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姆斯吃力的吞咽着自己口中的唾沫,拿着碳条和羊皮纸的手怎么也拿不稳,那些本熟记于心的单词和字母变得扭曲,写写画画了好几遍,都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直到戴面具的男子再次开口,杰姆斯才一幅如梦初醒的样子,赶紧丢掉自己手里如鬼画符一般的羊皮纸,重新拿出一张,工整的记录起来,一行行漂亮的铅笔字再次跃然纸上
虽然杰姆斯已经尽力让自己进入了工作的状态,但他的脑海里面还是情不自禁的感到一阵阵的发晕,作为一个书记官,杰姆斯清楚的知道,这代表着什么。这可能是他这一生记载过最有价值的史料了。
“大普鲁斯历1037年7月21日晨,有归人自海外来,系大普鲁斯历1035年9月3日阿巴斯奇亚王南征之义军,口述者称苏丹国穆拉斯坦亡国,但凡沿罗姆河沿岸之亚唛民皆死省略“
文章记载这里,杰姆斯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抬头望去,竟然是一口巨大的箱子从船上运了下来,只见这棺椁金碧堂皇,是杰姆斯此生都没见过的富贵景象。箱子通体用金银打造,上面镶嵌的珠宝不计其数,哪怕是上面最小的一颗都比杰姆斯见过的最大的宝石更大。
因为这番景象实在是太过吸引人,周围的民众纷纷围上去,想要摸一下这口不凡的箱子。结果市民们还没有摸到箱子,就早有一群士兵将那口箱子团团围住了。那些士兵虽然身上多半带着残疾,身上的甲胄也有多处残破的痕迹,但身上却带着一股毋庸置疑的精锐之气,不过十几个士兵,站在箱子附近,竟然有了千军万马般的气势。
杰姆斯看到这一幕,扭头对身披灰袍的修士说道:“大人,早就听闻亚唛人的国家无比富庶,可我们带过去的士兵也太过于贪婪了吧,怎么连看都不让看一眼呢?”
无面的修士听到这话之后,淡淡的说道:“这些勇士们在穆拉斯坦的经历,绝非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所能想象的,财富?他们早就置之度外了,你说的那口箱子不是别的东西,是先帝的灵柩!”
先帝?灵柩?太多的信息量涌入杰姆斯的大脑,让他有了一股窒息的感觉。就在他愣神的时候,修士便领着他和另外两个书记官来到了船舱底下,对他们说道:“去吧,去瞧瞧我们九死一生待会来的哪点东西,也就到了这边,他们才有价值吧。”
听到修士的首肯,几位书记官争先恐后的爬上了海船,只有杰姆斯还一副恍然有所失的样子,问道:“你所说的先帝,该不会是——阿巴斯奇亚的国王殿下吧。”说道这里的时候杰姆斯的口气已经略有颤抖。
修士叹了口气,说道:“正是殿下本人。我们本来也不想的……”
“混蛋!大普鲁斯的勇士都死光了吗?”杰姆斯听到这个消息,眼眶瞬间红了起来,他不顾身份,吧手中的炭笔和纸张扔在地下,伸手就要对面前的修士饱以老拳。
只是还没等杰姆斯碰到修士,站在修士两边的士兵就已经将他按倒在修士的面前。杰姆斯年轻的面孔涨的通红,眼泪不住的掉了下来。阿巴斯奇亚国王可远远不只是他的君主。
仅仅在十几年前,整个大普鲁斯民族都还是亚唛人奴役,和被奴役的边缘,亚唛人的船队在数百年前,就远渡重洋登陆了塞普鲁斯的海岸,烧杀掠夺无恶不做,把捉来的普鲁斯山民和他们的战马放在一起圈养,很多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在亚唛人的庄园里面劳作,而终其一生,只有死亡,才能带来三尺土地的自由。
至于没有被捕捉起来的部落,他们的命运也未必就能好到哪里去,亚唛人对土地永无止境的饥渴早已榨干了他们生存的土地,等待他们的命运,要么远离亚唛人,和自己的同胞兄弟为争一口吃的拼杀的你死我活,要么就活活饿死,或是被亚唛人的游猎队伍像猎杀野兔一般随便打杀了。
在塞普鲁斯有一句谚语,宁为亚唛犬,不做普鲁斯人。至少狗,还有活命的自由,而在亚唛人治下的普鲁斯人,却没有。杰姆斯出身于一个亚唛人的奴隶家庭,就曾经亲眼看到一个大腹便便的亚唛老爷活活抽死了自己的父母,而原因只是因为他的父母为了给生病的自己找一口吃的而偷了主人家的一把麦粒。要知道,主粮是只有亚唛人能吃的,在亚唛人治下,这是妥妥的“违法行为”。
年幼的孩子想要给自己的父母挖一座坟墓,至少是想把自己的父母掩埋起来,都做不到,因为在亚唛人的法律里面,犯法的人是没有资格私自埋葬的,只由主人家草草的扔进乱坟岗了事。
直到有一天,一群骑着高头大马的大普鲁斯人冲进了村子,为首的骑士亲手砍掉了那位大腹翩翩的亚唛人,脑袋咕噜噜的滚到了小杰姆斯的脚下,血液覆盖在他身前的土地上。整个村子的人都跪下了,骑士举起自己的佩剑,高高的指向天空喊道:“以萨丁的名义,你们自由了!”
