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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章 翩若剑仙(1 / 1)

崇岛的剑魔城到临安,总共不过六百里的路程,只不过大凉的东海无穷无尽,沿海城市反而有些荒僻。

松江县便是如此。

若非独孤在崇岛建立剑魔城,那座小岛只会更荒僻,就算如此,崇岛甚至也不如临安郊野的一个小镇,除了剑魔城,其他地方几乎没有人烟。

嘉兴县,则是崇岛到临安的必经之地。

过了嘉兴,再有一日半的功夫,就能走入临安郊野。

相对于崇岛和松江县,嘉兴县简直就是天堂,只不过嘉兴县和临安这些大城一比,又差了许远。

李汝鱼和阿牧住在嘉兴。

时间很充裕,一则女帝没有要求自己在什么时候去见她,二者李汝鱼也没什么事,是以便打算在嘉兴小憩一两日。

休整身心。

当然都是借口。

真正的原因么……

初尝云雨,食髓知味,已沉沦其中不可自拔,于是李汝鱼才知道原来书中写的市井坊子说的什么一夜七次不可信。

但一夜五次还是可以。

好在年轻。

除了第二日下楼脚有点软走路有点飘,倒也没其他不适。

好在下楼的时间很少。

甚至于连下床的时间都很少,秋末冬初,还是被窝里的锦衾玉兔暖身暖心,李汝鱼索性便堕落几日——也是幸福几日。

此处日字,应为动词。

冬初天凉,晨光极晚,锦衾里的阿牧如狸猫蜷缩着,浅寐之中一脸小幸福,隐隐露出的脖子和胸前肌肤上,长着杂乱的红痕。

极其娇艳。

阿牧忽然睁开眼,看着穿得一身整齐的李汝鱼,有些讶然,温婉笑问:“要出门吗?”

李汝鱼从一旁拿起在嘉兴县城买的剑,点点头,不着痕迹的道:“出去买点东西,你先休息,我稍后便回来。”

说完轻柔的对阿牧笑了笑。

出门。

看见李汝鱼出去后,阿牧脸上的笑意收敛,一脸担忧。

自己受伤之后不能提剑。

但不代表自己的感知退化,先前房门外有剑意凛冽,最终离开客栈,出城而去,显然是有人来找李汝鱼的麻烦。

李汝鱼又不愿意牵连自己,于是一个赴战。

阿牧起身,却一个趔趄。

疼。

被连续征伐的身体虽然享受了最为美好的感觉,却要承受后痛,阿牧感觉自己连走路都困难,忍不住有些哭笑不得。

可恶的小蚯蚓!

呃……

貌似不小。

……

……

嘉兴外有座南湖,因地处嘉兴城南而得名,尚有一座西南湖,两湖相连形似鸳鸯交颈,湖中又常有鸳鸯栖息,因此又名鸳鸯湖。

鸳鸯湖由河渠汇流而成,上承长水塘和海盐塘,下泄于平湖塘和长纤塘,四周地势低平,河港纵横。据史籍记载,高宗朝时期,这里芦蒿丛生尚无景观,此后有一位儒雅地方官,在湖滨筑宾舍以为“登眺之所”,鸳鸯湖逐渐成为荡舟胜地。

鸳鸯湖和建康玄武湖、临安西子湖,并称为江南三大名湖。

纵然是三大名湖之一,可大冬天的,也没几个人冒着冷成狗的危险来游湖——况且冬日清晨时候,湖面笼罩着濛濛大雾不说,还起了黑霜,游个鬼。

然而此刻却有人在湖畔。

两人,皆佩剑。

一男子一女子,男子颇有些英气,五官极其刚毅,腰间长剑越发增添了一丝英雄侠气,负手看着湖面濛濛大雾,一语不发。

站在男子身畔的女子很美,在雾中显得更美。

正是从临安赶到嘉兴的吴渐和龙鸳两人。

龙鸳背对吴渐,看着来时路上,轻笑道:“冬雾连天黑霜遍地,李汝鱼真会舍弃锦衾玉暖,跑到这来受死?”

吴渐冷笑了一声,“他不来,阿牧就得死。”

李汝鱼的剑道不错,但阿牧却已经不能提剑,一旦在客栈里打起来,阿牧就会成为李汝鱼的掣肘之处,随时有命丧当场的危险。

尽管吴渐有其作为琅琊剑冢家主的风骨,不会恃强凌弱以阿牧威胁李汝鱼,但一旦打起来,发生的事情就不可预知。

若是李汝鱼妄图逃跑,那么带着阿牧的他,绝对跑不掉。

除非他放弃阿牧。

李汝鱼不蠢,知道该怎么选择。

龙鸳唔了一声,有些不看好:“都说女子薄情,其实我看来,最是薄情人,当是天下男儿,又以寒门富贵者为甚。”

言下之意,李汝鱼会不会薄情的人?

