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过酒(1 / 1)

她的徒儿,可以闯祸,可以胡作非为,甚至可以横行无忌,唯独不需要隐忍,不需要退让,因为他是地阴祖的徒儿。

她以前为了清让寻找肉身,极少呆在山中,纵然呆在山中,也很少去观察妖众是否尊重清让。

她本以为,给了他妖身,给了他一身武艺,就可以令清让不再懦弱自卑,如今看来她错了。

雏鹰不应呆在老鹰的身边,而是应该独立成长。

少主离山那天,文矩哭的撕心裂肺,清让受不了了,骂道。

“哭什么,小爷也就是出去历练几百年,又不是不回来了!”

文矩一听,哭的更加伤心了。

“可是少主从来没有下过山,若是山下有妖魔图谋不轨,害了您性命怎么办呀!”

芫意冷冷道。

“他若是没能耐,死在了妖魔的手中,那也是技不如人,本该有此一劫。”

清让孑然一身,身后背着一把血色的长剑,对芫意深深的鞠了一躬,转身离去。

清让曾经不喜欢告别,他已经经历过太多,目送师尊离开的时刻。而如今,他要离开了,换成了师尊目送他。

身后的目光,让他觉得很安心,可他清楚,一旦走出山门,就代表,他已经选择了成长,不再需要师尊的保驾护航。

一百年后

人间

酆都

络绎不绝的人群,来往奔波于城门往返之间。

一个少年,身背一把缠着布条的剑,跨入城门,向一间酒肆走去。

开酒肆的老板娘,早年丧父,到了中年呆着儿子来到酆都,开了一间酒肆。

酒肆简陋,一根粗棍顶端挂着一块长方形的粗布,粗布歪歪扭扭写了几个字,‘过酒’。

酒肆不大,只有七八张桌子,一块好布挂在一间小隔间上,也算的上是雅座了。

这间雅座,极少有人进去过,前来吃酒的客人,大多是贫困潦倒之辈,能喝上一碗酒,吃上一碗面,已经很知足了。雅座不雅座的,能省钱才是硬道理。

正是饭点,酒肆七八张桌子,已经满了。

少年踏入酒肆,看了看大堂,问还在忙碌的老板娘。

“还有位置吗?”

老板娘体态丰盈,虽说到了中年,可并不显老,兼之她肤白,也颇有几分姿色。

“有的,还剩下一间雅座。”

老板娘指向被布遮盖的小隔间。

“不过,雅座位置要消费一钱银子以上,才能进去。”

少年道。

“知道了,带我进去吧。”

老板娘喜上眉梢,冲着后厨喊道。

“风儿,准备一钱的好酒好菜。”

小隔间已经许久没人进过,虽说不脏,可空气弥漫着灰尘的味道。

老板娘热情的擦桌子,端茶倒水,和气道。

“客官今日可要留宿酆都?”

酆都是个混乱的地方,来往的过路的什么人都有。早些年,多是商人,哪个国家都有,但他们不会选择这种小酒肆,往往去一些可以吃宿的馆驿,这种地方价钱不高,可干净多是官府承包的,不至于遇到黑心店。

这些年,酆都不太平,说是闹鬼,这些商人不来后,多了一些自称绿林好汉,说是趁机扬名也好,说是过来看热闹也罢,反正这两年,街面上行走的过路人,几乎人手一把武器。

少年道。

“不留宿了,听说你们这里闹鬼?”

老板娘叹口气,眼看着酒菜还没上来,她也不忙着出去招呼其他客人,立在桌边娓娓道来。

弘历三十六年那会儿,我们酆都也算是大城了,可这城名起的不好,总是招一些邪祟。当年的圣上是个好圣上,为了我们酆都,专门派了国师捉鬼驱邪。那国师是个有能耐的,在我们酆都半个月,果然就太平了许多。

可是啊,一国的国师,怎么可能一直呆在我们这种小地方哪。国师走后没多久,城里开始闹妖精,先是丢牲口,鸡鸭牛驴,不管大小,统统都是被妖精吸干了血,丢在地上。

后来啊,更厉害了,这些妖精开始吃人喝血,搞得人人自危,天一擦黑,路上就没了行人,我们这些生意人啊,若有点能耐的,就想着搬走。

我若不是还有一个拖油瓶跟着,也想走了。

后来,圣上驾崩,新皇登基,拆了国师的道馆,开始尊佛抑道。

那大和尚国师,刚当了三天的国师,就被新皇赶到了我们酆都。

我们原本还当是个有能耐的,谁知道,这大和尚国师是个骗子,来酆都没二天,就被那妖精吸干了血挂在了城门口。

我们也是没办法了,只好家家户户的凑点钱,交给官府,求官府的老爷们,给我们找些有道行的道长。

可这有道行的的道长哪是想找就找到的,过来的都是一些骗钱的废物,不是拿了钱跑了,就是被妖精吸干了血,挂在城门口。

一来二去的,官府也没了办法,只好发文,说若能抓到这妖精,官府出一千金,百姓出一白金,一共一千一百金,若想要,需要拿妖精的脑袋来换。

世人哪有不爱财的,不管是江湖中人,还是佛家道家的出家人,为财也好,济世救人也罢,纷涌而至,我们这些买卖人,也算是活过来了。

端酒菜的是老板娘的儿子,那少年不过十七八岁上下,人很瘦,竹竿似的身量,穿着一身不合体的粗布短打,见人有些羞涩,将酒菜放下,便扭头出去了。

老板娘叹息道。“我这儿子啊,也不知道怎么了,以前是个膘肥体壮的后生,今年竟然瘦成了这副模样。”

少年自腰带的隔层掏出一钱银子,递给老板娘时,问道。

“你儿子可曾有婚配?”

老板娘接过银子,摇头道。“我们这种穷人家,开个这种小酒肆,不怕您笑话,温饱刚够,哪还有钱给儿子娶妻。”

老板娘走后,少年从怀中掏出一块雪白的手帕,那手帕像是料子极好,轻软光滑。

他将筷子用手帕擦了下,这才动手吃饭。

酒算不上好,入口很烈,到了喉间变成一团烈火,少年将酒一口干下,觉得不过瘾,将酒壶拿来,往嘴里倒。

他动作虽然粗鲁,却不觉难看,不像是行走江湖的侠客,倒是更像蒙难的公子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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