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处已经能接收到手机信号,这说明他们距离中国国境线并不遥远,直线距离也许只有三四十公里,甚至可能会更短。
裴国方用山藤做成绳索,一端绑在担架上,一端套在自己的肩上,用过去乡下人种田拉犁的方法,拽着萧云杰躺着的担架往前走。
裴国方的村子里,曾经有一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参加过中国远征缅甸战役,后败走野人山,并生存下来的老兵。那个老兵只要一提起败退野人山那段不堪回首的经历,就会陷入长久的沉默,但是相处的时间长了,裴国方还是从那个老兵的嘴中,知道了一些片段……在那片方圆只有区区几百里的原始丛林,三万远征军走了进去,最终有两万多人死在了那片绿色魔窟,只有区区三千人活着走出来,在他们这三千名幸存者中,女兵只有一个。
平均每三十米,就有一个人倒在地上死亡;一些因为过度饥饿失去力量的士兵,一坐下就再也站不起来,周围的蚂蚁就会趁机围上来啃食,蚂蝗也会出来吸血,一夜过后,原本活生生的人就会被无数蚂蚁啃成了生生白骨。
丛林中瘴气四处存在,回归热、破伤风、痢疾等疾病随处可见,再加上雨水带走了人体大量热量,使他们更容易发烧感冒,很多士兵走着走着,突然就一头栽倒在地上,就再也没有重新爬起来。
每当回忆起这些不堪回首的往事,那个老兵就会热泪盈眶,每每说到最后就情难自已。那时裴国方虽然和村子里的人一起安慰这位长者,心中却并不以为然,在他看来,区区两百多公里的山路,再难走又能难成什么样子,又怎么可能死那么多人?
可是现在他终于懂了。
缅甸的原始丛林,到了雨季,雨下得多而频繁,一天二十四小时,扣去不能行动的夜间八小时,剩下的十六小时至少有一半是在下雨。
在行军途中一旦遇到暴雨,裴国方就必须寻找一个地势较高可以避雨的地方,否则的话,先不说雨水淋在身上会带走大量热量,让他容易感冒生病,单说他亲眼看到一场流石泥席卷而下,在瞬间就覆盖了方圆三四百米范围,就足以让裴国方收起任何侥幸的念头。
这样计算下来,裴国方带着萧云杰行走的时间,不会超过四小时,一天的总行程如果用直线来计算,不会超过十公里。
在萧云杰的指导下,裴国方学会了制作弓箭去射杀他们可能遇到的野兽,学会了分辨哪些野果可以吃,哪些野果不能碰,还学会了通过地表植被特征,去挖掘拥有丰富淀粉和营养的植物根茎,他甚至学会了用树皮搓制吊线,用兽骨制作鱼钩的野外生存技巧,并且真的用它们在一个水塘边钓到了几条半尺多长的鱼。
每一天晚上,裴国方找到山洞之类的地方睡下时,他都在心中祈祷九天诸神,他绝不能生病,如果他也生病失去了体力,那他和萧云杰两个人,就绝不可能再凭自己的力量走出这片丛林。就算是睡着了,他每隔一个小时都会自动睁开眼睛爬起来,拿着树叶去扫拂萧云杰的身体,萧云杰身上的伤口已经开始化脓腐烂,这样的气味,随时会吸引大量的蚂蚁,裴国方绝对不希望自己第二天醒来,看到身边睡着的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具被啃得露出森森白骨的尸体。
他们两个人就是在彼此扶持中,形成了一种近乎相濡以沫的共生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硬是在看似绝不可能的情况下,一步步向前挪动,一步步向自己的祖国靠近。
“萧队,还活着不?”
“上东村还没有停止偷车,我会死吗?”
这两句话,是裴国方和萧云杰之间,重复次数最多的话。每次听到萧云杰的回答,裴国方就会更加卖力地拖着担架向前走。
一天,两天,三天……
时间就在裴国方一次次挪动脚步,一次次用力喘息,一次次咬着牙关向前死命拽动担架中度过,当第三天的中午,裴国方擦掉额角上的汗水,再次习惯性地问出上面的问题时,萧云杰还没有回答,他们两个人就一起听到了几声犬吠,中间还掺杂着几声他们听不懂的喝斥。萧云杰和裴国方两个人一起变色,暴雨并没有将他们的追兵阻挡住,对方还是追上来了,而且看样子,对方又从外面带来了新的军犬,并利用这些军犬,重新找到了他们。
裴国方二话不说拉着担架就拼命猛跑,可是将近一个星期的原始丛林生活,他一直吃着野菜野果,本来营养摄入就严重不足,加上疲劳过度,他真的已经没有多少体力可供挥霍,连一百米都没有跑够,他就气喘如牛,双腿就像是灌了铅般重得要命。
犬吠声再次传来,而且这一次声音明显要比上次近了很多。裴国方瞪大了眼睛,猛地从喉咙里发出一声疯狂的低吼,在看似绝不可能的情况下,他已经濒临透支的身体里竟然又涌现出一股新的力量,让他可以拉着萧云杰再次开始飞奔。
就连裴国方自己都不敢相信,他竟然可以在到处坑坑洼洼,到处都是积水和烂泥,到处都杂草丛生的原始丛林中,拖着一个人跑得这么快,跑得这么疯。当他跳过一个十几厘米高,横拦在面前的树桩,而且轻而易举拖着担架硬冲过去的时候,裴国方才终于发现不对,他霍然回头,担架上的萧云杰已经不在了。
在几十米外的草丛中,已经无力爬起来的萧云杰,正在向他挥手道别。在强敌已经追上,在他们两个再绑在一起,就会一起完蛋的时候,萧云杰选择自己翻下了担架,在担架上,用布条紧紧缠在上面的,赫然就是那只已经没有了电,里面却存着赌场罪证的手机!
