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当!”
烈日炎炎之下,一辆红白相间的老式公交车,停在了野桃村外的小路口。
车门打开,马小康肩膀上抗着一卷破旧的行李,满脸风尘地走了下来。
他今年二十三岁,两年前从一所野鸡大学毕业,而后选择留在省城打工。奈何这年头社会上的大学生多如狗,竞争十分激烈,在城市混了两年,这货屁钱也没挣到;就连交往半年多的女朋友,也被一名“土大款”给撬走了,自尊心受到极大打击。
城市套路深,咱就回农村,只要是金子,去哪里都会发光的……
马小康如此安慰自己,于是当天便抗着行李卷回了老家。
“喂,小兄弟,你可能再往前走了。”公交车司机探出头来,朝他大声喊道:“前面可是野桃村,小心你进得去,出不来啊。”
“就是,就是,像你这样模样俊秀的后生,进了野桃村,估计连骨头渣滓都不剩了。”
“寡妇村,可不是闹着玩的。”
“小心那群母老虎把你吸成人干,哈哈……”
司机的话,引来那些外乡村民们一片哄堂大笑声。
马小康转过身,十分和气地回了他们一句:“去你大爷的,老子就是野桃村人。”
说完,他便抗起李行卷,大步行星地朝野桃村走去。
夜幕渐渐降临,一轮圆月斜挂在树梢。
一丝带着初夏气息的暖风,越过被篱笆墙围绕的院落,吹进了一间半开着的房门中。
“什么?你要回老家种地?绝对不行!”
饭桌上,马富民正在冲着儿子大发着脾气:“我们辛辛苦苦供你上了大学,原本指着你能找个好工作,将来成为城里人。你倒好,混了两年,又混到农村来了。种地有什么出息?一年到头打的粮食连肚皮都填不饱,这件事我坚决不答应。”
“行行出状元,只要种的好,地里也能长出金山银山。”马小康不服气地说。
“金山银山?”听到这里,马富民更加来火,吹胡子瞪眼地说:“咱们野桃村的人,祖祖辈辈都在和田地打交道,你看有几个发大财的?”
“那是他们脑子不活,不会转变思路。种粮食肯定发不了财,所以只能种经济作物。”马小康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种什么经济作物?”马富民表情稍微缓和了一下,问道。
“这个……我还没想好。”马小康尴尬道。
眼看马富民又要瞪眼睛发脾气,李月娥赶紧拉住他的胳膊,小声劝道:“既然儿子要种地,那就给他种吧。要是真能种出名堂,也比去外面打工强了。”
“就凭他?”
马富民用一种烂泥扶不上墙的眼神瞪着马小康,说道:“我看他就是瞎胡闹,最后还是一事无成。”
“爸,你别看不起人!”马小康站起身,拍着胸脯说道:“你们等着吧,用不了三年,我就能让你们享大福。”
看着他信心十足的模样,李月娥笑着说道:“成成,正好咱们家还有一块闲置地,反正荒着也是荒着,你就试着种种看吧。”
“哼,拿着大学文凭回家种地,村里人会怎么看?丢人呐!”马富民拎起烟袋锅子,背着双手,气哼哼地去外面遛弯了。
马小康听后,在后面小声嘟囔了一句:“种地丢啥人?当农民最光荣。”
回家的第一顿团圆饭,在充满火药味的尴尬气氛中结束。
吃过晚饭之后,马小康搬了把木梯子,爬上了自家屋顶,双手枕着脑袋,看着着满天的繁星发呆。
他发愁啊!
虽然在饭桌上向父母打了包票,其中心里根本没底。
马富民说的对,野桃村的人种了几辈子的地,最后也没种出啥名堂。他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学生,妄想靠着一亩三分地发财致富,谈何容易啊?