毕竟李汝鱼从扇面村出来,属于寒门无误,而且他现在在女帝面前炙手可热势绝伦,未来的富贵不可想象。

且李汝鱼还有个青梅竹马谢晚溪。

谢晚溪悬名咏絮录第一,豆蔻录第一,论才华美貌在阿牧之上。

除去谢晚溪,如今民间已有传闻,前太子储妃张绿水之所以被废黜,就是因为和李汝鱼不清不白,要知晓,那可是太子储妃。

当不输谢晚溪。

李汝鱼会为了阿牧来鸳鸯湖送死?

他若是活着回到临安,在女帝庇护下不断成长,以后娶正妻谢晚溪,加上仕途富贵,将来的三妻四妾之中,只怕不乏阿牧这等姿色的绝世美人。

所以,李汝鱼会不会薄情的任由阿牧自生自灭,他一个离开嘉兴赶回临安?

龙鸳想了想。

若是换做自己,只怕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这条路。

毕竟来愿望胡赴战,有死在这里的危险。

而就算活着,又没有收益。

危险和利益,根本不成正比,完全没有冒险前来一战的理由。

吴渐哦了一声,“你以为李汝鱼是谁?”

李汝鱼从扇面村走进大凉天下人的视线中,就从没有过逃避的先例,春风关无畏而站徐继业,长坂桥再战众安堂,夕照山读书而应战岳平川、赵骊,开封城外战岳单……

没有畏惧过一次。

这是李汝鱼的道,亦是他的剑道:无惧前行。

所以他会来。

而且会一个人来,绝对不会让阿牧前来。

他若是死,至少阿牧可以活着。

从这一点来说,吴渐觉得如果李汝鱼真的这样做,值得自己敬佩——但这正是一个剑道需要的对手,只有这样的对手,才能磨砺自己的剑道。

才能更上层楼。

不上层楼,如何去剑魔城杀独孤?

龙鸳不屑的轻笑了一声,李汝鱼是个什么样的人对他而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李汝鱼这样的人,绝对不会被自己培养出来的人魅惑。

一个身边盈盈绕绕着无数绝世美貌女子的男子,怎么会好男色?

所以,他得死。

不过,就凭自己这吴渐,真的能杀李汝鱼?

龙鸯没信心。

岳平川,一马平川永镇北方的王爷,枪出生风雷,杀不了李汝鱼。

赵骊,大凉乾王,天魔凶相伴生出世,手中鱼头槊近乎无敌,也杀不了李汝鱼。

甚至还有更多。

岳单、王重师、张定边、解郭、王越……哪一个不是人杰。

然而无人得逞。

想到此处,龙鸯意味深长的道:“你这位琅琊剑冢的家主倒是年轻,剑道应随着大凉武道的节节拔高,早已超越了当年有‘剑道何处有青山,琅琊莫愁谁无剑’之说的老家主了罢?”

龙鸯知道吴渐的剑道不错。

然而他的真正实力有多高,龙鸳并不知晓。

可当年琅琊剑冢,因为吴扇之死,剑魔独孤怒而拔剑,将琅琊剑冢杀了个尸横遍野,导致这些年青黄不接,琅琊剑冢已有多年不曾出过剑道天骄。

吴渐冷哼了一声,微微跺脚。

回答龙鸯的是一道剑气。

一道剑气从天而落,撕裂开大地之上的浓雾,如一道惊雷直指龙鸳头顶百会穴。

龙鸳面露苦笑。

拈指如兰花,随意的望空中挥了一挥。

那道剑气便落入鸳鸯湖中,轰然巨响,湖中炸起一道十余米高的水柱,四散而落后,水面荡漾着残留的剑意。

丝丝缕缕,却总让人感觉有些悲伤。

龙鸳哟了一声,翘起兰花指,妩媚无边的嬉笑:“你这没心没肺的男人,这就要杀我吗,就不怕我死后变成厉鬼天天缠着你。”

吴渐一脸头疼,寒声道:“我剑可否?”

龙鸳翻了个白眼:“剑不好。”

我还是喜欢你的枪,或者让你喜欢我的枪,只要你愿意,只要你喜欢,我攻守皆可。

吴渐难得理睬这个人妖,蹙眉:“王子乔怎么还不来。”

龙鸳笑了:“该来的时候自然会来。”

吴渐咳嗽一声,转身看向来路,有些疑惑,李汝鱼怎的还没到,该不会赴战或者赴死之前,还要和那个捧心女子再一次翻云覆雨罢。

随口问道:“王子乔是个什么样的人?”

龙鸳没好气的呛了回去:“我怎么知道,我又不认识王子乔,况且他一直在琅琊王氏,和你琅琊剑冢也算近邻,你该不会没见过他罢?”