看到裴国方呆呆站在几十米外,萧云杰真的急了,他嘶声叫道:“滚啊,滚啊,快滚啊!”
萧云杰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想要砸过来,可是他现在的身体,没有半丝力量,只将那块拳头大小的石块投出了半米多远:“快跑啊,你跑了,我们至少还能活一个,你要留在那里,我们除了一起完蛋之外,又有什么帮助?裴国方,你他妈的不要在这个时候傻逼了!”
裴国方知道萧云杰说的没有错,与其两个一起跑注定一起完蛋,还不如一个人带着手机去拼一个山穷水复、柳暗花明,可是看着连站都站不起来的萧云杰,裴国方只觉全身的力量,在瞬间都被抽干了似的,前所未有的疲劳感猛地袭遍全身,让他累得连支撑自己身体的力量都不再拥有,就那么双膝一软,重重跪倒在地上。
萧云杰瞪大了眼睛,还想要再喝骂,可是当他张开嘴,却什么也没有骂出来。他已经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裴国方是想要救他,才会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硬生生从生命极限中压榨出已经超越常规的力量,他为了让裴国方可以逃出去,自己翻下了担架,裴国方在发现的时候,失去了支撑他拼命的信念,早已经超负荷运转的身体,随之就崩溃了。
在短短六天时间里,他们相濡以沫彼此扶持,结下了普通人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有的兄弟之义,他们都希望对方能够活下去,可是当他们为了对方,而选择舍弃自己时,反而却因为失去了相濡以沫彼此支撑,而一起陷入了崩溃。
两个人都再也无法挪动自己的身体,只能听着犬吠声越来越近。
在裴国方的位置,他亲眼看着几头军犬冲了过来,他亲眼看着波刚带着一脸大仇终将得报的快意,大踏步走向萧云杰,他一边走,一边从身上拔出了格斗军刀,格斗军刀背部,那一排细细密密,犹如鲨鱼牙齿般锋利而整齐的锯齿,在瞬间就刺痛了裴国方的双眼。
“我操你妈的,有种冲老子来啊,你个没胆没种的怂货,你除了向一个身负重伤的人下手之外,你还能干什么?我敢打赌,如果放下枪单挑的话,你连我外婆都打不倒,你他妈的就是一个怂货,一个二逼怂货……”
裴国方真的要疯了,他破口大骂,他就像是一个骂大街的泼妇般,将所有他能想得起说得出的骂人的话全部脱口而出,他想要用这种方法让波刚的注意力转移到他身上,虽然他也知道,这样做除了让自己受到更大的伤害之外,并没有任何好处。
波刚没有理会在几十米外破口大骂的裴国方,他只是握紧了手中的刀,大踏步走向萧云杰,出于一种老兵特有的直觉,他只用了一眼,就已经确定,杀了他侄子的凶手,就是全身是伤,躺在草丛上一动都不动的萧云杰。
波刚的嘴角露出一丝嘲讽的笑意,他却没有用手中的格斗军刀刺向萧云杰,而是突然把两根手指放进嘴中,打了一声响亮至极的口哨。副官去而复返时带来的三条军犬,听到口哨声,一起对着萧云杰猛扑过去,看着它们兴奋地张开大嘴,露出锋利的牙齿,在不远处的裴国方全身都在颤抖,波刚摆明了就是觉得用刀子捅死萧云杰还不解恨,选择了驱逐军犬,将萧云杰活活咬死。
一个爷们儿,一个汉子,一个有所担当,敢为人所不能为警察,竟然死在了一群禽牲嘴下,这是多么大的讽刺?!
一股不平不甘不屈不服的热血猛然涌上心头,他霍然抬头,透过头顶的树梢,瞪着头顶那依然一片阴霾的天空,嘶声叫道:“老天爷,你怎么就不睁开眼睛看一看,为什么好人就不能有好报啊?!”
随着裴国方声嘶力竭的呐喊声在丛林上空回荡,锐物破风声突然响起,跑在最前面的军犬,对着萧云杰放声咆哮,在它的嘴里露出满口锋利的牙齿,就在它准备享受属于自己的盛宴时,一支尾部装着白色羽毛的羽箭就迎面飞来,直接贯进它大大张开的嘴巴里,它连惨嗥都没有来得及发出一声,就被羽箭贯穿身体,一头栽倒在地上。
“嗖!”
