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凝烟觉得,她此生运气再背的时候,也不过于这次跟着叶昔迟一起出门了。()『*首*发』
虽说这才四月天,可日头却升得比八月里的还要高。炙热的太阳火辣辣地烘烤着大地,纵使是坐在马车里,也足以让她汗流浃背。
脸上的人皮面具闷得她就快要喘不过气来,却不得不当着叶昔迟的面,再往自己的脸上贴一层“皮”。
“阿花,你还好吧?若是嫌热就不要贴了,我记得你是最怕热的。”叶昔迟坐在她的对面,状似关心地询问道。
沈凝烟勉强一笑,摇了摇头,“多谢公子的好意,我还是将它贴上比较好。”
叶昔迟微怔,默默地看了她一会儿,才轻声道:“你该不会是热傻了吧?阿花,我并非好心提醒你,而是实话实说。”
沈凝烟不明白地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扭头看他。
叶昔迟幽幽地叹息,“其实我是觉得你这么做既费时又费力,倒不如从地上拾块泥巴加水和一和,直接往脸上抹来得干脆。”
“……”
沈凝烟咬牙切齿,强忍着一脚把他踹下马车的冲动,道:“公子,您说笑了。”
“我没有说笑。”叶昔迟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现下的处境,仗着自己的身份,继续不怕死地说,“你左脸上的老鹰胎记其实挺漂亮的,若是右脸上也用泥巴捏一个一模一样的糊上去,你看像不像比翼双飞呢?”
说完,他托着腮,细细地打量着沈凝烟的脸,好像真的在思考这个问题一般。
沈凝烟竭力控制着几欲抓狂的内心,脸上努力地扯出一个干冷的笑来,“公子,这是我第一百五十五次告诉你,我脸上的这个,不是老鹰,是、蝴、蝶。”
“……蝴蝶?”叶昔迟仿佛是第一次听说,故作惊讶地凑近她,端详道,“被你这么一说,看着倒是真的挺像的。阿花,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把老鹰变成这么漂亮的小蝴蝶的?”
沈凝烟眼角微挑,“为什么这么问?”
叶昔迟正色道:“我是在想啊,等以后我的女儿出生了,要是不幸脸上也有一个像你这样的胎记,我也好让她画成蝴蝶的模样,地方是被占了些,不如白白净净的好看,不过也算是有特色,兴许将来还能有一个好人家要了她。”
他的话音刚落,马车忽然一个急停。
沈凝烟差点从座位上摔下去,扶着小案子重新坐好,她的嘴角微抽,无奈道:“公子,你确定你真的不是在开玩笑吗?”
哪有人这么诅咒自家女儿的呀!就算将来他愿意,她也绝不会答应的!
叶昔迟不作他想,无比认真地看着她道:“我确定。”
沈凝烟:“……”
正在这时,马车门突然被人推开,原本正应该在驾车的小厮跌跌撞撞地爬了进来,一脸恐惧地指着车外,“公子,公子!不好了!”
“怎么了?”叶昔迟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漫不经心地问道。
小厮惨白着脸,颤声道:“他们……他们追上来了!”
“他们?哪个他们?”叶昔迟完全没有因他的话而有所警觉,眯起眼睛舒舒服服地靠到身后沈凝烟专门为他准备的软垫上。
小厮顿了顿,才道:“公子,您忘了吗?我们方才偷了半里坡上牛头寨的账本,那伙强盗已经追上来了!”
“这么快?”叶昔迟猛地睁开眼睛跳了起来,一时不察,头砰地一声撞上了车顶,痛得他又摔了回去。抬眼见沈凝烟依旧不为所动地贴着人皮面具,他愣了一下,随即也换上了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轻飘飘道,“这关我们什么事?”
敌人都杀上门来了,还不关他们的事那什么时候才是真的关啊!小厮垂头丧气地坐在一边,暗暗认命自己跟了一个倒霉主子。家里的老母亲还等着他干一番大事业回去光宗耀祖呢,不过照现在的情况来看,他能活着回去已经是阿弥陀佛祖上积德了。
牛头寨在半里坡一带也算小有名气,寨子从一开始的几个人,发展到如今的上千号人,几乎世世代代都是以强盗为生。他们专劫不义之财,上至皇亲国戚,下至贪官污吏,只要手中的钱财并非取之有道,牛头寨的强盗们总会积极地“为民除害”,尽管最后这些钱财百姓们仍是拿不到一星半点,但本着“我拿不到,也坚决不能让贪官污吏拿到”的良好心态,众人不约而同地认为在强盗的手里,也总好过落到贪官的手里。
再说牛头寨从不无故打劫寻常百姓,必要时候还会大发善心拨拨“善款”,救济救济穷人,所以半里坡的百姓对牛头寨的存在也没有多大的芥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几十年来双方一直相安无事,相处得十分融洽。
但今天似乎不太一样。
素来以冷静沉稳见长的牛头寨大当家的居然亲自率领了百八十个强盗,其中不乏有武功高强之辈,策马直奔山下,为的就是尽快拦截到偷了他们账本的贼人!
