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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第一百四十四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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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他唐晚, 觉得自己也不算太差,虽然被林风给渣了一回。但是他在外面混了十来年, 就凭着高中未读完的学历, 还不是混出了点名堂, 至少比一般普通人强上许多。可惜和人穆梵一比,他连渣渣都不如,声音好听也就算了,连歌唱的都这么好。

为什么他就是个五音不全的人, 出去唱歌他都不敢去拿话筒,怕被人丢烂菜叶子, 砸臭鸡蛋。所有认识的人, 都认为他唱歌是魔音灌耳, 用来摧残人耳朵大脑的……

不知道过去多久, 歌声已经停歇,穆梵看着安静睡在他臂弯中的青年,折腾了这么久,安静下来的青年显得特别恰静柔和,美好的让穆梵移不开眼。

转眼距离穆梵离开已经快两个月了,期间唐晚投资的酒店, 在加班加点下已经顺利的修建好主体, 剩下的活儿, 大约有一两个月就能够完成。

唐晚在跟着唐诚视察完后, 鼓励了这些工人几句, 这才转身离开, 有他堂哥盯着,他倒是不会担心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何况谁吃饱了撑着,敢去动许豪投资的酒店,若是大楼出了问题,这建筑公司老板还不被许豪活拆掉,所以压根没有人敢打马虎眼。

两个月里,唐晚去了三次雾山,抓了几次山溪虾和山溪螺,雾山中那个通往地狱的洞窟内,第一次唐晚隔了十天就去了,结果只干掉了五子骷髅兵,吸收了五朵魂火。照例唐晚不是那只骷髅大队长的对手,只能避其锋芒,它进唐晚就退。

之后几次唐晚去的时候隔的时间就长了,每次都间隔差不多二十多天,时间等的长,这只骷髅大队长召唤来的小骷髅兵就多一些,唐晚觉得这样的节奏还可以。

山溪虾和山溪螺制作的血食,唐晚自然不能想勾引穆梵那样,让爷爷奶奶开口,于是他干脆做了白木耳莲子枸杞羹,在晚上给姑姑家送过去,那被他剁的细碎难以察觉的血食,姑姑一家人每个都吃了一点,这对于普通人来说,这点血食也够他们消化吸收很久。

老太太的白发黑了许多,就连脸上的皱纹都少了,老爷子掉落的牙齿,居然都从新长出来几颗,这都是极好的现象。

一旦爷爷奶奶可以撑到末世进化灰雾,不出意外,就又机会多活一辈子,多增加几十年的寿命。这辈子的唐晚,很清楚他要什么,就和爷爷奶奶说的,在林溪村,不管他和姑姑堂哥感情如何,他们是一家人,总归会互相帮衬。

一个好汉三个帮,他只是不想又落得上辈子那样的境地,到死,居然都没有一个人来找他一找,寻他一寻,若不然他就不会被活生生凄惨的饿死……

车子拐进林溪村左边支路,那边是林溪江,说江不对,其实只是一条极宽的河滩,水都是山中各处汇聚而来,山水非常清澈加上没有工厂污染,这里是许多钓友们聚集之处。

唐晚把车停在树荫下,如今已是九月份了,天气非常炎热,气温可以说是突破历史最高温度。

好在海城靠在海边,又是多山之地,加上海拔比较高一些,温度倒是没有炎热到热死人的地步,唐晚最近经常在网络和新闻中听到某某地,某某市,有人热晕在地,有人热的中暑脱水甚至死亡的。

下车打开后备箱,唐晚拿出钓竿,最近来这里钓鱼的钓友更多了,主要原因唐晚心理略清楚,据这些钓友说这边的鱼肉味道更加鲜美,而且更加买得起价格。

而唐晚知道这些鱼味道为什么会更好,因为这条江水,来自于伏魔山脉,山脉中所有的溪水,最终都会汇聚道这一条出山的江上。

在雾山沾染了一些灰雾的溪水,最终也流向这条江,江中的河鱼虾蟹,味道更加鲜美就很正常了……

唐晚跑来钓鱼,自然也是对这些食材情有独钟,虽然不到血食的地步,但是日积月累吃下来,对身体还是有着相当大的好处,尤其是这些鱼它对普通人是细雨润无声,绝对不会再出现穆梵那次失控的可能。