锐物破风响起,第二只军犬看着一支一点五米长的梭镖迎面飞来,它的眼睛里露出极度惊恐,但是它跑得太快太欢,根本没有办法躲开这枚梭镖,眼睁睁看着它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带着绝对惊人的穿刺力,在瞬间就把它的身体钉到了地面上。
第三只军犬,它的动静最小,跑着跑着,莫名其妙就一头栽倒在地上,只有眼尖的人才能看到,在它的右耳里,多了一枚用竹筒吹出来的三寸短箭。
眼看着三头军犬突然一起受到攻击,波刚猛然瞪大了眼睛,他可是最擅长丛林作战的“山兵”,可是就连他也不知道,这些突然发起进攻的敌人,究竟是什么时候悄悄渗透并接近了他们,甚至近到了足以使用冷兵器的程度。但是在这个时候,波刚做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瞪圆眼睛挥起手中的格斗军刀,对着萧云杰的胸膛狠狠刺下去。
“嗖!”
“嗖!”
尖锐的破风声突然从头顶响起,在一棵距离波刚不足二十米的大树树冠上面,居高临下弹射出两枚飞镖,这两枚十字型的飞镖在空中划出两道优美的弧线,一左一右向波刚包抄着夹射过来,它们在空中高速旋转,发出尖锐的破风哨音。
波刚整个人猛地向前扑出,波刚肩膀甫一触到地面,他就做出一个翻滚军事规避动作,当他半跪而起时,他背在身后的G36自动步枪,就已经擎在手中。
迅速调转枪口,抬枪,波刚的动作流畅得令人心里发毛,就在波刚即将扣动扳机的瞬间,身后又传来了十字弩射击时,特有的弓弦疾颤声,不用回头波刚也知道,一枚带着十字放血槽的全钢弩箭,正在从背后向他射来。
这几个突然杀出的敌人,他们究竟是谁,波刚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使用枪械,而只使用飞镖、弓弩这些冷兵器,波刚也不知道,但是甫一交手,他就被对方逼得步步后退疲于应对,也只有身经百战,配合默契到了登峰造极的部队,才能这样彼此掩护,彼此支援,形成最完美的团队进攻节奏。
波刚只能向地面扑倒,他虽然成功避开了来自背后的偷袭,但是这种被对方彻底压制,根本无力反击的郁闷感,却让波刚难受得几乎要吐出血来。整个人仰面朝天,波刚再次抬起手中的步枪,他绝不相信,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人能救得了树上的敌人。
一抬头,波刚就看到了一把刀,一把在空中旋转着飞向他,尾部还包着红色刀衣的飞刀。
在现代战场上,竟然还有人试图用飞刀这种如此落后、原始的武器来对抗自动步枪,面对这近乎滑稽的一幕,波刚嘴角一掀,刚要抠动扳机,就听到自己的副手,在一边发出了惊惶到极点的嘶吼:“队长小心,他是白起!”
白起?!
听到副手的急吼,当波刚在记忆中终于找到这个名字的来源时,他整个人的心脏都为之狠狠一沉,再也没有将对方当场击毙的念头,波刚拼命向右侧翻滚,在翻滚过程中,就连自动步枪甩到一边都没有时间去理会。
飞到半空中的飞刀还没有扎入地面,就突然爆炸,整个刀身炸成了无数碎块,爆炸形成的高温将刀身化成了无数金属汁液,以刚才爆炸的位置为原点,以辐射状向四周飞溅。站在附近的雇佣兵防无可防,在他们中间猛地传出一连串凄厉的惨叫。
在飞刀爆炸前,滚到一棵芭蕉树下,借助宽大的芭蕉树叶保护,才勉强避开这次覆盖式攻击的波刚,由于得到副手的提醒,在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把飞刀的名字……自爆玫瑰!
它表面看起来其貌不扬,仿佛就是一把普通的刀子,实际上它的外面就是一层可以徒手掰断的铅壳,在铅壳里面,填装了混合着镁粉的高热能炸药,只要一爆炸,形成的绝对高温在瞬间就会把炸碎的铅粒熔化,以液态方式对四周进行一次没有任何死角的覆盖攻击。
这种用高温铅汁为攻击模式的武器,受到爆炸力和铅壳重量的影响,很难对人类造成致命伤害,它真正的可怕之外,在于铅汁烫伤人类的皮肤也就算了,一旦铅烧透皮肤和肌肉成功渗入血液,就会形成血液铅中毒,到了那个时候,人类身体的自愈能力就会受到破坏,伤口极难愈合,好好坏坏反复发作,折腾上个一年半载都绝不稀奇。
就是因为这种武器造成的持续伤害太过强烈,当年在战场上遇到这种武器时,只要被烫伤的部分不太重要,老兵在第一时间做出来的事,就将被烫伤的部分连皮带肉一起削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