他奶奶的,他们当了一辈子强盗,这会儿竟然被几个初出茅庐的小屁孩欺负到头上来了,这口怨气怎消得下!
很快,叶昔迟乘坐的马车就被牛头寨的强盗里三层外三成,半山腰上再加三层地围了个水泄不通。别说是个人了,就算来一只体型无比微小的蚂蚁,见到这仗势想必也会绕路而行吧。
“喂,里面的人听好了,爷数到十,你们赶快带上账本给爷滚出来,爷高兴了,兴许还可以考虑给你们一个全尸,如若不然的话,哼哼,牛头寨的兄弟可不是好惹的!要是胆敢让爷不高兴,爷就把你们剁成肉酱,给各位兄弟下酒喝!弟兄们,你们说好是不好?”
“好!好!好!”
随着一声声响亮的应和,沈凝烟终于完成了最后一个步骤,她呼出了一口气,一抬头瞧见叶昔迟的小胡子掉了一半,“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公子……哦,不,老爷,您的胡子是被哪家的姑娘给扯掉的呀?”沈凝烟好笑地看着那半边小胡子随着叶昔迟的呼吸一抖一抖地轻轻颤动,就好像是一条翘着尾巴的毛毛虫爬在他的脸上,慢慢地蠕动着肥硕的身躯……
叶昔迟闻言忙抢过她手里的铜镜,依样画葫芦将胡子重新粘好,清了清嗓子,佯装生气道:“夫人又调皮了,为夫的胡子不是好好地生在脸上,何来被姑娘扯掉一说?为夫苦守了二十四年的贞操,怎能让你如此诋毁!”
虽然扮作一对年长夫妇的主意是沈凝烟提的,可她还是被他几句自然得不能再自然的“夫人”和“为夫”弄得很不自在。
到底是一个姑娘家,脸皮薄,听了他的话,沈凝烟的脸一红,慌乱地转过身,对着小厮指手画脚道:“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你的爹和娘,你没有上过山,他们应当认不得你,等一下不管他们问什么,你一句话也不要说,一切听我的就行,记住了吗?”
小厮忙不迭地点头。
随后沈凝烟又转向叶昔迟,咬了咬牙,威胁道:“还有你,老爷,身体不好就少说两句,省得给我添乱,这荒山野岭的,要找医馆可不容易。”
叶昔迟见她似乎被自己惹急了,终于乖乖地闭上了嘴,用出一贯的手段,眯着眼点点头,温和一笑。
沈凝烟最见不得的就是他这样的笑容,眨眼间仿佛又回到了六年前初见他的那日,在他的笑意下,她如沐春风,恍若身处在一片美丽的花园之中,从鼻间到心底,都沁满了独属于他的芬芳,耐人寻味。
只不过……
若是早知道当日那个温润如玉的少年骨子里竟然是一个让人无比厌烦的讨厌鬼,她那句要嫁给他的话应该就不至于那么早就说出口了吧。
唉,不知道现在反悔还来不来得及呢!沈凝烟默默地想着。
在外面的声音喊到“十”的同时,沈凝烟拉开了车门,在小厮的搀扶下和叶昔迟一起下了马车。
贼老大原本还在盘算着车里的漂亮小丫鬟可以带回去当压寨夫人,可一见到沈凝烟和叶昔迟的打扮,他的一对招子都看直了。
瞧瞧这姿色,能当压寨夫人吗?分明是抢个老娘回去伺候吧!
他明明记得乔装混入寨子里的是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男的长什么模样他没注意,不过那女的,倒是一个娇滴滴的美人。
从牛头寨下山就只有这么一条路,他和牛头寨的兄弟们又已经在发现账本丢失之后立刻追出来了,绝无可能被他们逃脱,怎么最后追到的竟然是两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家?
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沈凝烟自幼学习易容术,为了能够更好地表现出被易容者的性格,她在对各个年龄层次的人性子上也颇有研究,如今只不过是扮演一个年长的妇人,学学奶娘的样子就已足矣。
以前还在沈府之时,她就喜欢模仿奶娘说话,现在几乎是如鱼得水,语气语调不用深思熟虑便脱口而出,“不知众位大爷找我们一家子有何贵干?”
