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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写什么, 反正看到你就懂了~~竟是这个反应……李寻欢眨了眨眼睛, 笑起来格外得风流倜傥:“谭兄当真妙人, 来, 喝酒!”
然后还没等谭昭把茶杯端起来,这人自己就一饮而尽了。得,又是一个酒鬼, 为什么他每次都会遇上酒鬼朋友。
“在下今年二十有四, 谭兄你呢?”
谭昭就说比你大两岁叫声兄长听听,李寻欢倒是不在乎这个, 酒杯一端叫得格外痛快,听得谭昭腮帮子疼。
愚兄贤弟的,两个光棍喝了小一个时辰,某位探花郎看着风流潇洒, 却是个顶顶的纯情boy,说是老家有表妹等待要回老家成亲。
谭昭:……很好,我们已经不是朋友了。
“谭兄, 届时你可一定要来啊!”
“一定一定。”
两人便各自分开, 酒钱自然是李寻欢付的, 谭昭这个状元郎两袖空空,虽说考取功名后有些进项,但居住京城加上各方打点,现在每天吃上白米饭都是阿弥陀佛。
除非是京城本地或者世家子弟, 新晋的翰林都居住在翰林府邸, 京城地界东为贵, 西为贱,越靠皇宫越尊贵,翰林府邸位于东区的边缘,过两条街就是西区,谭昭从繁华的大街走过去花了不到半个时辰。
至于为什么是走?他没钱。
刚一进门,谭昭就被谭大娘拉着喝药,苦涩的汤药冲鼻,实在让人难以下咽。
“娘,以后别给我买药了!”
这就是小病都要磨成大病了,虽然他这身体……估计是好不了了。前些日子他来的时候,原身就已经服毒自尽,当时恰逢剧毒发作,虽然他已经及时止损看着跟没事人似的,但伤害不可逆转,除非找到传说中的灵药,否则这具身体活不过五年。
系统:五年还不够你作吗!上个世界那个好的条件,你也不过撑了三年!
……
系统:你看看你,一个世界下来才攒了一年半的时间,就这还要拿出一半来还贷,你看到这个数字,良心就不会痛吗?
……
自家系统好像不知不觉坏掉了,狗宿主自觉理亏,终于秉着呼吸大口干掉了苦汤药,卧槽真的太苦了:“娘,这什么熬出来的,怎么这么苦?”
谭大娘没什么见识,对儿子确实顶顶的好,这辈子的心血都交托在这儿子身上了,看着儿子乖乖喝药,脸上荡起一脸的褶子:“好东西好东西,我的儿你别去听外面的风言风语,那些人跟些老娘们似的嚼舌根,以后定是没有出息的!”
一句话就将外面的学子比作老娘们,谭大娘你很有见识嘛,只可惜你儿子想不开啊,再想想活不过五年,谭昭有些不忍。
系统:那就好好锻炼,争取多活一天是一天!
说起锻炼,看到今天那武功卓绝的探花郎,谭昭终于决定将武功捡回来,这些世界高来高去的,死亡率太高了。
“娘,我去书房,别太累,等下个月的俸禄下来您就请个帮佣,以后享享清福。”
谭大娘一听,立刻喜笑颜开,她这儿子最是孝顺,读书读得好不说对他也好,就是:“等等,你看你现在功名也考取了,也该想想终身大事了。”
谭昭……谭昭无话可说。
[系统,现在死可以不?]
系统:qaq宿主你冷静啊!你刚才不还在羡慕那李探花小登科吗!
羡慕归羡慕,让他真的娶亲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先不说他是个短命瞎的,就是这盲婚哑嫁他就十分排斥。好说歹说终于说服谭大娘他现在没这心思,又发挥功利野心说是想升官后取个高官小姐,如此才算是打消了谭大娘的念头。
不过他也明白,这只是暂时的,古人对传宗接代十分看重,他这一套说辞对付不了多久,所以……
系统:宿主你冷静啊!
[我很冷静,你说我要不要散布一个克妻克子的谣言?]
系统长吁了一口气,它以为狗宿主又要玩火自焚呢:这种事情随便啦,我不会管你娶亲生娃的,说起来你如果娶,系统商城还有免打扰功能,开启需要一小时,经济又实惠。
[谢谢,不需要。]
不过他现在这个情况,估计也没多少人愿意同他家结亲,一没钱二没房还据说长得丑,谭昭想到这里就安心地窝在书房里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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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三月悄然过去,翰林工作说繁重可以说很繁重,如果你想要出人头地上下钻营的话,但要轻松也可以很轻松,像是谭昭和李寻欢这种每日点卯就窝在藏书楼里看书,特别是入了冬后紧接而来的天子寿辰和祭天,翰林们都卯足了劲争取给领导写演讲稿的机会,他俩就更加闲了。
“李大人,这是又看什么风花雪月的诗词呢?”
