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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章:乞丐王国(3)(1 / 1)

<>活该!我虚虚的拽住他的手腕,半推半送的帮倒忙。

“是不是哪个女鬼寂寞了要留你压棺?”

“牝牛的舌头虽长,却总免不了割来下酒。”

他重心不稳,被我顺势一带,又栽回坟窟,手忙脚乱的模样极为解气。

“等下!这尸体裹着好几层素布,恐怕是个有钱的犹太人,入不得正教徒的公墓才埋在这,肯定有值钱的陪葬玩意,让我摸摸看!”

他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立刻俯身对着尸体上下其手,狗改不了****,我厌恶的退开两步,不想与盗墓贼为伍。

胡迪尼就着天际的透亮翻腾许久,即使我背向他而坐,却依然能听见那些恶心的声音飘进耳廓,布帛撕裂、骨骼折断、腐尸腌臜,饶是清晨冷冽的空气冲淡了令人作呕的恶臭,但我还是抚着胸口,强忍胃海酸涌澎湃。

“奇怪!”

乞丐国王自言自语道:“明明葬得很工整,可找不到任何陪葬品,啊哈……莫不是藏在嘴里?这些狡猾的犹太人生前投机倒把不算,死了还要吞金裹银,来来,周济真正需要的人吧。”

扒开死人的嘴巴?光想想这幅画面,便足够令人头皮发麻的了,我一骨碌爬起来,准备远远避开。

“咦?”

找到金子了?沾着死人口水的金子?我按住喉咙,难受的涩涩发痒。

“你回来,看看这是什么?”

还要给我看!太变态了!

“不必了,你留着吧……”

“我向上帝发誓!”

干着盗墓的勾当竟敢声称笃信上帝?我哭笑不得的站下,刚要开口又听他说:“果然……”

胡迪尼把手里的东西在我眼前晃了晃:“是块卷好的小羊皮纸,你觉得会是什么?”

真的有情况?

真的有情况!

我小心翼翼的接过还沾着死人口腔液的羊皮纸卷,眉头皱得像千层饼一样,但不是因为厌恶黏糊糊的口水,而是肯定了自己正处于危险的现实,纸卷虽小,却堪有千斤分量,沉甸甸的压在手心。

“这上面写着什么?”

胡迪尼好奇的在我和纸卷之间不停的扭头,仿佛上满发条的摇头娃娃。

我深吸口气,慢慢打开潮乎乎的纸卷,心中有种图穷匕见的纠结,担心里面突然蹦出个什么惊天大秘密,就算真的有秘密又怎样?于我来说,经历了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哀大莫过于心死。

“快告诉我上面写了什么?”乞丐国王不耐烦的催促着。

“invenit”

我轻轻念出上面潦草的单词,炭涂的痕迹很清晰,黑乎乎的贴在纸上,也如阴霾般笼罩我的身心。

“invenit?”

胡迪尼生硬的跟着我重复:“发现什么?”

没错!这个单词是拉丁语【发现】的意思,走南闯北多年的乞丐不可能不了解词义,法兰克语、伦巴第语、拉丁语、希腊语对他来说全都不在话下。

“多会两句外国话没准还能多讨来一口饭呢!”胡迪尼曾经这样得意的自夸。

“我!”平静的指向自己,我苦笑着点点头。

“你?”胡迪尼的眼神瞬间变得疑惑,旋即又犀利起来,他一脚踢开被蚂蚁啃得布满窟窿的棺材盖,愤愤的盯着我吼道:

“现在可以对我讲实话了吧?你到底是谁?去******想干什么?为什么连狗鼻子……不对,有人要监视你?”

我嚅嗫着抿紧嘴唇,想了想还是没有开口,要把这一切告诉他吗?这个人值得信任吗?经历太多背叛,心门早已紧闭,还有谁值得托付秘密?我把纸条塞进口袋,不知该如何解决眼前的信任危机。

“这活我不接了,金币不金币的,见鬼去吧!”

胡迪尼狠狠地跺脚,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发泄出满腔怒火似的:“老子可不能为了点金疙瘩丢了命!”

