶之源,巫师是世界之敌,应该统统用火焰加以“净化”。有传言说是因为城主受到了一位巫师的戏弄,所以大发雷霆;也有传言说是因为城主信奉了某位厌恶奥术的神祗,这样做是为了表示忠诚;还有其他各种版本的说法,五花八门,不一而足,没一个听起来靠谱。

“关于这个问题,我倒可以解释。”维若拉突然说。

嗯?

一路上,维若拉基本都处于深居简出的状态,从早到晚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存在感超级低,也不怎么和其他人接触,保持着淡淡的疏离。而且在整个队伍里,维若拉的位置也比较尴尬,其他人都是琼恩的女友,身份类似,之前也都有过交往,比较熟悉,相处起来比较轻松,维若拉的身份却不好定位,而她给琼恩下诅咒的做法,同时触犯了其他所有人的利益,难免被隐隐地排斥。她自己也清楚这一点,所以尽量低调,很少说话。

“什么原因?”凛赶忙问。她心思比较单纯,对维若拉这个师姐倒没什么意见,或者说,她反正有梅菲斯,琼恩暂时不举,对她的影响也不是特别大......

“马伦,本教历史上的一位先辈传道巫师,”维若拉说,“他曾经在风棘城的魔法学院担任过一段时间的教授,后来勾引了城主夫人,与之私通,被发现了。马拉带着城主夫人私奔到恩瑟,城主无法追捕,大怒之下,从此敌视一切巫师。”

原来是这家伙干的好事。

马伦就是那位被情人下了专情诅咒,无法破解,最后自杀的传道巫师,琼恩原本对他还有几分同病相怜之情,如今只觉得这家伙死有余辜。若不是他胡乱下手,勾引了城主夫人,风棘城就不会这样敌视巫师,琼恩等人就可以舒舒服服地坐在马车里,沿着大路奔驰,哪里需要像这样劳累辛苦。这家伙只顾自己爽,完全不管这种行为会给同行带来什么后果,实属巫师中的败类,人人得而诛之。

“你不也一样,”梅菲斯说,“到处勾搭女孩子。”

“怎么可能一样,”琼恩理直气壮,“我从来不勾搭有夫之妇。”

“这倒也是。”

琼恩是不够用情专一,经常到处勾搭,但他还是有些基本原则的,比方说有夫之妇就不在其狩猎范围之内,主要是因为这样太麻烦,容易被人追杀,马伦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他自己倒没事,却连累得魔法学院的师生们全被送上了火刑架。

“别信他,艾弥薇,”珊嘉说,“他只是没碰到中意的罢了,真要是遇到看得上的,就不会说这种话了。”

“怎么可能,我这么有原则的人......你们笑什么?我真的是很有原则的。”

“知道知道,你一向都很有原则——你的原则就是看见美女就绝不放过,对吧。”

“熟归熟,你乱说话我一样告你诽谤啊。”

一路说笑,旅途总算不是那么难熬。其实梅菲斯之所以坚持要走这种乡间道路,除了避开麻烦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锻炼”。

从叶弘出发开始,一直到登陆辛巴城之前,这段时间梅菲斯都在很认真地监督琼恩努力锻炼,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每天的剑术对战。最开始的时候琼恩百般不愿,坚决抵抗,就差没有趴在地上耍赖了,因为梅菲斯已经说得很清楚,他在这方面的资质也就那么高,怎么练都不可能有所成就。既然如此,何必白白挨打,他又没有受虐倾向。虽说让梅菲斯揍一顿出出气,有利于家庭团结,但天天被扁就不好了,男人也是要面子的。

不过梅菲斯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表示既然单纯的剑术练习你不喜欢,那么就放开限制,自由格斗。琼恩可以使用魔法,当然她也可以动用圣力,大家公平较量。

琼恩还是有些犹豫,虽然没打过,但他自己清楚,真要公平对决的话,估计也不是梅菲斯的对手。不过少女接下来的一句话,立刻说服了他。

“你不是一直希望我能接受你有别的女人吗,”梅菲斯说,“你若能打赢我,我就接受。你每赢一次,我就多接受一个。”

“真的?”

