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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快闪送反诗,赶紧造起来(1 / 1)

“这不是佚名公子吗?您终于又现身了!”

李韬刚往前走了几步,几个书生便饿狼扑虎般冲到他面前。

那热情的劲头都让曹正淳迅速提高了警惕。

李韬则是按捺不住笑了。

这“佚名公子”的称呼一出,他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上次他微服私访时,撞见这几个读书人站在马车上妄议朝政。

他为了带节奏,玩了一次古代版的“快闪”,带头骂“昏君”,也就是他自己道德沦丧、恣意妄为、离经叛道、大盗窃国、无耻之尤,人人得而诛之!

这几个读书人瞬间对他肃然起敬,还问起了他的名讳。

他说自己叫“佚名(无名氏)”。

结果被他们铭记于心了。

当然,也有可能跟玲珑推出的诗集都冠以“佚名”之名有关。

这帮家伙搞不好把他跟那些诗集联系到一起了。

毋庸置疑,这正是他希望看到的。

他笑着打招呼道:“诸位兄台,好久不见。”

一个长得很猥琐的书生异常激动道:“自从那日目睹公子的风采后,在下每日都会想起。原本还以为公子已经落入那些朝廷鹰爪之手了,如今再次相见真是……”

说着,他竟然抽了一下鼻子,张臂就要抱李韬。

“你们都还在这可劲地蹦跶呢,我又怎么可能先进去?”

李韬打趣了一句,赶紧用画扇抵住他的胸膛道:“兄台,兄台,请你自制,我可没这癖好!”

此话一出,众人笑倒一片。

一人大声嚷嚷道:“敢问公子,这些冠名佚名的诗集是不是出自你之手?玲珑姑娘一直讳莫如深,我们无从得知。”

李韬看了眼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玲珑,微微一笑道:“那些脍炙人口的诗词,怎么可能是一人所为?”

“也是!若都是他一人所写,那还了得?”

“我就说嘛,这世上哪有如此经天纬地之才!”

“想来这佚名就是个让我们这些读书人都心照不宣的标志,你们非要怕刨根究底,倘若那些朝廷鹰爪深挖,后果不堪设想。”

“怕什么?我等书生千千万,东厂抓得完吗?”

……

虽然乔装易容了,但是长安城中鱼龙混杂。

李韬不准备在这种地方多待。

他决定再玩一次“快闪”。

示意他们安静后,他轻咳数声道:“如今昏君当道,忠良被害,在下虽无才,但也愿借此机会吟诗两首,以壮书生之志。”

众人屏息凝神道:“我等洗耳恭听!”

李韬稍微酝酿了一下情绪,慷慨激昂道:“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这这这……这是反诗啊!”

他刚念完,十来个胆子小的读书人拔腿就跑。

不过其他人皆是不由自主地起身喝彩。

“好诗啊!佚名公子一出手,果然非同凡响!”

“大丈夫当如此,大丈夫当如此呀!”

“我等每日聚首大发牢骚,跟公子比起来,难道不自惭形秽吗?”

“敢问公子此诗之名。”

……

李韬看了眼有些坐立不安,为他担忧的玲珑,笑道:“《菊花》。”

这首赫赫有名的造反诗可是出自黄巢之手。

历史上,他号称“冲天大将军”,攻入洛阳,突破潼关,杀进长安,即位于含元殿,国号“大齐”,年号“金统”,一时风头无二。

用他的反诗来怂恿和激励这帮读书人。

如果他们还不能搞出点大动静的话,那李韬真的会很失望。

不少胆子很肥,也不怕事大的读书人迫不及待道:“此诗霸气无双,谁与争锋?我等佩服得五体投地!还请公子吟诵第二首……”

李韬负手走了几步道:“大盗亦有道,诗书所不屑。黄金若粪土,肝胆硬如铁。策马渡悬崖,弯弓射明月。人头作酒杯,饮尽仇雠血。”

此诗出自太平天国时期翼王石达开之手。

李韬将诗中的“弯弓射胡月”改成了“弯弓射明月”。

以“明月”暗指昏君,也就是他自己。

想来也会让这些读书人燃起扔掉诗书,誓杀昏君之志。

他正准备看他们是何反应呢,瞥见不远处停着一辆马车。

有一张清纯如莲的俏脸从车窗中伸了出来。

还冲着他嫣然一笑。

须臾间,李韬仿佛见到了前世初恋。

他歪头对曹正淳道:“让人查查,那辆马车上坐的女子是谁。”

曹正淳多有眼力劲,早就留意到他的眼神了。

他立即打了个暗号,让隐藏在附近的东厂番子去查。

众书生都已经完全被这反诗给震撼得热血沸腾了,哪里还会注意这些啊!

一人竟看着李韬痛哭流涕道:“和公子相比,我等真是白读圣贤书了。公子之气魄如五岳,公子之壮志似山河,公子就是我等在这万马齐喑时刻的一缕明辉。”

“谁说百无一用是书生了?若我等读书人都像公子这般,那昏君怎敢如此放肆,大唐又怎会沦落到这般田地?公子,请受我等一拜!”

说着,他带着众书生毕恭毕敬地拜了又拜。

“共勉!共勉!”

李韬环顾左右道:“我等书生觉醒的时代已经到来,还望诸君奔走呐喊,救我山河!在下就此别过。”

“还没问公子此诗何名?”

“《弑君》。”

“!!!”

这下他不走,众书生都一起催促他离开了。

他们也没再谈诗说词了,三五成群地四下散去。

不过两首反诗已经在他们心中掀起惊涛骇浪,很多事注定要因此发生改变了。

李韬绕了一圈,走进醉香楼,密见玲珑。

玲珑指着成箱的金银珠宝道:“这些是奴家这段时间以公子的诗集大兴论诗填诗之风,然后带他们到酒楼、茶肆等地,在他们吃饭、饮酒、品茶中抽取的钱财,那些掌柜的都很照顾奴家,给的很多。”

“还有不少馈赠,总计一千贯!请公子带着这些钱财先避避风头。”

这不相当于后世的抽取佣金吗?

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赚到一千贯,一方面说明她赚钱有方;另外一方面也说明这些书生并不穷酸。

虽然说今年是科举之年,天下学子陆续来到长安。

可他们人再多,能让玲珑这么快就赚那么多,显然不正常。

这在很大程度上又验证了李韬的某种判断。

另外,玲珑这是把赚的钱都给他了。

看得出来,她并不在乎钱财。

结合她这段时间一呼百应,利用诗集在书生中间地位超然来看,她的身份可以说呼之欲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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