说完,他朝地上啐口吐沫,头也不回的走开了。

新的一天来临,朝阳欢快的播撒光芒,暖洋洋的照耀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将沉睡了一夜的万物从睡梦中叫醒,远处的村庄渐次响起鸡鸣人声,由死气沉沉变得生机勃勃,胡迪尼左拐右拐的消失在高低错落的茅屋背后。

罢了!走掉也好,省得拖累了他,我长出口气,望着绕过村外通向远方的大路,说不上苦涩或是欣喜,平静的如同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可以后的路要怎么走呢?我都找不到******的方向……”

脚下的与其说是路,倒不如说是牧羊人踩出的小径,越往前走便越发的狭窄,两道浅的几乎看不出来的车辙里竟长出半尺高杂草,可见荒凉的多久没人来过,如果不是隔很远才突兀堆在路中间的风干马粪,赫然提醒外来者这里也曾赶车走马,我差点怀疑昨晚住过的小村是不是人迹罕至的世外桃源。

“不过现在……该选哪边呢?”

太阳升到正午一半的高度,我被晒得两眼昏花口干舌燥,绝望的站在从一块裸露岩石分而两向的岔路口。

“左边……一片光秃秃的石头地。”

“右边……一样光秃秃的石头地,均是了无生趣的景色,但哪条才是正确的道路呢?没有路牌什么的指示吗?”

我自言自语的找了会,终于撑不住倒在地上,借着岩石的阴影躲避愈发强烈灼热的日光。

“反正无论往哪个方向走,都到不了目的地吧?”

我心中酸楚的喃喃自语,身子蜷得更紧了,似乎让阳光晒到半点都会融化一样。

“托斯卡纳算是比较富裕的国家了,怎么走了许久也没看到人?至于村庄……那得先有人啊。”

“就选左边吧!”

我站起身胡乱拍拍屁股,其实这身破衣烂衫沾上点灰又能怎样?太阳将将正午,零星点缀在岩石和黄土空隙的绿色草木,虽然给沉闷的大地增添了不少生趣,却大都顶不住似火骄阳,蔫蔫的耷拉着脑袋,形象的展示出与我相同的状态。

“左边离海岸线更近,找不到路的话,沿着海岸走怎么也到******了。”我那贫乏的地理知识在此刻显出相当作用,由此可见读书确实多多益善。

安慰着自己这条路离海更近,闷热的空气仿佛也带上自海而来的潮湿,吸进肺里顿时觉得舒服不少,脚步随之轻快起来。

皇天不负有心人,顺着连续下坡的小路,一座略显繁华的市镇跳入视野,相比牛角路,这里占地面积要大,房子也多,还有座遥遥可见竖着十字架的石头教堂,去教堂讨碗饭吃总不会太难。

正午时分的村子一般都了无生气,农人忙完一上午的活计,纷纷躲回自己半地下的茅屋避暑,满街撒欢乱跑的禽畜也不见了踪影,整个村庄幽静的像座空城,惟闻耳边微风飒飒,轻沙飞扬。

涉水而过一条依偎着村庄的小河,河水浅的连脚面都没不了,倒是清澈见底,将细密的沙砾洗刷的分外干净透明,河流上游隐在教堂后面,河边竖着一架水车,别看这玩意笨重,在这个时代可算得上先进发明,不是哪都建的起的,即使财大气粗,恐怕也找不到会工程技术的专业人员。

湿漉漉的草鞋,我的牛皮靴子让那俩个挨千刀的卫兵抢走了,多亏胡迪尼偷了双别家的草鞋,才让我不至于打赤脚,虽然他自己依旧光脚走天下,像其他赤贫的农民一样。

一上岸就沾满灰尘和沙子,我却毫不在意的奔向不远处围着篱笆的菜园,正俯身忙着什么的农妇听到奇怪的声音,直起腰往这边观望,然后,你脑补下有个浑身脏兮兮衣服烂到丝丝条条的疯子,张牙舞爪的冲自己狂奔,那种视觉冲击力肯定相当惊悚!