“当然,”少女的嘴角上翘,“我说话向来算数,和某个缺乏信誉的家伙可不一样。”

琼恩的积极性立刻高涨到顶点,兴冲冲地就开始决斗,在他想来,这个赌约完全有利无害,打输了反正也没什么惩罚,侥幸打赢一次就可以多一个后宫名额,实在是再好不过。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海上的时候,他接连挑战了三十九次,几乎每次都输得毫无悬念,偶尔有几次,明明眼看已经占了上风,结果陷入败势的梅菲斯突然一个绝地反击,然后琼恩就又被打倒了。

“这不行,你耍赖,”琼恩抱怨,“你有冥步在手,我根本不可能赢。”

巫师最怕被武者近身,偏偏梅菲斯的“冥步”就是一种瞬间移动到目标身后背刺的能力,而且瞬移时无声无息,毫无征兆,连萨玛斯特这种大巫师都着了道,琼恩更加没法抵挡,即便是提前做准备也没用。梅菲斯一剑砍来,什么防御魔法都顶不住。

“本来就是各尽所能,公平对决,什么叫耍赖,”少女笑吟吟地提着剑,“输不起就别玩了?”

“谁输不起了,”琼恩爬起来,“再来!”

然后他又被打倒了。

开始的时候只是两个人较量,后来珊嘉有时候过来旁观,再后来凛、莎珞克也跑来参观,最后连维若拉都过来了。于是船上的水手经常看到如下场景:一个黑发的少年屡败屡战,锲而不舍地向另一位金发少女挑战,然后每次都被打趴下,而在他们周围,一群漂亮女孩子打着遮阳伞,分享着冰激凌和零食,品头论足,指指点点,不时发出欢快的笑声,场面十分之和谐。

“做男人真不容易啊。”一名水手由衷地感叹。

这种场景每天都发生,一直持续到登陆辛巴城才暂时停止。毕竟住在城中旅店里,不好大张旗鼓地决斗,琼恩的“巫师”身份也不方便显露,免得惹来麻烦。现在离开了城市,每天住在荒郊野外,停播了几天的节目又可以继续上演了。

“琼恩,今天一定要加油哦,”凛举着小拳头给他助威,“至少要坚持三分钟才能倒下。”

“......谢谢支持,我会努力的。”

“我可是和塔姐姐打了赌,她赌你坚持不到三分钟,我把所有的零食都压上去了,你要是害我输了,就要陪我双份。”

“......你就等着瞧吧,”琼恩说,“今天就是我反败为胜的.asxs.。”

“小弟你这么有信心?”珊嘉笑着走过来,“莫非新学了什么厉害的法术。”

“姐姐你拭目以待就是了。”

琼恩信心满满地上场,然后不到两分钟,他就被梅菲斯一剑摧破所有魔法护盾,打出了场外。

“艾弥薇你作弊!”琼恩气急败坏。

“我怎么作弊了?”

“你之前明明说过,你不能在东域使用任何神术和神赐力量。”

“是啊。”

“那你刚才的破邪斩是怎么回事?”

“因为这里并不算是诸神协议中所说的‘东域’啊。”

“......”

根据中土诸神与东域神王的古老协议,梅菲斯被禁止在东域使用任何神术或者神赐力量,琼恩原本以为如此一来,他就有了翻身的机会。谁知道原来协议中所定义的东域,指的是“神王统治的区域”,而彻森塔早就没有神王了。

“除非现在有一位神王突然降临彻森塔,否则我就不受协议的限制,”梅菲斯笑得很开心,“谁让你不问清楚协议的内容。”

“文字游戏真是害死人啊。”

“这不是挺好吗,”珊嘉说,“也就是说,只要我们还没进入恩瑟,艾弥薇的力量就不会受到限制。”

“其实就算在恩瑟也没事,”梅菲斯笑着说,“恩瑟最后一位神王吉勒今,也已经在十六年前陨落了。”

“不是说他还有一位王后,代为执掌王权吗?”

“诸神协议中的约定很清楚,必须是神王本人,王后什么的都是不作数的,”梅菲斯说,“而且这十几年来,也有几位中土的牧师进入过恩瑟,他们都确认,限制已经被解除了。”

“在叶弘的时候,你还说你一旦进入东域就会力量大减,所以要我锻炼剑术,”琼恩泱泱地说,“搞了半天,原来只是找个借口揍我。”

“我才不是找借口——我要揍你还需要找借口吗?”梅菲斯瞪了他一眼,“彻森塔和恩瑟是没关系,但穆罕呢?”

