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致誉为人大气豪爽不拘小节,许是常驻军中的缘故。但身为宁家家主继承人,又比粗糙的军人多了几分细腻。
照顾到宁璎珞三人的情绪,宁致誉带她们先去见了几个远房的亲戚。因为彼此都不熟悉,言辞上会客套许多。
宁璎珞一方面感叹不愧是大户人家的家风,每一个人都彬彬有礼,远远望过去从气质上就已经压倒一片了。想到宁家那几个流里流气的儿子,宁莺儿颐指气使小人得志的模样,宁璎珞感慨自己究竟是出生在一个什么家庭里啊。
宁璎珞的名气会大一些,加上她为三王爷的王菲,宁氏家族中对宫廷之事多少会有所耳闻,不免就拉着她多聊了几句。
宁致誉忙着估计别人,宁璎珞会意,示意她们三人不必麻烦自行招待就好。
“宁家真是家大业大,以前听爹说宁家没落了,不行了。今儿一瞅哪是这么回事啊,这不是骗咱们呢嘛?”
打量了一圈儿,宁梦蝶当先坐不住,凑过来跟宁璎珞咬耳朵。
“咱们本就是分支,到爷爷那里更是亏空殆尽。他为了自己的面子,总不能说是他把咱们家给败坏的吧?”
那边上宁明月笑意盈盈的走过来,身边还跟了一对姐妹花。这两姐妹一见到宁璎珞,当即亲切的凑了上去。
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她们俩就是宁致誉的掌上明珠。
那边上宁致誉送完了来访的客人,回屋一看,自己的两个宝贝女儿正缠着宁璎珞叽叽喳喳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面上很兴奋的样子。
“你们两个,又在胡闹了?”
“爹!”
虽然宁致誉嘴上说得严厉,但看向两人的目光里却满是慈祥,哪里有严厉的影子。
“爹,王妃知道好多东西,见过好多人呢!”小女儿拧清笛缠着宁致誉说,“我也要向她那样,走南闯北多见世面,也不枉我为将军之女!”
宁致誉有些头疼,“你都多大了,整日里舞刀弄枪的。人家宁王妃已然出嫁,可以随着夫家到处走。你若是嫁了人,爹也同意你四处游历!”
“我不嫁,那些男的没一个打得过我的。遇到危险我还得保护他们,都是废物!”
宁致誉无奈的摇摇头,“让璎珞你见笑了。我这个女儿啊,虽为女儿身但有一颗男儿心,从小就喜欢摸着些刀枪棍棒,直到现在了还没嫁出去,唉,真是愁死我了……”
宁清笛有些不乐意,“我怎么了,外面那些男人看不上我,是他们瞎了眼!”
“好好好,我的女儿最优秀,那帮凡夫俗子连石头都举不起来的小子,怎么能配得上我女儿呢。”饶是这样,宁致誉还是一心护着自家崽的。
这小女儿生性好动,喜欢舞刀弄枪,行为大大咧咧性格开朗,宁璎珞很是喜欢。虽然性格有些像男人,但面容姣好,应该也有很多人提过亲,但都被她的武力给吓跑了。
“虽然女汉子的性格,在这个时代鲜少有人接受,但未必是件坏事。我相信总会有这么个人,专爱你的洒脱随性。”
“爹,王妃都这么说了!”宁清笛很是高兴。
一边的大女儿宁清岚一直淡淡笑着听他们说话,也不插嘴就这么站着,偶尔需要添水的或是要拿什么东西,她便会帮忙递送一下。
若是有谁的目光落在了她的脸上,宁清岚便会下意识的闪躲回避。
宁璎珞察觉到,是因为宁清岚的脸上有伤疤,看上去像是烫伤留下的痕迹。也是因为这样,宁清岚会把自己裹在厚重的衣服里,尽量的避免与人交谈,以免被人看见了自己脸上的伤疤而流露出失望或是厌恶的表情来。
“舅舅,清岚的脸是怎么回事?”
宁璎珞拉了宁致誉到一旁偷偷的问,宁致誉一听是这事儿,刚刚还绽放着笑容的脸渐渐就收敛了回来,蒙了一层愁云。
“清岚小时候被烫伤了,脸上和脖子都有疤痕。说起来这事儿都怪我,是我没有好好保护她。自从烫伤之后,原本灵动的小丫头就沉闷了下去,好几天都没出过房门。”
“有找太医来看看吗?”
“看了,药也用了,就是现在的模样。”
宁清岚长相清秀温婉,尤其一双眸子灵动醉人。脸颊上那一大片的伤疤虽然丑陋了些,但宁璎珞能够看得出她完好时该是何等的美人。
宁璎珞叹了口气,“大家族的纷争,我们都没办法避免。”
能想象得到宁清岚为何会无缘无故的被烫伤,伤成了这般模样。恐怕宁清笛喜好棍棒冰刃,也是因为从小被欺负,骨子里的反抗造就的吧。
“清岚有些自卑,平日也不出门走动。清笛又是那么个性子。唉……这两个女儿的婚事,可真是要愁死我了。”
身为大将军的女儿,所嫁之人当然不能太委屈了。但宁清岚一张烫伤的疤痕脸,即便嫁入了大户人家日子也不会好过。小女儿男人性格,没几个男人你敢娶,是以两位女子一直待字闺中。
“好了,不说这些了。其实我今日叫你们来,一来是带你们认认门,以后这里就是你们的家。若是你们在外被人欺负了,可以随时来找我,宁家虽然不惹事但从来不怕事。”
宁璎珞点点头心中感激,有大家族在背后做她的避风港,比她独自一人扎根打拼要安心得多。
“二来嘛也是最重要的事,咳咳……我想收小牧做我的养子,以后好继承宁家家主之位。”
宁璎珞当即怔住,宁致誉看她的反应郑重其事的说道,“收小牧做养子这件事我已经思量了很久了,绝不是开玩笑的说说。小牧年纪虽小,但已展现出极强的天赋。他的韧劲和冲劲正是家族所需要的。”
宁致誉说话的功夫,宁璎珞已经从震惊中回过了神来。他突然说出这样的话,让宁璎珞毫无准备。
“将小牧收为养子我没有意见,但是……”
“我知道你的顾虑。我年纪大了,难以再有子嗣。即便是有了,婴孩尚小,培养起来年岁太长耗费精力。小牧是个合适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