小杰姆斯捧起一把泥土,跑到了埋葬父母的乱葬岗上,拼命地给自己的双亲磕头,直到头破血流为止。和他一样跑去磕头的,还有很多的孩子。
后来,有一位好心肠的牧师收留了自己,并且教会了自己读和写,也才有了他今天这份相当的书记员的工作,也正是从这位牧师口中,杰姆斯知道了当年救自己于水火之中的那我骑士,正是阿巴斯奇亚国王殿下。
杰姆斯本想投身王室,报恩终生,却没想到连恩人的面都没见到,国王,就已经变成了先帝。
灰袍的修士挥挥手,然后把杰姆斯从地上扶起来,站着挨了杰姆斯两拳,然后说道:“陛下不是死在战场上的,如果陛下死在战场上,今天这条船上的人,谁都不会选择回来。”
“去岁十二月的时候,本是家乡最冷的季节,但在那边却热的要命,我们在登陆的时候遭遇了风暴,偏离了一开始的路线,很多人都没能在沙漠中顶下来。陛下,也就是在那时候染上了恶疾。”修士一边说着,一边起身眺望大海的方向,好像要从目光中找回先帝的影子。
“不过,身为随军的学者,陛下的死,我也难辞其咎,我打算等一切工作都做完了,就做陛下的守墓人,为陛下献上余生的忠诚了。”
听到这些话,杰姆斯也慢慢冷静下来。毕竟,在这个时代,患上大部分的疾病,都意味着死刑,只能说明是萨丁要收回国王的灵魂,这也是谁都阻止不了的。
就在两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的时候,一辆华丽的马车从阿巴斯奇亚城堡的方向疾驰而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脸色苍白,跌跌撞撞的下了马车。未及驾车的仆人反应过来,便跌跌撞撞的跑到了装有阿巴斯奇亚国王灵柩的棺椁前,用寻找的目光打量着周围的士兵们。
原本麻木冷漠的士兵,在看到这个少年的时候,却不约而同的低下了头,眼中隐隐约约有着羞愧之意。
突然,少年眼神一亮,就连苍白的脸上都多添了几分血色,他三步并两步的向一位身材高大的士兵跑去,抓住士兵仅存的右手,一边摇晃,一边喊道:“盖斯亚特叔叔,你回来啦!我爸爸在哪啊,我怎么找不到他?”