她吓得哇哇大叫,一溜烟钻回家里,片刻之后,两个瘦削的男人拎着木棒和草叉出现。

于是,换做我哇哇大叫着抱头鼠窜。

“呼呼……”

我大口喘着粗气,身子伏得几乎钻进地里,耳朵敏锐的捕捉周围的动静,是的,我跑得像条丧家犬,好在速度比较快,提前逃出追赶者的视野,找个凹进去的石坑暂且藏身。

“俗话说,落难的凤凰不如鸡,可鸡至少还有对翅膀,对付小虫小咬什么的绰绰有余,再看看自己,哎……”

这样颓然的想着,我索性仰面朝天,任凭毒辣的阳光直刺肌肤,体会那种痛苦的快感。

朦胧中头顶的光芒隐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影,是我恍惚了吗?还是被抓到了?黑影越来越大,逐渐现出一张皮肤粗糙的人脸。

“你们打死我吧,反正我没力气也不想活了……这么活着真没意思!”

我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对着那张脸叫嚣着:“快点快点,给个痛快!”

“朋友,我们初次见面,何以如此呢?”

脸消失了,阳光重新铺满眼眶,这声音中气十足,却透着精明。

我强迫自己集中精神,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观察着同自己讲话的人,他戴着一顶典型犹太人的毡帽,形制略有不同,鬓角垂下两绺头发,这也是犹太人的习俗,胡须经过简单的修剪,根根纤毫毕现,看起来十分干净整洁,双眼明亮,不怒自威,鼻梁挺直且棱角分明,皮肤是那种久经风霜的粗糙,倒衬托出不同凡响的气质。

一件清素但考究的黄色长袍,既沉稳又不失庄重,让他整个人显得文质彬彬,胜过大多数领主城堡里自称满腹经纶的学者和抄写员,如果换个情境,让我俩在古代中国的街头相遇,我会毫不犹豫的将他当成脱俗绝伦的大儒。

“对不起,请问您是……”

陷入臆想的我差点迷迷糊糊地弯腰作揖,来个不伦不类的中国式拱手礼。

犹太人得体的微微欠身,更彰显其良好的修养,简直风度翩翩。

“我是来自科尔多瓦的商人,哈里发陛下忠实的仆人,巴鲁赫-柯昂-艾恩,如您所见,我是个犹太人。”

我尴尬的笑笑,各国普遍歧视犹太人,敏感的贵族甚至视和犹太人共同呼吸为耻,可没什么经营头脑的领主,尤其是大贵族又离不开这些他们鄙视的下等人,因为后者向来以善于经商著称,他们千疮百孔的财政需要圣子背叛者的帮助和补贴,友善点的自降身段招揽犹太商人来自己的领地做生意,从中抽取高额税金牟利,卑鄙点的干脆把后者当成会走路的金币,直接杀了抢光完事,并不把杀犹太人看做什么罪恶,所以上点规模的犹太商队,都会花重金聘请武装随从保护。

当然,这种保护很不靠谱,一来给了虎视眈眈的领主们借机解除武装的口实,二来随从们也不是啥好鸟,往往拿了钱不办事,甚至监守自盗抢了雇主。

我抓了抓后脑勺,怎么也想不起这个陌生的地方:

“科尔多瓦?那真是个遥远的地方……”

“是啊,确实很遥远,要在山的那边和海的那边呢。”

自称巴鲁赫的犹太商人浅浅笑着,示意自己的仆人过来扶我。

有一群蓝精灵?听着熟悉的歌词,我心情没由来大好,赶忙扑腾着整理衣服。

“请恕我刚才失礼了……大人?”我试探着问道,想先确定对方的身份,也好在接下来的对话中应付自如。

巴鲁赫拈着胡须,整个人散发出厚重的书卷气,相当沉稳和成熟,很容易让第一次接触的人解除戒备心理,友好的成为朋友。

“哈哈,您见笑了,我可不是什么大人,如前所述,我是科尔多瓦哈里发陛下的忠实仆人,一个如尘土般卑微的行商,如果您过于拘礼,反倒令我受宠若惊。”他点着头,邀请我近前说话。

“老爷……”扶我的仆人犹豫着望向主人,看表情应该不放心我这衣着卑贱之人太过靠近。

“无妨!”

巴鲁赫一边微笑一边牵过我的胳膊:“人生漫漫,见面即是机缘,您说对吧?”

他引着我登上马车,热情的招呼:“不介意的话,请与我同车而行,在前面这个村子稍作停留,着人烧些热水洗漱干净,怎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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