找了个树荫,唐晚舀起一桶溪水放着,把两根钓鱼竿打上诱饵抛出去固定,这才拿着个小网兜,在溪水的石头石缝中寻找山溪虾和山溪螺,这些小东西,一般钓友是懒得抓的。

半个小时后,唐晚伸了个懒腰,他看着水桶底部铺满一层的山溪螺很是满足。

这些山溪螺依然偏小,最大的只有三厘米,一般都还只有两厘米,不过外壳那莹莹的光泽,唐晚一眼就认出这山溪螺已经开始朝着普通血食的食材进化。

山溪虾,这个难度有点大了,它们在进化后越来越灵活了,难抓的很,唐晚花了十来分钟,就抓了三只,最后放弃才转心去捡拾山溪螺的。虽然山溪虾味道更好口感更好,但是山溪螺好抓,反正都是对身体有好处,口感什么的,完全可以忽略了。

躺在摆在树荫下的躺椅上,唐晚拉下脑袋上的帽檐,把光线一蔗,就开始舒舒服服的准备睡个树荫午觉,最近他的日子每天从这样差不多,很是悠闲,有时候也和穆梵煲个电话粥。

最近几天穆梵去了国外,唐晚接到的电话就少了许多,那家伙最近似乎超级忙。

倒是杨冬来那边的电弧,唐晚经常打,小酒儿最喜欢和他聊,那小家伙,每天都有无数个话题和他说,小孩子总是那么无忧无虑,让唐晚都不得不羡慕。

有时候杨冬来也会给唐晚带来一些陈家的消息,据说陈家没有抓住穆梵这条线,陈家财团更加不景气处于低迷中,江城几个家族都很想从陈家撕咬下一块肉。

而其中最让人惊讶的就是那位陈家大小姐,明知道那个林风不是什么好东西,是个忘恩负义的主,结果那位陈小姐就是铁了心的要和林风在一起。

一直在江城豪门中闹的沸沸扬扬,不知道被多少人笑话,可惜最后陈家的家主,还是太疼爱这位陈家大小姐。

最后因为两人已经生米煮成熟饭,在陈家人得知林风的情况下,那位陈小姐肚子里,都已经揣了一个二椅子的种了。这出闹剧才算最终,以两人匆匆忙忙结婚落下帷幕……

躺在躺椅上闭目养生的唐晚,突然感觉身体有些暖洋洋的,他一愣,接着瞬间扯落帽子。

眼前的他被一阵灰色雾气包围,几缕阳光从茂密的枝叶缝隙中,洒落在唐晚手背上。顿时手背上一阵火燎火燎的刺痛,疼痛提醒着唐晚,末世已经开启了!

末世,末世比唐晚记忆中,提前了两天开启了……

“啊,啊……”唐晚的思绪瞬间被拉回现实,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不断传来,唐晚目光扫过,几个在江边的钓友此时惨叫翻滚,现场极其惨烈。

唐晚几步跑到江边,朝着不远处惊慌失措的钓友大声吼道:“赶紧跑,快、快、快跑到树荫底下,别被阳光照到,那些灰雾在阳光下好像有毒,它们正在朝着你们靠近……”

那几个想要上前帮忙的钓友,在看到江边水中不断上升蔓延的灰色雾气,还有在江边地上刚才被灰雾沾到翻滚中惨嚎的几人。这些人的身体在肉眼可见的情况下,身体仿佛快速被抽干了水分,样子极其惨烈凄惨,顿时这些人一个个都被吓的不敢在停留在阳光下,全都朝着树荫底下疯狂逃窜躲避。

唐晚想想也是,杨冬来冬哥小酒的爸爸,在黑白两道好像都吃的开,他现在虽然从末世重生回来,但是如今的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即使身手要好一些,但是在没有觉醒异能或者领域之前,他还是斗不过那些豪门阔少的。借助外力给自己造势势在必行,尤其是林风,想起上辈子林风在害死他后,居然还混的风生水起,情人如衣服一般换了一个又一个,唐晚心理是那个恨啊!