吴渐一脸理所当然。

自姐姐吴扇死后,这些年自己就没曾出过琅琊山,每日里只做一件事:练剑。

没日没夜的练剑。

毕竟自己的仇人的剑魔,那个天下独孤求败的剑魔。

苦心人天不负。

自己努力练剑多年,最终依靠腰间长剑,打败了琅琊剑冢吴家所有同辈之人,成为当代家主,甚至于整个琅琊剑冢,剑道比自己高的,最多三人。

龙鸯只好说道:“据人所说,王子乔是一位读书人,才华横溢博学多识,又善音律,尤擅雨笙。”

这是废话。

琅琊王氏本就是书香世家,王氏子弟大多都是这副德行。

不过当年也是政治世家,在大燕朝之前,曾和那一个王朝的司马氏皇室共治江山,天下的一半几乎都在琅琊王氏的掌控之中,说其是古往今来第一世家也不为过。

当然,如今早已日暮西山。

先是被大燕太祖打得屁股尿流,又被大燕皇室不断打压,好不容易挨到大凉太祖黄袍加身,然而太祖又忌惮大凉赵室重蹈司马氏的覆辙,依然选择打压琅琊王氏。

如今的琅琊王氏,远远不如陈郡谢氏和河东柳氏。

龙鸳继续说道:“但王子乔也是位神仙中人。”

吴渐哦了一声,“说说看?”

龙鸳苦笑了一声:“我就知道这么多,反正这个王子乔,很可能是文、道高人,不说圣人,至少也是圣贤之流。”

吴渐不屑的哼了一声。

圣贤又若何,真要分生死,圣贤的嘴皮子和笔豪,能比得过剑,你那枚玉笙,遮莫能笙歌之中生神魔不成?

吴渐当然不信,就是当年建康秦淮河畔的画道圣贤钟铉的事迹,吴渐也觉得是被流言夸大。

真要能画马渡河,那世人还读书参加个什么科举?

给自己画一座金银山。

给自己画无数美女。

岂非更快更实在?

所以女帝才要养剑。

管你什么圣人还是什么圣贤,我若有剑,皆可斩之。

说到底,世界是一个拳头的世界。

谁的拳头硬,谁就是道理,说的话就是规矩。

读书人?

狗屁不是!

龙鸳看出了吴渐的不屑,暗暗叹气,这是一介武夫的狭隘之处,他根本不知道一个真理:从古至今,无论有多么强大的盖世英雄,又或者是何等天骄纵世的人间君王,真正改变天下的,还是读书人,而不是将军的剑、君王的玉玺。

于是轻声道:“李汝鱼的剑,加上那位诗仙夫子的剑,很强吧?”

吴渐不言语。

李汝鱼的剑道他并不觉得有多神奇,但是那位夫子,自己目前却有所不及,这是不争的事实,但这一次自己和李汝鱼大战之后,若能再上层楼,足以战夫子杀剑魔。

龙鸯继续说道:“既然很强,为何还有人要杀李汝鱼?”

吴渐讶然,“不是那位赵室子弟的意思么?”

龙鸯笑了:“何止那位赵室子弟,实际上不止你我和王子乔,还有更多人,除了蜀中和北方,整个大凉天下的世家,都想杀李汝鱼。”

当然,得抛开河东柳氏和陈郡谢氏。

吴渐不解,“为何?”

龙鸳不介意给吴渐说一些道理,毕竟是自己喜欢的男人嘛,若是不懂风花雪月自己可以调教,可若是不懂天下大势,那就真的只能暖床神器。

可没情趣也是没劲。

道:“女帝要弱世家,而李汝鱼这柄女帝之剑,很可能会被培养成兼国之人,届时他一人独掌大势,会比当年的王琨还要强势,一个王琨已经让诸多世家的读书人不满,若李汝鱼这样的武夫兼国,你觉得世家的日子会好过?”

所以,天下的读书人,其实都想杀李汝鱼。

龙鸯继续道:“所以这一次,明面上只有你和我,以及随后会赶来的王子乔,实际上还有其他世家派来的人,当然,这些世家虽然是和赵室那位宗室子弟有约,但大家其实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杀李汝鱼,不过是大势所趋。”

顿了顿,“就算这一次杀不了,接下来的永贞四年的朝堂上,会围绕着李汝鱼展开一系列的争斗,目的只有一个:李汝鱼永远也无法成长为兼国之人。”

听到关于政治的事情,吴渐大感不耐。

正欲说一句关我鸟事,耳朵忽然微微动了动,盯着远处浓雾里,轻轻的按在了腰间剑柄上,不动声色的道:“来了。”

龙鸳暗暗叹了口气。

也就如此了。

吴渐其人,只能作为一个很好的床伴,而不能作为开创未来的同伴。

可惜。

浓雾中传来轻微的声音。

是脚步踩在黑霜上的唰唰声,很细微。

还没看见人,吴渐却先感受到了一股剑意。

一股充斥着快意和洒脱的剑意,仿佛从浓雾中踽踽而来的不是一位剑客,而是一位饮酒作诗的豪迈文人骚客。

有人负剑从浓雾里走出来。

一身白衣,踏霜而来。

来者是位青年男子,眉清目秀嘴唇刻薄,此刻似乎已脱胎换骨,浑身上下洋溢着一股男人才有的阳刚之气。

举手投足间,皆是男子魅力。

青年男子从浓雾之中,宛若仙人一般迤逦而来,白雾缭绕其身,又被剑意激荡,如白云一般飘摇流转,又似大鱼在雾海之中摆尾游荡。

端的是风姿神韵,人间无双。

翩若剑仙。

剑气纵横荡白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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