谭昭打了个哈欠醒来,一身暗紫色的官服穿在他身上不成正形,整个人懒懒地枕在大部头的辞典上,一看就知他睡得不错。
“那你总比你拿书当枕头强。”
翰林算是一个小官场,世家子和寒门两派对立,偏偏李寻欢和谭昭玩得好,然后各自被双方阵营抛弃,就变成了如今这般光景。
“说得你好像很用功一样。”
彼此心领神会,互相伤害点到为止,谭昭从书堆里起来,只听到后面的李寻欢轻咦了一声,他转过去,恰好看到李寻欢惊讶的表情:“怎么了?”
李寻欢就将手里的书对着蜡烛一照,谭昭眼睛极好,只见旧黄的纸张上倒映出一列飒爽英姿的小人,小人举着刀剑,乃是一套高绝的刀剑秘笈。
“不错呀,这楼里书这么多竟被你翻出了一册武功秘笈!”
李寻欢却转过来,他平日里多情的桃花眼里难得藏着冷峻,如此才幽幽地开口:“谭兄,你不懂。”
你不懂这秘笈对于江湖人的含义,它值得每个知道它的江湖人舍生忘死。
“我不懂什么?”
谭兄并非江湖中人,李寻欢掩下眼中的惊叹又将秘笈收了起来,宝剑蒙尘总比腥风血雨来得好,还是不要多惹是非。他又将书堆回原来的套书了,这才开口回答谭昭的话:“不,没什么,只是说你不懂武功而已。”
……不想说实话也不用这么伤人的。
下了班,两人就去西区的小摊吃面。这是谭昭前几日发现的,做面的师父是个老手艺人了,不比现代的什么名店差,价格公道汤水鲜美,简直一绝。
吃过一次后谭昭就深陷其中,后来还拉着爱吃面食的李寻欢一起。
只不过今日吃面的人有些多,甚至靠街外侧的还有一个拿着刀剑的江湖人,说话嗓音忒大,谭昭想不听到都难,只听得那雷公脸的大汉说着:“贤弟,你说咱哥俩到底有没有机会,听说那二十年前的梅花盗都出来了,难道这次消息属实?”
那贤弟长得普通得紧,如果不是他拿着剑,倒像是平常的贩夫走卒:“大哥我也不瞒你说,这条街走到底那就是翰林府邸,那人说秘笈就在那儿,等天黑……”
后面的声音就听不见了,想来也知道自己嗓门大收小了声音。
听八卦的功夫,谭昭的面也上来了,他将洒满葱花的牛肉面推过去,却发现平日里光风霁月的探花郎这会儿震惊地出神:“喂,喂——回神了,想你表妹啦?”
“你胡说什么呢!”
谭昭撇了撇嘴,吃饭的功夫还想,他是来吃面的又不是来吃狗粮的。
“吃面吃面。”
可李寻欢这会儿哪里还有什么吃面的兴致,方才那对江湖人的话回荡在他脑海里,怎么就这么巧呢!他刚刚翻到那本秘笈,出门就听到传闻,怎么听都觉得里面有古怪好不好。
可现在翰林院已经锁门,李寻欢只得按耐下心思吃面,准备等下夜深再来一探。
第二日,谭昭起来去点卯,刚走到翰林院的门口,就听到一阵嘈杂的声音,其中有个顶尖的声音特别显耳:“李寻欢,你杀人偷书,证据确凿,难道还想抵赖不成!”
死的人是个江湖人,谭昭好不容易挤进去,一眼便瞧见了地上染血的大刀。
也是混过三年江湖的人,谭昭一眼便认出这把刀是当初那位西域刀客的。他心里一突,迅速望向尸体的脸。
死的人是那个西域刀客。
李寻欢被人质问,他左手还沾着血,顺着袖口滴落在地上,与地上粘稠的血液积聚在一块儿,他抿着嘴唇,神色缄默却并未开口反驳。
一会儿的功夫,大理寺便来人了,因是牵扯到新科探花又是李家人,所以来的还是大理寺少卿左明。左明长得身材高大,据说武功放在江湖上都属一流,他见现场繁杂便直接唤手下清场,谭昭就这么被清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