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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不想哭,而是我已经找不到人哭了,易朵走了,俞歆走了,我身边还剩下言渠和景宇,我如何去向他们哭诉呢?所以只有把眼泪吞回肚子里。
于是我又火了一把,因为我的冷血无情。易朵走了,他们看不出来我的难过,所以他们说我冷血无情;俞歆走了,他们看不出来我的难过,所以他们也说我冷血无情。可是一个人难过不难过为什么一定要别人知道呢?自己一个人慢慢消化不好吗?我不是那种一有点什么事就要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向外人哭诉的人,我不需要很多人理解我。我也不是悲情的祥林嫂。一个人如果总是向外人展示自己的伤口,就不要怪你的伤口永远结不了疤!
今天下午将要开展第一场辩论赛,赛前半个小时我把我的队友都叫到了一起最后交流一次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因为我对这份材料已经是烂熟于心了,所以基本上可以做到脱稿,就看我的队友们情况如何了。
等大家都入场后,诺大的礼堂中瞬间被密密麻麻的人填满了。言渠在念完开场白后冲我点了点头,让我心中又多了一份自信。首先是对方一辩立论:“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下午好。今天我方观点是“钱是万恶之源”。那么,外在诱惑如此之多,为什么偏偏是钱成为了万恶之源呢?请让我为大家详细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钱具有与任何商品进行等价交换的现实合法性。一方面,钱既是财富的象征,又是一般等价物。它具有无限的效力,因此能煽起人的无穷贪欲。但是另一方面,每个人对于金钱的占有又都是有限的,无限的欲望根本不可能得到满足。正是金钱这种效用无限性和占有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使它比其他任何物品都更能激起人心中的非分之想,从而使人迷失良知,堕人邪恶。
第二,钱不仅可以在商品领域呼风唤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它不仅是物质财富的象征,而且成为了精神价值的筹码。权力、地位可以用钱购买,贞洁、名誉可以公开出售,人性、尊严被待价而沽,甚至天理、良心也染上了铜臭之气。
第三,人对钱的崇拜还异化了人与钱之间的关系。钱本应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工具,但在现实中,却被人们当作了顶礼膜拜的上帝。因为钱,人生价值和人性尊严都被当作了牺牲品供奉到了拜金主义的祭坛之上。钱作为工具,的确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但问题就在于现实中,它已经被人们当作了目的本身在看待。但是,当崇尚自由的人类精神已经被缚上了黄金锁链的时候,他还能自由飞翔吗?谢谢。”
场下传来热烈的掌声,可我不得不说这是一份垃圾得不能再垃圾的辩词。我站起来向观众席敬礼后开始阐述自己的观点:“各位评委老师,观众朋友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金钱并不是万恶之源’。接下来,且让我开宗明义,解释一下辩题的几个重要定义吧。
我今天奉公守法地去追求钱,钱也是我的了,请问钱成为万恶之源吗?我想请问各位,法律是制约钱不赚,还是制约我们行为的准则呢?如果是制约行为的准则,那钱还是万恶之源吗?钱其实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它是一个不具主动的交易媒介。而恶则是一个价值上的破坏,行动上的破坏。而我们所谓的源,就是事情的起源和根本。《辞海》这本书就告诉我们,所谓的万恶之源就是一切恶的根源。而我们今天不想在辩论场上为了定义做这无谓和无休的争执,所以必须回溯原点。而我们知道,“钱是万恶之源”其实源自于英文的一个俗语,请恕我用英语来说:moofallevils。这其实是源自于《提摩太》第六章第十节。他告诉我们,其实钱是一切全部恶之源。所以对方辩友要告诉我们钱是万恶之源,就得告诉我们,其实一切恶的根源是由钱导致出来的。然而我方却并不这样认为。如果对方辩友说,钱是根本的话,钱是万恶之源的话,那就请你解答我方以下的几大疑问。 ;
第一,世间上的恶可是成千上万,难道用单一的钱就可以解释所有的恶吗?强盗杀人放火、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甚至是种族大屠杀都是为了钱吗? ;
第二,今天钱的起源其实是错综复杂的,我们无法将它归类成一个共同的源头。我们知道统治者排除异己,可能是为了钱,但难道他就不可以为权势、地位,或是愚昧吗?可见如果以钱作为万恶之源,是有点以偏概全之嫌。 ;
同样是钱,但是为什么君子求财却是取之有道,小人求财却是偏偏喜欢偷盗呢?可见,关键根本就不在于钱吧。 ;
第三,今天如果钱是万恶之源,为什么有人会用万恶之源来行善呢?陈六水先生创办了南大,而我们看各地的华人也在华东的大水灾时候慷慨解囊。如果钱是万恶之源的话,那么到底这个恶源造成了什么坏的后果呢?