但不管再困难,马小康都必须硬着头皮干下去,因为城里那条路已经行不通了。
如果在村里再呆不下去,别说村民们看不起他,就连父母也会当他是个大废物。
想起那个相恋半年、最后跟着土大款跑掉的初恋女友,马小康又狠狠地咬了咬后槽牙。
他这次回家种地,其实很大的原因,还是受到了那次失恋的打击。
马小康依然记得,那天赵小燕打扮得像个小妖精一样,坐在宝马车里对他说的话:“马小康,别傻了,你以为我会真的喜欢你吗?这半年多,本姑娘就是斗着你玩的,像你这样一没背景,二没学历的穷光蛋,以后拿什么来养我?爱情不能当饭吃,以后别再来烦我了……”
说完之后,赵小燕便依偎在那位“土大款”的怀里,满脸幸福地扬长而去。
每次想到这些,马小康就感觉特别心痛。
和赵小燕相恋半年多,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给她买衣服,买各种化妆品,哪知最后却便宜了那个脑大肥肠的老男人。
身为当时大学里的班花,赵小燕虽然姿色一般,可身材却异常火辣诱人。
一想到她被那个老男人骑在身下,做出各种婉转承欢的模样,马小康就难受的要死。
“赵小燕,你不是嫌我穷吗,你不是喜欢傍大款吗,等我发了财,看你后悔不?”马小康心中暗暗发誓,等以后挣了大钱,就拿钞票砸晕这个贪恋虚荣的女人。
不过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是骨干的。要想在赵小燕身上重新找回男人的尊严,首先得在村里混出个名堂。
“天无绝人之路,我就不信自己发不了财,哼。”马小康狠狠地吐掉嘴里的烟头,正准备下楼房,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哗啦啦”的流水声。
他转头看去,只见在隔壁家的院子里,一个女人正站在那里搓洗身子。
如水的月光下,一身雪白的皮肤显得特别耀眼。
“难道是美玉婶?”马小康不禁睁大眼珠子。
住在隔壁的这个女人,名叫刘美玉,今年三十二岁,是一名寡妇。
大年前村里发洪水,她丈夫李存银上山砍柴,被突如其来的泥石流给掩埋了,最后连尸骨都没找到。
丈夫死后,刘美玉和十五岁的女儿相依为命,生活过的十分艰难。
但别以为这位小寡妇好欺负,去年因为宅基地的事,她和村里的二顺子闹矛盾,指着人家的大门足足骂了一整天,而且骂的词都不带重复的,吐沫横飞,彪悍的一塌糊涂。
“大姑娘我坐花轿,可是头一回,哎哎哎……”刘美玉边搓洗身子,嘴里还愉快地哼着小调。
身为一名血气方刚的小伙子,马小康哪里受得了这个啊?
看着看着,他心里就来了火气,鼻孔里黏糊糊的,用的摸了摸。靠,竟然流了鼻血。
“距离太远,有点看不清楚啊……”
左右瞅了瞅,马小康见屋后有棵梧桐树,其中一根树杈,正好伸到刘美玉家的院子里。
嘿嘿,真是天助我也,他偷偷地走到屋檐边,然后伸手抱住树干,小心地踩在了树杈上。
这样一来,眼前的风景,立即变得清晰起来。
哪知由于看得太过投入,马小康脚下突然“蹭”的一滑,虽然声音不大,但在万素惧静的夜里,听起来还是非常刺耳。
刘美玉似乎有些查觉,马上扭过头来,警觉地喊道:“谁?谁躲在树上!”
马小康心里一紧张,下意识转身就跑。
但他忘了此时站在树上,脚底一下踏空,立即变成了空中飞人。
“啊!”
这货的屁股重重地撞在地面上,差点没摔成四瓣。
“哎哟,疼死我了。”
“小王八蛋,给老娘站住……”
听着刘美玉的大喊声,马小康吓坏了,从地上爬起来,转身就跑。
等刘美玉穿好衣服追出来之后,只见夜色深沉,哪里还有他的人影?
“难道又是马栓子那个王八蛋?哼,竟敢偷看老娘洗澡,看我明天怎么收拾你。”刘美玉拎着擀面杖,骂骂咧咧地进了院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