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喝点儿,然后再说话儿,”他扭头说:“你来点什么?”
“请来点加水的苏格兰威士忌。”
斯迈利配制好饮料,便默默地与客人举杯共饮起来。
“来,我带你去看看你的房间。”他说着便把格伦农引到回廊里,走进拐角处的一间明亮的住室。
“那边是你的洗澡间,我就住在主厅对过。楼上还有三间屋子,但通常不用,我把它们全锁上了。”
格伦农脱去茄克杉,解下领带,然后走回主厅。斯迈利正站在大落地窗前欣赏飘落的雪花。
“好了,该说说了,迈克,”他从窗前转过身说:“我们从哪里谈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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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曼哈顿》的编辑室里已乱作一团。丹尼·希尔斯曼吃完午饭刚一回来便带来一条消息,说杂志的接管已成既定事实。此刻,编辑室的编辑们正围在哈里·凯夫桌前打转转。其余的编辑闻讯也都从城市的各个角落跑回来。
哈里在尽力劝说大家镇定下来。“在迈克尔回来之前,我们不能采取任何行动,”他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说:“都回去工作吧。杂志还得靠我们编出来嘛。”
但是,以希尔斯曼和默纳·韦斯顿为首的不小的一群人执意要停止工作,直至他们的地位得到明确为止。希尔斯曼说着跳上一张桌子。
“情况你们全都听到了,”他向围聚的人高喊道:“我们已被斯坦利·希伯接管了。而创建这份杂志、雇用我们大家并保护大家,给予大家按自己观点反映真实生活自由的迈克尔·格伦农却被一帮财主赶到了大街上。我提议,我们现在就停止工作。让希伯知道知道他所能买到的就是我踩的这张桌子,还有周围的桌椅板凳,别无其它。我们并不是商品。”
编辑部马上响起欢呼声。哈里·凯夫意识到他就要失去对形势的控制。突然间他也跳上了自己的桌子。
“你们这帮没见过世面的狗日的毛孩子,”他向这群人吼道:“你们是听信了谣言和闲话。你们想出去设置罢工警戒线,就出去设吧。但我现在要向大家宣布,并且是以迈克尔·格伦农的名义宣布:现在撤离办公室的人将永远不得再返回此地。若果真出现接管,而迈克尔又无力抗衡,最先得到消息的肯定是你们这些人。在此之前,这份杂志仍属格伦农所有,要是你们这些傻瓜全跑到外面去设人墙、搞罢工警戒,这一期杂志就完蛋了!都回去干活儿吧!”
有几个人嘟囔了几句,但人群渐渐散了,编辑们都回到各自的办公桌。
肯·弗洛里奥没有动窝儿,他一声不吭地抱臂倚在一根立柱上。他知道格伦农和斯迈利已经双双销声匿迹,他猜得出他们正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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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迈利把他的长腿向燃烧的炉火那里伸了伸。格伦农坐
在他左边稍远一些,手中端着一杯刚斟的洒。
“这么说来,你是吓坏了,但你究竟怕什么呢,迈克?你把我当成了某些人豢养的鹰犬了吧,是不是?”
格伦农许久之后才回答:“我也说不清。那次在旅馆里发生的事简直吓破了我的胆,至今仍心有余悸。事后,我看到你是那样处理的,噢……我知道像你这样一个普通议员不可能具备那么大的影响。所以,我猜想……”
“说吧,说个名堂出来,你猜想我是在‘猫豹’——黑手党——科萨·诺斯特拉组织的控制之下,是吗?”
格伦农隐约觉得自己有点冒失了。“噢,你也知道,这种事过去发生过。听说,他们那些人至少掌握着十二个议负。”
“那么,石油大王、钢铁大王、底特津汽车公司、工会组织、军工系统,他们‘掌握’着多少议员呢?迈克,你说这话,真像个天真的孩子。”
“可是,你能否认这一点吗?你和那些人真没有关系?”