不过五六分钟,车子开进黑龙潭小区,这是个高档小区,前湖后山,风景极为秀丽。

军哥带着唐晚几个进了冬哥的别墅,这里唐晚上辈子来过好多次,都是来看小酒那个小家伙。

虽然只是七岁的孩子,但是可爱的一塌糊涂,自从明白自己的性别后,唐晚就没想过有孩子。对于可爱聪明的孩子,唐晚还真没有太多抵抗力,加上他救了小酒,小酒也爱粘着他,唐晚就更加喜欢了,眼缘这种东西是极为莫名奇妙的,。可惜这些事情都属于上辈子,时间过去太久,许多事情,唐晚的记忆都有些模糊不清了。

几个人进来的时候,容貌极为英俊的冬哥正和几个手底下的弟兄打牌,客厅内几个人都在抽烟,有点烟雾缭绕,大概牌正打到关键处,杨冬来头都没有抬,只是开口道:“阿军过来了,先坐吧……”

还不等冬哥把话说完,鼻子比较灵敏的唐晚顿时就打了个喷嚏,这让唐晚有点尴尬。

正在说话的杨冬来顿时抬头,就看到唐晚眼睛被打成了熊猫,下巴也青肿了一大块,浑身都沾满了尘土,怎么看到像被人欺负了的样子。顿时冬哥不玩了,手里的牌随便一丢脸色一正道:“怎么回事,小唐谁敢欺负你了,不知道这江城哥罩着你吗?告诉哥,哥给你把场子找回来。”

唐晚听到后心理还是挺感动的,多久了,自从末世后他就孤立无援,为什么上辈子没有来找冬哥帮忙,要不然也不至于落到那样的境地。

此时的唐晚已经想起来一些事情,当年他确实在小巷中被人打了一顿,但是那一次他打不过那帮人,连呼救的机会都没有,就被人打晕了。也就没有阿军等人的救援,等到他当时醒来,人小混混早跑光了,他只能自认倒霉,更没有想过要给冬哥添麻烦,找冬哥帮忙。

虽然冬哥和他很熟,他还救过冬哥的儿子小酒,但是唐晚很清楚,要请冬哥出面帮忙,那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毕竟人家冬哥手底下养了一群人,没钱怎么养活,一旦求人办事就得拿出些好处。但是这辈子唐晚已经豁出去了,他再也不爱林风,剩下的都是恨,那种饥饿到挠心挖肺的感觉,让他无时无刻都无法忘怀。

冬哥见唐晚不说话,以为他为难,冬哥直接挥挥手,让手底下的人把客厅收拾出来。而他自己则带着唐晚去了二楼,看着鼻青脸肿灰扑扑的唐晚,冬哥让唐晚先去洗个澡,收拾一下再说。

洗完澡穿上冬哥送过来的运动服,唐晚大口吃着从冬哥那里要来的泡面,嘴里叼着烟的冬哥看着一副饿死鬼投胎的唐晚开口道:“小唐你多久没有吃东西了,不就是个男人劈腿,用得着难为自己吗?这世界三条腿的□□难找,两天腿的男人满大街都是。就你这相貌还怕找不到一个相好的,放心你这事情哥一定帮你把它摆平了,以后他们不会在找你麻烦,不过陈家毕竟也不简单,你以后就别和那什么叫林风的小白脸牵扯不清了,那不是个好东西。”

此时的冬哥,肯定是从阿军嘴里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可是有些事情,唐晚是真的咽不下这口气,怎么都想从林风身上挖回一块肉。

喝完最后一口汤后,唐晚舒服的叹息了一声,能吃能喝的滋味实在太过美妙,感叹完后唐晚这才开口道:“哥,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哥你别说话,听我把话说完,我和那林风认识十几年了,相恋都已经八年了……”

杨冬来听着唐晚的话,脸色犹如大染缸,一脸的气愤难平,这世界上居然还有如此忘恩负义的人,小唐这眼睛到底有多瞎,才能到今天被人找上门了才发觉。

原来唐晚在十五岁就认识同一个镇上的林风,两人同一个学校关系不错,唐晚父亲在唐晚十五岁的时候意外去世,林风这个朋友算是帮了不少忙的。在唐晚十七岁那年放暑假被林风告白了,林风当年考上大学,而唐晚那时候正好准备就读高三。

当时两人情况都不好,唐晚是手里快没有钱了,他爷爷奶奶帮他付掉两年的学费,此时已经无力在承担。林风就更加糟糕,原本还算小康的家庭,高考刚考完,他爸就出车祸撞死人,自己死掉后,而且还没有保险,于是家就散了。

最终唐晚被林风忽悠来到江城,两人一到江城就进了工地打工,唐晚虽然年纪不大,但是体型修长,力气也不小,干活也利索勤快,是个好手。两个月的时间,唐晚就赚了七千多块,手里有了这些打工赚来的钱,原本唐晚是可以回去镇上读高中的,但是看到林风那么想要读书,若是没有钱,林风就必须放弃考上的好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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