历经千年兴衰,穆罕帝国目前仍然有五大神王在位,而琼恩此行一个重要目的地:紫宸沙漠,就是隶属于穆罕境内。

于是“锻炼”继续。

就这样走了三天,第四天的下午,琼恩正和凛斗嘴,走在最前面的莎珞克传回讯息,说是前方看见一座小城。梅菲斯拿出地图看了看,“碎波城,”她说,“走吧,今晚就在碎波城休息好了。凛,那里也算你家呢。”

“才不是,”凛哼了一声,“我家在阿奎那峰,或者御宇山,碎波城是什么鬼地方。”

梅菲斯笑了笑,没有说话。

凛的母亲是彻森塔一个小城的公主,这个“小城”就是碎波城,说是“城”,其实就是一个小镇,依河而建,历史倒颇为悠久,统辖着周围的十几个村庄,在彻森塔也可以算是一个小城邦了。就事论事,凛母亲这个“公主”的称呼水分很大,整个彻森塔大概有四五十个城邦,每个城主的女儿、姐妹都可以称公主,所以整个彻森塔大概有几百个公主,含金量一点都不高,如果是辛巴城、索纳瑞城、鲁斯奇夸城这种大城城主的女儿,称一声公主还算够格,碎波城在整个彻森塔的城邦中都属于最小的那一类,城主之女也称为“公主”,简直有僭越之嫌。但整个彻森塔的风气就是如此,也没什么好说的。

不过根据梅菲斯整理的资料,如今的碎波城城主,已经不是凛的母系家族了。彻森塔是个战乱不息的地方,每隔一段时间,城主的名单就会消失一些旧名字,换上一些新名字,变化得非常快。大约在五年前,碎波城被附近的另一座城市“卡兹克城”攻陷,城主宝座自然换了新人。至于原城主家族,按照彻森塔的惯例,应该是都死光了。

凛也知道这件事,但她显然完全不在意,丝毫没有说要去报仇的意思。琼恩不好多问凛的家事,只听梅菲斯隐约提过,凛的母亲是被同族作为“祭品”献给红龙的,若非碰到的这只红龙(也就是凛的父亲)比较奇葩,早就变成龙的点心了。因此缘故,凛的母亲对其家人难免有所怨恨,与红龙婚后一直隐居在龙窟之中,从没回过娘家。以至于凛的外祖父等人一直都以为女儿已死,所以后来才会委托圣武士去斩杀恶龙,为女儿报仇。凛受母亲影响,自然对外祖父等人也谈不上什么感情,甚至严格来说,就是外祖父委托人来杀了她的父亲,双方还是仇人。所以碎波城如何,对于凛而言,的确没什么所谓,完全置身事外。

“过了碎波城,再走两天,就进入恩瑟了。”

这总算是个好消息,让凛稍微开心了一点。

一行人进了碎波城,准备找了个旅店住下。这里是彻森塔的内陆,与辛巴城这种大海港截然不同,居民不会说中土通用语,只会说恩瑟语,都穿着非常传统的彻森塔服饰,显得琼恩等人格外显眼。一路行来,发现城镇虽小,人口倒不少,街道上人来人往,说不上多么繁华,但也算有活力,和想象中那种偏僻小城的感觉不一样。由于不处于交通要道,也不是什么风景名胜,碎波城很少有外来游客,整个城中只有一间旅店,找了半天才找到,地方很偏,不过还算整洁,老板是个女人,单身寡居,看起来年纪不小了,身材矮胖,腰身圆滚,令人怀疑其有矮人血统,很热情,颇为健谈,而且会说中土通用语,一番忙碌将所有人安顿好,便和琼恩闲聊起来。

“你们都是佣兵吧,”她说,“打算去恩瑟参军?那可得快一点了,听说神姬殿下和那些穆罕人已经在剑河对峙了很久,说不定现在已经开始决战了。”

“神姬?”琼恩不明白这个词的意思。

“嗯?你不是去投效神姬殿下的吗?”老板似乎有些诧异,“今年已经有十几拨佣兵从我这里经过,去恩瑟参军,我还以为你们也是呢。”

“我们只是打算去恩瑟旅游,看看风土人情,”琼恩说,“打仗什么的,还是尽量远远避开为好。您刚才提到‘神姬’,那是谁啊?”