“噗……”叶昔迟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这声大爷,她喊得可真是顺口!
沈凝烟不动声色地在他被自己挽着的手臂上狠狠地掐了一下,为了避免对方怀疑,她饱含歉意道:“不好意思各位,我家老爷有喷口水的顽疾,大夫说了,这是长年累月心怀不轨所致,治不好了……唉,我们路经此地,就是想去前面的半里坡求医,还望众位大爷行个方便,让我们过去吧。”
贼老大狐疑地瞅着他们三人,手里握着把生锈的大刀指向沈凝烟,道:“你们真的去是求医的?”
“那是自然。”沈凝烟点头。
为了证明她的话属真实,她趁着叶昔迟不注意,伸手在他后腰上又掐了一把,惹得他一口气没喘上来,真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咳个不停。
贼老大半信半疑地看着他们,沉默了半晌,开口道:“那我问你们,你们方才来的这一路上,有没有看到两个年轻的男女,约莫二十来岁的模样……唔,个子和你们差不多高?”
沈凝烟好奇道:“不知大爷您找他们是要做什么呢?”
贼老大气道:“他们偷了爷的东西,爷是来要回去的!”又摸了摸下巴,色眯眯地笑道,“其实爷还觉得那小娘子长得不错,可以顺道抢回去当压寨夫人……”
他的话没说完,就听旁边的人在他耳边低声提醒道:“大当家的,我们是来追人的,不是来聊家常的……”
贼老大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黝黑的脸皮刷得一下红了,好比烤红的锅底。他瞪了身旁的小强盗一眼,对着沈凝烟大吼道:“爷只问你有没有见过他们俩,你问那么多干什么?莫非你们是同伙?”
沈凝烟赶紧赔笑,“嘿嘿,大爷多虑了,我这不是好奇嘛……好奇,好奇……”
贼老大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道:“少废话,还不快告诉爷你到底见没见过他们?”
沈凝烟故作思考,半晌,摇了摇头,“大爷,我和老爷一直坐在马车里,并未看到有什么年轻人路过。”
他们自己总算不上是路人,所以她这也算是实话实说。
贼老大皱了皱眉,刀锋转向小厮,直指他的眉眼,凶狠道:“你呢?是你驾车的吧,你有没有见过他们?”
小厮吓得腿一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沈凝烟见状连忙松开叶昔迟改去扶他,露出一脸心疼的表情,急道:“大爷,我儿子胆子小,您能别这么吓他吗?”
贼老大不屑地收起大刀,冷哼道:“真没用,想当年爷还是一个奶娃娃的时候,就穿着叉裤提着大刀跟着老爹到处闯江湖了,爷……”
“大当家的,我们还是先去追偷账本的毛贼要紧。”他身边的人再次开口催促。
可想而知,换来的又是一记恶狠狠的白眼。
贼老大的话不说出来憋着难受,但一想到有正事要办,又立马提起了精神,再不管眼前的一家子,大刀一扬,高声命令,“兄弟们,我们继续追!不把那两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娃娃抓到,爷爷我就不姓毛!”
片刻之后,看着牛头寨一行人渐行渐远的背影,沈凝烟在心底默默地低叹:一群没脑子的人还想要娶她?做梦去吧!
回头见叶昔迟依旧在不停地咳嗽,她心下一紧,该不会是出手太重了吧?
“公子,您还好吧?”沈凝烟关切地问道,神色有几分紧张。
叶昔迟边咳边道:“不瞒夫人,经此一事,大爷我觉得确有可能患上了喷口水的顽疾,敢问夫人可有认识的大夫能医得了这个不治之症的?”
沈凝烟:“……”还能再无耻一点吗?