“好吧,你就听我慢慢讲给你听,听完之后你或许就会明白政治是怎么一回事了。请你先去换上一杯酒,我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
格伦农遵命又斟满酒,然后坐好,准备洗耳恭听。
“我成为孤儿,”斯迈利说:“是在十五岁时。我父母在贝利滩以外六百码的地方,乘小帆船失事,被淹死了。我爹生前是新港一家小保险公司一个代办所的老板。他所以要搬到新港去,是因为他妹妹嫁给了当地金融界的一个老头——社会保护界的一个大人物。我估计他抱有一种幻想,以为可以在那里征集到所有居住在具有文物价值的旧房子里的人的火灾保险。说不定他真能办到这一点。但他的公司告诫他别抱希望。谁有兴趣为一座一百五十年前的木屋搞保险?我爹就爱干这种异想天开的事,从来不三思而后行。
“总之,我在十五岁上成了孤儿。只得跟着一个守寡的姨妈一道生活。在吃穿方面她待我不错,还给我相当多的零花钱。不过仅此而已。我在她面前总像个客人,好像是一个在她那儿度完暑假还不回家的学生。她对我不管不问我倒不在乎。放学之后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新港高中的考试制度很不严格;我当时喜欢跟着一群比我年纪稍大的孩子跑。二次大战刚刚结束,有许许多多十八、九的青年原盼着奔赴战场,却发现已经轮不上他们了。他们不可能马上收回野心,再去上大学,就准备抛弃一切,瞎混一段时间。我比他们小得多,但他们准许我和他们一起胡混,因为——我估计是我的不断努力和争取感动了他们。我们确实是一群粗野的人。
“新港的镇子不大,但娼妓一向很多,我被那些荒淫无度的年轻的和不太年轻的粉头勾引得放荡起来。当时,最时髦的把戏是,寻得一个**,让她爬上你的汽车,再把她送到其他伙计等着的地方去。总而言之,一年多的时间就是这样度过的:开着汽车搜索女人,骑着摩托到处飞奔,不是到海边就是在谁家喝个酩酊大醉。渐渐地,大伙对此也感到厌烦了,就开始搞夜间盗窃。依我看,我们并不十分缺钱花而是以此来寻求刺激而已。就这样,有一天晚上我在查塔姆大街等候同伙一同去行窃。可是一个人也没有等到。我当时气极了,以为他们是丢下我跑到别处喝酒去了。我站在那里寻思下一步该做什么,抬头一看,正看见坦纳鲍姆老头在锁他的酒店。他坐上汽车走了,我想,干嘛不乘机下手呢?我走进旁边的背街,越过墙头,进入他的后院。进屋没费什么劲,店房的后门用肩膀一扛就开了。于是,我来到酒店里边,用坦纳鲍姆正巧放在旁边的一把冰斧砸开了自动收钱器,里面当然一无所有。他夜晚是不会在钱箱里留钱的。我真有点恼羞成怒了,但我突然发现货架上的东西也很值钱。
“首先,我打开一瓶一夸脱装的‘四玫瑰’酒,喝了两大口。然后又跑到杜松子酒那边狂饮了一通。我当时想,要是伙计们在场,我可真露脸了。我决定再带回一些酒,尽可能多带些,便抄过两只送货篮子往里边塞起来。可我已经烂醉如泥——从来没有醉成那样过——别忘记,当时我只有十六岁啊,篮子里的酒瓶老往地下掉。我估计我在那里待了足有两个小时,整个屋子被我搞得乱七八糟。我喝呀,灌呀,破酒瓶扔的到处都是。突然,前门传来了开门声我慌了手脚。赶紧朝后门跑,但一下被我自己扔的东西滑倒,跌在碎玻璃上。电灯亮了,坦纳鲍姆老头已经叉腿跨在我的身上。他身材魁梧,身高一米八三,体重二百磅,当时大概是四十五岁。他一声不吭地看着我躺在地板上哇哇大哭,后来他退了一步,起脚对我的腰就是一记猛踢,踢得我滚了几圈,撞到后面的墙上。我昏了过去。醒来时已经躺在坦纳鲍姆另一个街区的家里。后来,他让我坐起来。我狼狈极了,衣裳上布满了血渍,在他铺里喝了那么些酒,酒劲还没有过去,脑袋像要炸裂似的。最后,他向我走来,我以为他又要打我了。真希望警察会马上赶来。但他手扶着我的肩头,看着我的脸说:‘你是那个孤儿吧?我可以原谅你。’然后他把我领进洗澡间说,洗洗干净,回家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