士兵稍微低了低头,但是任由少年怎么摇晃,都只是沉默着。
时间一分分过去,可天上的雨水却并没有丝毫要减小的意思,反而有越下越大的趋势,赶来凑热闹的市民该回家的回家,拿伞的拿伞,也都三三两两的散去了,雨水浇在原本就衣单薄的少年身上,很快,少年便耐不住寒似的打了两个喷嚏。
直到这时候,宛如雕像一般的士兵才闷闷的说道:“殿下,天气冷,您,还是先请回吧。”
盖斯亚特是阿巴斯奇亚城邦附近的一个部落的首领,从小便和阿巴斯奇亚国王一起长大,长大后便跟随国王征战四方,是国王最可靠的部下,也是国王生平最好的兄弟。而这个身经百战、见惯生死的勇士,如今的头盔下却有两行泪水流了下来。为了大普鲁斯的解放事业,击溃大普鲁斯的宿敌,身为阿巴斯奇亚的亲卫侍从长,盖斯亚特最清楚阿巴斯奇亚国王有付出了多少。
作为一个早早建立起城镇的大部落,几代阿巴斯奇亚人积攒了能让整个大普鲁斯的国王心动的财富,为了击溃亚唛人,阿巴斯奇亚国王不惜将其挥霍一空,又因为常年亲征的缘故,国王跟自己的儿子也是聚少离多,作为一个父亲,国王陪伴过自己儿子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就算是那一年时间里面,父子两人也经常是忙的连面都见不上,都是自己这个侍从官陪着阿巴斯奇亚的小殿下。
国王无愧于全大普鲁斯的任何人,但却唯独有愧于小殿下。这也是盖斯亚特说不出一句话的原因。要他亲口告诉这个孩子,国王死了,他实在是说不出口。
望着被仆人扶上马车的少年身影,盖斯亚特在心里暗暗发誓,自己和自己的剑一定会保护好小殿下,如果小殿下只是中人之资,他便保阿巴斯奇亚一世平安,若小殿下果真有和先帝一样的才能,自己定要给小殿下拿到阿巴斯奇亚家族应有的荣誉。
两个书记官在船舱里瞪得眼睛通红,这可能是他们这辈子第一次觉得自己的眼睛数钱数到不够用了,堆积如山的财宝躺在船舱里,本来堆放的还算整洁,但随着他们的清点,金银器、玛瑙石、精瓷器滚得遍地都是,两人不无遗憾的叹息道,若是能把这钱全都收归王室,不但能补上之前的窟窿,还能盈余出不少……
船舱外,远征的士兵们已经站成了两队,列阵在棺椁的前后两侧前方的士兵们举着一张红色镶金丝的旗帜,上面画着一只威风凛凛的雄狮;而站在后方的士兵则举起来一只黑色的旗帜,上面用暗绿色的条纹画着一面盾牌。两只队伍虽然外观上十分相似,都是同样精锐的勇士,还都散发着强烈的杀气,但两只队伍却又给人一种经纬分配的感觉,前面的队伍就像他们的旗帜上刻画的一般,是一群能扑倒撕碎猎物雄狮,而后面的队伍的就显得沉稳许多,颇有一种八风吹不动的厚重感,像是一堵立在地上的墙壁。
这也正是先帝出征前建立的两只队伍,前面的队伍一入他们的旗帜,叫红狮骑士团,由自发的加入圣战的大普鲁斯的贵族组成,而另一只队伍的名字就比较奇特了,他们是禁喧军士团,是先帝在远征之前的军队中抽出的精锐,至于为什么他们的名字叫这个,只有他们内部的成员知道了。
其实在远征前还有很多不是两大团的士兵成员,但是随着远征的持续,他们也都补充到了两大团之中。
看到士兵们都已经列阵完成,灰衣修士也就停止了和杰姆斯的沉思,走到小殿下的马车前,恭敬的鞠了一躬,说道:“尊贵的王子殿下,远征的军团没有辜负主上的意志,我们带着复仇的喜悦归来,但我同时还要告诉您一个悲痛的消息。阿巴斯奇亚的国王陛下,大普鲁斯解放者,众王之王,穆拉哈斯的征服者,以及全大普鲁斯萨丁教徒的红狮帝王阿巴斯奇亚·费利佩一世,在漫无天日的大漠中已经蒙从了萨丁的召唤,殿下,作为阿巴斯奇亚的首席宫廷祭祀,陛下的顾命大臣,我必须提醒您,您必须克服丧父的悲伤,尽快操办您父亲的丧礼,以及,您的加冕礼。”
在说道“帝王”和“加冕礼”两个词语的时候,灰衣教士,不,是阿巴斯奇亚的首席宫廷祭祀伯特伦·阿诺德大学士,的口音格外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