月上中天,离紫影山庄不足百里的小道上,一辆马车飞快地行驶着。小道两旁整齐地栽满了许多大树,树干粗壮,枝繁叶茂。每每相隔一段路,粗大的树干上都有一条红绳隐约可见,夜风轻拂,红绳随风摇曳。
这是紫影山庄独有的标志,凡是前来山庄的客人,都会以此为方向,且红绳出现的次数越是频繁,就说明他们离山庄越是接近。
当然,对庄内之人来讲,红绳可不仅仅是指路那么简单。
作为紫影山庄的第七代庄主叶候深,当初可是下了重金才请得当世最好的秘术师,在这些红绳上下了禁制。事后又在山庄内专门辟了一间厢房燃上蜡烛,每支蜡烛都与一条红绳相连,每日卯时与申时固定更换,且不能熄灭,否则禁制一旦被破坏,需将所有的红绳解开重系一遍方能继续使用。
所谓禁制,便是红绳对于所到之人的感应。紫影山庄门口常年无人守候,但供奉蜡烛的屋子却有重人把守。屋内门窗紧闭,不透一丝缝隙。烛火跳动的幅度越大,代表来人的气势越高。
沈凝烟当初来到山庄之时就深感奇怪,传闻紫影山庄在江湖上神秘莫测,虽用了个只有武林大派才会用的名字,但却从未见过任何一人打着紫影山庄的名号在江湖中行走,历代庄主更是如同鬼魅一般,除了名字之外,其余一概无人知晓。
好在沈凝烟虽未出过远门,但从小深受爹娘的潜移默化,对阵法略知一二,一眼便看出了其中的奥秘,日行千里的良驹顷刻间犹如垂老的耕牛,缓步前行,花了整整一日一夜才在不被人发现的情况下,抵达了山庄门口。
“二公子回来了,快去通知大小姐!”
须臾,足有一丈高的红褐色大门缓缓开启,从庄内鱼贯而出的若干仆人分立在大门两旁,身板挺直,面色沉着,威严之色就连训练有素的士兵将领也自叹不如。
叶昔早一接到消息便立刻赶来,晚风微凉,她拢了拢半敞的衣襟,时不时地踮起脚尖,举目远望。
“小姐,夜里风凉,我们还是回屋去等公子吧。”
“不了。”叶昔早摇头。
不多时,马蹄声渐进,大树连绵的尽头,一辆马车踏着银白的月色朝山庄大门急速奔来。
“吁--”
伴随着一声嘹亮的勒马声,驾车的小厮率先跳下马车,恭敬作揖,“大小姐。”
叶昔早点头,一双凤目在月色下明亮有神,犹如泉水般清澈,“这一路上辛苦你了,先回去休息吧。”
“是。”小厮应声退下。
“吱呀”一声,车门打开。
沈凝烟搀扶着睡得迷迷糊糊的叶昔迟从车上下来,凉风一吹,叶昔迟立马清醒了大半,抬眼见已到了自家门外,叶昔迟一怔,揉眼道:“这么快就到了,什么时辰了?”
沈凝烟轻声道:“回公子的话,子时已过。”
“哦。”叶昔迟低低地应了一声。
两人说话间,已有下人上前将马车牵走。
叶昔早见叶昔迟毫发无伤地回来,不由欣慰一笑,他出门的这些日子,可把她给担心坏了,“二弟。”
叶昔迟这才发现人群之中尚有一个黄衣女子,薄如纸片的衣衫罩在她单薄的身子上,仿佛风一吹就能将她吹倒。
叶昔迟皱了皱眉,快步迎了上去,握住她的手,急道:“姐,都那么晚了,你还出来干什么?”
叶昔早笑道:“还不是不放心你!你第一次孤身出门办事,此行可还顺利?”
叶昔迟勾了勾唇角,扶着她边说边往里走,“没遇到什么大麻烦,虽然过程艰辛曲折又心酸了些,结果却还是出人意料的。”
“这么说,你把账本给带回来了?”叶昔早抬眼看他,面露惊讶,似乎有点不太相信弟弟的能力。
听闻牛头寨是一个卧虎藏龙的地方,官府曾派武艺高强之人偷偷混进去,准备里应外合一举歼灭,却未料不到半日,那几个连山头都没混熟的“内奸”便被一群强盗关在囚车里,大张旗鼓地送回当地衙门。一时间,此事闹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县太爷自觉丢了颜面,自此之后,再无人敢去围剿牛头寨。
叶昔早对此事早有耳闻,所以那日当叶候深当着全山庄的面将继任庄主的考题说出来的时候,连她也为弟弟捏了一把冷汗,没把握从小在山庄里养尊处优的他,是否真的能够顺利完成任务。
叶昔迟“嘿嘿”一笑,得意地挑了挑眉,扬声道:“这还不简单,阿花。”
“公子。”沈凝烟会意地把早已准备好的账本放到了他摊开的掌心里,他的掌心温热,触及到的一瞬间,沈凝烟的指尖轻颤,连忙缩了回来。
叶昔迟没发觉她的异常,接过账本,递给叶昔早,扬起下巴,抱臂道:“姐,你看清楚了,这可是货真价实、独一无二的牛头寨账本,全京城只有这一本。怎么样,你现在是不是很佩服你弟弟的聪明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