而今天对方主辩的逻辑很有趣,他一边告诉我钱是万恶之源,一边又告诉我钱的确可以促进社会发展,这是否是变相的承认了我当观点呢?谢谢。”
当我坐下以后场下响起了比刚才更热烈的掌声,我微笑着,以挑衅的目光看着对方辩友。也许对方二辩知道我不好惹,所以没敢直接跟我开火:“请对方辩友不要试图断章取义,曲解我方观点。我方一辩刚才说道正是金钱这种效用无限性和占有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使它比其他任何物品都更能激起人心中的非分之想,从而使人迷失良知,堕人邪恶。这就好比如你有了一百万你不满足,还想要一百万,接下来又是一百万,请问对方二辩,这怎么能不说是因为钱的勾起了你心中永无止境的欲望呢?”
宋心宁放下手中的材料从容不迫的站了起来:“首先我想先告诉对方辩友,我没有一百万,其次我想问对方辩友,你所说的一百万是以什么方式得到的?如果我以合理合法的手段得到了这一百万,我为什么不可以以同样合理合法的手段去得到另一百万呢?对方辩友恐怕是将得到金钱的手段与金钱的本质概念混淆了吧?我想请问对方辩友,难道你们没有享受到过这所谓的万恶之源带来的便利吗?如果没有,你们今天为什么还能在四中的校园里读书呢?”
很好,宋心宁这个问题是我们赛前想到过的,就看对方辩友如何狡辩了。宋心宁坐下后对方三辩站了起来,她先是向观众席敬礼,然后说:“在此对于对方辩友的提问,我方将不予以正面回答,我方一再强调正是金钱这种效用无限性和占有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使它比其他任何物品都更能激起人心中的非分之想,从而使人迷失良知,堕人邪恶。恕我实在难以理解对方辩友为何总是将我方立意理解为方式上的错误,你方所说正当的手段只能代表你们个人观点,如何代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呢?请问对方辩友,如果钱不是万恶之源,为何每年会有无数家金银首饰店铺被抢?为何每年会有无数人因为盗窃抢劫被判入狱?”
场上弥漫着浓浓的火药味。不过当我听到她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真的想笑,这不是我要对她进行智商上的鄙视,而是她自己问得真的太蠢了。好不容易等到这个环节过去了迎来了自由辩论环节,早知道,整个辩论赛就这里最精彩,也最自由了。要不是为了等自由辩论这个环节,谁稀罕听对面五个傻子念半天经?
“在此我要反驳对方三辨一个观点,”我冷笑着先站了起来,“你刚才说到每年有无数人因为盗窃抢劫被判入狱,而这在本质上跟钱是没有关系的,是这些人心中先有了邪恶的欲望,从而滋生了他们心中对金钱的渴望,而钱有什么错呢?钱有对那些犯罪的人发出过任何主观上的邀请码?并没有,是吧?是那些犯罪的人自己心术不正,拿什么钱是万恶之源来当借口。所以你们又为何要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呢?还有,我不知道我方问你们有没有享受到过钱所带来的便利时你们为何要逃避这个问题,难道是因为你们心虚了吗?而且我方说得没错呀,没有这所谓的万恶之源,你凭什么在这里读书?没有这所谓的万恶之源,你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请对方三辩正面回答我的,谢谢!”
场下发出一整叫好声,尤其是我们班,因为他们一听到我这么说话就知道我是来真的了,而且是非争个赢不可。往往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一定会赢。对方一辩刚刚要站起来我就拿起话筒补充了一句:“请对方辩友听清楚,我请教的是三辨。”
一辩吃了鳖,三辨只有在我的炮轰攻势下硬着头皮站了起来,笑话,我可是学传媒的人,嘴皮子不厉害该怎么混?而且我有跟我的队友们提前商量好,如果我一直指着某一个人提问,那就证明那个人的实力不怎么样,所以大家都可以对那个人发难,好让我们的队伍顺利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