“就是恩瑟的王后殿下嘛,”老板说,“她是神王陛下的妻子,你们外乡人习惯叫王后,其实这是不对的;凡人国王的妻子是王后,神王陛下的妻子就是神姬了。”

“哦,”琼恩恍然大悟,“原来是她。”

他在路上已经恶补过资料,知道恩瑟如今没有神王在位,那位“神姬”就是实际上的君主,这十几年来一直致力于团结整合国内势力,对抗穆罕瑞德人的侵略野心,不过资料里倒是没提到有“外乡人”跑去恩瑟投奔其麾下。有关这位神姬殿下的传闻很多,比如说她美丽绝伦,任何男人一见都会为其魅力所俘获,成为忠实的裙下之臣;比如说她十六岁时便艳名远播,神王吉勒今要娶她为妻,她却提出“要为她建造一座空中的花园居住”,她方肯出嫁,最后吉勒今施展神力,当真建起一座空中花园,方才成功迎娶美人;比如说她多才多艺,虽为女子之身,却通军事,擅发明,能够戎装上阵,在战场上所向披靡。还有件事值得一提,就是据说这位神姬精通易容之术,能把人类化妆成一只地精,堪称神乎其技。传闻如此夸张,不免让琼恩好奇,如果有机会的话,他倒是很想见识见识这位绝世美人。不过若要他跑去参军,那就敬谢不敏了。

老板很健谈,或许是很少见到外乡人的缘故,拉着琼恩滔滔不绝说了半天,到了晚饭时间才依依不舍地离开。琼恩松了口气,赶快跑回自己房间,在走廊上遇到了莎珞克。

“主人真厉害,”魅魔露出夸张的崇拜神情,“魅力所及,无远弗届,连中年妇女都抵挡不住。”

“闭嘴!”

莎珞克乖乖闭嘴,然后开始打手势,琼恩完全看不懂,只好说:“有什么事赶快说。”

“那只龙,冰虹,它有句话让我转告你,”莎珞克说,“它说它想起来,那个埃卜拉身上的味道,像是前些天才刚刚闻到过,但具体想不起来了。”

前些天才刚刚闻到过?前些天我们一直都在海上漂着好不好,你闻到的是海水的咸腥味吧。辛巴城是个大海港,居民身上带点海腥味很正常,这也值得拿出来说么,这龙真是养着一点用都没有。

好吧,好像它也不需要人养。

晚饭之后,凛表示要去外面溜达溜达,透透气,拉着梅菲斯出门去了。琼恩懒得动弹,原本打算回房间休息,但转念想了一想,“姐姐,”他对珊嘉说,“我们也出去走走吧。”

“嗯,好啊。”

出门的时候,恰好又撞上老板,“这么晚了,你们还要出去?”她问。

“是啊,随便逛逛。”

“这里也没什么好逛的,”老板说,“不要太晚,记得十点钟之前一定要回来。”

琼恩有些奇怪,“为什么?十点钟以后会发生什么事吗?”

“今天是冥神日啊,你们不知道?”老板反问。

冥神日是什么东西?

“在东域,每过七年,会有一年格外特殊,被称为星年,这一年中有七天,冥神会来凡间巡游,夜间行人如果撞上了,魂魄就会被带走,”珊嘉说,“这被称为冥神日,对吧。”

“对对,今天是第一天,”老板说,“这七天里可不要随便乱走,白天也就罢了,太阳落山以后就尽量别出门;就算要晚上出门,十点钟之前一定要回来,否则很容易撞上冥神的。”

“......明白了,多谢。”

和老板告别,琼恩看着珊嘉,掩不住惊讶,“姐姐你怎么知道的?”

“艾弥薇不是找了很多东域的资料吗,她一个人看不过来,你又没空,我就帮她看了一些,里面恰好有提到冥神日的,只是没有具体说是哪七天,所以我不知道今天就是。”

“我记得艾弥薇好像说过,冥神并非神王,更近似于中土的神,执掌冥界,却并不能来到凡间吧。”

“那就不清楚了。”

冥神什么的,琼恩也不是很在意,不过稳妥起见,他还是打算十点钟之前就赶回来。就当入乡随俗好了,免得节外生枝,万一惹出什么麻烦,反为不美。

两人出了旅店,也没什么明确目标,只是信步闲游,随口聊天,看看月光下的小城夜景。与辛巴城不同,碎波城的夜晚安宁静谧,路上行人寥寥,除了一两家杂货店之外,也没有哪座房子还开着门,所有人都待在自己家中。琼恩和珊嘉牵着手,沿着街道走了大约半个小时,不知不觉到了城墙边,墙外就是碎波河,流水声随着夜风吹来,有一种格外的韵律感。

“我们好像很久没有这样单独出来走走了。”珊嘉说。

“嗯,”琼恩说,“以后我会尽量多陪姐姐的。”

“你才没空呢,”珊嘉笑着说,“你现在要陪的人就已经很多了,以后应该还会更多。到时候说不定家里有上百个女孩子,一天一个,也得小半年才能轮到一次,哪里还有时间来陪我。”

“怎么可能会有上百个,姐姐你也太夸张了。”

“没有夸张啊,我弟弟很帅嘛,哪个女孩子不喜欢呢,”珊嘉说,“上百个而已,又不算很多。你看你这才两三年,就已经勾搭了差不多十个吧。按照这个速度,再过二十年就到一百个了,丝毫没有难度。”

“......听起来确实不难,”琼恩说,“有姐姐的鼓励,我一定会努力的。那么就把目标订为:四十岁之前,后宫收集一百人——姐姐觉得如何?”

“加油吧,”珊嘉笑吟吟地说,“我是不介意啦,但要是艾弥薇知道了你这个远大理想,会不会气得一剑把你砍成两段呢。”

“不会,”琼恩说,“她会把我砍成十段。”

姐弟俩一起笑了起来。

“好吧,琼恩,”珊嘉收敛笑容,“说真的,你到底怎么想,总不能一直这样,见一个爱一个,身边的女孩子越来越多,到最后肯定会出问题。”

当然会出问题,无非是问题轻重而已,运气好的话,或许只是后宫斗争,倘若运气不好,各种动漫中喜闻乐见的黑化结局指日可待。琼恩对此也不是没有自觉,事实上,他的心态也在悄悄发生变化,倒退两三年前,他的想法是“只要是漂亮妹子一定要收入后宫”,但现在他已经没有这个野望了。女人多了也麻烦,要让现有的这些和谐相处,已经够让他头疼。所以他现在已经是尽量克制了——至少琼恩自己是这么觉得,无奈世事无常,有时候你不主动勾搭妹子,妹子却会主动贴过来,而且还自称是你前世情人什么的,推都推不掉。

人生真是很多烦恼啊。

“烦恼你个鬼,”珊嘉说,“明明就是你自己管不住自己。”

“不是这样的,”琼恩分辨,“我真的已经很注意很小心了。现在走在路上遇到陌生女人,我看都不敢看,生怕引起误会。”

珊嘉笑起来,“好啦好啦,知道你已经很小心了,”她想了想,“总之呢,这件事情你还是多想想,别弄到最后不可收拾。”

“我知道,”琼恩叹了口气,“我会认真对待的。”

说是这么说,但到底要怎么办,琼恩还是没有头绪。别的且不谈,这次来东域,其中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去紫宸沙漠找凯瑟琳,根据目前的资料来看,自己和凯瑟琳关系匪浅,渊源极深——那么问题来了,找到凯瑟琳,然后要如何安排?这件事单纯想一想都让人头疼,更别说真的去面对了。而且说不定还不仅仅是凯瑟琳一个人,按照扎瑞尔的说法,琼恩前世风流好色,欠下感情债无数,虽说已经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但谁知道会不会还有旧情人活着呢,人类当然不可能活这么久,但对于邪魔什么的而言,也就不算什么了。想到这里,琼恩就不由得暗自庆幸,幸好扎瑞尔回地狱了,否则的话,局面真是不敢想象。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事到临头再说吧。

琼恩果断选择逃避,不再去思考这个问题。看看时间不早,也该回去了,两人原路返回,刚走到一半,忽然手上的戒指一阵轻微颤动,梅菲斯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你在旅店吗?”

“嗯?”琼恩一怔,“不在,我和姐姐在外面逛街。”

下一瞬间,身旁的空气剧烈波动,梅菲斯和凛直接传送了过来。“你能联系莎珞克吗?”梅菲斯问琼恩。

“可以。”

“让她和维若拉赶快离开旅店,”梅菲斯说,“和我们汇合。”

琼恩释放了一个传讯术,“怎么了?”他问,“发生什么事?”

“卫兵在追捕我们。”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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